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艺术技术偏好与审美追求

来源:医生招聘 发布时间:2020-09-01 点击:

  数字艺术技术偏好与审美追求

 摘要:在数字艺术极为活跃的今天,数字技术带来的视觉新效果激起创作者和观众的巨大兴趣和热烈追逐。通过分析其内在原因 ,可以看出对技术的热衷现象有其必然性。而审美追求是艺术的根本,技术偏好挤压审美追求的空间是暂时性的。当数字技术逐渐成熟,终将被纳入到创作和欣赏的体系之中,并赋予艺术活动更大的自由。数字技术与审美追求将长期处于矛盾的张力之中,推动数字艺术在审美观念的震荡变化之中不断发展。

  关键词:数字艺术; 数字技术; 审美追求; 审美观念

 中图分类号:J0-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2.05.005

 数字艺术作为一种靠拢大众的文化形式,一直相当活跃。尤其是前些年的《 功夫熊猫》、《阿凡达》等数字影片的轰动和市场成功,掀起了艺术数字化的热潮。数字技术创造的视觉奇观令观众赞叹唏嘘,也激发了众多创作者对数字技术一试身手的冲动。无数的网络动画和数字影视由此产生,其中虽有佳作,但多数仅仅可被称为数字技术的实验品,它们的作者对情感的投入和人性的探寻不太在意,创作热情主要集中在科技的尝试和展现上,相信新奇的视听感受可以征服观众。另外,在一些动画短片、三维静帧的竞赛和展览中,奖项经常被授予内涵空洞但却展现了最新电脑技术的作品,由此可知,赛事评审者也往往会折服于新鲜复杂的高新技术而忽略艺术性。一些学者对数字艺术领域强烈的技术热衷使得审美追求弱化的现象感到忧虑,认为“数字技术的大量运用、视觉奇观的轰炸使人们的文化想象日趋萎缩,审美能力日益钝化。技术制作和文化想象的关系极不平衡”[1]。忽视数字艺术情感方面的诉求和艺术的追求,将导致艺术上停滞不前甚至倒退。

  就数字艺术的上述现象,本文意在分析技术偏好的成因和作为艺术根本性的审美追求,以及二者在艺术体系中的相互作用,进而思考它们是怎样融合和发展的。

  

 一、技术偏好:数字艺术的必然

 技术是艺术活动得以展开的基础。科技在艺术系统中的重要地位从来就是不可低估的。而数字艺术的诞生,本身就是以计算机图形图像数字音频等数字技术的成熟进步为前提的。这个先天的联系致使数字艺术比其他艺术门类更敏锐更迅捷地直接吸纳科技新成果。而且它仍在接受不断发展着的科技的推动,新技术继续在为数字艺术提供着新奇生动的表现形式。数字艺术作品中科技的含量占了很大比重。技术手段的创新是数字艺术作品最鲜明的特色。从这个角度看,说数字作品是一种“通过技术来思考的艺术”是合乎道理的。数字技术的使用者的创作冲动与乐趣在很大程度在于尝试新技术在制造新的视听效果方面的种种可能性;另外,观众也对此怀着极大的好奇和热情。“在媒体的初时阶段,吸引观众的是新技术而不是它所展示的内容”[2]。此种情形在艺术发展史上不断上演。例如19世纪末电影技术刚刚出现时,人们对电影能够活动的画面有着巨大兴趣,而当时对画面的美感和故事性并不太关注。与此相同,数字艺术的初期也存在着一个炫耀技术的阶段,表现为对制作技术的高度崇尚和对形式效果的极大重视,同时忽视艺术上的创新[3]。

  求新求变是人类永不停歇的驱动力。新的艺术形式总是能够引起人们的关注。而司空见惯的对象或刺激物,一般会使得兴奋神经钝化、心理功能趋弱以及情绪上厌倦,也就是大家经常说的“审美疲劳”。美国传播学教授莱斯特指出:“对于让自己传播的视觉信息产生长久的影响力的创作者来说,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记住,脑细胞是精密的‘差异探测器’。它们能被激活,与其说是因为每种元素的强度,不如说是因为不同元素之间的相对差异。”[4]人作为一个不断与外界信息交换的开放系统,一面要向外排熵,一面要从外界汲取信息。

