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检督查_关于做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综合督查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日本留学 发布时间:2020-03-20 点击:

  中共**县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迎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综督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管理局,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市驻通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2月27日进驻**,开展为期20天的环境保护综合督察,为配合**市做好此次督察迎检工作,各乡镇、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根据责任分工,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和各项任务,为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综合督察打下坚实基础。现将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今年中央第二批环保督进驻四川等省份。省委、省政府为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综合督查,组织了本次环保综合督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次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这次督察,高标准、严要求,对照问题制订整改清单,强责明责,传导压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问题,真正把保护环境,推进绿色发展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级各

 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察,理直气壮抓整治,昂首挺胸、硬起手腕,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抓整治的良好氛围,做好迎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一)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调阅资料清单中各自承担的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提供有关支撑材料,随时接受督察。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在2017年2月24日前按照环保督查资料责任清单的要求,把资料收集准备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环保局办公室,并按照责任分工收集档案资料备查。

 (二)组织拉网式排查。环保、住建、行政执法、公安、交通运输、水务、市场管理、经信、农业等承担环境保护职能的部门,对所有影响环境质量的各类污染源,进行全方位排查,进一步摸清全县环境污染状况及风险隐患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单销号,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彻底解决辖区环境污染问题。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各自战线上的工作落实。

 (三)全面推进重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综合整治、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和流域治理等重点工作,查找各自工作领域和工作范围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目标任务,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抓好关键,以点带面,统筹兼顾,全面提高治理实效。

   (四)认真办理交办问题。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查组转办环保问题的交办查办工作要求做到专人接收,要求安排专门的值班电话和传真机、专人24小时值守,及时接收上级交办的环保问题,收到交办单后立即呈报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立即查办,对上级交办的环境问题由主管领导负责,组建专班,逐项查办,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和追责;立即公示,要在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开上级转办环保问题的查办情况;立即上报,必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限,按时上报交办环保问题的查处、办理情况,做到一案一卷,特别是对省委环保督察组特别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要上报具体查办结果;立即问责,综合采取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立案处罚、查封扣押、关停取缔、立案侦查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确保省委省政府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

 三、明确分工,全力配合

   各乡镇、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对照督查责任清单,把本次迎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措施,抓好落实。在本次迎检工作中,各乡镇、

 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主动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加强行业系统督导检查,促进环保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环保综合督察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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