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残疾人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来源:医生招聘 发布时间:2020-08-06 点击:

 XX 县残疾人事业 “ 十四五” 发展规划 XX 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 号)、《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XX 政发〔X〕X 号)、《XX 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XX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XX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XX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是指导 XX 县残疾人事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成果的共同行动纲领。

 一、“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 “十三五”期间,在县、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县、乡镇残联的扎实工作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我县认真组织实施《XX

 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虽然面临整体宏观经济的重大转型,但是残疾人事业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大部分按期完成。五年间,残疾人生存状况显著改善,基本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残疾人自身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和条件有了较大改观。残疾人工作成效明显,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 XX 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残疾人家庭收入明显提高, 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XX 年全县通过对残疾人生存、发展和环境三大类 17 个指标的监测分析,XX 县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 92.71%,高于“十三五”规划目标值 X 个百分点。XX 县实施低保城乡一体化,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占 XX 县城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由 X 年的 X%上升到 XX 年的 X%。“十三五”期间,XX 县现有各类残疾人 X 人,占全县户籍人口 X%,现有第二代持证残疾人 X 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工程的重度残疾人共 X 人,享受补助金共 X 万元;托(安)养重度残疾人 X 人,其中机构集中托养 X 人、居家安养 X 人。贫困残疾人住房救助 XX 户,新建或改建面积 X 平方米,投入资金X 万元,其中各级政府部门投入 X 万元,惠及 X 名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社会医疗救助资金共支出 X 万元,X 名残疾人受益。城乡居保人数从 XX 年的 X 人增加到 XX 的 X 人(不含民政参保),增长了 X%,新农合人数从 XX 年的 X 人增加

 到 XX 的 X 人,增长了 X%,城乡居保以 100 元标准补助,新农合以低保、五保、特困、重残全补,其他补半的标准给予补助,做到了全员参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 XX 年的 X元提高到 XX 年的 X 元,增长了 X%。

 (二)康复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康复保障能力有所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县全面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和家庭康复,提供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疏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XX 年至 XX 年,共完成验配助视器 X 名,助听器 X 例,白内障免费手术 X,假肢适配 X 例,配发人工耳蜗 X 个,完成语训聋儿 X 名,智力残疾儿童训练 X 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X人,孤独症康复训练X人。以就地康复、便捷服务为原则,设立社区康复点 X 个,配备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 X 名,发放用品用具 X 件。出台《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文件及 9 个相关服务管理规范,制订服务流程、绩效考核等环节的相关标准要求,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技术保障,引入社会资金 800 万元,培育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残疾人阳光庇护中心、特殊儿童康复中心等机构 5 家。投入扶持经费 430 万元,将白内障康复、助听器验配、假肢装配、托养、阳光庇护、文体活动等八大类 22 项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十三五”期间,

 我们共建成阳光庇护场所 X 处,完成阳光庇护 X 人,县本级专业康复机构 1 所,省级精品社区 X 个。

 (三)残疾人教育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途径与模式不断拓展。XX 年至 XX 年,给予 X 人次学前残疾儿童 X万元补助,X 人次残疾大学生申请学费和住宿费补助,4050人次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办理助学补助,发放市、县助学补助金 X 万元。近五年,全县共计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 4500 人次,发放慰问品、慰问金近 223.48 万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资金帮扶、政策引导、爱心感化等多种手段扶持了一批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竞争力、管理规范、扶贫效果好,多种运作模式、多种发展渠道的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建立 X 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其中县 AAA 级基地 X 个,县AA 级基地 X 个,县 A 级基地 X 个,投资规模已达 X 多万元,年产值达 X 万元,安置残疾人 X 人,辐射残疾人 X 户。推荐申报省级扶贫示范基地 X 个,市级扶贫示范基地 2 个。通过输出培训、委托培训、自主办班,X 名残疾人得到按摩、制鞋、美甲、烘焙、种养业等社会各种时兴行业的技能培训。仅 XX 年就落实 X 人就业创业帮扶补助,新增就业 X 人,其中按比例就业 X 人、公益性岗位就业 X 人。

