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业务合作协议 [宽带通信业务合作协议]
来源:加拿大留学 发布时间:2020-03-29 点击:
********有限公司宽带通信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公章: 公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甲方按照本合同向乙方租用宽带业务服务。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用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的活动。
2.2甲方保证连接到租用电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2.3在乙方人员对其设备按照有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时,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为确保乙方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及电话。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3.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约定的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所租用的服务
3.2乙方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满足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质量标准》,保证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
3.4乙方向甲方提供故障申告电话********,每天24小时受理甲方的故障申告,在承诺时限内进行修复,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配合。
第四条 资费标准和付费方式
4.1甲方所租用光缆上网服务的标准资费如下:
国家标准资费每条电路每月租用费用为2500.00元。
4.2如在合同期内因政府资费政策调整,本合同中所述资费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可后,甲方按照新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的租用费用。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按月向乙方缴纳通信费用。
第五条优惠方案
5.1 甲方租用乙方一条光路.带宽为10M.并为其新开 个用户帐号。
5.2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给与甲方最大的资费优惠,宽带使用费为每条包年 元收取。
5.3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宽带交换机、光收发器终端设备,所有权归已方。
第六条 质量保障和故障处理
6.1乙方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满足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质量标准》,保证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
6.2 乙方向甲方提供故障申告电话********,每天24小时受理甲方的故障申告,在承诺时限内进行修复,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配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
7.2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在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履行合同,甲方应按国家正常资费标准向乙方赔偿已优惠的通信费用,并缴纳剩余时间的所有通信费用。
7.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故意通信故障,乙方将向甲方进行补偿。
补偿条款: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每月按30天计算,每天的减免额为租用费的1/30.
第八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能给其他运营商提供该合同文本。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三方服务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信息,应按双方约定的通信地址以邮件或图文传真方式发送。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除正在仲裁或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13.1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09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止。
13.2 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合同,本合同将继续顺延。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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