“傍大款”法则营销应用和误区

来源:英国移民 发布时间:2021-05-10 点击:

 “傍大款”法则的营销应用和误区

  每年五月份,行业展会都开的如火如荼。

  三月份开头,在成都有糖酒会,在深圳有医疗器械展,广州有广交会,随后有上海的美博会、孕婴童展之类;搞服装的最狠,三月份就开头整秋冬的发布会了。

  行业展会看啥?看“新品”、看“趋势”、看动态,据说大的展会都是行业风向标。

  但一般人看来,这个行业展会就是“赶大集”、“轧闹猛”,产品喜爱一窝蜂的上。做饮料的头几年看到六个核桃火了,展会上就全是核桃饮料,后来是椰汁饮料,最近又都是乳酸菌饮料;做化妆品的头几年就是各种补水,近些年就是各种面膜。企业要依据这个推新品,经销商依据这个选产品,往往会亏得一塌糊涂。

  一个食品经销商伴侣说,糖酒会是风向标的意思就是,会上什么产品热就不能选什么,这么多年老忍不住跟风,结果跟一个亏一个。

  为什么热点产品不能简洁仿照跟进?怎么才是跟进市场热点的正确姿态呢?先看艾瑞里教授在《怪诞行为学》中讲的一个例子。

  在澳大利亚的一个小镇上,曾经有两间经营衬衫的服装店。第一家服装店经营欧洲风格衬衫,其次家服装店则经营北美风格衬衫,两家店价格八两半斤,营业额也不分上下。

  后来,又有第三家服装店也开张了,它同样也经营欧洲风格衬衫,但是价格却比第一店贵不少。自然,第三家店门可罗雀,但是第一家店的营业额却大幅增长。人家比较了两家店之后,毫无悬念地选择了第一家店的商品。

  同时,其次家北美风格衬衫店也受到影响,生意则比从前少多了。人们都以为第三家店迟早都会垮掉的,但令人百思不得姐的是:这家店始终存在了好久。直到有一天,第一家店和第三家店同时转让,人们才发觉,这两家店的老板是同一个人。第三家店的存在,正是为了给第一家店做“诱饵”的。

  这就是老苗之前撕过的营销中的“诱饵效应”(有爱好者可延长阅读《让消费简单发生的四个方法》)。市场有热点,往往会有一两个风头正健的品牌,这时候贸然跟进,很简单做了热点品牌的“诱饵”。

  不光是出新品,做产品线规划时,企业老板和营销经理人也简单掉入这样的陷阱:当企业发觉竞争对手有一款产品销量特别之好,往往就会一时心痒也开发一款类似品,用相对低的价格去骚扰对手。

  在消费者看来这就是个山寨品,当然企业会给它取个好听的名字比如叫阻击型产品或者战斗型产品,还有的叫做侧翼型产品、掩护型产品等等,不一而足。美其名曰“蹭市场”或者叫“傍大款”,但这种做法,许多时候会适得其反,分析如下。

  我们假设某细分行业有三个主要竞争企业,分别为甲乙丙,其中甲的主品项为 A,乙的主品项为 B,丙的主品项为 C。在市场趋势和推广的双重作用下,假设 A 品项增长趋势良好,开头对 B 品项和 C 品项形成冲击,此时乙企业推出 A 品项的类似品 A-1,丙企业推出 A 品项的类似品 A-2,试图去抢夺 A 产品的市场,其结果可能是无形之中给 A 品项做了“诱饵”,导致了消费者的选择进一步向 A 品项集中,反倒对 B、C 品项形成更大冲击。

  原来想蹭市场,结果“老婆”搭进去了,跟“流氓”跑了。

  所以我们看到市场上,大多的类似仿照品并没有取得预想的效果,很快就消停了。统一的老坛酸菜做胜利了,康师傅花了那么大力气推“陈坛酸菜”,不光给统一做了嫁衣,而且受到最大损害的是它的王牌经典“红烧牛肉面”

  既然挺直跟进不合适,那么该如何设置阻击型产品呢?还是看上面甲乙丙三家企业,正常状况下,假如甲企业的 A 产品做火了,乙丙企业通常的正确做法是不理他,然后乙企业做B+(升级品)、B-(类似品、低价品),丙企业做 C+、C-,这就是江湖上久负盛名的“左右互搏”之术,自己打自己,自己给自己做诱饵,吸引更多关注。所谓的阻击型产品或者侧翼

