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特诺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五金件加工项目

来源:日本留学 发布时间:2020-10-23 点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 17 三、环境质量状况 ..................................................................................... 20 四、评价适用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 ......................................................... 24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29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 37 七、环境影响分析 ..................................................................................... 38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61 九、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62 十、结论与建议 ......................................................................................... 69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苏州特诺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五金件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苏州特诺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奕航 联系人 秦小姐 通讯地址 昆山市玉山镇晨淞路 299 号 2 号房 联系电话 18261678581 传真-- 邮政编码 215300 建设地点 昆山市玉山镇晨淞路 299 号 2 号房 立项审批部门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代码 2020-320568-34-03-560391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代码 紧固件制造 C3482

 占地面积 ( (m 2 )

 )

 3000

 绿化面积 ( (m 2 )

 --

 总投资 (万元)

 11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5.5 占比例% 5 环评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主要原辅材料见后页表 1-1;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后页表 1-2; 主要生产设备见后页表 1-3。

 水及能源消耗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1220 燃油(吨/年)

 — 电(千瓦时/年)

 20 万 燃气(标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其它 — 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厂区执行雨污分流,厂区污水管网已与市政污水管网对接。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 960t/a 经污水管道接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 2 标准(其中未规定的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吴淞江。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2 表 表 1-1

 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称 称 重要组分及规格 年耗量 包装 储存方式 及规格 来源及运输 备注 铁材质(线材)

 -- 40t 原材料仓库 国内、汽运 -- 不锈钢 -- 120t 原材料仓库 -- 切削液 高度精炼矿物油60%-60%,甘油酯1-10%,丙醇胺1-10% 1t 原材料仓库 200kg/桶 火花油 精制烃类基础油98%,抗氧剂 1.5%,防锈添加剂 0.4%,抗泡沫添加剂 0.1% 2t 原材料仓库 200kg/桶 表 表 1-2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名称 理化性质 燃烧爆炸性 性 毒性毒理 理 切削液 外观橙黄色透明液体,其主要化学成分包括:水、基础油(矿物油、植物油、合成酯或它们的混合物)、表面活性剂、防锈添加剂(环烷酸锌、石油磺酸钠(亦是乳化剂)、石油磺酸钡、苯并三唑,山梨糖醇单油酸酯、硬脂酸铝)、极压添加剂、摩擦改进剂(减摩剂或油性添加剂)、抗氧化剂。

 不燃 -- 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在各种类型汽车、机械设备上以减少摩擦,保护机械及加工件的液体或半固体润滑剂,主要起润滑、辅助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作用 -- -- 表 表 1-3 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备注 1 冷墩机 -- 45 -- 2 搓丝机 -- 40 -- 3 罗拉式筛选机 5GN-10K 3 检测仪器 4 光学筛选全检机 PSG-1300-C3 4 检测仪器 5 CNC --

 10 -- 6 砂轮机 --

 1 -- 7 空压机 --

 1 --

 3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 、项目由来 苏州特诺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110 万元,租赁昆山蓝羚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市玉山镇晨淞路 299 号 2 号房的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租赁面积 3000m 2 ,经营范围:五金加工及研发,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加工螺丝 5.5亿件、散热片 1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修订)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属于“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大类中“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小类,本项目不属于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属于其他类,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项目建设单位特委托江苏唐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接受委托之后,我单位组织人员到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细致的踏勘,并在基础资料的收集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表 表 1-4 项目初筛情况分析 序号 分析项目 分析结论 1 报告类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 “ 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大类中“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的类别。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 本项目已获昆山市发改委的备(2020-320568-34-03-56039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改条目(苏政办发[2013]9号文、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

 4 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要求。

 3 区域产业定位及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江苏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详见第二章中的2.3部分)。

 4 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达性分析 COD、氨氮、总磷、SS排放总量在区域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内平衡;大气污染物在昆山市内平衡;固废排放量为零。

