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工程技术导则

来源:澳大利亚 发布时间:2020-09-25 点击:

  上海市电力公司

 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工程技术导则

 ( 试行 )

 上海市电力公司 2012 年 11 月

 目

 录

 前

 言

 为规范上海市新建住宅小区供电配套工程中小区用电负荷、变压器容量计算、供电方案编制、配电设计原则、设备选型、楼内配电设施要求等工作,提升本市住宅小区配网可靠性以及用户供用电的安全水平,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导则,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由上海市电力公司运维检修部、营销部提出。

 本导则由上海市电力公司运维检修部、营销部起草。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邹俭、吴英姿、张弛、袁检、姜芸、陈磊、王俊、纪坤华、王文华、何涛、陈新、周谷亮、吴欣烨、池文德、仇依群 本导则审核人:胥传普、王路、刘纪平、邹家琛 本导则批准人:冯军

 一、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本市新建住宅区内用电负荷的配置标准、新建住宅区变压器容量的确定、新建住宅区供电方式、设备选型、光纤到户、配电自动化、计量装置及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住宅楼内配电设施、新建住宅区配电站典型配置方案等原则。

 本导则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区域内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工程。

 本导则未涉及的内容,还应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以及电力行业标准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构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GB 50053 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60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 27930-201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DL/T 401 高压电缆选用导则

 DL/T 601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 825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 DL/T 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842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 DL/T 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DG/TJ 08-2024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用户高压电气装置规范 DGJ 08-100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范 DGJ 08-20-2007〔2011版〕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 JGJ/T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12104-2012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Q/GDW 156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Q/GDW 370 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Q/GDW 478-2010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国家电网营销〔2010〕1247 号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 国家电网科〔2011〕275号 电力光纤到户组网典型设计 上电司科信〔2011〕1379 号 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四版)

 上电司生〔2012〕44号 上海配电网技术导则(试行)

 上电司调〔2011〕45号 上海电网通信技术配置原则(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或电厂)(暂行)

 上电司运检〔2012〕900号 上海市电力公司非居民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导则(试行)

 上电销〔2010〕236 号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施原则

 三、

 术语和定义

 (一)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是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住房建筑及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设施。

 (二)住宅小区用电负荷:包括住宅小区住房建筑及公建设施的用电负荷。

 (三)低层住宅:一至三层的住宅。

 (四)多层住宅:四至六层的住宅。

 (五)中高层住宅:七至九层的住宅。

 (六)高层住宅:十层及以上的住宅。

 (七)配置系数(Kp):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kVA)与住宅区低压用电负荷(kW)之比值,根据变压器或低压配电干线所供居民住宅总户数的多少,综合考虑同时率、功率因素、设备负载率等因素确定。

 (八)低压供电半径:指配电变压器低压桩头至用户计量表计之间的直线距离。

 (九)变电站:是电力网络中的 35kV 及以上线路连接点,用以变换电压、交换功率和汇集、分配电能的设施。

 (十)

 配电站:是设有 10kV 配电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装置。按进出线保护配置和开关设备的不同,可分为开关站、环网站。配电站可根据需要配置或不配置配电变压器。

 (十一)

 开关站(KT 站):户内配电站的一种类型。KT

 站进出线带继电保护,采用断路器,并配置配电变压。

 (十二)

 环网站(PT 站):户内配电站的一种类型。PT站进线不带保护,出线送变压器带熔断器保护,送环网不带保护。采用环网柜,并配置配电变压器。

 (十三)

 低压电缆分支箱(WL):也称低压分接箱,指用于电缆线路的接入和接出,作为电缆线路的多路分支,起输入和分配电能作用的电力设备。

 (十四)

 电能计量装置:是指由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构成的装置。

 (十五)

 光纤到户:是指在低压通信接入网中将光纤随低压电力线敷设,实现到表到户,配合无源光网络技术,承载用电信息采集、智能用电双向交互、低压配电自动化等业务。

 (十六)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是对电力用户的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实时监控的系统,实现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计量异常监测、电能质量监测、用电分析和管理、相关信息发布、分布式能源监控、智能用电设备的信息交互等功能。

 (十七)

 配电自动化:以一次网架和设备为基础,以配电自动化系统为核心,综合利用多种通信方式,实现对配电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并通过与相关应用系统的信息集成,实现配电系统的科学管理。

 (十八)

 配电自动化系统:实现配电网的运行监视和控制的自动化系统,具备配电 SCADA、馈线自动化、电网分析应用及与相关应用系统互连等功能,主要由配电主站、配电终端、配电子站(可选)和通信通道等部分组成。

 四、

 住宅小区用电负荷及用电容量的确定

 (一)

 住宅小区用电负荷计算标准

 住宅小区用电负荷是指住宅用电负荷和配套公建设施用电负荷。

 1.住宅用电负荷计算标准 (1)每户建筑面积 120m2及以下,用电容量按 8kW/户配置;每户建筑面积在 121m2 -150m 2 ,用电容量按 12kW/户配置;每户建筑面积在150m2 以上的住宅,每户用电容量可按80W/m 2计算。

 (2)别墅用电容量按照用电指标不低于 100W/m2计算。

 2.配套公建设施用电负荷计算标准 配套公建设施用电负荷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商铺、办公楼 100W/m2 ;社区活动中心、学校(幼儿园)60W/m2 ;车库、车棚、垃圾房一般按 40W/m2 ,最低不得低于 20W/m 2 。

 3.电动汽车充电桩负荷计算原则 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置数量按住宅小区规划机动车位数的 10%配置(含自用),每个充电桩负荷按 7kW 考虑,功率因数取。

 (二)

 住宅小区变压器配置容量计算方法 变压器配置容量=住宅用电负荷×Kp+商办和会所用电负荷×Kp+其他低压供电公建设施×Kp+电动汽车充电桩用

 电负荷×Kp,不同类别建筑物配置系数 Kp 应按下表选用:

 序号 建筑物类别 配置系数(Kp)

 1 别墅

 2 内环内住宅、酒店式公寓

 3 内环外住宅

 4 市属保障房-动迁安置房

 5 市属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

 6 商办和会所、电动汽车充电桩

 7 其他低压供电公建设施

 五、

 住宅小区供电方式

 (一)

 10kV 供电方式 1.住宅小区内采用 KT 站与 PT 站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双电源供电。小区边缘区域低压供电半径不满足要求或存在零星用电负荷(容量≤500kVA),可选用二进一出的 PT1 型站。

 2.住宅小区 10kV 供电方案可根据计算出来的变压器配置容量,结合 KT 站、PT 站的典型方案,综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

 (1)变压器配置容量≤3200kVA,采用 1 至 3 座 PT 站供电; (2)变压器配置容量>3200kVA,且≤16000kVA,采用 1座 KT 站与多座 PT 站供电。

 当变压器配置容量≥12000kVA 时,为满足仓位需求,可采用加强型(2 进 14 出)KT 站。KT 站、PT 站所供容量应包含 10kV 用户容量。

 3.小区内 PT 站以形成单环网供电为主。

 (二)

 低压供电方式 1.低压配电网一般采用放射式结构,供电半径原则上不得超过 150m。

 2.小区内住宅、配套公建与商业均分别采用独立电源供电,进线电源向上追溯自 KT 站、PT 站不同的低压开关。成片的商业设置单独的配电间,集中装表。分散零星的商业,

 采用电缆分支箱接入,计量箱安装在公共区域。住宅小区内的应急照明、电梯、消防泵、生活泵等公建设施采用双电源供电,其电源进线需取自 KT 站、PT 站不同低压母线侧。

 3.低层、多层住宅、负荷<100kW 的公建应由低压电缆分支箱出线接入。

 4.中高层及以上住宅、负荷≥100kW 的公建由配电站内配变低压出线开关直接接入。

 5.别墅区,以别墅为供电单元,采用放射式的方式供电。向别墅供电的电缆分支箱设置在公共区域内,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设置在别墅围墙内。

 6.农民中心村的供电方式参照普通商品住宅;农村散户,以低压架空线方式入户,计量箱安装在户外,一般靠北墙,不宜靠西面墙。

 7.每台配电变压器所对应的低压回路应按就近原则预留一路低压出线用于今后作为电动车充电设施电源。

 8.中高层及以上住宅应设置进户低压配电室,按常备用电源回路数及垂直干线的回路数合理选择 PML 柜的组合方案。

 9.居民住宅用电负荷在 12kW 及以下时采用单相供电方式,12kW 以上时采用三相供电方式。

 10.泛光照明、有线电视、无线网络等设施利用楼内配电间接出电源;无配电间的,从楼内电源进线侧接出电源,

 单独装表计量。

 六、

 新建住宅区配电网设计原则

 (一)

 KT 站、PT 站及低压电缆分支箱电气规模

 1. KT 站接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并设置分段开关。根据负荷的分布和容量特点,KT 站中压可选择以下几种模式:

 (1)2 回进线、6 回出线(含本站自带配电变压器出线仓位,下同); (2)2 回进线、10 回出线; (3)2 回进线、14 回出线的加强型站,在 10kV 用户较多,仓位紧缺或因站址紧张情况下可配置。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设联络开关,12 回或 16 回低压出线。

 2. PT 站主接线:PT 站中压一般宜采用单母线分段带联络开关,开环运行。根据负荷的分布和容量特点,PT 站中压侧接线可选择以下几种模式:

 (1)2 回进线、2 回出线(含本站自带配电变压器出线仓位,不包括分段联络,下同); (2)2 回进线、4 回出线; (3)2 回进线、6 回出线。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设联络开关,8 回或 12 回低压出线。通过论证并经电力公司同意后,别墅或小区边缘的零星建筑可配置 PT1 站供电(二进一出,带一台配电变压器, 4 回低压出线)。

 3. 除 2 回进线、2 回出线的 PT 站外,PT 站每段母线必

 须保留一回出线不带熔丝保护,供送环网。

 4. 通过论证并经电力公司同意,在负荷密度较高,满足低压供电半径及供电可靠性等的特殊情况下,KT 站、PT站可配置 4 台配电变压器,24 或 32 回低压出线。

 5. 低压电缆分支箱选用一进四出,一进六出的接线模式。

 (二)

 KT 站、PT 站进出线设计原则 站进线设计原则 KT 站 2 回进线应来自于不同 110(35)kV 变电站出线或同一 110(35)kV 变电站不同主变出线。若 KT 站电源来自于不同的 110(35)kV 变电站,应避免来自于同一 110(35)kV 环进环出电缆串。KT 站进线最终应以专线专仓供电。

 站出线设计原则 (1)下列线路应由 KT 站出线供电:

 a.每环供应的最终配变容量(包括用户)<7000kVA且>2000kVA 的电缆环网。

 b.平均单路申请装接变压器容量<3000kVA 且>800kVA 的10kV 用户。

 (2)KT 站出线组成的环网每环结点不超过 6 个。对于单环网内的 PT 站,视作 2 个结点,但二进一出 PT1 站视作 1个结点。

 每座 PT 站只供 2 台配电变压器时,环网最多可带 3 座

 二进四出 PT 站,最大可供容量为 4800kVA; 每座 PT 站需供 4 台变压器时,环网最多可带 2 座二进六出 PT 站和 1 座二进一出 PT1 站,最大可供容量为 6900kVA。

 站出线设计要求 (1)下列线路应由 PT 站环出供电:

 每环配变容量≤2000kVA 的电缆环网或每路申请装接变压器容量≤800kVA 的 10kV 用户。

 (2)PT 站出线组成的二进一出 PT1 站的环网结点不超过 4 个。

 (三)

 配电站配电变压器容量配置原则 站单台配电变压器容量选择: 油浸式800kVA变压器; 干式800kVA、1000kVA、1250kVA变压器。

 站(除PT1外)单台配电变压器容量选择: 油浸式630kVA、800kVA变压器; 干式500kVA、800kVA变压器。

 站配电变压器容量选择:

 干式315kVA、500kVA变压器。

 (四)

 配电站位置设置原则 1.接近负荷中心; 2.进线、出线方便; 3.设备运输方便;

 4.独立设置的配电室不应设在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5.与建筑结合时,配电室应设置在靠外墙部位,不应设在浴室、厕所等正下方;同时也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

 (五)

 中压电缆截面配置原则 站电缆截面选择:

 进线电缆:3×400mm2 ; 出线电缆:3×240mm2 、3×120mm 2 。

 KT站出线供形成环网的PT站时,出线电缆选择3×240mm2 。

 站电缆截面选择:

 进线电缆:3×240mm2 、3×120mm 2 ; PT站构成环网时,进线电缆选择3×240mm2 ;终端PT站进线电缆选择3×120mm2 。

 出线电缆:3×120mm2 、3×70mm 2 。

 PT站出线供环网时,出线电缆选择3×120mm2 ,供高压用户时,根据所供容量,可选用3×70mm2 。

 (六)

 低压电缆截面配置原则 1.配电站低压出线电缆截面选择:

 4×240mm2 、4×185mm 2 、4×120mm 2 。

 2.低压电缆分支箱出线电缆截面选择:

 进线电缆:4×240mm2 ;

 出线电缆:4×70mm2 、4×35mm 2 。

 3.单根低压电缆截面的配置要求:

 为了满足居民住宅负荷十年自然增长而不更换进线电缆的要求,单根电缆截面按附录 C 表格要求配置。

 (七)

 电缆敷设原则 1.小区外电缆敷设原则 在市政道路电缆敷设原则应考虑排管方式,若平行根数在 6 根以下时可直埋穿管敷设。穿越公路、市政道路等设过路管。电缆敷设平行根数在 6 根以上时,应配置电缆排管,电缆排管首先考虑双层的,路面较狭窄时依次考虑 3 层、4层。

 2.小区内电缆敷设原则 (1)小区内电缆敷设采用排管方式。

 (2)在与用户协商的基础上,在集中敷设地区可视现场实际情况多敷设 1 至 2 孔排管,作为事故备用孔。

 (3)在小区规划车位区域视现场实际情况多敷设 1 孔至 2 孔排管,作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预留孔位。

 (4)为避免小区道路的重复开挖,小区内配电站(KT站)10kV 应同步建设至市政道路的简易排管,简易排管的孔数应满足开关站最终规模进出线的需要。同方向最多孔增加1-2 孔作为抢修备用。

 3.所有电缆排管建设时应同时考虑通信光缆的通道要

 求。

 4.进入住宅楼,采用穿保护管方式,直接进入集中计量箱或低压配电室。

 (八)

 其他要求 1.接地系统要求 (1) 10kV 系统应采用小电阻接地方式,其他接地方式应逐步更改为小电阻接地方式。

 (2) 整个配网的流变与保护均按小电阻接地系统进行配置。

 (3) 所有一次设备绝缘水平均按不接地系统技术要求配置。

 2.配电站及设备接地要求 (1) 10kV 电力设备接地的接地电阻全年应 R≤1Ω。

 (2) 由于 K 型站均采用微机保护,接地网接地电阻全年应 R≤0.5Ω; P 型站全年应 R≤1Ω。若主接地网接地电阻全年任何季节不能满足以上接地要求,应增设接地极。

 (3)配电装置室应满足如下接地要求:

 a.过门之处接地扁钢埋于地坪内敷设; b.变电站所有门后引出接地点与接地线连接;

 c.临时接地夹子应按运行需要安装。

 (4)电缆层接地应满足如下接地要求:

 a.户外接地极采用Φ14.2 L=2.5m 镀铜钢棒,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宜为 5m,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人工

 接地体在土壤中的深度不应小于 0.5m。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 3m,当小于 3m 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①水平接地体局部埋深不应小于 1m; ②水平接地体局部应包绝缘物,可采用 50-80mm 厚的沥青层; ③采用沥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体上敷设 50-80mm 厚沥青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体 2m。

 千伏配电站接地网有条件尽量考虑用独立的接地网,如无法满足,可引自用户共用地下接地网,位置由用户提供,尺寸规格等参照《上海市电力公司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工程通用设计图集》。

 c.户外接地线必须在地下进入户内,不得暴露在户外。

 d.穿接地线的楼板洞孔应用混凝土封没。

 e.地面各层接地线过门处应敷设于户内混凝土内。

 f.所有电气设备和金属构件均应与接地线可靠连接,电气设备及金属构件接地均从接地母线支接,所有网门等铁构件,配电装置室、控制室内所有柜、屏、端子箱等,槽钢基础必须与接地母线可靠连接,所有门与接地母线用 35mm2带护套多股软铜线连接。

 g.所有照明配电箱、检修电源箱、潜水泵配电箱、风机配电箱及空调配电箱应用 40×4mm 热镀锌扁钢与接地母线相连。

 h.由户外引入户内或敷设于户内地坪混凝土层内接地母线必须留出 10-20cm 接头,以便接地母线和基础槽钢或设备连接。户内接地母线与墙保持 10-15mm 间隙,安装位置在踢脚线上 50mm 处,用固定钩与墙面固定,间距 1000m。

