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叙永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6258

来源:美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项目 编号:

 LZZFCGGJ(2017)7003

  叙永县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叙永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四川

 叙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2017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13

 第四章

 货物服务技术规格、商务条件说明

 .............................................. 15

 第五章

 磋商程序

 ............................................................................ 20

 第六章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 2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 请公告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叙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对 叙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叙永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此次磋商。

 一、 项目 编号:

 LZZFCGGJ(2017)7003 。

 二、 项目 名称 :

 叙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叙永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预算价人民币 41.1 万元 整 。

 四 、 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1 1 个包,采购插件式监护仪等医疗器械一批。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医疗器械

 01-01 插件式监护仪 2台 是 01-02 电解质分析仪 1台 是 01-03 呼吸麻醉机 1台 是 01-04 病人监护仪 6台 是 01-05 双通道微量注射泵 4台 是 01-06 旋磁光子热疗仪 5台 是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具有企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①可提供2015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 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5或2016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

 , 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相关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如免

  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

 , 2017年07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承诺函】。

 2、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4、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上述检查机关网上平台查询下载的告知函原件】。

 5、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

 磋商文件自 2017 7 年 12 月 12 日 09: : 00 至 2017 7 年 12 月 21 日 10: : 30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购买。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1 1 00 元/ / 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请供应商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成为

  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采购文件。

 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 磋商 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lzgpc.gov.cn )的“项目开标前状态”栏目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 磋商 条件,代理机构将不组织本项目开标。

 本 项目磋商 、 评审 的具体场地安排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lzgpc.gov.cn n )的“评审场地安排”栏目查看。

  七、磋商 响应 文件接收时间: : 2017 年 12 月 22 日 09: : 00-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八 、 磋商 响应 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

 2017 7 年 12 月 22 日 10:30 (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未密封的相关资料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九 、开标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办事处开标厅

  地址:

 泸州市金融中心佳乐世纪城7 7 号楼 904 室

 十 、本磋商邀请 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叙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叙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0-622614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金融中心佳乐世纪城7号楼904室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830-3706070

  2017年12月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项目名称 叙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叙永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文件编号 LZZFCGGJ(2017)7003

 3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

 41.1 万元人民币

 供应商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

 4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

 41.1 万元人民币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

 5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90天。

 6 磋商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 8000 元(人民币 捌仟 元 整)。

 请供应商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 , 成为注册用户,使用供应商帐户通过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缴费链接自主选择相应银行,以网银方式或网上“快捷投标方式”向 泸州市 叙永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并在转款凭证上注明:

 泸州市叙永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注:转款户名必须与 供应商 名称一致,否则 自行承担磋商响应 文件被拒收 或无法通过资格性审查的风险)。提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前24小时,对逾期未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磋商权利。

  保证金递交 截止时间 :

 2017 7 年 12 月 21 日 10: : 30 前( 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将保证金的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以便代理机构能在磋商前确认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磋商响应 文件中也须包含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兹证明递交了 磋商 保证金。

 注:1、代理机构将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失败的于项目当日),向 泸州市 叙永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提交

 填写完整无误的保证金退还申请

 泸州市 叙永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收到代理机构书面提交来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解退所有非成交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提交来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所缴磋商

  保证金。

 7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采购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8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未提供导致无法评审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10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否 11 是否专门面向节能环保 否

  12 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叙永县财政局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除报名费外(即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会向供应商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叙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2“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的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第三章所述的资格条件。

 4、竞争性磋商采购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 ,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竞争性磋商文件 5.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的文件。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 (2)磋商须知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4)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5)磋商程序 (6)服务及商务要求. (7)响应文件格式 (8)磋商过程中形成的书面变更通知 5.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没有按照 磋商 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响应 文件将自行承担被视为无效 响应 文件的风险

 5.4.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如该澄清或修改将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五日前进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由于报名供应商名单在 磋商 前自动保密, 准备参与此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 应保持在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至 时间前每日都需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

 尤其是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 1 日,请 主动上网进行查询 。

 5.5 在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和 磋商 时间,并在 磋商 文件要求提交 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变更公告。由于报名供应商名单在开标前自动保密, 供应商 应保持在开标时间前每日都需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