 (四)扶残助残氛围进一步浓郁,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率先成立全市首家镇级残疾人艺术团,成功创建

 市级残疾人文化艺术基地 X 个,县级体育示范点 X 个。摄影爱好者余贤威被中国摄影家协会吸收为会员;多名运动员在全国、省、市运动会上获奖;多位残疾人文艺爱好者在省市比赛中获得好名次。2014 年,我县残疾人在全市职业技能比赛、市八残会中分别取得全市第二、第三的历史佳绩。在县城显著位置设立户外大型残疾人事业公益广告;开通县残联网站和微信平台,给广大残疾人搭建信息服务与交流的平台;刊发《XX 残联》简报 109 期;开播《我们同行》残疾人电视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举办爱心扶残助残、残疾人自强模范、爱心单位爱心企业等“爱心系列品牌”评选,进一步扩大全县扶残助残知晓面;2012 年,成功创建省级爱心城市,至2014 年,全县 X 个乡镇通过市级爱心乡镇创建验收,近半数社区通过县级爱心社区命名,通过爱心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软硬件建设,提升了全社会参与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引进建立中国狮子联会服务队和实施社区志愿助残联络站全覆盖等措施,志愿扶助范围涉及残疾人助医、助学、扶贫解困、法律援助、家居服务等多个领域,全县 10%以上残疾人得到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

 “十三五”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但我们也不得不看到,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薄弱环节仍然很多。一是差距大。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不容乐观,人均收入、教育水平等都大大低于全县平均水平,残疾人仍然是社会最困

 难的群体。二是基础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公共资源明显不足,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薄弱,残疾人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服务弱。与残疾人服务需求相比难以适应。残疾人专职队伍人员少、力量弱;特别是为残疾人服务的专业机构、专业设施、专业人才缺乏,服务水平不高,与日益增长的残疾人需求和类别化、个性化的服务不相适应。

 “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小康的决胜阶段,《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 》明确提出“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表明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XX 省人民政府出台了《XX 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作为XX 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XX 县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 XX 建成现代产业之城、滨海品质之城、平安阳光之城,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今后五年,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必将成为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XX县将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残疾人与全县人民一道共享发展成果,迈向全面小康社会。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推进“八八战略”、建设“两富”“两美”XX 的战略部署,根据 XX 省、XX 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 XX 县经济社会“十四五”发展目标,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作为促进 XX 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任务,坚持兜底线、稳增收、保公平、促融合,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就业创业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大幅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美好、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领导体制,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评估考核体系,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齐心协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保障兜底,拉升短板。围绕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找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短板,精准扶持,保障托底,落实普惠加特惠制度,优先保障残疾人民生,采取切实有效就业增收措施,解决好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

 坚持改革导向,资源整合,融合发展。在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许可条件下,推进残联工作改革,健全县残联的领导和工作运行机制,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整合共享,实现残疾人与社会的真正融合;同时,努力提高残疾人的自我发展能力,引导支持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走向前列。坚持均衡发展,促进县域内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协调、与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同时,继续克难攻坚、创新创优,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干在实处,走向前列。

 (三)发展目标。

 建成比较完善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全面小康。2020年全县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 96%以上。

 实现全面保障。全面推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扩面,落实困难残疾人就学补助和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补贴和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等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并发挥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专业康复设施、托养设施和庇护机构的作用,规范服务标准,加强专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显著提升服务能力,基本满足残疾人多样化需求。

 保障合法权益。制定完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和执法检查督查力度,保障残疾人诉求表达权利,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各项权益,消除歧视。

 营造友好环境。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积极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县,持续增强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和能力,努力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加大扶残助残宣传力度,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活动,进一步优化残健融合的社会发展环境。

 专栏一:“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权重 2020年 目标值 属性 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

 100 ≥96 预期性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8 ≥8.5 预期性 2.困难残疾人低保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5.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6.残疾人住房救助比例(%)

 5 ≥97 约束性 7.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精准帮扶率(%)

 6 100 约束性 8.城乡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比例(%)

 6 ≥95 预期性

 9.城乡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比例(%)

 6 ≥98 预期性 1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

 7 ≥90 约束性 11.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4 ≥85 约束性 12.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目标人群机构托养、庇护照料服务比例(%)