 i.临时接地夹子应按运行需要安装。

 j.屋顶避雷线引下线直接与接地网相连,与建筑共建的配电站应与用户共用地下接地网相连。

 k.电缆层内过门处或过通道口处接地扁钢埋于地坪内敷设,其余安装在地坪上 250-300mm 处。

 l.电缆层新做电缆支架及人孔钢爬梯必须与新做接地网可靠连接。

 (5) 10kV 电缆的电缆终端金属护层应直接与配电站接地网连接接地。

 (6) 与建筑共建的电站也应满足以上要求。

 (7) 接地系统为 TN-C-S 系统。

 TN-C-S 系统 当低压系统采用 TN-C-S 接地型式时,配电线路主干线和各分支线的末端中性线应重复接地,架空线路每回干线的接地点,不应小于 3 处。

 采用 TN-C-S 接地方式的低压配电系统,应装设漏电末级保护,不宜装设漏电总保护和漏电中级保护。

 (8) 根据2000版的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每幢建筑物本身应采用公用接地系统”,配电站与建筑物结合时,接地可统一接到建筑物的基础上或室外的接地装置上。

 (9)二次设备的接地应执行上海市电力公司《关于厂站内二次回路接地技术实施意见》。

 3.环境要求 (1)10kV 配电站(包括 K 型站、P 型站、W 型站)的噪音标准,应根据《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低于如下水平:

 Ⅰ类地区 Ⅱ类地区 Ⅲ类地区 Ⅳ类地区 白昼 55 dB(A) 60 dB(A) 65 dB(A) 70 dB(A) 夜间 45 dB(A) 50 dB(A) 55 dB(A) 55 dB(A) Ⅰ类地区: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地区 Ⅱ类地区: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以及商业中心区 Ⅲ类地区:

 工业区 Ⅳ类地区:

 交通干线、干线道路两侧地区

 (2)配电站、杆变、架空(电缆)线路的电磁场环境应符合行业标准《500kV 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电场、磁场、电磁场防护规定》的要求,工频电磁场(50Hz)场强限值<4kV/m,磁场感应强度<。

 (3)应加强电能质量监控,对于污染超过国家规定的,在KT、PT的低压母线上逐步采用消谐措施。

 七、

 配电设备配置及选型要求

 (一)

 配电变压器 配电变压器应采用低损耗、噪音符合要求的非晶合金或S13 及以上设备。并应根据所处的消防要求选择矿物油或高燃点油,接线组别应采用 Dyn11。

 2.在不能满足消防及负荷要求的情况下,可采用低损耗、噪音符合要求的干式或其他绝缘的变压器,原则上不采用干式非晶合金变压器。

 3.单台变压器容量小于等于 800kVA 时,地面独立建设的 KT 型站原则上不使用干式变压器,通过论证并经电力公司同意后可采用质量可靠、性能优良的低能耗、低噪音干式变压器。

 (二)

 10kV 开关柜、环网柜 型站 10 千伏设备应满足配电站用 10 千伏户内空气绝缘开关柜(中置式配真空断路器)技术规范(2011 年修订)、配电站用 10 千伏真空断路器技术规范(2011 年修订)。

 型站 10 千伏设备一般采用中置式空气绝缘 IAC 级开关柜,寿命达到 40 年,丧失运行连续性类别为 LSC2,内部燃弧试验时间不小于,防护等级不低于 IP4X,选用可靠性高、性能优良、运行经验丰富且技术国内领先的产品。

 千伏真空断路器采用机械操作寿命不小于 30000 次的技术成熟、可靠性高的国内优质产品。

 4.新建住宅区内地面独立建设的 K 型站原则上不采用气体绝缘开关柜。与建筑共建的 K 型站,确受空间等限制可采用气体绝缘开关柜。地面独立建设、空间确受限制的 K 型站通过论证并经电力公司同意后可采用气体绝缘开关柜。

 5.气体绝缘开关柜设备寿命达到 40 年,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X,具有独立的泄压通道,通过 AFLP 等级的内部燃弧试验,SF6 气体的年泄漏率低于 1‰,机械操作寿命不小于10000 次,并且母线压变应具有隔离开关进行隔离。选用质量可靠、运行经验丰富且技术国内领先的产品。

 6.空气绝缘环网柜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 IP4X,气体绝缘环网柜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65。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环网柜应具有 IAC 级别,内部燃弧试验时间不小于;

 (2)环网柜母线及馈线单元均绝缘封闭且配备带电显示器及故障指示仪; (3)环网柜要求寿命达到 40 年,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的转移电流不小于 1500A,机械操作寿命不小于 5000次; (4)SF6 气体的年泄漏率低于 1‰; (5)应具备可扩展性,便于扩展。

 环网柜应配置电动操作机构。

 8.实施配电自动化功能的站点可在进、出线仓位配置电流互感器;采用不依赖于配电自动化主站与子站实现智能分

 布式馈线自动化功能的站点,可根据需要配置相应的电压互感器。

 型站进线柜内应配置纵差保护所需流变。

 千伏开关柜逐步推广应用开关运行状况在线监测装置。

 11.开关柜、环网柜所使用的空气小开关,应优先选用可靠性高、性能优良的合资产品。

 (三)

 低压开关(柜)

 1.对出线回路的要求 馈线开关额定电流≥630A 时,单柜回路数不应大于 2路; 馈线开关额定电流为 400A 时,单柜回路数不应大于 3路; 2.开关柜应选用 GGD 型,所配低压开关应采用框架式结构。两进一出的 PT1 型站采用塑壳低压开关。配变进线、分段等大电流回路应选用合资厂家产品,出线开关优先选用国产厂家产品。

 3.高湿度环境、设备布置较拥挤、工况较差的 P 型站应选用防护等级 IP5X 及以上系列的低压柜。

 (四)