  6、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响应文件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包括响应函、产品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初始报价及评审办法中涉及的需要提供的相关内容。

 7 7 、报价

 7.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7.2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服务/工程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

 7.3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供应商有效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 ( 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 )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4 本次磋商采用现场报价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谈判后,按要求进行报价。( 初始 报价表放在 技术、服务性 响应文件中,初始报价不属于现场报价范畴,仅供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参考使用,但如磋商谈判过程中,技术指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现场每轮报价不能高于 供应商在技术、服务性文件中提供的 初始报价)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 , 两部分可以装订在一起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

 8.2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3 3 份,其中正本1 1 份,副本2 2 份。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书写或打印 , 并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为准。

 8.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

 8.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任何未密封的资料。

 8.5 如磋商 文件中所涉及 查验 原件,不需密封,磋商小组要求提供时,由供应商现场提供。

 9、磋商保证金 9.1磋商保证金递交及退还详见前附表相关规定。

 9.2 非正常缴纳的“临时 磋商保证金 ”是指通过其他错误方式缴纳到泸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的保证金。供应商需提供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情况说明、缴款原始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经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无误后,在3 3 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退手续。非正常缴纳的保证金解退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暂缓解退 磋商/ / 履约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将立即 书面通知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待质疑、投诉、举报等处理结束后,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将当书面通知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解退投标/ / 履约保证金。

  9.3

 磋商保证金退还参照第二章保证金退还注意事项相关规定办理。

 9.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4.1 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9.4.2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9.4.3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9.4.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0、确定成交候选人 10.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0.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 , 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将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 二 )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款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本款第(三)项放弃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但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1、成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 公示期满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2、签订合同 12.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2.2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终报价、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

 13. 履行合同 1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4、 验收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泸州市财政局 《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泸市财采(2014)32号)的相关要求及泸州市相关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序号

 项

 目

 资格审核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具有企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①可提供2015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5或2016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相关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免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2017年07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2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3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4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 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 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6 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签字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直接参加的不需要提供)

 8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9 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 在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转款凭证复印件,代理机构在本次磋商前根据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显示信息核对磋商保证金交纳情况。

 10 是否属于不允许进入磋商环节的相关情形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如实质性签署要求,不可变更的技术参数及佐证方式,必须提供的失信行为相关承诺函等。

 注:

 1. 资格条件在本 磋商 文件中描述时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本表格为准。

 2 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4 4. .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5 5. . 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四章

 货物服务技术规格、商务条件说明 (一)

 项目概述

 本项目1 1 个包,采购插件式监护仪等医疗器械一批。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医疗器械

 01-01 插件式监护仪 2台 是 01-02 电解质分析仪 1台 是 01-03 呼吸麻醉机 1台 是 01-04 病人监护仪 6台 是 01-05 双通道微量注射泵 4台 是 01-06 旋磁光子热疗仪 5台 是 注:招标参数中可选配的参数 在 本次 采购 中可不配备,但需具有配备该参数的功能。

 (二)商务要求 1 1 、交货期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工作日内交货/完工 1.2.交付地点:叙永镇卫生院 2 2 .付款方法和条件

 2.1 付款方法: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9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5%; 2.2 质保期:整机设备质保期为交付验收合格后1年。

 3.安装调试及验收(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

 3.1所有设备均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负责设备运输、收发货、安装、调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前必须进行的检测或监测,也须由中标人负责。

 3.2中标人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 直至技术人员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 ,中标人应对采购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买方的操作人员能独立操作。

 3.2验收标准以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4.售后服务要求:

 4.1用于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接口永久免费开放,不得收取任何接口费,并免费协助接入网络;

  4.2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提供电话等服务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4.3设备保修期内开机率不低于95%; 4.4终身零配件供应:投标人应保证设备安装验收后备件供应不少于8年,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4.5中标人的售后服务机构在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后,须向采购人管理科室提供经使用人员确认的纸质报告; 4.6除特别标注外,中标人提供的设备需适用于采购人本地区的自然气候条件;需要精密空调、房间屏蔽等非自然条件均由中标人负责; 4.7除特别标注外,中标人提供的设备需满足输入电压220V±10%,电源及附件符合国家标准,常规条件为单相电源;凡需特殊电源条件的,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注:以上商务条款均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按 磋商文件 要求需在商务响应表中予以应答。