 5 园区基础设 施建设情况 园区已实现集中给水、供电、供气、供热能力;基础设施情况基本完善,可以满足项目运营需求 6 与“三线一单”对照分析 生态红线 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昆山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管控范围内,符合生态红线规划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位于昆山市玉山镇晨淞路299号2号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本项目用水来源于区域集中供水,不自行取水,用电20万度/a,使用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000m 2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环境准入要求,具体见本章8.8-④。

 2 、项目概况 项目名 称:苏州特诺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五金件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特诺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昆山市玉山镇晨淞路 299 号 2 号房(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

 建设性质:新建 经营范围:五金加工及研发,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投资和环保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 11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5 万元,占总投资的 5%。

 3、 、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 主要产品及产量见表 1-5。

 5 表 表 1-5

 主要产品及产量 序号 工程名称 产品、规格指标 设计能力(/a )

 年运行时数 1 生产 车间 紧固件 (M1.0—M16 螺丝)

 5.5 亿 PCS 2400h 2 散热片 1t

 4 、建设内容

 表 表 1-6

 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类别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2800m 2

 (一层)

 储运 工程 成品、原料仓库 20m 2

 位于生产车间内 辅助工程 门卫、配电房等 5m 2

 依托租赁厂区(一层)

 公用 工程 给水 1200t/a 由市政自来水管网直接供给 排水 生活污水 960t/a 排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 供电 10 万 kWh/a 市政电网 绿化 -- 依托现有绿化 环保 工程 废气 切削液 润滑油 挥发 非甲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 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 纳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

 达标排放 噪声 厂房隔声、消声、减振 达标排放 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区 8m 2 一般固废暂存点 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 若干个垃圾箱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危险固废暂存区 10m 2 危废暂存区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 、 租赁厂房及依托可行性分析 ①出租方企业概况 昆山蓝羚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五金加工及研发,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接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相关标准(其中未规定的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类)后排入吴淞江;产生的废气通过

 6 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各类噪声设备源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生产过程中固废均经过妥善处置或利用。

 根据昆山蓝羚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目前 2 号厂房暂不计划投入生产,故租赁给苏州特诺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用作生产车间使用。

 ②主体及公辅工程依托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对租赁的 2 号房进行适应性改造,主要为厂房内进行硬质材料围挡,空间上进行分隔。本项目与需要项目依托关系见表 1-7。

 表 表 1-7 本项目与出租方依托关系及可行性分析一览表 分类 建设名称 出租方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设置情况 依托可行性 主体工程 厂房 已建成厂房 现对 2 号厂房分进行改造,作为生产车间使用 对现有 2 号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依托可行 储运工程 运输 采用叉车等设备运输 依托现有 依托可行 公用工程 给水 厂区内给水管网已铺设完成 供电 厂区内供电设施完善 绿化 厂区已进行绿化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 加工过程中使用切削液、润滑油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废水处理 昆山蓝羚实业有限公司已建成,地埋式无动力化粪池,处理能力约 50m 3 /d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接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化粪池现剩余30m 3 /d 的能力,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0.96m 3 /d 噪声防治 隔声门窗 采用低噪设备,并用减震等措施降噪 适应性改造 6 、项目周边环境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见附图 2,项目位昆山市玉山镇晨淞路 299 号 2 号房,项目东侧为新厂房,西侧为昆山中南机电有限公司,北侧为晨淞路,南侧为蓝羚实业公司,项目周边 500m 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7 、平面布置 本项目租用昆山蓝羚实业有限公司厂房从事生产,租赁面积 3000m 2 ,主要包括办

 7 公区、紧固件加工区、仓库,具体情况详见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3)。

 8、 、 与 产业政策 、环境规划 和用地规划的相符性 8.1 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为紧固件制造,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2 年本)》及其修改条目(苏政办发[2013]9 号文、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 号)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的禁止和限制项目,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用地政策。

 8.2 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 年 年 )》及《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的相符性 ①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湖体、沿湖岸 5 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 10 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 1 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道上溯 50 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 1 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第四十三条,在太湖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技改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

 8 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②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 年)》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 1 万米上溯至 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技改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技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技改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技改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技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项目所在地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不位于太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会对水源地造成影响,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接管进污水处理厂,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相符的。