 低压电缆分支箱 1. 低压电缆分支箱应满足《上海配电网技术导则(2012年修订)》中上海市电力公司低压电缆分支箱技术规范(试行)。

 2. 低压电缆分支箱应使用具有通信小室的集成型分支

 箱。

 3. 低压电缆分接箱可采用以下两种结构型式:进线采用带灭弧罩的隔离开关,出线采用塑壳断路器;进出线采用条形熔断器; 4. 低压电缆分支箱采用全绝缘、全封闭、全屏蔽可触摸式结构。

 5. 低压电缆分支箱应采取防凝露、防内部故障电弧外泄等措施。

 6. 低压电缆分支箱进出线选择 (1)进线开关额定电流为 400A; (2)1 进 4 出,馈线开关额定电流为 250A; (3)1 进 6 出,馈线开关额定电流为 160A。

 7. 低压电缆分支箱应为元件模块组装、框架组装结构,每路进线开关和每路出线熔断器隔离开关同时具有带负荷操作,隔离,熔断保护和开关功能,在母线上固定。

 8. 箱壳采用金属材料。箱体应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性能,防护等级不低于 IP44;每侧箱门外应至少设置一处明显国家标准的警告标志“电力符号”及文字“止步,有电危险”,明显易见。

 9. 低压电缆分支箱内开关、熔断器等设备应优先选用可靠性高、性能优良的合资产品。

 (五)

 电缆设备

 1.电缆及其附件的选用应满足《上海配电网技术导则(2012 年修订)》中 1kV 电力电缆技术规范、10kV 电缆终端技术规范、10kV 电力电缆技术规范。

 中压电缆应采用 XLPE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铜芯电缆。进出 K 型站、P 型站的电缆,采用 A 类阻燃电缆。地下水位较高时,应采用防水型电缆。电缆线路土建设施如不能有效保护电缆时,应选用铠装电缆。

 低压电缆应选用 XLPE 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

 4.电缆附件 (1)户内外电缆终端、中间接头或固定分支头,宜采用硅橡胶冷缩型等电缆附件,并且应采取防水措施,避免电缆头长期在水中浸泡。

 (2)外露于空气中的电缆终端装置按以下条件选用:

 a.室内环境应选用户内型终端,受阳光直接照射和雨淋的室外环境应选用户外型终端。

 b.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通过一段连接线相连时,应选用敞开式终端。

 (3)不外露于空气中的电缆终端装置按以下条件选用:

 作为电气设备高压出线接口时应选用设备终端,如与变压器支接相连的设备终端和用于中压电缆的可分离式连接器。

 (4)电缆终端的绝缘特性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终端的额定电压及其绝缘水平,不得低于所连接电缆

 额定电压及其要求的绝缘水平。

 b.终端的外绝缘,应符合安置处海拔高程、污秽环境条件所需泄漏比距的要求。

 (六)

 架空线路 1.架空线路及相应设施的选用应满足《上海配电网技术导则(2012 年修订)》架空线路技术规范。

 架 空 线 路 主 干 线 采 用 JKLYJ-10/240 , 支 线 采 用JKLYJ-10/150 , 对 特 定 区 域 经 公 司 审 批 可 采 用 ,JKLYJ-10/70。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架空电缆可用集束型架空阻水电缆替代。杆变引下线采用阻水型软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架空电缆 ZS-JKTRYJ-10/25 或集束型软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架空电缆 JKTRYJW-10/3×35。

 3.0.4kV 架空线路均采用铝芯或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架空电缆。城区主干线采用 JKYJ-1/120,支线采用 JKYJ-1/70,特殊区域经电力公司审批后可采用 JKYJ-1/35;郊区主干线采用 JKLYJ-1/185,支线采用 JKLYJ-1/120,特殊区域经电力公司审批后可采用 JKLYJ-1/70;中性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低压出线导线采用 JKRYJ-240 和 JKRYJ-120(仅用于零线)。

 (七)

 保护及自动化装置 1.继电保护配置应依据《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2006)及《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第四版)》的要求配置。K 型站采用微机保护,P 型站采用

 熔丝保护,架空线上接入采用熔丝保护。

 2.配电站配置的微机保护装置应满足《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DL/T769),并在国家或电力行业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型式实验及相关动静模试验,寿命不少于 20 年。同时保护配置应满足《上海电网中低压系统继电保护标准化设计规范》的要求。

 3.整定具体要求参照《3-11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4-2007)。

 (八)

 站用电及直流系统设计要求 1.站用电系统设计要求 (1) KT、PT2 型站由来自站内不同低压母线的二路电源供给。二路站用电源应有自动切换功能,自动切换功能采用双电源切换开关(ATS)实现。为适应配网自动化的要求,站用电源系统宜具有通信接口。

 (2) K 型站通信和集中器设备由站用电屏供电,站用系统应有两路电源供电并配置电有自切装置,二次电缆沟与接地体需排至通信隔室内,以便于电缆接入与设备接地。P 型站通信设备采用 UPS 进行供电,通信设备与配电自动化装置共用一套 UPS 装置,并通过专用配电箱放线引至独立通信隔室内,UPS 的容量应考虑通信和集中器的数量并留有适当的备用容量。

 (3) 配网通信 ONU 终端设备采用 220V 交流供电方式。

 2.直流系统设计要求

 (1)使用直流 110V 高频开关充电电源,充电模块应 N+2。蓄电池容量选用不大于 100Ah 为宜,并且采用双屏形式。K型站的自动化站控主单元、保护测控单元、公共单元电源原则上采用站内直流系统供电。

 (2)配电站配网通信 OLT 设备采用站内-48V 直流通信电源供电方式。

 (九)

 低压无功补偿装置 1.在配电站(除 PT1 型外)的低压侧根据负荷性质应加装三相分相分组控制的动、静态无功补偿装置。为提高无功补偿精度与效率,应使用静止无功发生器与电容器组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2.功率因数规定值:10kV 配电站的低压侧功率因数为~,站内电容器组的容量为配电变压器容量的 20%~30%。

