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商业保险社会保障体系中作用探讨

来源:医生招聘 发布时间:2020-07-23 点击:

 华南分校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

 浅析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探讨

  姓

  名

 沈达

 班

  级

 07 保险东莞太保

  学

  号

  指导老师

  朱老师

  完成时间

 2009 年

 07 月 23 日

 保险职业学院华南分校论文开题报告 论 文 标 题 浅析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探讨 校内指导教师

  校外指导教师

  学 生 姓 名

 沈达 学 号

  班 级 07 保险东莞太保

 论文选题目的意义

 通过此篇论文,了解到商业保险作为经济的“助推器”和社会的“稳定器”,发挥着强大的社会保障功能,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保障体系结构不合理问题越来越突出,不能适应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重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重要任务迫在眉睫。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贡献力量。

  论文内容 一、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地位 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 三、创新发展商业保险 构建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 论文

 预期目标

 本次实践活动重在分析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探讨,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内容。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则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构成。这几项社会保障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的“安全网”,它对社会稳定、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1、拟定论文提纲 2、收集资料整理资料 3、写论文初稿并提交老师修改

 4、论文正稿初审

 5、将正稿完整版交给老师

 论文主要特点

 特

 点:从实际中发现问题,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出建议。

 创新点:查阅最新的显示数据,用数据来表达起真实性,用案例来分析。

 指导教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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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 业 论 文 成 绩 评 定 表 指 导 老 师 评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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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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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 级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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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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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 秀 毕 业 论 文 答 辩 记 录 推荐参加优秀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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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评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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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委员会审核意见

  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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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目 目

 录

  一、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地位………………………………………………1 (一)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定位……………………1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商业保险的内在联系………………………2 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2 (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2 (二)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4 三、创新发展商业保险 构建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4 (一)创新发展商业保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途径…………………………4 (二)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建立中国特色的新型福利国家……………6 参考文献……………………………………………………………………………8

  浅析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探讨

 摘要:

 商业保险作为经济的“助推器”和社会的“稳定器”,发挥着强大的社会保障功能,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保障体系结构不合理问题越来越突出,不能适应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重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重要任务迫在眉睫。因此,需要明确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深化商业保险的改革与创新,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贡献力量。

 关键词:

 社会保障体系;商业保险;作用

 一、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地位 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社会保障各个有机构成部分系统的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总体。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内容。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则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构成。这几项社会保障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的“安全网”,它对社会稳定、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定位 商业保险又称金融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而言的。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发挥其应有的强大的保险保障功能,对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有着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要任务 商业保险是要按照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不断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保险业发展,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协调各种利益关系,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推进公共服务创新”的要求,努力在保险产品的设计、保险服务手段的提升、保险网络的安排以及扩大保险覆盖层面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对保险保障的需求,为构建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2.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目标定位 一是坚持商业化经营原则,运用保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和手段,按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要求积极开展保险业务,不断提高保险的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保障实力,防止出现越位或错位。

 二是坚持自身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原则,正确处理好保险与保障、近期与长远、责任与利益的相互关系,以服从、服务于社会保障事业为己任,加强与社会保障机构的合作、沟通和联系,始终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的需求放在第一位。

 三是坚持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政策思路,积极参与和支持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体系重构进程,找准商业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位置,加强诚信建设,拓宽服务领域,协调各方利益和矛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为保险业发展和社会保障事业服务。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商业保险的内在联系 在功能作用上,要处理好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使其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具有同一的经济保障作用,但从长远看,它们之间的合作、相互补充和共同发展是有一定界限的。即商业保险的发展以社会保险只能保障人们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为条件。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不可能也不允许越过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要的界限。同样,社会保险的发展也只能以商业保险仅仅保障那些具有投保资格的人们为条件。倘若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超出人们最基本生活需要的界限,或者商业保险没有投保条件的限制,那么,只要任何一方越位,都会给对方造成压力,乃至影响和牵制对方的发展。商业保险发展与社会保险相互补充、此消彼长,使我们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日益重视商业保险的作用,综合考虑商业保险的因素,在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之间作出更加合理的分工、协作和配合。

 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 (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