 6 ≥80 预期性 13.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

 5 ≥90 约束性 14.适龄残疾人接受“十五年”教育比例(学前、义务教育和高中)(%)

 7 ≥90 预期性 15.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

 7 ≥80 预期性 16.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

 5 ≥70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兜底保障提升计划

 扩大残疾人低保覆盖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力度,完善住房救助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群体的兜底保障。

 1.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扩大残疾人低保覆盖面,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对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并享受与低保家庭同等的和个人直接相关的专项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优惠待遇。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等基本补贴政策。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边缘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边缘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按照县内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贴。将困难残疾人纳入惠民殡葬政策范围。健全对因灾、因病及意外伤害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加大救助力度。

 2.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发放补贴,积极探索、逐步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制定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办法,严格界定护理补贴发放对象范围,

 规范护理补贴发放审批流程,推动建立护理补贴发放对象动态管理制度。

 3.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力度。落实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等各项扶持政策。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给予部分或全部补贴。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个体就业和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困难的,按县内最低缴费标准给予一定的补贴。推动建立残疾人补充保险制度,鼓励残疾人参加商业保险,开展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盲人按摩服务对象意外伤害险,对参加商业保险的残疾人,可以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4.完善残疾人住房长效救助机制。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探索建立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危旧房改造补助办法,确保残疾人危旧房“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专栏二:兜底保障提升计划 序号 项

 目 目 标 要 求

 1 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 1.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2.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低保政策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98%以上。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98%以上。

 3 重度残疾人基本照料 重度残疾人得到基本照料,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98%以上。

 4 残疾人社会保险 实施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推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全覆盖;全面推行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集中就业机构综合责任商业保险计划。

 5 困难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户全面消除,无房户得到全面救助保障。

 (二)康复服务提升计划。

 健全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制度,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深化辅助器具“助听、助明、助行”项目,加强社区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推进社区康复站(科、室)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推进康复医学和康复产业发展。

 1.健全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逐步调整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限制条件;将脑瘫、智障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规定病种支付范围。将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医生、康复理疗技师等责任签约服务范围,签约人员按规定享受服务费补助。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医疗救助工作,完善残疾

 人医保支付、医疗救助流程;对纳入医疗救助的精神残疾人门诊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个人自付部分,实行全额保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服务机制。

 2.推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工作。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实现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 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全面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理疗等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 7—18 周岁困难家庭残疾少年得到养育康复服务与补贴。加大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救助力度,对自费配置非基本型人工耳蜗予以适当补助。加大地区间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转介力度;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定点评估制度。

 3.深化残疾人“助听、助明、助行”辅助器具服务。为有康复适应指征的困难残疾人免费提供助视器、助听器及假肢等基本型辅助器具,为有康复适应指征的困难残疾人提供人工膝、髋关节置换术等基本康复项目补助。调整项目结构,优化辅助器具品种,积极探索“助听、助明、助行”项目以外的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提升市、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工作水平。

 4.加强社区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推进社区康复站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每个康复站配备至少 1 名医生或康复理疗技师,

 健全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

 5.推进康复医学和康复产业发展。发挥公办康复机构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运营形式的康复机构发展,全面提升康复服务能力和覆盖率。推进县级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应用“互联网+”等新技术创新康复服务模式。

 6.探索加强残疾人心理康复服务。开展残疾人及家属、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心理健康业务培训;推进残疾人心理健康热线与咨询服务;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研究与专业服务人才培训培养。

 专栏三:医疗康复提升计划 序号 项

 目 发 展 目 标 1 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 0—6 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比例达到 100%,惠及残疾儿童 150 人(次)。

 2 残疾少年享受养育康复服务与补贴 有康复需求的 7—18 周岁困难重度残疾少年享受养育康复服务与补贴比例达到 98%。

 3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比例达到 85%以上,惠及 780名残疾人。

 4 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及住院补贴 纳入医疗救助的精神残疾人门诊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比例达到 100%,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住院补贴政策。

 5 残疾预防与筛查 新生儿疾病和听力筛查率达到99%以上。

 6 残疾人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 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医生或康复理疗师责任签约服务范围,签约人员按规定享受服务费补助。