 (十)站内电能采集装置 出线均应装设数字电能计量装置。新装的数字电能计量装置应满足实施线损分线管理和 10kV 母线电量平衡计算及电能质量监测的要求。电能量数据采集宜采用串口通信方式。

 2.电能表的要求:参照“上海电网级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技术规范”(Q/SDJ1168-2008)。

 (十一)防止误操作装置要求 开关柜需设置防止误操作的技术措施(简称五防)。

 断路器的控制开关采用带闭锁装置面板。

 型站 10kV 进出线都装有带强制闭锁的高压带电显示装置。

 4.闭锁电源设备装于交流屏上,分别供 10kV 配电装置。

 5.环网柜应具备完善的五防功能。

 八、

 配电自动化建设要求

 (一)

 配电自动化建设要求 1.配电自动化建设要求按国家电网公司《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及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网 10kV 配电自动化技术原则》执行。

 2.配网自动化一次网架的建设原则 根据地区配电网特点、负荷性质和供电可靠性要求,选择具体的配电自动化实现方式。

 3.K 型站采用自动化监控装置(配电终端),保护与测控合一,P 型站采用故障诊断自动化装置(配电终端)。自切(备自投)、低压电容器的投切等功能原则上由成熟的装置独立完成。

 4.新建住宅区内由 KT 或 PT 站所构成的环网,应同步建设采用光纤通信方式、不依赖于配电主站和子站的智能型分布式馈线自愈(FA)功能的配电自动化。

 5.自动化信息量的配置规范要求 配电站的信息配置参照《上海电网 10kV 配电自动化技术原则》中相关内容执行。

 (二)

 线损精细化配置要求 1.基本要求按《上海市电力公司线损精细化技术导则》执行。

 2.供电侧具体配置按《上海电网 10kV 配电自动化技术

 原则》、《上海市电力公司<线损精细化工作技术导则>结合光纤到户工程的补充规定》执行。

 3.用户侧具体配置按《上海电网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标准化配置方案》(上电司销[2010]1015 号)、《上海市电力公司光纤到户居民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原则及典型设计(暂行)》及《上海市电力公司基于光纤到户的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技术规范(暂行)》执行。

 九、

 通信及光纤到户 建设要求

 (一)

 根据公司统一规划要求,在具备上级光纤通道以及足够的通信容量的新建住宅小区中同步建设电力光纤到户。

 (二)

 实施电力光纤到户的工程应与一次网架同步建设,其建设范围为新建小区的上级 35/110KV 电源站与下级的各配电站(K、P、含电缆分支箱)、居民楼配电室(箱/装置)间的光纤通信通道建设(包括光缆线路和通信站端设备)。

 (三)

 上级电源变电站至本新建住宅小区的K型站、P型站结合外线电缆同步建设光纤通道。

 (四)

 新建变配电设施涉及光纤到户项目时应按《上海市电力公司光纤到户技术与运维标准汇编(暂行)》中的《上海市电力公司光纤到户光纤通信技术原则(暂行)》同步配置光纤通信方式。

 (五)

 实施电力光纤到户时,相关通信组网方式建设,应符合《上海配电网技术导则(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光纤到户组网典型设计》(国家电网科〔2011〕275号)的相关规定。光纤到户光纤通信网络覆盖 110(35)kV变电站及以下各类 10kV 配电站、居民用户小区,负责传送安全 1 区的配网自动化业务、安全 4 区的电能量采集业务、负荷测录业务、智能电表等业务。

 (六)

 光纤到户光纤通信网络设备配置以简捷、高效为方针,整体上采用光纤到楼(FTTB)方案。EPON 的 OLT设备一般部署在 110(35)kV 变电站,以就近接入四级通信传输网。偏远地区 OLT 设备若部署在 110(35)kV 变电站整体系统指标不能达到要求时,OLT设备可部署在10kV开关站,10kV 开关站 OLT 以光接口和上级 110(35)kV 变电站直接连接,将各安全分区网络延伸至 110(35)kV 变电站以接入四级通信传输网。

 (七)

 为有利于光缆建设和服务电网,光纤到户光缆拓扑结构基本采用电网相同拓扑结构。

 (八)

 光纤到户光纤通信网系统有关配网自动化可靠性方面考虑光缆线路 N-1 故障和设备板卡 N-1 故障。

 (九)

 住宅小区电力光纤建设,应能有效支撑配电自动化、用电信息采集等系统的功能需求,提升光纤资源利用率。暂不实施上述功能时,应预留必要的通信接口。

 (十)

 小区内光纤通道建设采用普通光缆,与电缆同管敷设。

 (十一)110(35)kV 变电站至 10kV 配电站的 10kV 出线或 10kV 开关站至 10kV 配电站(箱)的 10kV 出线采用双回路供电时,敷设 2 根 24 芯普通光缆。

 (十二)110(35)kV 变电站至 10kV 配电站的 10kV 出线或 10kV 开关站至 10kV 配电站(箱)的 10kV 出线采用单

 回路供电时,敷设 1 根 24 芯普通光缆。

 (十三)10kV 配电站(箱)至电缆分支箱的出线采用24 芯普通光缆,至各居民楼配电箱的出线采用普通光缆(不小于 6 芯)。

 (十四)电缆分支箱配置光分支接头箱(盒),将 10kV配电站(箱)至电缆分支箱的 24 芯普通光缆分支接续至各居民楼。

 (十五)环网配电结构中,各环网柜光配架采用分支接入方式。环网配电模式最大支持环内节点数为 8 个,如果超过 8 个必须敷设 24 芯以上光缆。各节点分别通过 2 根 24 芯光缆连接环内两个其它节点,每节点分别落地 6 芯 ,构成安全 4 区光分配网络;每段光缆纤芯 1~6 芯互相连接后形成安全 1 区光分配环网。

