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街道中心学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日本留学 发布时间:2020-04-03 点击:

  **街道中心学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在区教育办公室的指导下,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二、活动对象   凡在**街道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往届市、区两级五好文明家庭和书香家庭都可推荐)。   (一)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就业创业、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笔墨书香、良好家风、党员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文明家庭。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霍先明为组长;朱根龙、邱新才任副组长;邢松青、邱小战、陈小良等工作人员为成员。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择优上报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宣传发动从4月底开始启动,各校要以寻找“文明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在村、社区和基层单位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的方式,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5月8日前,各校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村民(居民)代表和妇女代表评议,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中心校评选小组。没有经过群众互评互议推荐过程的家庭不予以推评。  

  (三)审核公示。5月17日前,中心校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 宣传栏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表彰宣传。文明家庭名单经批准后, 对文明家庭进行表彰,通过照片以及现场展示等方式,将文明之风宣传。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四个”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需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版;二是报送电子档生活照两张,电子文档发邮箱wcez77**059@163.com.。  联系人:***  

  电  话:77**059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街道中心校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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