 7 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 配备康复医生并建立规范化服务制度的社区康复站达到 70%。

 8 残疾人综合康复服务 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率达到 90%以上。

 9 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 建成 1 所示范性残疾人专业康复服务机构。

 (三)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重点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确保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 15 年免费教育。

 1.加大特殊学校建设力度。高水平、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建设综合性、符合国家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建立重度残疾儿童教养班,能够容纳 30 名以上重度残疾儿童就学。

 2.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教育。特教学校开展学前教育,普通公办幼儿园创造条件吸收残障幼儿入园;鼓励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开展学前教育,加大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扶持力度,扩大残疾儿童招收规模。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实施“全纳教育”,完善随班就读机制;规范送教服务并达到全覆盖,探索个性化和医教结合的教学模式;鼓励特教学校开办孤独症特教班,不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和教学质量。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支持特教(培智)学校发展高中职业教育。到 2020 年,建成涵盖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 15 年特殊教育体系。

 3.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助学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训练和生活费给予补贴。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水平,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免收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的学杂费、住宿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低保残疾学生免收伙食费,对残疾学生提供每学期每生不低于150 元的交通费补助。在全日制高校注册就读的残疾人大学生据实报销学费、住宿费。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子女考上大中专院校或通过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给予相应补助,并逐步提高标准。

 4.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实施“全纳教育”,积极推进残障儿童随班就读、特教班、结对帮扶等教学模式。在有条件的普通学校创办特殊教育学校的“卫星班”,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残障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和康复服务。对暂不能入学的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

 5.创新特殊教育办学模式。大力推进学校教育、医疗康复和职业训练相结合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提高康复和教育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向具有教育资质并愿意招收残疾人进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民办机构购买服务。

 专栏四: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序号 项

 目 发 展 目 标 1 义务教育提升 适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95%以上,无法正常到校就读残疾学生送教服务率达到 100%。

 2 学前教育普及 残疾幼儿入园(包括康复训练理疗)率达到90%以上。

 3 高中段教育延伸 有能力接受高中教育的适龄残疾少年接受高中段教育比例达到 85%以上。

 4 残疾人大专以上学历人才培养 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平的成年残疾人比例达到3%。

 5 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 残疾学生助学率达到100%。

 (四)就业扶贫提升计划。

 加强农村低收入残疾人的精准帮扶;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推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实施电商助残,加大就业服务与援助;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1.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将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范围。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安置比例的,应当优先招录(聘)残疾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应当设定或预留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定期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完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能力评价体系,做好全国统考、职称评审、发证管理、继续教育等工作;设有保健按摩科室的公办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机构,应当积极吸纳具有从业资格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全面实行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增加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的奖励。

 2.稳定发展集中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实福利企业超比例安置奖励、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无障碍设施改造补助等政策,稳定福利企业残疾人就业。通过土地保障、资金补助、税费优惠、

 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就业扶持等,推进政府办、企业办、社会组织办、民办公助或公办民营的辅助性(庇护性)就业机构建设。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落实政府优先或定向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政策。

 3.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残疾人从事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手工艺推广等项目,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园)建设,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

 4.大力推进电商助残。实施电商就业助残计划,鼓励残疾人发展电子商务,从事云客服、云审核以及农村电商服务。推动残疾人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创建,为残疾人电商创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配套的办公用房、网络通信、培训、摄影、仓储、配送等一条龙服务;鼓励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分级分层大规模开展电商知识普及培训,扩大和提高残疾人电商应用规模、应用水平;鼓励电商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鼓励各地向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购买电商服务或残

 疾人就业岗位;落实电商企业安置残疾人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

 5.加大就业服务和援助。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加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督查和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遵守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杜绝就业歧视。定期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加强残疾人教育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单位之间的转介服务。加强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改进对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多举措扶持盲人按摩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水平,鼓励盲人按摩机构标准化建设、品牌化经营。

 6.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举行全市年度残疾人工匠大赛,组织残疾人参加全省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造就更多的残疾人技能型人才。