 十、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建设要求

 (一)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与小区供电配套同步建设实施。

 (二)

 实施光纤入户的小区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数据上传采用光纤通讯方式,其他小区采用 GPRS 等无线公网信道。

 (三)

 采用光纤通讯的集中器通过以太网线连接至 ONU设备的 FE 口上接入 EPON 设备,由光纤专网与主站通信。

 (四)

 光纤到户采集方式 1、高层建筑 (1)集中器安装在楼宇低压配电间内,工作电源取自低压配电柜内母排电源。

 (2)单元内电能表总数不超过 64 户,集中器与电能表之间使用 RS485 信号线连接,每台集中器具有 2 路 RS485 端口,最多接入电能表数量为 64 块。

 (3)单元内电能表总数超过 64 户,采用集中器和 I 型采集器通过 RS485 通信方式实现。I 型采集器安装要求如下:

 型采集器根据高层单元电能表总数均匀分布安装楼层位置,每台采集器接电能表数量不大于 25 只,采集器与采集器之间需敷设 RS485 专用总线通过并联方式连接至集中器。

 b.若高层住宅各单元配电间在地下室可连通,相邻的高层单元可共用一台集中器,集中器到最远端的采集器之间

 通信总线距离应不大于 500 米,集中器每个 RS485 端口所接采集器数量不大于 32 台。

 (4)对于安装在楼宇外的零星散户(社区中心、商铺、幼托等),尽可能排放 RS485 信号线接入附近的采集终端设备,在没有光纤或 RS485 通道时,加装 II 型采集器,通过电力线载波方式接入同台区的集中器,该集中器本地通讯采用载波和 RS485 通信合用模式,集中器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与II 型采集器同一区的三相电源。

 2.多层建筑 集中器安装在计量箱内或旁边。集中器与电能表之间采用 RS485 信号线连接,最多接入电能表数量为 64 块。

 (五)

 非光纤到户采集方式 1.非光纤到户采集方式集中器与采集器的通信方式有低压电力线载波方式和 RS485 总线方式。

 2.低压电力线载波方式以 380V 低压电力线作为通信载体的通信方式,适用于:

 (1)多层、中高层房型的小区; (2)高层房型中配电站安装在地面上且非居民电能表安装在高层楼宇之外区域的小区; (3)别墅及散户住宅。

 总线方式以 RS485 串行总线作为通信载体的通信方式,适用于:

 (1)高层房型中配电站安装在地下室的小区; (2)高层房型中配电站安装在地面之上且非居民电能表均集中安装在高层楼宇配电间内的小区。

 十一、

 充电桩建设要求

 (一)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采用交流充电桩。

 (二)

 一组充电桩电源应就近接入邻近的低压电缆分支箱低压出线。

 (三)

 采用户外计量箱,单独装表。

 (四)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备选型和配置 1.充电桩安装按照按需建设与建设规划相结合原则,容量预留,设施按需安装。

 2.小区配电站、低压电缆分支箱应预留低压出线仓位,至规划机动车位区域应预留低压电缆和通信排管孔位。

 3.小区充电桩应分区域集中布置。

 4.小区充电桩应优先选择布置在非露天停车位,通风、散热条件好,距离电源电距离近,无线通信信好质量好的停车位。

 5.充电桩技术条件应满足国标《GT/T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充电连接装置第 1 部分 通用要求》和《GT/T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充电连接装置第 3 部分 交流充电接口要求》。

 6.交流充电桩布置在室外环境,应考虑可能遇到的恶劣环境影响,除充电桩应满足国标要求外,还应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户外落地式充电桩应建设充电桩基础。

 7.靠近墙体的停车位充电桩选择挂壁式充电桩,沿墙面安装。不靠近墙体的停车位充电桩应选择落地式充电桩。根

 据车位布局,优先选择一桩二充、一桩四充充电桩,安装位置兼顾各车使用,并降低车辆移动误碰充电桩的可能。

 (五)

 通信技术要求 1.在具备电力光纤到户的小区或有电力通信资源的小区,交流充电桩优先选择电力光纤或电力通信资源与电动汽车运营监控中心通信。

 2.在不具备电力光纤到户的小区或没有电力通信资源的小区,充电桩应配置无线通信模块,通过公网 GPRS 与电动汽车运营监控中心通信。

 3.集中安装的充电桩可共用一个通道。

 十二、

 楼内配电设施要求

 (一)

 多层住宅 1. 进户方式 (1)多层住宅采用低压电缆进户方式。

 (2)电缆埋地进户时,穿钢导管保护,在建筑室外地坪下埋深不小于 0.7m,电缆保护管在室外端应伸出建筑基础(包括附加建筑物或散水坡)100~300mm。电缆保护钢导管的直径为 150mm,管壁厚度不应小于 4.5mm,敷设时应内高外低,水平倾斜应小于 30。。

 (3)进户电缆的保护钢导管伸入室内电缆手井 50mm,电缆手井净尺寸为 1m×1m×1m,井面采用花纹钢板或钢筋混凝土盖板,每块盖板的重量不大于 50kg,盖板应配置活络吊攀。

 (4)电缆手井至集中计量箱的电缆采用钢导管或厚壁绝缘导管垂直敷设。保护导管的管径应根据进、出线的根数和截面决定,绝缘导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的总截面不应大于管孔有效截面的 40%。管径大小的选择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附录 C 的规定。

  (5)保护导管管口应光滑无毛刺,钢导管管口两端还应有护圈。保护导管应伸入电能计量箱箱体内不小于 10mm。

 (6)进户电缆的保护钢导管出、入管口,在电缆施工后应密封。

 2.计量装置 (1)居民用电装表到户。

 (2)计费电能表采用集中装表,计量箱设置在楼宇的底层室内公共墙面上,安装方式有明装和嵌入式(暗装)两种。集中装表的计量箱底部距地不小于 1.1m,计量箱前操作距离不小于 0.8m。

