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免疫性 [XX镇2018年免疫规划及传染病工作安排]

来源:医生招聘 发布时间:2020-04-03 点击:

  

  XX镇2018年免疫规划及传染病工作安排

 2018年,我免疫规划工作以“规范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巩固维持无脊灰成果、实施消除麻疹、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完成免疫规划职能考核和工作指标”为重点,强化全县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培训和工作薄弱镇的督导检查,加强流动儿童的管理和免疫接种,规范县、镇、村免疫规划工作程序和管理,力争实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目标,推动全县免疫规划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一、认真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巩固提高接种率 (一) 加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各镇严格按照《预防接种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免疫接种工作。保证全年实行12次以上冷链运转,以镇为单位,常规疫苗基础和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95%以上,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成分的联合疫苗)2剂接种率达到95%以上,乙肝首针及时率达85%以上;适龄儿童建证、建卡率均达100%,接种证填写规范率达100%。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明确免疫规划工作职责,明确各接种单位的管辖范围,准确掌握辖区目标儿童底数,努力提高各苗接种及时率。 各镇可根据辖区情况提高接种频次,确保为所有适龄儿童及时提供接种服务。村级接种点必须实行按月接种(每月不少于两天)。 各接种点要将目标儿童摸底和查漏补种作为常规工作。每月常规免疫接种后开展对辖区“漏种、漏登”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特别是流动人口和跨地区接种的儿童,做好补种记录。要加强督导检查,并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接种记录要达到“四相符”(接种登记表、接种证、接种卡、电脑信息)。 实行常规免疫和二类疫苗接种每月报告制度,按时进行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各镇要及时进行常规免疫接种数据的审核报告和接种信息的录入工作。 ﹙二﹚规范疫苗管理,确保接种安全有效

 各镇根据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管理和实施方案要求,要及时做好生物制品的预算和分发工作,要加强疫苗管理工作,合理分配疫苗,杜绝浪费现象,每月实行疫苗使用情况反馈上报。 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做到〝三查七对〞。〝三查〞即查询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症。查预防接种证、查疫苗和注射器的

  外观、批号、效期。〝七对〞即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接种过程中〝严把八关〞:一是严把疫苗采购关,从合法渠道采购和领用疫苗;二是严把疫苗验收关,对每类疫苗逐一核对厂家、效期、批号等,并做好登记;三是严把疫苗储存运输关,严格冷链运转制度;四是严把接种前告知关,将接种注意事项全面告知儿童家长并做好签字;五是严把接种前查体关,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六是严把疫苗接种关,严格按照预防接种规范程序要求实施接种;七是严把接种后观察关,每个儿童接种完留观30分钟方能离开;八是严把资料整理关,做好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要求上报。 (三)加强流动儿童接种管理,消除免疫空白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所有接种单位要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至少开展2次适龄儿童全面摸底调查,城区接种单位每2个月对辖区适龄儿童开展摸底调查,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要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证,实行流动儿童接种卡的单独管理,并及时按照《规范》中补种的原则及时接种;并对流入流出儿童做好时间标记;村级每月逐级上报流动儿童情况;摸清底子,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免疫接种数据报告。镇每年至少开展2次流动儿童接种率调查,并总结上报。 (四) 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及漏种儿童的补种工作 按照《陕西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省卫生厅教育厅联合发文要求,做好2018年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卫生院应做好对辖区各接种点的培训,并督促各接种点做好与辖区学校的接洽工作,做好对该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 严格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对接种后出现有发热、红肿、硬结等疑似异常反应要及时报告,并开展调查和对症处理,及时填写异常反应报告卡及信息录入并上报,并及时通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告,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报告,提高监测系统敏感性和完整性,并完成各项监测指标。 (六)搞好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按照《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国家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用户操作手册》要求,认真做好每月接种信息录入、审核和上传,并做好系统维护和数据库备份。卫生院要配合做好信息建设的启动和报告工作,实现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异地共享功能。 (八)认真做好查漏补种工作 根据县安排,2018年12月、2018年元月,在全县开展含麻疹类和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二、严防严控疫苗针对传染病,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 (一)加强疫情监测,实施消除麻疹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麻疹监测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麻疹、风疹病例监测,做好麻疹患者诊治工作的同时,要慎重及时准确报告麻疹疫情,配合做好麻疹监测相关工作。卫生院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做好麻疹监测、报告、防控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对报告的每例麻疹病例,及时开展病例调查与搜索,接种率评估、含麻疹疫苗查漏补种,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控制疫情。

 (二) 加强AFP病例监测,维持无脊灰状态 加强AFP病例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工作,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工作。提高我镇AFP病例监测系统工作质量,确保各项监测指标达到WHO要求,应在48小时内对病例开展个案调查,病例麻痹出现后14天内采集双份大便标本,两份标本采集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标本采集后要在8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进行检测。AFP病例发生60天后,要对所报告的AFP病例进行随访,随访表要在麻痹发生后85天内进行网络直报。及时发现并调查处理本辖区高危AFP病例。县疾控中心每旬对辖区内AFP主动监测医院开展主动搜索,结果逐级上报。 (三) 做好腮腺炎手口病控制工作,严防疫情爆发流行

  加强麻腮风疫苗的接种工作,控制爆发疫情。各一日出现的腮腺炎爆发疫情,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进一步扩大。 (四) 搞好乙肝疫苗的接种,控制乙肝发病 以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率为重点,加强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工作,落实首针接种告知和未种/缓种通知单制度。 (五) 加强流脑、乙脑监测和控制,严防聚集性病例发生 加强流脑、乙脑疾病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疑似流脑、乙脑病例个案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诊断及乙脑确诊病例的六个月后随访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聚集性病例发生,确保各项指标达到上级要求。 三 、强化督导、培训和宣传,进一步夯实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免疫规划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薄弱的村,卫生院将采取单独培训、驻守蹲点等方式进行指导,重点对常规免疫接种率、麻疹防控工作、免疫规划疫苗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及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进行督导。对重点工作实行暗访,每季度对镇级进行1次督导,全年开展两次接种率调查并总结上报。镇卫生院每次接种完成后实施督导,全年每村完成6次以上督导。通过督导,促进全镇工作均衡发展,整体在上新水平。注意收集督导资料,建立督导档案。督导和检查结果均计入年度工作考核;二是进行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培训。,从而提高全镇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工作质量;三是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扩大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的认识。各接种单位充分利用“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免疫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知识的知晓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逐步实现从〝要我接种〞转变为〝我要接种〞目标。 四、认真做好资料管理,达到规范化 各镇继续加强免疫规划相关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工作规范化、资料档案化。对所做的工作,必须有痕迹资料核查,上年度资料要以档案形式装订存放,当年资料分类存放,做到资料归档整齐、查找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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