 ( 三 )产品明细及技术要求指标 01-01 插件式监护仪

 2 台 1. 监护仪外形结构:

 1.1 插件式监护仪,可用于监护成人,儿童,新生儿患者。

 1.2 ≥12英寸彩色LED显示,彩色高分辨率达800*600,8通道波形显示。

 1.3 360度报警灯,保证任何方向都可观察到报警信息。

 1.4 主机带电池重量≤3.5kg。

 1.5 可选配触摸屏。

 2. 监测参数:

 2.1 标准配置可监测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

 2.2 3/5导心电测量,算法通过全球权威数据库AHA和MIT-BIH验证。

 2.3 心电和呼吸采用全球领先ASIC芯片技术。

 2.4 具备智能导联脱落监测功能,个别导联脱落的情况下仍能保持监护。

 2.5 具备ECG多导同步分析功能,同时分析多个心电导联,个别导联干扰情况下

  仍能准确监测。

 ★2.6 可显示PI血氧灌注指数,有效反映血氧灌注情况。

 2.7 采用专利的抗干扰和弱灌注血氧技术。

  2.8 NIBP可选择初始充气压力,提升测量的准确性和患者舒适性。

 ★2.9 ≥21种心律失常分析,且支持房颤分析,并提供截图证明材料。

 ★3.0 支持ST监测,并且支持全通道ST片段同屏显示,并提供截图证明材料。

 3. 可升级参数

 3.1 主流EtCO 2 ,旁流EtCO 2 ,微流EtCO 2 。

 ★3.2 可升级有创血压,并可支持PPV参数监测。

 3.3 心排量CO。

 4. 系统功能:

 4.1 支持中/英文字符输入。

 4.2 具备96小时趋势图表、100个报警事件、100个心律失常、1000组NIBP测量

 的数据存储和回顾功能,24小时全息波形回顾。

 4.3 他床观察功能,无需中央站即可进行隔床跨室观察其他联网床位监护信息。

 4.4 支持有线、无线联网,内置无线网卡,采用双天线设计,保证信号传输稳定

  可靠,支持3通道记录仪,可支持外接打印机A4打印。

 4.5 整机无风扇设计,降低环境噪音干扰。

 4.6 防水等级达到IPX1标准。

 5. 认证:

 5.1 通过CE认证。

 配置清单:(不允许负偏离,如负偏离即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主机 1 台 2 12针3/5导分体式心电主电缆

 1 条 3 7针血氧主电缆 1 条 4 成人血压袖套 1 副

 01-02

 电解质分析仪

 1 台 1.测试项目:K、Na、Cl、iCa、nCa、Tca、PH(五项七参数)。

 2.适用样品:血清、血浆、全血、脑脊液及稀释尿液。

 3.样品用量:60ul-150ul。

 4.测量技术:离子选择性电极。

 5.测量范围、分辨率:

 测试项目 测量范围 分辨率

  K 0.5—20.0mmol/L 0.01mmol/L Na 15—200mmol/L 0.1mmol/L Cl 15—200mmol/L 0.1mmol/L Ca 0.1—6.0mmol/L 0.01mmol/L pH 4—9 0.01 ★6.仪器仅设YES、NO二个触摸按键,全中文菜单,故障具有自动提示和自动排除功能。

 7.样品分析后仪器自动冲洗。

 8.储存功能:主机具有断电保护功能,断电后仍可储存质控和样品数据,实现数据储存再现;超大容量锂电池,可存储10000个检测结果并可扩展,存满后可自动刷新,保存测试样品数据长达五年。

 9.自动进样,自动定标,吸样到显示结果仅需30秒。

 10.仪器可24小时开机,长时间不操作即转入待机状态。

 11. 体系认证:产品具有ISO13485:2003质量体系认证及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CE认证。