 根据信息论观点,负熵就是信息,亦即符号个体间的“差异”或“新东西”。

 理论物理学家薛定谔在《生命是什么?》中说:“生命之所以能存在,就在于从环境中不断得到负熵。”[5]正如生物体凭借与外界环境的能量和物质交换吸收负熵流,并释出体内的熵来形成有序结构,系统只有形成负熵流才能生存和发展。与对能量和物质的负熵的需求一样,人类意识系统对信息或“新东西”的需求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计算机硬件和计算机图形学的发展进步的支撑下,数字技术日新月异。而新技术又为艺术提供着新的手段,因此当今数字时代数字艺术作品中的“新东西”大多数是新技术带来的。数字作品中出自新技术的令人惊叹的艺术效果毋庸置疑是带有极大的信息量的,必定引发强烈关注。从而导致技术热衷的现象不可避免。而对“差异”的需求的驱动力指向不可能总是不偏离所谓“艺术进步”方向,在新技术的推动下,审美追求发生一定转向是很自然的。

  

 二、审美追求:艺术的根本

 数字技术对艺术的影响是巨大深远的,但是数字技术没有能够改变艺术的本质。如果忽略掉数字技术对艺术创作过程和传播过程等的影响而直接观照作品或成果本身,可以看出,艺术就其形态本体而言是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的。在艺术发展的进程中,艺术本体变化不多,发生了巨大变化的则是参与艺术创作或生产的媒介技术。虽然媒介技术不断更新,但艺术就其形态而言仍不外乎叙事的、造型的、表现的、再现的、体验的几大类[6]173。因此,尽管用的是数字技术,而不是传统介质,数字艺术仍然沿用被观众的审美经验支持的各种表现方法。

  艺术的根本目标也没有被数字技术所改变。例如生命、情感这些艺术概念的核心价值仍然保持着在优秀作品之中的原有地位,并未因数字技术的参与而有所动摇。因为绝大多数的人们对艺术的关注、欣赏和评判能力源自其生命活动。“人是文化的动物”[7],人是特定文化环境的产物。而所有艺术作品也都诞生在特定的文化背景内。人们凭借着经历体验生命的历程中的感受,能够对他接触到的艺术因子作出切身的评判,体味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主体与周遭事物的关系。对这种关系的体味满足了人精神上的需要,反观到自身的存在和变迁,得到陶冶并增添生命力量[8],进而突破生活的藩篱,升华人类心灵的境界。可见,审美是一种建基于人的生命活动本身的、内在必然的生命需要。艺术的审美追求的终极目的是反映人文精神,表达人性深层内容。而这些也是人们最关注、最终能够静心体味、最能引起共鸣的话题。因此,包含着生命意识、人生价值意识的审美追求是艺术创造的最根本、最有力的持久内在动力和深刻动机,也规范着创新的方向,使之不致偏离人文之美及人伦之美的指向。

  然而在当今利用数字技术手段进行艺术创作过程中,确实存在一种现象:一些数字艺术作品,沉溺于技术的自满,而忽略人文精神的彰显,形象塑造蜕变为技术的展示过程,作品成了技术的炫耀。我们经常看到一种倾向:数字艺术作品背后更多体现高度复杂技术,仅仅满足观者浅层的视听感官的要求,观念性、个性化的东西已经退隐其后,文化意识已让位于技术意识。似乎人成了“技术的动物”,没有了内心的感动,有种对人性的异化。这样的数字“艺术” 能够持续发展吗?见,在推崇新技术的展现的今天,有必要注意一点:艺术创作的目标,不是宣传展示技术的最新成果,也不是要引起观众对创作者的数字技术水准的赞叹。和其它门类的艺术一样, 审美追求是数字艺术立足的根本。

  

 三、数字技术与审美追求的融合过程

 技术与审美的追求在艺术系统内始终存在于矛盾的张力之中。一方面,二者相互依存:如果艺术中的技术失去了审美的内核将异化为无意义的形式及没有前途的“技术”;而艺术也无法脱离技术,离开了具体技术形态的支持,人们的艺术情感、审美理念将难以有效表达。另一方面,它们相互拒斥和制约。新技术常常是在否定、排斥着已有的审美观念,例如西方绘画史上曾经长期以与现实的相似性作为评价标准,写实能力被视为艺术家的天赋,而19世纪出现的摄影技术的简单易行的客观的记录功能使得这种写实能力大大贬值了,而以“画得像”为审美标准的“模仿说”从此被颠覆。数字技术亦然。数字艺术的技术手段决定了作品的表现形式,并且为艺术创作提供了某些可能性和制约。艺术史上常常是这样:特定的技术产生特定的艺术效果,新的效果常常排斥甚至取代旧的艺术效果。更进一步地,数字技术引发了更深刻观念转变:影像与现实关系的疏离[9]。与之相对,如前所述,审美追求规约着对技术的选择和应用,令其适应于被观众的审美经验支持的各种表现方法,控制着在艺术中的技术创新的方向,使之不致偏离人文之美的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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