 专栏五:就业扶贫提升计划 序号 项目 发展目标 1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1.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90 人以上。

 2.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

 人就业,县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 1 名残疾人就业。

 2 残疾人集中就业 1.全县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达 75 人以上。

 2.辅助性就业残疾人达 170 人以上。

 3 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 新建 1 家示范性盲人按摩机构。

 4 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 扶持 76 名残疾人实现个体创业和自主创业。

 5 职业技能提升推进 每年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达到90 名以上,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培训率达到 100%。

 6 残疾人能工巧匠培养 培养行业有知名度的残疾人能工巧匠 2 名以上。

 7 电商就业助残 启动互联网+电子商务助残培训计划,每年培训 75 名以上残疾人从事电商活动。

 8 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探索创建 1 家以发展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园(基地)。

 (五)托养庇护提升计划。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养老和残疾人托养服务资源的共享,不断健全残疾人服务网络;全面推进托养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服务专业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1.拓展机构托养服务覆盖面。以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为重点对象,制定托养服务发展计划;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同时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集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使有需求的重度和精神、智力残疾人机构托养照料、庇护服务比例达 80%以上。

 2.大力发展居家安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重度残疾人家庭寄养、日间照料和集中托养服务机构。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化社会团体或组织开展日间照料、护理和居家服务等项目。实现城乡养老助残机构资源共享全覆盖。

 3.加强托养行业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相关服务标准分级开展服务质量评估、考核或督查。推进机构康复、托养、

 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建立康复和托养机构的资质评定和居家安养服务的绩效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康复、托养、庇护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4.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入职奖补政策;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建立中高级专业人才引进激励机制;鼓励有相关专业职称的医务人员到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开展多点执业、定期会诊、服务指导并按规定享受基层支医支农政策。

 专栏六:托养庇护提升计划 序号 项目 发展目标 1 托安养服务覆盖面拓展 有需求的重度和精神、智力残疾人机构托养照料、庇护服务比例达80%以上。

 2 残疾人托养设施建设 至少建有1家示范性公办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床位总数达到 930 张以上。

 3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庇护性照料)机构建设 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乡镇至少建有1 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庇护照料)机构,发展规范辅助性就业(庇护照料)机构 12 家。

 4 托养机构规范化建设 出台残疾人托养服务行业管理和评估标准,加强托养行业的规范化建设。

 5 城乡养老助残机构资源共享 养老助残机构资源共享全覆盖。

 (六)文化体育提升计划。

 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提高残疾人文体活动参与率;畅通残疾人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渠道,广泛开展残疾人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基地建设。

 1.拓展残疾人文体生活平台。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为残疾人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发挥市级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基地的示范效应;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积极成立残疾人艺术团。县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为残疾人提供便捷的借阅服务。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站(室)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艺术辅导。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设立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专门场所并提供服务。

 2.丰富残疾人文体生活。根据各类残疾人特点,以社区残协为责任单位,组织残疾人开展自强康复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身体素质。组织并开展适合残疾人的基层文化活动项目,大力推进残疾人文化交流,加大特殊艺术人才的培养,积极培训残疾人文化辅导员;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选拔残疾人艺术人才参加第八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组织特校学生参加第七届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办好国际聋人节、世界精神卫生

 日、国际孤独症日等残疾人节日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单项残疾人运动会,每四年开展一次残疾人综合运动会。

 3.加强残疾人体育项目的培训。组织和参与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和体育交流活动;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体育综合训练基地,抓好残疾人运动员训练,形成梯次合理的残疾人运动员培训体系;完善选拔、培养、管理、激励机制,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三进”服务活动,将康复体育器材、康复体育方法、康复体育服务送入残疾人家庭,积极培训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

 专栏七:文化体育提升计划 序号 项目 发展目标 1 文 化 示 范 基地建设 巩固并完善 2 家市级残疾人文化示范基地 2 体 育 示 范 基地建设 巩固并完善 1 家残疾人体育示范基地 3 文化、体育人才培养 培训 12 名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12 名文化辅导员,15名特殊艺术人才。