  1.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进入 21 世纪,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提出的“五个统筹”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描绘的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无一不与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息息相关,当前的社会保障现实却不尽如人意,社会保障的制度供给与社会需求矛盾仍然非常突出,不仅占中国人口 2/3 还多的农业人口基本上没有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就连国企职工、城镇居民的养老统筹、医疗保障等问题还有待解决,统筹层次低,统筹收支不平衡,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与调剂范围狭窄,企业负担过重,社会化管理环节薄弱,保障基金的监管能力不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现阶段还停滞于社会保障的技术性环节,未有效形成应有的理论指导与实践体系,社会保障的长远规划有待完善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加快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步伐,社会保障体制如何迎头跟上,似乎到目前为止还未能设计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进程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与发展路径,中国应当选择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制度?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要不要实行大而全的全国统筹制度?商业保险应当成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仅仅作为一种补充等重大问题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各项社会保障的改革措施仍在试点与探索过程中缓慢前进。

 3.社会保障结构体系不合理问题越来越突出,不能适应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 (1)过分依赖个别部门的社会保障能力,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社会保障功能未能得到综合发挥和充分利用,导致社会保障制度差异化程度日益拉大,迅速增长的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加大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系统风险,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状况不容乐观,近几年来迅速崛起的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大功能和作用没有被很好地利用,社会保险部门与商业保险的联动功能和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而且在一些地区还不断在发生磨擦,争市场、争客源现象时有发生。

 (2)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显失公平现象和非法制化因素依然存在,在部分省份还比较严重。突出表现为,一方面,统筹资金受区域划界影响,省与省之间不能实现优势互补,而是各自为保,相反还拉大了各省市之间在大量流动人口资金转移方面存在的矛盾,严重影响到社会统筹的功能和效率;另一方面,正由于覆盖面和统筹调剂等方面存在的局限性,使现行的社会保险费率明显偏高,

 造成企业和个人支付压力特别是国有企业支付压力过重,客观上造成企业竞争上的不公平;社会保障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管理成本急增,管理效能下降,致使许多改革措施难于得到有效实施。

  (3)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存在明显的结构性缺陷。比如所谓社会保障只覆盖城市而不包括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未得到足够重视,社会保险保障水平过高而保险层次单一,职业福利未纳入政府视野,家庭福利制度付诸阙如,社区保障作用被过分夸大,等等。

 (4)社会保障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突出表现为没有形成一支从研究到操作的专业化队伍。不少保障项目的立法缺乏研究成果的铺垫,很多新的措施缺少前期论证(如时间储蓄制度、志愿者制度),对现有政策法规实行情况的评估难以进行,社会工作职称体系难以建立,大学社会保障专业、学科设置不尽合理,等等。

 (二)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世界各国普遍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改革,由于国情不同,各国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的方式方法存在一定差异,但发展的趋势基本一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注重保证社会保障公平性,着力为所有公民提供基本的保障。二是政府通过政策引导,着力推动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由国家、企业、个人和家庭共同承担保障责任。三是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社会保障领域中的作用,商业保险积极参与了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我们可以看到,在当前流行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三大支柱社会保障体系中,第二、三支柱大都以市场的方式运作,商业保险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国际经验表明,商业保险发达的国家,政府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解决低收入人群的问题、老人的问题,缓和、消除贫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作用。

 三、创新发展商业保险 构建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 (一)创新发展商业保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途径 创新,首先要有竞争意识,而在目前的经营环境下则要强调内部挖潜。必须强化商保与社保两种保险人的竞争意识,转外在压力为内在动力,促使两种保险完善旧险种,开辟新险种。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资金运作优势,扩大经营领域,密切关注农村保障问题,,改进服务意识,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商业保险与社保合作的实现新途径。

 保险公司应改变仅仅提供经济社会补偿的方式,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提供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服务,以适应外部环境和竞争的需要。社保可寻求各个保险资源主体的优势并有机组合,顺势利用外部有利的因素,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社区服务化网络,逐渐减少不利经营因素,开辟新的保险业务,构造“多家共赢”的局面,以此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医疗保险的改革,政府的职能主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管理和监督,而把费用的控制则借助体制改革,三方负担。养老保险,政府职能主要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提高人们生活品质。通过舆论宣传,制度规范,政策支持,构建社会化的服务网络,达到社会保险的宣传普及,最大限度使社会保障实现社会化的运作。政府可采取税收优惠等政策,对个人购买长期养老险的所得税给予优惠政策,对经营健康险免征营业税,对强制性和政策性保险免税;鼓励发展保险事业。

