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有关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汇报

来源:美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08-19 点击:

  县委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情况汇报

  党的十八大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这为我们在当前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有序开展指明了方向。科学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突出组织优势,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保证,也是群策群力科学决策、同心同德攻坚克难的重要法宝。

 一、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

  (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思想路线。江城县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切实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学习,夯实全县人民的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一是抓龙头。以县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完善学习制度、突出学习主题、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式、落实学习要求,以县委中心组学习引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以领导干部学习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二是抓主体。以党员干部在职理论学习培训为主体,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在准确掌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重要论述,切实做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三是抓宣讲。组建宣讲团,采取分众化、对象化、互动化、通俗化的方式,积极探索实践“用民族干部宣传、用民族语言讲解、用民族文字阐述、用民族文化体现”党的科学理论的方法路子,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加大对《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宣传教育。

  (二)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一是充分发扬民主。制定并印发《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加强沟通联系,凝聚班子的整体合力。2014年,共召开县委常委会12次、县委工作通报会2次、 “四班子”联席会议2次、专题会议6次、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3次、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现场推进会4次。二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做好廉政承诺,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强班子成员间廉政工作交流,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2轮谈心交心,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别与50个分管部门、7个乡(镇)党政负责同志开展谈心交心174人次。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细化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规定的内容,结合江城实际,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细化,明确具体操作细则,规范公务接待、会务安排的标准和范围等。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有关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江城县严格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决策实施反馈机制,使决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杜绝领导个人或少数人代替会议集体决定或未经充分酝酿匆忙作出决定的现象,形成了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思想统一又有个人意志的政治局面。一是抓住大事定议题。重大问题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是集体领导的基本要求,也是民主集中制最重要的原则。制定《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议事规则》,并将规则印发给各位常委进行再学习,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书记办公会在酝酿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时,除有明确规定外,坚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事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机构设置,人事问题,重大财务开支,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等确定议题提交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调查研究拿方案。对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议题,坚持不搞仓促上阵,不搞临时动议。对县委各部门、各(党组)党委、县级群团组织提交的重要请示、报告或意见,经书记办公会讨论后,对方案、意见成熟的提交集体讨论;对方案、意见不成熟的则退还上报部门重新修改后再确定。

  对由书记办公会确定需要研究的议题,坚持由主管、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牵头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拿出可行的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属政府行政事务的先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以后,形成党组意见报县委,再由书记办公会进行酝酿后提交集体研究讨论,对重大问题力求提供两个以上可供对比的方案,以便作出最佳决策。三是个别酝酿求共识。会议决定前充分酝酿,互相交换意见,有利于决策时形成共识。实践证明,搞好会前的个别酝酿,是党委实施科学决策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有利于统一思想,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提高会议质量。坚持做好会前的个别酝酿,书记、副书记之间经常通气,对会议讨论的问题坦诚交换意见,求得初步共识,并由书记、副书记在一定范围内有组织地进行个别酝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决策更有扎实的群众基础;成员之间提前进行沟通,让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交流思想和看法,通过充分酝酿,把有分歧的意见逐渐统一起来,为会议决策打下基础。防止会上不好说,意见难统一,甚至产生误解,影响团结。对保密性强的问题,提出明确的保密要求。四是民主集中作决断。

  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核心是处理好民主和集中的关系,通过充分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作出决策,实现党委集体领导。是否把会开好,是正确决策的关键。坚持在会议召开前将常委会议书面通知送达各位常委,并将讨论议题的有关材料一并送达。在讨论问题时,坚持先汇报、后讨论,先定原则后议事;坚持主要领导不抢先表态,不急于定调,而是积极引导,鼓励委员消除顾虑积极发言,充分发表意见。五是分工负责抓落实。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及时进行了分工,并围绕十届县委第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了重点工作,对每一项重点工作都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抓,坚决把实事办好、好事办成,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六是监督执行抓检查。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加强对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坚持以领导督查和由县委督查室组织专项督查相结合,采取各种形式,强化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确保各项决议决定的有效落实。

  (四)严格管理党员队伍。一是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疏通民主渠道,拓宽民主途径,保障党员的知情权,使全体党员有权利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决定党内一切事务。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使广大党员能够及时地、平等地、真正地、充分地了解党内重大事务的运作过程、运作方式;从而使广大党员了解大局、顾全大局,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内工作的透明度。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下情上达的渠道,丰富党内民主方式,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通过透明、公开,保证公平、公正,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道实情。认真办理党员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提出的重要意见及建议,并将办理结果通报有关党组织和党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坚持群众路线,增强党内工作的广泛性。坚持党内重大决策征求党员意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听取反对意见。

  与广大党员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及时向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充分讨论,使之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保证了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四是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江城县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对评定的不合格党员,做到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党员存在问题的性质、程度、发生原因及本人对待问题的态度等,严格区分在一时一事或某项工作中不起作用与长期不发挥作用的界限;区分违纪党员与不合格党员的界限;区分老弱病残等客观原因没有较好地履行党员义务与革命意志衰退、长期消极落后、拒绝履行党员义务的界限等。做到了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都必须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外群众评议和测评、组织考察、组织处理等环节。同时,凡被定为不合格的党员,都要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把关,然后由各镇、部门党(工)委研究审批。全县共处置不合格党员226名,其中,限期改正207人,劝退10人,除名9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江城县的党内政治生活明显加强,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是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言堂”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民主监督还不够到位,监督力度还不够大;三是少数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民主程度还不够高等等。下一步的工作中,江城县将加强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切实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落实。

  (一)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党员是党的主体,党内民主发挥得如何,关键看党员民主参与和民主决策等权利发挥得如何。

  因此,着力提高党员民主参与和民主决策的程度,是提高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途径。

  一是深入开展党内民主恳谈。在我县干部联系群众全覆盖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党内民主恳谈活动,畅通民意诉求的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畅通党内意见的诉求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党内民主恳谈、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做到重大政策党员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员先传达,重大问题党员先讨论,重大决策党员先发动,既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利,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三是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征求党代表和党员意见制度,保证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党代表列席党委有关会议、实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代表提案制度,拓宽党员代表参与党内事务决策的渠道,充分发挥代表参谋助手作用。

 (二)推动党代会年会制的发展。党代表年会制工作开展以来,进一步推进了我县党内民主发展,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提高基层党委的执政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深化党代会常任制,健全和完善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将事关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社会生活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通过党代会年会这一平台,广泛听取党代表、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集中党内智慧、广泛酝酿、集体讨论决定,使党委的决策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实现有效的集中,真正推进基层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同时,要继续探索健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利用党代表联络办,搭建党代表充分履职的平台,调动党员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特别是重大问题决策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党代会履行党组织“协助”与“监督”的职能作用。

  (三)推进党的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必须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为党内民主建设提供制度保证。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和任用票决制,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要改革和完善党组织党内选举制度,健全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选举比例,提高党内选举的透明度,让党员对候选人的情况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使选举充分体现党员的意愿;要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拓宽党内监督渠道,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等。

  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机关广大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以完备的制度来保证党内民主的实行。

  (四)切实提高党内监督的执行力。有效的监督是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党员参与政治生活水平的有效措施和切实保证。要积极发挥纪检机构的作用,充分发挥巡视制度的作用,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要求,使他们少犯或不犯错误。同时,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重点是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领导集体内部的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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