 4 特 殊 艺 术 进 全县演出 25 场以上,观众超过

 万家巡演 11000 人(次)。

 5 残 疾 人 艺 术团组建 逐年提升残疾人艺术团水平。

 6 盲 人 阅 览 室建设 建成 1 至 2 家图书馆盲人阅览室。

 7 康复体育“三进”服务 覆盖人群达 60 人以上。

 8 文 化 交 流 与体育赛事 选拔人才参加第八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组织特校学生参加第七届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每年开展 1 次单项残疾人运动会,每四年开展 1 次残疾人综合运动会。

 9 体 育 赛 事 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激励机制,确保体育人才纳入全县体育激励体系。

 (七)权益保障提升计划。

 推动开展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和司法救助工作,开通残联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平台,畅通和规范残疾人诉求表达渠道。

 1.加大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推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占有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工作者;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信息公开制度。

 2.加强多维度的普法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相关涉残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及增强残疾人法制意识和维权能力,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3.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探索建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磋商机制,研究通过司法手段维护残疾人权益的途径和方法,进一步畅通残疾人寻求法律救助的渠道。加快残疾人维权工作机构建设,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帮助残疾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将残疾人法律服务向乡镇、社区(村)延伸,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

 4.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探索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残疾人信访督查督办机制,建立残联

 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平台。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专栏八:权益保障提升计划 序号 项目 发展目标 1 残疾人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宣传 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公开制度 2 残疾人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活动 配合县人大或政协每年开展一次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协商活动。

 3 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建设 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和法律援助站。

 4 “两微两网”建设 进一步完善县残疾人服务网各项功能,丰富残联门户网站内容,开展残联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

 (八)无障碍环境提升计划。

 推进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化建设、管理与使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县级电视台开播残疾人手语新

 闻节目,制定实施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1.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认真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加快推进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公用交通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动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创建;落实城市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三个同时,项目验收环节要有残联、助残组织、残疾人士代表参加;加强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监管力度,保障无障碍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加大对任意破坏、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的查处;继续实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进家庭”项目,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2.推动出行无障碍。城区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路要有无障碍设施;城区各类公共停车场所应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并为残疾人专用车提供免费停放服务。谋划出台残疾人免费乘坐区域公共交通政策。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创造条件,为残疾人学习驾驶技术、申领换发驾驶证等提供便利服务。

 3.加强信息无障碍。开播残疾人手语新闻节目;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鼓励支持手机电脑和互联网等通信设备的信息无障碍技术、产品为残疾人进行无障碍业务服

 务;落实盲人、聋人网络流量优惠、软件和设备配置等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专栏九:无障碍环境提升计划 序号 项

 目 发 展 目 标 1 无障碍环境县建设 于 2018 开始,按标准创建国家无障碍环境示范县。

 2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为全县 400 户以上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4 网站无障碍服务能力建设 县残联网站实现无障碍;县政府和县直部门网站基本实现无障碍,能够满足残疾人浏览网站和在网上办理服务事项的需求。

 5 电视手语新闻拓展 县级电视台手语新闻全覆盖。

 6 特定信息消费支撑 惠及全县盲人、聋人 600 人以上。

 (九)社会助残提升计划。

 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加强志愿助残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助残氛围;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助残组织培育,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

 1.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构建政府、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多方融合的社会助残模式。积极发展狮子会服务队,培养和引进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引导一批能为残疾人提供教育、康复、托养、职业训练等服务的社会组织为残疾人开展多样化的服务。开展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专业化培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2.优化志愿者助残工作。逐步完善志愿助残运行机制,健全助残志愿者的招募注册、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制度,不断提升志愿助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突出需求导向和精准服务,积极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依托“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和“残健共融·益起行助残行动”等品牌项目,为残疾人提供类型化、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

 3.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进程。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创新残疾人服务供给机制和方式,及时梳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残疾人公共服务项目,明确购买服务程序,尽快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进程。

 4.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采购等形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服务事业,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通过资金、场地、人才等扶持措施,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发展残疾人服务业。

 5.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联合红十字会、慈善会等慈善组织积极开展服务残疾人项目,大力增强社会各界的慈善意识,为残 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6.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营造浓厚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组织“最美助残人”、“最美残疾人”、“最美残疾人家庭”等“最美系列”评选表彰宣传活动;提升电视手语新闻、残疾人专题节目质量,优化时段,提高播出频率,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公益广告播报;积极组织和参加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