 型产品是在自己产品线基础上设阻击,要有“主场优势”,跑到人家地盘上乱枪打一通,很简单被揍得生活不能自理。

  我们看跨国公司宝洁、箭牌、玛氏之类,很少看到竞品某品项卖火了,自己立马追一个的事情。都是看到别人火了,自己加强一个,别人又火了,自己再加强一个,最终自己品项做的无比强大,且几乎无懈可击,而原来那个火了的竞品则很可能喧闹一阵就过去了,自己则一路坚挺。不是由于这些跨国公司逼格高,不屑山寨,而是由于这样做最有效。

  所以统一的老坛酸菜火了之后,康师傅最恰当的应对是推“砂锅牛肉面”、“番茄牛腩面”;要实在觉得酸辣口味有前途,就搞“酸辣牛肉面”、“酸菜牛肉面”之类,跟着搞陈坛酸菜,就被统一带沟里去了。

  假如实在眼馋竞品的市场表现,或者说竞品的这个品项将是大势所趋,不跟不行,那该如何呢?还是以上文三家企业举例,假如甲企业的 A 产品火了,且不跟不行,乙丙企业怎么办?第一个方法是推出 a(细分化的 A 品项),用专业化跟 A 竞争,当然这要讨论一下选定的细分市场是否有利可图,以及能否抓得住。其次个方法是推出 A+、A++,做 A 的升级品。

  “最好的防守是攻击,最好的攻击是防守”,这是营销战的辩证法。吸引敌人到自己地盘来对决,多数状况下,防守战比攻击战更有效率,战果更大;但看到敌人有机可乘,不去捞一把那是傻瓜行为。但哪儿是“馅饼”,哪儿是“陷阱”,识别起来可着实不易。

  戏说下饮料江湖那点事儿。

  当年,统一的鲜橙多火了(A),稀释果汁饮料大势所趋,不跟不行,众江湖大佬纷纷摩拳擦掌,高招、庸招、奇招、昏招迭出,市场喧闹非凡,康师傅推鲜的每日 C(是个简洁相像品,A-,负分挺直滚粗),始终惨淡经营,几近挂掉。可口可乐推酷儿(a),细分市场选择有问题,很快挂了,可口可乐一咬牙一瞪眼,推出美汁源果粒橙(A+),“有果粒更有货”,卖爆掉了,一举挤掉鲜橙多坐上了稀释果汁的头把交椅。养生堂说,我也弄个 A+,有三种水果的,喝前还要“摇一摇”,成了。百事沉不住气了,“我也做有果粒的”,搞了个纯果乐鲜果粒(美汁源的相像品,一个 A+-),不行。“不是我们无能,是敌人太狡猾了”,可口可乐惹不起,惹养生堂吧,我也搞多种水果,于是果缤纷(哎,又一个 A+-)上市了,还是不行(老苗常常说百事在中国市场的运作以昏招迭出为主要特点)。娃哈哈自仗有渠道优势,常常借此“欺侮”养生堂,推出了四种水果的,你三种我四种,压你一头吧(自以为是个A++,其实是个仿照品,A+-),很快阵亡。娃哈哈转念一想,这里面太乱了,扯呼,我不趟这浑水了,既然你果汁能相互兑,我为啥不在果汁里面兑点别的——我兑牛奶,于是乎养分快线(利用水平创新组合,牛奶+果汁形成全新的品项 B,老苗认为是饮料界近十几年来最牛的营销创新)横空出世,好家伙!居然被它整了 100 多个亿出来,之后又推动身酵奶的养分快线(B+),针对儿童的爽歪歪乳娃娃(b,b+),一套左右互搏打的飞沙走石,功力日渐深厚,当上了饮料江湖的“总瓢把子”。

  万变不离其宗,还是要回到消费行为模式。在“诱饵效应”和“马太效应”的双重作用下,“山寨品”无法跟“正品”正面竞争,哪怕你山寨的品质比正品还高,广阔人民群众还是把票投向“李逵”而不是“李鬼”。在信息越来越透亮的状况下,流入四线以下及偏远农村猎取市场份额的成本也大幅提高,此路也渐渐不再通畅。

  是“左右互搏”?还是往高里走,做升级品?还是往细里走,做专业品?还是那句话,“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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