 (3)集中计量箱不应装在易燃、易爆、受震、潮湿、高温、多尘、有腐蚀性气体、有磁力影响的场所。表位周围环境应干净、明亮,便于抄表和装拆维修。

 3.电能计量箱 (1)集中计量箱的材质采用非金属复合材料。

 (2)集中计量箱型号具体外观尺寸详见下表:

 尺寸(mm) 一表位 竖三表位 竖六表位 竖九表位 高 595 1065 宽 195 220 375 555 深 150 150 (3)电能计量箱电能表应有室号标记牌,并与实际室号保持一致。电能计量箱中电能表对应的室号,面对电能表按从左至右、从下至上的顺序排列;表前保护装置、表后保护装置以及出线接线端子排对应的室号按从左至右的顺序排列。

 (4)电能计量箱内导线的相序排列:

 面向计量箱正面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里到外,分别为 A、B、C、零相排列。

 (5)电能计量箱安装及技术标准参照《电能计量箱安装规范》及《电能计量箱技术规范》执行。

 (6)多层住宅的电梯应有专用回路,其电源接至楼内电源进线侧。当采用双电源供电时,另一路电源应向上追溯至配电站内不同 380V 母线,末端配置自动切换装置。

 4.表后出线 (1)集中电能计量箱的表后出线采用电气多孔绝缘导管或槽式桥架等敷设方式。当采用保护管时,每户应独立穿管。

 (2)从电能计量箱接至每户住户配电箱的导线截面,单相不应小于 10mm2 ,三相不应小于 6mm 2 。

 5.沿街商铺及别墅 (1)沿街商铺采用相对集中的户外装表方式,尽量靠近商铺但不防碍正常通行的过道。

 (2)独幢别墅 电能计量箱设置在别墅入口附近的院墙或东侧的外墙上,或采用落地式户外计量箱,计量箱应在公共区域。用电负荷小于 50kW 采用三相计量箱,大于等于 50kW 小于 100kW的别墅,可采用带 CT 的计量箱,100kW 及以上时采用计量柜,计量柜应设置在户内。

 低压电缆由电缆分支箱穿钢管敷设进计量箱。进线低压电缆截面不低于 35mm2(保护管管径不小于 50mm),用电容量大的,按实际需求选择电缆截面。

 (3)联排别墅 采用相对集中的户外装表方式,有条件的联排别墅采用多表位计量箱,应安装在门洞、廊檐处的墙面或其它适合位置,避开西面墙体。

 进线低压电缆截面不低于 35mm2 (保护管管径不小于50mm),用电容量大的,按实际需求选择电缆截面。

 (4)叠加式(跃层)住宅 原则上按门洞集中装表。有公共部位的,应采用户内集中装表方式设于公共部位;无公共部位的,应采用户外式计量箱。

 6.装置保护接地要求 (1)接地线的截面应符合热稳定要求,见下表:

 装置的相线截面 S(MM2 )

 接地线的最小截面 S≤16 S 16<S≤35 16 35<S≤400 S/2 400<S≤800 200 (2)人工接地极可采用水平敷设的圆钢、扁钢,垂直

 敷设的角钢、钢管、圆钢。垂直敷设时,接地极的长度不应小于 2.5m,两根接地极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 5m。引出地面的接地线可采用圆钢、扁钢。

 (3)电能计量箱箱内的接地点以及进出线钢导管的接地点与接地体必须可靠连接。

 (4)接入金属电能计量箱内的接地引下线采用扁钢接地线,扁钢接地线可直接通入计量箱内与接地排连接。连接的接触面应符合热稳定要求,敷设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拆卸与检修。

 (5)严禁将防雷接地体作为电能计量箱接地装置。

 (6)保护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测定接地电阻值,采用独立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Ω;采用与建筑物联合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Ω。

 (二)

 中高层及以上住宅 1.进户方式 (1)中高层及以上住宅用电及建筑内低压供电的办公、商业、公建等用电采用低压电缆的进户方式,设置安装低压供用电柜的专用配电室。

 (2)电缆进户应穿钢管保护,在建筑室外地坪下埋深不小于 0.7m,电缆保护管在室外端应伸出建筑基础(包括附加建筑物或散水坡)100~300mm。电缆保护钢管的直径为150mm,管壁厚度不应小于 4.5mm,敷设时应内高外低,水平

 倾斜应小于 30。。

 (3)进户电缆的保护钢管出、入管口,在电缆施工后应密封。

 2.低压配电室 (1)低压配电室设置原则:

 a.接近负荷中心; b.进出线方便; c.设备运输方便; d.独立设置的配电室不应设在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e.与建筑结合时,配电室应设置在靠外墙部位,不应设在浴室、厕所等正下方;同时也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

 f.配电室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部分不应低于三级。

 g.配电室长度大于 7m 时,应设两个出口,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启,门的宽度不应小于800mm,并应大于设备宽(或深)200mm,高度不应小于 2.1m,门上应装有弹簧锁。

 h.配电室的净高不应小于 2.6m,建筑横梁梁底不应小于2.3m。

 i.配电室外应设有设备的运输通道。

 j.配电室的顶、墙面及地面的建筑装修应少积灰或不起

 灰,顶面不应抹灰。

 k.配电室应按照有关消防法规的规定,配置适当数量的干式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在设备附近存放黄沙箱。配电室的电缆沟进出孔洞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l.配电室应有良好的通风和保证安全的可靠的照明系统。

 m.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紧密,窗玻璃用夹丝玻璃或有防护措施。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网孔不大于 10mm×10mm 的网罩,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还应采取防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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