 建设项目无含氮、磷的生产废水排放,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的要求。

 8.3 与用地 规划 及产业定位的 相 符性 性 本项目位于昆山市玉山镇晨淞路 299 号 2 号房,根据昆山市总体规划(2017-2035

 9 年),本项目位于工业集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当地规划相容。项目选址合理。

 ②与产业定位的相符性 《江苏省昆山市高科技工业园发展规划》中明确规定:昆山高科技工业园功能定位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工业的发展和研究开发,以电子产业为主导,辅以精密机械、新材料等其他高科技产业,包括生产、研发、管理和培训。近期通过产业和企业的引进,壮大园区规模,远期以引进国内外著名的研究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使之成为昆山及周边区域高科技产业和先进工业发达的区域。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允许类”,“通用设备制造业-69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其他;企业主要从事紧固件制造,属于精密机械产业,切削液、润滑油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达标排放,不属于限制和禁止入区企业,与高新区的产业定位相符。

 8.4 与《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相符性 表 表 1-8 与《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性判定一览表 文件相关内容 相符性分析 是否相符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本项目为紧固件制造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项目 相符 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工作要求。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2018 年完成摸底排查工作。

 昆山市玉山镇晨淞路 299 号 2 号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完备,项目污染物可以稳定达标排放,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全省范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区内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外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到 2020 年,全省煤炭消费量比 2016 年减少 3200 万吨。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电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能,不使用煤炭

 10 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65%以上。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到 2020 年电力消费(按供电标煤计算)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55%左右。

 2019 年底前,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等原则进行整治,鼓励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65 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余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能,不使用煤炭 8.5 《<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

 》 相符性 根据《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19】136 号),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中负面清单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产业定位。对照《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第 89 号,2019 年 1 月 12 日),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的十类禁止项目。

 8.6 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符性 本项目机床加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要求。

 8.7 《“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 号):(3)江苏省太湖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绿色发展。本项目属于模具、机电设备配件加工项目,不在上述行业范围,且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吴淞江,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8.8“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①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

 11 a)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昆山市玉山镇晨淞路 299 号 2 号房,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为傀儡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位于本项目西北侧,本项目到其边界最近距离约 4.0k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苏州市范围内的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苏州市辖区内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

 b)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距本项目最近的昆山市城市生态森林公园,本项目到其边界最近距离约 4.9km,不在该管控范围内。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符。

 c)与《昆山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昆山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距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目标京沪高速铁路两侧防护生态公益林约 2.6km,,不在该管控范围内。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与《昆山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

 d)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符合长江流域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根据《2019 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2019 年昆山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 10 )、细颗粒物(PM 2.5 )年平均浓度分别为 9、34、59、33 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浓度为 1.3毫克/立方米,达标;臭氧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第 90 百分位浓度为 163 微克/立方米,超标 0.02 倍。为改善昆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昆山市将强化执法,加强区域工业废气的收集和处理,以及严格要求和管理企业,减少移动污染源的排放,严控油烟污染等措施,昆山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将会得到改善。针对江苏省大气污染的问题,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昆山市人民政府制订了《昆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执行蓝天保卫战计划,可以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

 12 物(PM 2.5 )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使得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2019~2024)》,到 2020 年,昆山市确保 PM 2.5 浓度比 2018年下降 5.6%以上,力争达到 34 微克/立方米;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到2024 年,昆山市确保 PM 2.5 浓度比 2018 年下降 11.1%以上,力争达到 32 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达到拐点,除臭氧以外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80%。

 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中,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水域功能要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全市 7 条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在优~轻度污染之间,全市 3 个主要湖泊中阳澄东湖、傀儡湖所测指标(除总氮单独评价)达到水域功能要求的Ⅲ类水标准,淀山湖所测指标(除总氮单独评价)达到Ⅴ类水标准,我市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考核国省考 8 个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地表水超标主要原因为沿岸生活污水超标排放有关。基于区域水体超标,昆山市正加强污水厂的管理和污水厂收集管网的建设,待各污水厂管网全部建成后,区域内原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可较大幅度削减区内生活污染源,区域各河流水体水质也有望得到改善。且当地政府正在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后水环境功能能得到改善。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无高耗能设备,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等 ,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主要为紧固件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表 1-9。

