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附件3:对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评估工作情况汇报(2)

来源: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21-04-14 点击:

 (附件三)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评估工作的情况汇报 县安委办、安监局

 (8 2018 年 年 1 1 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工作,从 2017 年9 月开始,县安委办牵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启动第二轮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检查评估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1 、评估企业情况。本轮评估对象由各镇街推荐产生,基本涵盖了各镇街所辖高危企业、规上工贸企业、重点防火单位。原则上,农业镇评估 15 家企业(含事业单位),城区街道、工业镇评估 30 家企业,经开区评估了 8 家中型企业。本轮评估的企业共 401 家,是第一轮评估数量的 10 倍(40 家)。

 2 2 、评估开展情况。本轮检查评估由县安委办牵头,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镇街推荐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逐一评估。评估为期 3 个月,从 2017 年 9 月下旬开始,持续至 2018 年 1 月上旬结束。评估对照《海宁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评估表》,总分 100 分,逐项检查、评估、打分,并对企业重大危险源、风险点、重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当面告知、书面反馈,并编制《检查评估报告》,

 第三方机构和企业签字盖章。《检查评估报告》一式 4 份,企业、镇街、安委办、第三方机构各一份留存备查。检查评估情况每周汇总书面报县安委办和安监局。

 3 3 、评估检查监督。评估过程中,由镇街指派专人全程负责评估企业与第三方机构的引导介绍、跟踪检查,并对第三方机构每次服务情况进行量化评定。由县安委办牵头,对检查评估工作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评估中期,县安委办专题收集了各镇街对评估工作的建议意见,并责成第三方机构迅速整改到位,对 2 家企业进行了重新评估;县安监局就第三方机构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约谈了第三方机构负责人。县安委办牵头,于 2017 年 12 月对评估发现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对镇街年度安全考核。

 4 4。

 、评估结果运用。对第三方机构检查评估发现的隐患问题,由镇街牵头,按照“专家查隐患、镇街下整改”的模式,督促企业落实治理主体责任,迅速整改到位。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由第三方机构立即电话和书面报告属地镇街以及有关部门紧急处置。对检查评估达不到 60 分的企业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由各镇街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要求,实施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检查评估分数低且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事业单位,由镇街报县安委会实施整改交办或挂牌督办。

 二、检查评估结果 1 1 、按镇街 统计情况

 排名 镇街名称 企业数量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备注 1 金井镇 15 73 86.2 56.6

 2 开慧镇 14 70.9 79.5 60 1 家未检查评估 3 湘龙街道 30 70.9 84.6 60.7

 4 星沙街道 30 70 83.4 53.8

 5 榔梨街道 30 68.9 81 56.9

 6 黄花镇 20 68.3 81.5 52.1

 7 安沙镇 30 67.9 80.6 55.9

 8 江背镇 20 66.6 86.7 47.5

 9 泉塘街道 30 65.9 90.1 31.1 2 家未参与评分(三级站)

 10 黄兴镇 40 65.8 79.3 47.6 1 家未参与评分(三级站)

 11 青山铺 15 65.2 77 57.3

 12 福临镇 15 64.8 75.1 50.9

 13 春华镇 14 64.7 79.5 53.3 1 家未检查评估 14 长龙街道 30 64.1 84.7 52.2

 15 路口镇 15 63.4 78.5 50

 16 高桥镇 15 62.8 71.8 52.2 1 家未参与评分(三级站)

 17 北山镇 15 61.8 66.8 52.2

 18 果园镇 15 60.1 76.7 26.1

 2 2 、按行业统计情况

 序号

 行业

 企业数量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备注

 1 交通 2 83.4 83.4 83.4

 2 非煤 17 72.3 80.6 60.5

 3 危化 40 73.9 86.2 56.3

 4 建筑 14 70.3 87.4 58.7

 5 建材 15 69 86.7 50.6

 3 3 、按规模统计情况

 企业规模 企业数量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备注 规上企业 74 67 86.7 47.5

 规下企业 327 66.5 90.1 26.1

 4 4 、评估总体状况

 三、评估结果分析 1 1 、大部分 工贸企业没有实施安全设施 “ 三同时 ” 。主要原因有:(1)较多企业设立时间较早,当时的规范未做要求;(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 年 2月 1 日实施后,由于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宣传、接轨等存在6 卫生 17 68.2 81 57.3 医院、卫生院 7 冶金 1 77.5 77.5 77.5

 8 烟花爆竹 1 66.9 66.9 66.9

 9 轻工 76 65.5 84.7 50

 10 机械 81 64.8 84.7 26.1

 11 教育 25 64.8 78.5 53.9 幼儿园、学校 12 商贸 100 64.8 90.1 31.1

 13 民爆 1 63.4 63.4 63.4

 14 医药 3 63.3 75.9 55

 15 旅游 3 62.8 74.3 55.9

 16 纺织 1 61.8 61.8 61.8

 17 城镇燃气 4 / / / 三级供应站不具备企业性质,不参与评分 项目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隐患数目 重大隐 患数目 重大危险源企业数量 风险点 数目 结果 90.1 26.1 66.8 12026 96 5 1089

 一定的滞后性,致使之后成立的中型以下的企业未及时按要求实施“三同时”。

 2 2 、大部分 企业未实施职业卫生 设施 “ 三同时 ” 。主要是企业的成立时间、职业卫生“三同时”配套法规文件出台等的衔接问题,致使一些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中型以下企业未实施“三同时”管理。

 3 3 、部分粉尘涉爆企业管理上存在不足。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在粉尘、可燃气体(液体挥发场所)等爆炸危险场所设置防爆电气和防静电设施,使用、存储危化品的数量较大但没有专库存放。主要原因:一是在建厂时没有按防爆要求设计,二是后期发展由于经营场地所限制而未能按要求选址存放危化品。

 4 4 、 评估企业的分数普遍偏低 。66 家单位低于 60 分,满 60分但未超过 65 分的有 102 家单位,这些企业主要表现为没有按“八落实”及政府其他要求建立文件化的安全管理体系,没有进行痕迹化的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没有把主体责任“扛上肩”,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现场管理也存在诸多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 1 、 对共性问题的处理 。由于《海宁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评估表》是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为主要依据制定的评估标准,以此为标准对建筑施工项目、酒店餐馆、超市商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企事业单位进行评估,有一定局限性。因此,对宾馆酒店、餐馆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敬老院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设施“三同时”问题,按照空项进行评分;对于人员密集型企业,如有消防审验或备案等手续的,视同三同时,将该项计满分。对于职业卫生“三同时”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企业以外,将其它企业按照空项进行处理。

 2 2 、“回头看”复查督查。由县安委办牵头,各镇街具体负责,对检查评估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复查。复查对照《检查评估报告》,对隐患问题逐项复查到位,并出具复查报告,专题报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牵头,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并及时通报反馈。

 3 3 、“一单四制”落实整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和66 家评估未达到 60 分的企业,由镇街具体负责,列入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县安委办要对各单位“一单四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镇街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问题,由镇街提出申请,报县直部门或县安委会实施“一单四制”或挂牌督办。

 4 4 、抓好巩固提升。按照“评估一家、整改一家、巩固一家”的思路,由县安委办牵头,各镇街具体负责,按照 2018 年“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要求,以贯彻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契机,进一步督促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巩固检查评估成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所有检查评估对象,务必达到 80 分以上,并成为本辖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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