 序号 项目 发展目标 1 助残社会组织培育 培育 10 个以上助残社会组织。

 2 助残志愿者发 累计助残志愿者注册 500 名

 展 以上,培训手语志愿服务人员 100 名以上。

 3 “残疾人联合会慈善助残基金”设立 设立县“残疾人联合会慈善助残基金”。

 4 中国狮子联会XX 管委会 XX服务队建设 在中国狮子联会 XX 管委会XX 分会的指导下,继续发展狮子会服务队会员,会员每年净增长 10%以上,服务残疾人 250 人次以上。

 5 最美残疾人、助残人评选 每年组织评选 1 次。

 专栏十:社会助残提升计划 (十)基层建设提升计划。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乡镇残联、社区(村)残疾人协会组织,实现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专门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残疾人工作者和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建立工作绩效评价机制。

 1.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完善残联机构设置,建立服务型基层残疾人组织,切实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健全乡镇残联、社区(村)残疾人协会组织,实现基层残疾

 人组织全覆盖,发挥其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规范完善专门协会工作机制,加强协会制度建设,逐步实行协会法人登记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全面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共建共享全面小康。

 2.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残联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壮大专兼结合的残联干部队伍,采取上挂下派、兼职聘用、县域共建等方式,壮大基层工作力量。加强残联组织干部的“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乡镇残联专职理事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与其他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可推选为同级人大代表。做好残疾人干部选拔工作,县级残联要配备残疾人干部。加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建立工作绩效评价机制,落实专职委员待遇,实现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全覆盖。建立健全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人才库。

 3.推进智慧助残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数据等四套数据库动态更新工作;逐步开展智

 能化残疾人证的试点、推广和使用。进一步优化残疾人技术鉴定、等级评定,严格残疾人证的领取、发放和管理工作。

 专栏十一:基层基础提升计划 序号 项

 目 发 展 目 标 1 残疾人干部配备 残联配备一定量的残疾人干部。

 2 残疾人工作者培训 一年一次以上轮训乡镇残联干部。

 3 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 镇、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全覆盖、“考核与待遇”双落实,逐步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报酬待遇。

 4 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人才库建设 建立 60 人的优秀残疾人(经济、法律、医疗、文体机电等行业)和残疾人工作者人才信息库。

 5 残疾人信息动态更新 建立残疾人需求和服务常态化更新机制,每年至少 2 次对辖区内每个持证残疾人进行入户走访,信息采集入户率达到90%

 以上。

 6 “一系统三平台”建设完善 建立残疾人数据管理中心,制定残疾人数据标准和规范,逐步完善一系统(县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三平台(办公政务信息服务平台、业务应用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平台)。

 7 智能化残疾人证推广 推广应用率 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残疾人工作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并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民生工程及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认真研究部署工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强化职责,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督导检查落实情况。各有

 关职能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密切配合,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二)加快体制机制与发展方式创新。

 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在我县加快推进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中推动残疾人事业的体制机制与发展方式创新,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化,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为残疾人提供普惠加特惠、一般性加专项性的制度保障。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合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均等化、个性化的服务,体现社会公平。努力实现专业服务规范化,加快建设残疾人专业服务人才队伍等行业标准与管理体系,大力支持各级残联参与残疾人事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城乡区域一体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缩小残疾人事业区域和城乡间的差距,实现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努力实现发展方式社会化,发动全社会参与残疾人事业,引导民营资本参与为残疾人服务,增强残疾人平等参与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基本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三)加强要素保障。

 各乡镇要将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年度计划,县发改部门要优先安排立项,县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项目资

 金,县住建部门要提前进行项目规划,县国土资源部门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时要优先保障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公益类项目用地需要,优先安排残疾人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县本级和各乡镇要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确保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依法足额征收和规范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不低于 10%用于残疾人事业的规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四)健全监测评估机制。

 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县有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加强对重大服务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的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加强对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落实保障条件,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做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完善基层业务台账,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县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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