 表 表 1-9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 类别 准入指标 相符性 产业禁止准入 禁止《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 年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

 相符

 13 禁止化工园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禁止设立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

 本项目属于“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60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其他(仅组装除外)”,主要进行紧固件制造,不属于禁止类项目 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

 禁止《危险化学品名录》所列剧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品生产项目。

 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

 禁止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

 禁止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

 禁止不符合行业标准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指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山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

 禁止水泥、石灰、沥青、混凝土、湿拌砂浆生产项目。

 禁止平板玻璃产能项目。

 禁止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项目。

 禁止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染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

 禁止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

 禁止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的项目(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除外) 禁止互联网数据服务中的大数据库项目(PUE值在 1.4 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禁止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项目(范围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餐饮具类)

 禁止年产 7500 吨以下的玻璃纤维项目 禁止家具制造项目(利用水性漆工艺除外;使用非溶剂性漆工艺的创意设计家具制造除外)

 禁止缫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项目。

 禁止中低端印刷项目(书、报刊印刷除外;本册印制除外;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中涉及金融、安全、运行保障等领域且使用非溶剂型油墨和非溶剂型涂料的印刷生产环节除外)

 禁止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项目。

 禁止生产、使用产生 “三致” 物质的项目。

 禁止使用油性喷涂(喷漆)工艺和大量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项目 禁止产生和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的除外)

 禁止经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属于高危行业的项目(金属铸造企业、涉及爆炸性粉尘的企业、涉氨制冷企业)

 禁止其他经产业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排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项目。

 14 同时,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 年版),制造业具体负面清单如下:

 表 表 1-10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行业 特别管理措施 本项目相符性

  三、制造业 6、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

 本项目不属于印刷业、核燃料及核辐射加工业、中药饮片加工及中成药生产、汽车制造业、通信设备制造、不属于投资宣纸、墨锭生产。

 7、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核燃料生产。

 8、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

 8.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 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2020 年取消商用车制造外商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

 9.卫星电视广播电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均符合上述管理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带 格 式 的

 15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 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情况。

 所租用的厂房未出租给医药、化工、电子等大型污染企业,无土壤残留等污染问题。

 因此,没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6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1 地理位置 昆山位于东经 120°48′21″~121°09′04″、北纬 31°06′ 34 ″~31°32′36″,处江苏省东南部、上海与苏州之间。北至东北与常熟、太仓两市相连,南至东南与上海嘉定、青浦两区接壤,西与吴江、苏州交界。东西最大直线距离 33 公里,南北 48公里,总面积 931 平方公里,其中超过 24%是水面。

 1.2 地形地貌 昆山属长江三角洲太湖平原。境内河网密布,地势平坦,自西南向东北略呈倾斜,自然坡度较小。地面高程多在 2.8~3.7 米之间(基准面:吴淞零点),部分高地达 5~6 米,平均为 3.4 米。北部为低洼圩区,中部为半高田地区,南部为濒湖高田地区。

 1.3 河流 昆山是著名的江南水乡,河道密布,湖泊众多。吴淞江、娄江横穿东西。湖泊较大的有淀山湖、阳澄湖、澄湖、傀儡湖。

 1.4 气候 属北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 17.6℃;年平均降水量 1200.4 毫米,年平均日照时间 1789.2 小时。空气质量优良,每年 300 天以上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11 年,359 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 项目选址地区社会环境简况: 昆山市域面积 931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165.87 万,下辖 3 个国家级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 个省级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和 8 个镇(巴城镇、周市镇、陆家镇、千灯镇、张浦镇、淀山湖镇、锦溪镇、周庄镇)。

 2.1 昆山市综合经济概况 根据《2020 年昆山市政府工作报告》,2019 年预计地区生产总值跨过 4000亿元大关,比上年增长 6.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 400 亿元,达到 407.3 亿元,增长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080 亿元,增长 6%。对外贸易总体平稳,实现进出口总额 810 亿美元。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贷款余额分别增长 9.5%、16.7%,