 ★12.试剂具有单独的注册证。

 配置清单:(不允许负偏离,如负偏离即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主机 1 台 2 钾电极(K) 1 个 3 钠电极(Na) 1 个 4 氯电极(Cl) 1 个 5 钙电极(Ca) 1 个 6 pH电极(ph) 1 个 7 参比电极(Ref) 1 个 8 漂移校正液A

  350ml 1 瓶 9 斜率校正液B

  350ml 1 瓶 10 活化液

  110ml 1 瓶 11 清洗液

  110ml 1 瓶 12 内校液C-2

 110ml 1 瓶

  13 电极清洁液(去蛋白酶)

 5*1ml 1 瓶 14 电极内充液(普通电极用)3ml 1 瓶 15 参比液(离子选择电极法)

 10ml 1 瓶 16 打印纸

 57*40 1 卷 17 电源线 1 根 18 废液瓶 1 瓶 19 打孔瓶盖 2 个 20 注射器 1 支 21 说明书 1 本 22 保修卡 1 张 23 合格证 1 张 24 三证 1 张 25 验收单 1 张 26 安装培训表 1 张

  01-03

 呼吸麻醉机 1 台 3、技术规格:

 3.1 工作条件及基本配件。

 3.1.1操作环境,温度:10° 至40°C,湿度:15 至 95%。

 3.1.2电源:220V (≥±10%), 50Hz(≥±2%)。

 3.1.3后备电池使用时间:90分钟。

 3.2 气源 3.2.1氧气气源,可选配笑气气源。

 3.2.2氧气:具备安全保护装置,在供氧压低于200Kpa时报警。

 3.2.3快速充氧范围25 - 75 l/min。

 3.3 呼吸回路 ★3.3.1回路整体部件可以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包括钠石灰罐、风箱罩等都有134℃消毒的标识。

 ★3.3.2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1500ml。

 3.3.3内置双流量传感器,分别在吸入端,呼出端。

  ★3.3.4回路系统容积2.6升,为快速调节新鲜气体流量以及输出麻药浓度提供了保障。

 3.3.5回路能监测钠石灰吸收罐的状态,当更换钠石灰时,有报警功能提示钠石灰罐被拆下。

 3.6 呼吸机

 ★3.6.1气动电控呼吸机,全中文操作和显示。

 3.6.2提供辅助/控制通气,标配通气模式:容量控制压力限制模式、手动通气、电子PEEP。3.6.3可选配压力模式。

 ★3.6.4潮气量设置:40ml-1500ml,步长为5ml。

 3.6.5呼吸频率:4-100 次/分钟。

 3.6.6吸呼比:4:1到1:8。

 3.6.7压力限制范围:10到 99 cmH2O。

 3.6.8电子PEEP,显示屏设置,范围:OFF,4到30cmH2O。

 ★3.6.9上升式风箱,可以直接观察病人实际呼吸状态,保证安全。

 ★3.6.10具备吸入端,呼出端双流量传感器,实现动态潮气量实时自动补偿功能,补偿新鲜气体变化、气体压缩、回路顺应性变化以及小的回路泄漏造成的吸入潮气量和设置潮气量的误差。

 3.6.11智能化呼吸机,有防止错误设置功能,保证麻醉安全。

 3.7 数字和波形监测 3.7.1具备三级声光报警功能,有独立红黄报警灯显示。

 ★3.7.2

  7.4寸彩色TFT显示,可显示压力、流速等波形。

 3.7.3监测参数: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吸呼比、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可选配吸入氧浓度监测。

 3.7.4潮气量监测范围:0 到1500ml。

 3.7.5 PEEP监测范围:0-30cmH2O。

 3.8 麻醉气体挥发罐。

 ★3.8.1标配容量蒸发罐罐位,氟烷、安氟醚、异氟醚、七氟醚可选,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

 配置清单:(不允许负偏离,如负偏离即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7.4寸彩色显示器 1 个 2 麻醉气体挥发罐 1 个 3 气动电控呼吸机 1 个

  4 二氧化碳吸收罐 1 个

  01-04 病人监护仪 6 台 1.监护仪外形结构:

 2.一体式监护仪,可用于监护成人,儿童,新生儿患者。

 ★3. 12.1 寸彩色 LCD 显示屏,LED 背光,彩色高分辨率达 800*600。

 4.主机带电池重量<4kg(标配,不含记录仪)。

 5.可选配触摸屏。

 6.监测参数:

 7.标准配置可监测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 8.具备 ECG 多导同步分析功能,同时分析多个心电导联,个别导联干扰情况下仍能准确监测。

 9.具备智能导联脱落监测功能,个别导联脱落的情况下仍能保持监护。

 ★10.可显示 PI 血氧灌注指数,有效反映血氧灌注情况。

 11.NIBP 和 BP 的测量范围宽,大大提升边界情况的测量准确性。

 12.成人:sys 25-290 dia 10-250 avr 15-260。

 13.小儿: sys:25-240 dia:10-200 avr:15-215。

 14.新生儿: sys:25-140 dia:10-115 avr:15-125。

 ★15.支持心率变化统计和动态血压分析。

 16.系统功能:

 17.支持可选中/英文字符和条码扫描枪输入。

 18.具有三级声光报警,参数报警级别可调。

 ★19.具备报警集中设置功能。

 20.具备血液动力学、药物计算功能。

 ★21.可选内置存储卡,也支持外部 USB 存储设备,支持掉电存储和 U 盘数据导入导出功能。

 22.支持可选 VGA 外接拓展显示屏。

 ★23.具备 1200 小时趋势图表、1800 个报警事件、1600 组 NIBP 测量的数据存储和回顾功能,48 小时全息波形回顾。

 24.具备趋势共存界面、呼吸氧合图界面,大字体显示界面,及标准显示界面等多种显示界面。

 25.具备成人、小儿、新生儿三种病人配置,支持 U 盘导入导出配置。

 26.标配普通锂电池,工作时间可达 4 小时;可选配高容量锂电池,工作时间达 8

  小时。

 27.支持可选 3 通道记录仪。

 ★28.整机无风扇设计,降低环境噪音干扰。

 ★29.附件收纳盒设计,让床旁附件管理更有序、更高效。

 30.防水等级达到 IPX1 标准。

 31.产品使用材料通过 UL 安全认证。

 32.认证:通过 CE 认证、SFDA 认证。

 配置清单:(不允许负偏离,如负偏离即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主机 1 台 2 12针3/5导分体式心电主电缆