 2.发挥商业保险的资金运作效率优势 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个体,同样面临保险基金的保值增殖问题,但自负盈亏的特点,使保值增殖成为其发展的内在冲动。从国际社保基金的发展趋势来看,社保资金的运用上朝着私营化、证券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这也是由于保值增殖的内在压力。如何使社保资金保值增值,可以以商业保险公司为出发点,进行相关的尝试。目前,随着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化,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多,可以有条件地在资本市场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一个托管人市场,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保险公司相对其他的投资主体在投资的安全性与收益性上更注重之间的协调平衡。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为契机,促进资本市场的完善,培育一批优良的机构投资者。商业保险公司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或资产管理部门,担当社保资金保值增值的重任,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劳动部颁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从 2004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信托、证券、基金、保险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众多企业等方方面面都为之欢心鼓舞。这意味着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规范化运行方式已经迈进了一大步,它为商业保险全面介入提供了政策指导和保证,商业保险公司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或资产管理部门,将来大有可为。

 3.商业保险与农村保障问题 在我国农村,现阶段养老的主要形式有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主要是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因城镇,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好,有能力提供一定的退休金或建有老人居住的敬老院。但从全国水平来看,社区养老事业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发展非常有限。家庭养老仍是农村最主要的形式。

 农村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其必不可少的配套措施,商业保险机构可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情况开拓新的业务,努力配合政府改革举措,寻求政府的支持,争取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减少经营风险,积极参与实施配套的养老、医疗体系建立,发挥稳定地方的作用。养老方面可探索储蓄年金保险;医疗保险可加强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合作与补充,形成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补充保险、商业保险并存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切实为农民提供多层次、广覆盖的医疗保障。

 4.商业保险公司的创新 一是开拓保险公司投资领域,推广保单质押贷款。寿险公司有得天独后的条件,以被保人的人寿保单为质押物,向被保险人发放贷款。贷款期限可长可短,保单质押贷款不仅无任何风险可言,而且可以调活资金,增加收益,也可以满足客户的一般融资要求,是寿险公司的一种理想的投资模式。

 二是加强保险产品的创新。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社会保险功能,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发合适的险种,满足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服务。建设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年金市场,丰富企业年金种类,提高企业年金的覆盖面。二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把目前仅提供费用补偿的医疗保险转变为提供全面健康管理和专业服务的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们多元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三是积极发展农村养老,医疗保险。改变广大农村无保障的状况,满足农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根据农民、农村的特点,开发广覆盖、低费率、低保障的农村养老和医疗产品,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二)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建立中国特色的新型福利国家 商业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可以有效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缓解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压力,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和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业要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努力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和大力推动,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贡献力量。

 1.商业保险天然的社会属性和保障功能,决定了它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应当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和进一步深入,加速了中国社会保障由传统向新型转变的进程,商业保险应抓准转型期市场的切入点,更好地发挥商业保险的优势。

 2.商业保险覆盖领域广阔,网络架构遍及全国各地乃至乡村;商业保险公司大多都具有悠久的历史,管理手段和管理能力较强,实力雄厚,基础比较扎实,具有充分的拓展能力,特别是强大的再保险支持系统,是任何保障部门或机构所不能比拟的。

 3.社会保障是一个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需要一个全民共同参与的过程,因此,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去解决现实问题,远要比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去解决要科学,计划经济时期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可以借鉴,如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当是解决当前农民就医难问题的最直接有效,也是最受农民欢迎的好办法,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建立更多的农村合作医疗机构,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险、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和农村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发挥着重大作用。

 4.社会保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也涉及到政府、企业、保险公司以及其他方方面面的关系,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保险业要加强同相关部门沟通,为保险机构取得企业年金业务相关资格创造有利条件。要积极同地方政府、企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形成多方合力,为我国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创造良好的环境。

 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应当体现科学发展观精神和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相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各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坚持深化商业保险的改革和创新,努力构建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途径多渠道,资金来源多层次,设计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公平制度化,权责清晰,务实高效的新型福利国家。

 参考文献:

 [1] 邓大松,社会保险,[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6; [2] 李珍,社会保障理论,[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5; [3] 邓俊辉,商业保险应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保险研究》2006 年第 11 期; [4]

 陈文辉,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民日报》200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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