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房屋安全事故防控工作方案] 一般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来源:澳大利亚 发布时间:2020-04-03 点击:

  **社区房屋安全事故防控工作方案 为强化辖区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区工作正常开展,维护辖区稳定,确保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态恶化,把损失或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责任。根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转发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和《**街道办事处2018-2019年度冬春季节房屋安全管理防控事故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本辖区范围内建成于2000年之前、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以及辖区内单位自管建筑。对已经鉴定为危房但尚未治理消除险情的房屋,须一并汇总上报。 (二)排查重点  1、已有群众多次反映或投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2、受灾后或受相邻施工影响,已出现损坏迹象的房屋。  3、地势低洼易涝地区房屋以及建成使用30年以上的房屋。 4、经过多次交易、装修、增层的房屋,尤其是学校附近的“学区房”。  5、沿街底层存在“破墙开店”改门面房的普通住宅楼。  6、重要的公共建筑及人群密集场所。 三、排查内容  1、排查危旧房安全状况。调查清楚已鉴定为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排查老旧住宅的管理维护及修缮状况。检查老旧住宅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档案是否已经建立完善。 四、职责分工  1、社区负责做好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单位、自管房单位、托管小区和自建房安全排查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和自查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配合完成排查、复查等工作。物业或社区负责对登记信息按楼栋进行汇总,报送街道的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2、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作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积极开展自查和配合房屋安全排查、复查工作。对自查发现房屋主体结构明显存有的裂缝、倾斜、沉陷等明显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小区物管中心或社区进行登记。 五、工作安排  (一)制定《**社区房屋安全事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老旧房屋排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措施。 (二)对辖区内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并及时把排查信息报送街道。 六、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保证质量。此次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而不漏,每一处房屋要按幢自查、排查到位,不走过场。排查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逐项认真检查,切实保证排查工作的质量。 2、明确重点,快速处置。按照“危险早发现、险情早处理”的原则,对已有群众多次反映或集中投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建立快速通道,优先安排检查与鉴定;对反复拆改、改变用途、严重削弱房屋安全性、稳定性的“学区房”、“破墙开店”类房屋,应作为排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根据鉴定结论督促责任人及时进行相应处置,确保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摸清底数,建立档案。通过此次排查鉴定工作,全面掌握本区老旧房屋底数、安全性能和基本住用情况,按幢到户建立老旧房屋安全使用档案,逐步实现基础资料和安全使用档案的动态管理。 4、加强治理,确保安全。对于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将检查情况、需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区投促局报告。 5、在排查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或拿捏不准的问题,社区要及时汇总、反馈给街道物管办,由街道邀请市、区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给予技术指导。 6、注重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常规性的检查、排查、巡查制度,在本次排查建立的老旧房屋安全使用档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扩展至**社区所有既有房屋,做好管理基础工作。

 **街道办事处**社区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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