 17 成为全国首个存款余额突破 5000 亿元的县级市。新增市场主体 17.8 万户,累计突破 50 万户,总量位居全省县级市首位。一年来,我们重点突破,科创引领效应凸显。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提高至 3.5%。“一廊一园一港”投运科创承载空间 139.1万平方米,新入驻人才科创项目 704 个。高新技术企业达 1491 家。创新实施祖冲之自主可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落地项目 257 个。成功研制投运国际领先的“昆仑”超级计算机系统,获批筹建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人才综合竞争力继续保持全省县级市第一。昆山籍院士钱七虎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一年来,我们合力攻坚,美丽昆山提档升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顺利通过省级测评。荣获苏州市城市管理工作一等奖。8 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部实现稳定达标,优 III 比例历史性达到100%。劣 V 类水质河道基本消除。PM2.5 平均浓度 33.1 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 81.9%,空气质量保持苏州前列。一年来,我们对标提升,人民生活幸福美好。公共财政支出的 80%用于民生保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59650 元,增长 8.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位居全省第一。改造提升农贸市场 32个,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程获评“苏州市十大民心工程”。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 98.7%,创历史新高。

 2.2、基础设施建设 2019 年完成交通建设投资 51.25 亿元。轨道交通 S1 线 26 个站点全面开工建设。312 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343 省道昆山段改扩建工程稳步实施。昆太路改造工程全面完成。朝阳路改造高新区段建成通车。新增大站快线 3 条、微巴 3 条,优化调整线路 35 条。完成昆太路、朝阳西路等公交专用道建设,公交专用道里程突破 50 公里。全年投放新能源公交车 110 辆,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突破 70%。公交扫码乘车实现全覆盖。

 电网建设力度不断加强,全年开工建设 110 千伏基建工程 11 项,年内启动投运 7 项,新增变电容量 28.9 万千伏安、输电线路 10.41 公里。全社会用电量 245.57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 183.64 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用电量 25.66 亿千瓦时,增长 0.7%。全社会用电负荷创新高,达到 471.18 万千瓦,增长 1.0%。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前身是1994年9月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的昆山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1997 年 12 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昆山高科技工业园,其实际开发面积约 12km2。随着多年的迅速发展,园区规模不断扩大,2006

 18 年 4 月 15 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家发改委核准为省级开发区,正式更名为“江苏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简称“昆山高新区”)。2010 年 9 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昆山高新区自成立以来,坚持科学规划,精品招商,高水平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综合竞争实力跻身全省开发区第一方阵,已成为拉动昆山经济大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已成为昆山经济大发展的三大主力发动机之一,已成为昆山经济大发展的三大裂变增长极之一。

 (1)规划目标 落实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大城市、现代化、可持续”发展目标,针对国家级高新区基本要求及昆山高新区发展现实,昆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发展目标为:“创新高地、科技新城、示范区域”。

 (2)功能定位 《江苏省昆山市高科技工业园发展规划》中明确规定,昆山高科技工业园功能定位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工业的发展和研究开发,以电子产业为主导,辅以精密机械、新材料等其他高科技产业,包括生产、研发、管理和培训。近期通过产业和企业的引进,壮大园区规模,远期以引进国内外著名的研究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使之成为昆山及周边区域高科技产业和先进工业发达的区域。

 (3)规划范围 昆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玉山镇为空间载体,东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周市镇相连,西与苏州工业园区、巴城镇相接壤,南隔吴淞江与张浦镇相望,规划总用地面积 11769.97 公顷。规划时段为 2010-2030 年。

 (4)产业结构 从高新区及更大范围内产业成长环境和园区发展比较优势着手,在产业优势与特色并重的指导下,将昆山高新区产业发展定位为:全国一流的产业转型示范区;长三角双轮驱动(内生+外资)的新兴产业先导区;苏州市重要的产业创新源地。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划分,充分考虑产业发展前景,结合昆山高新区产业发展基础及昆山市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精密机械、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业七大产业为昆山高新区重点培育发展产