 1 条 3 7针血氧主电缆 1 条 4 成人血压袖套 1 副

  01-05

 双通道微量注射泵

  4 台 ★1、注射模式: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联机模式。

 ★2、适用注射器:5ml、10ml、20ml、30ml、50ml 自动识别。

 3、注射速度范围:0.1ml/h-1500ml/h,速度增量:0.1ml/h。

 4、预置量设置范围:0.0-9999.9ml。

 5、累积量设置范围:0.1-9999.9ml。

 6、快速注射速度:0.1-1500ml/h。

 7、KVO速度范围:0.1ml/h-5.0ml/h、步进0.1ml。

 8、双CPU芯片控制,使注射过程更加安全可靠。

 9、注射精度:≤±5%。

 ★10、阻塞阀值范围:40-160Kpa。

 11、全中文彩色液晶LCD显示屏,显示尺寸不低于3.0英寸,便于临床查看产品运行情况。

 ★12、中继输注功能:双通道中继即注射等待功能,适用于ICU专科用药血管活性药物等,不间断推注,保证在注射同一种药物时没有任何注射中断的连续给药功能。

 13、阻塞后自动启动Anti-bolus功能,防止解除阻塞后的大剂量冲击。

 14、手动排气功能:注射前可快速排出管路空气,防止气泡随药液进入血液,造成气栓,给患者带来危险。

  15、遗忘操作功能:在主界面和参数设置状态(流速、床号、预置量)如果超过设定时间没有操作,注射泵发出遗忘报警,提示用户及时操作。

 16、键盘锁定功能:当非键盘操作时间大于设定时间时,键盘被锁定,防止运行过程勿操作,提高安全性,锁键时间可调。

 ★17、在线滴定功能:产品在运行状态下可改变流速,在不中断注射的情况下对病患给药的注射速率进行调节,以保持对病患的持续给药、以免中断给药对病患的伤害。

 18、记忆功能:注射泵可保存关机前的注射参数,方便用户下次开机后直接选用上次关机前的注射参数,快速启动注射。

 19、爪式可开启结构设计,结构牢靠、注射器放置简单、方便临床护士单手完成操作,满足无菌操作要求。

 20、界面显示信息:同屏显示注射模式、流速、累积量、注射器规格、电池容量、床位号、交流电源、电池充电指示等内容,无需翻页查看。

 21、报警信息:注射器脱落、阻塞、接近完成、完成、排空、电池电量低、电池耗尽、无交流、无操作(遗忘)、系统故障、电机故障、存储故障、参数错误、请检查注射器。

 22、阻塞阀值、按键音量及报警音量三档可调。

 23、具有药物库功能,方便临床护士查看。

 ★24、产品可记录不少于1500条历史使用记录、便于回顾准确的输注信息。

 25、使用环境要求:温度:5-40℃;气压:57-106Kpa;湿度:15-95%。

 26、储运环境要求:温度:-20-60℃;气压:50-106Kpa;湿度:10-95%。

 ★27、无线联网功能:产品可配置无线模块,通过无线方式与中央输液监护管理系统联网,通过设置护士站的输液监护管理系统就可以同步显示该床号病人的注射泵注射状态或报警信息。

 28、且符合IEC/EN60601-1-2和IEC/EN60601-2-24。

 29、产品安全性要求:除颤防护,Ⅱ类保护,IP23(防溅水)。内置电源,连续工作模式,保护使用者安全。

 30、产品适用电源:100-240V AC,50/60Hz。

 31、电池类型: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

 32、一体式结构设计,双个通道使用一根电源线供电。

 配置清单:(不允许负偏离,如负偏离即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注射泵 1 台 2 电源线 1 条

  3 说明书 1 本 4 操作卡 1 本

  01-06 旋磁光子热疗仪

 5 台 1、适用范围:术后伤口愈合、及用于消炎、消肿、止痛及各种康复理疗, 具有热疗、光疗等物理治疗功能,产品注册证名称必须为“旋磁光子热疗仪”。

 2. 推车式、中文液晶显示。

 3. 技术参数:

 ★3.1热疗:电热温度37℃~46℃(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证明)。

 3.2光疗:最大额定功率:7W±1.5W。

 3.3连续工作时间:≥4h。

 3.4电源电压:220V±10%;频率50Hz±1Hz。

 3.5最大功耗:≤240W。

 3.6治疗时间:0~48分钟。

 3.7治疗强度:1~10级。

 3.8 ISO9001和ISO13485医疗器械企业质量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配置清单:(不允许负偏离,如负偏离即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主机 1 台 2 红光治疗头 1 个 3 电源线 1 条

 注:

 1. 以上 “★”条款为投标产品重要参数,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注册证里面的技术指标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产品制造 厂家 公章)或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公章)或产品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技术白皮书(加盖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公章)予以佐证;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虽提供但无法佐证者,均自行承担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技术参数负偏离的风险。

 2. 非 “★”条款同样需要提供厂家提供的技术材料(包含技术白皮书)予以佐证;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虽提供但无法佐证者,均自行承担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技术参数负偏离的 风险。

  第五章

 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及专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和评审工作。

 2、磋商组织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3、磋商程序 3.1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小组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后,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3.3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三 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符合财库【 2015 】

 124 号文件相关情形除外)

 3.4磋商小组成员按磋商文件规定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3.5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变动通知为本次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本次磋商的内容有:报价,产品的具体指标准(在现有要求上增加,现有需求不降低)。

 3.6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7磋商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磋商小

  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3.8.磋商小组经过三轮及以上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无法进入最后的综合评分环节。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3.9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在磋商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由采购人方监督代表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相关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最后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 法定代表授权 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现场最终报价 对应初始报价 下浮的比例,也是最终单品价格下浮的比例。

 3.10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12 综合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备注

 1 报价30% 30 以本次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分。

 1.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制造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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