 19 业。

 生物医院的发展规划为,以小核酸产业基地发展建设为依托,加快生物医药研发与中试,开发制造生物制品与医药新品种,形成较为完善的生物技术产业相关生产、服务集群,成为国际领先的小核酸产业基地。

 本项目属于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昆山市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北区中部,汉浦塘和曹里浜交汇处、长江北路西侧的梅家桥村附近。根据调整后的昆山市北区污水工程规划,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东至太仓交界,南到太仓塘、北环城河及娄江,西抵古城路,北至杨林塘,总面积约 115km 2 。昆山市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型 A 2 /O 处理工艺,近期设计总规模为10 万 t/d,现有规模为 10 万 t/d 的深度处理工艺设备,远期规模按 20 万 t/d 控制,其尾水经沿长江北路西侧敷设的压力管输送至太仓塘。目前,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已接纳水量约为 9 万 t/d,余水量为 1 万 t/d。目前污水管网已铺设到项目所在地,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3 规划环评相关要求 昆山高科技工业园区在 2003 年进行过一次区域环评,评价面积为 12km 2

 ,于 2005 年通过了江苏省环保厅审批(苏环管[2005]42 号)。2006 年昆山高科技工业园正式更名为“江苏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被分为 A、B、C 三区,其中 A 区占地面积 12km 2 左右(即为原来的昆山高科技工业园),B 区占地面积 32km 2 左右,C 区占地面积 12km 2 左右。

 2008 年江苏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A 区开展了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工作。B区和 C 区开展了规划环评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13 年昆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高新区规划环评工作。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划分,充分考虑产业发展前景,结合昆山高新区产业发展基础及昆山市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精密机械、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业七大产业为昆山高新区重点培育发展产业。

 根据《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 2015 年》及批复环审[2015]187 号

 20 文,对区域规划提出了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限制现有不符合产业定位企业发展、整合、搬迁部分小企业、合理设置绿化隔离带等一系列对策措施和规划调整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进一步加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确保高新区用地布局符合上位规划。通过土地用途调整、搬迁等途径优化高新区内空间布局,解决区内部分工业、居住混杂布局的问题,避免工业发展对居住环境的不利影响。

 (2)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区内产业优化和转型升级,逐步淘汰化工、电镀等不符合区域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产业。解决好高新区现有环境问题,加快推进自备燃煤锅炉企业的“煤改气”工程。高新区化工企业应在现有规模基础上逐步缩减退出,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

 (3)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4)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采用有效措施减少二氧化硫(SO 2

 ),氮氧化物(NO X

 )、挥发性有机物(VOC S

 )、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排放量,维护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5)组织制定高新区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考虑开发区内污染物排放、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家。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的管控。加强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做好对排污口周边底泥、水环境,涉重企业周边土壤重金属以及居住区周边大气环境的跟踪监测与管理。

 (6)完善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加快区域集中供热设施和供热管网建设,提高集中供热水平;加快推进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和提标改造,减少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采用尾水回用等有效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进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

 21 三、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 、水环境质量 根据《昆山市 2019 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昆山市水环境质量现状如下:

 ①.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9 年度,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达标率为 100%,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②. 主要河流水质 全市 7 条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在优~轻度污染之间,庙泾河、张家港、七浦塘 3条河流水质为优,杨林塘、吴淞江、急水港 3 条河流为良好,娄江河为轻度污染。与上年度相比,张家港、七浦塘 2 条河流水质有所好转,其余 5 条河流水质保持稳定。

 ③. 主要湖泊水质 全市 3 个主要湖泊(总氮单独评价),傀儡湖水质符合Ⅲ类水标准,阳澄东湖、淀山湖昆山境内水质均符合Ⅳ类水标准。湖泊综合营养状态指数:傀儡湖 44.7、中营养,阳澄东湖 49.2、中营养,淀山湖 52.1、轻度富营养。

 ④. 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水质 我市境内 8 个国省考断面(吴淞江石浦、急水港急水港大桥、千灯浦千灯浦口、朱厍港朱厍港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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