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惠企政策兑现“一门式”服务实施方案

来源:自考 发布时间:2021-04-12 点击:

XX县惠企政策兑现“一门式”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推进部门协同协作,实现惠企政策兑现“一门式服务、一窗式受理”,切实保障企业根本利益,不断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适用于我县现行的各类优惠政策文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工业园区设立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专窗”,建立集咨询、导办、受理、代办、兑现“一条龙”服务机制,将分散于各部门的惠企政策兑现工作集中受理、阳光运作、按规兑现,实现惠企政策“一窗受理、分流转办、统一反馈”的运作模式,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再单独直接受理政策兑现申请业务。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兑现惠企政策的部门(包括受理和兑现中央、省、市、县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的部门)都是惠企政策兑现“一门式”服务的实施范围,主要涉及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含就业局、社保局)、县税务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金融办、县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和县各类银行等部门。

三、基本原则 (一)“一窗受理”原则。由县本级及以上兑现的惠企政策,由县行政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专窗”统一受理,申报企业按照惠企政策《申报指南》要求,将申请表和其他申报材料递交窗口受理。各部门不得在窗口以外受理惠企政策兑现申请

(二)“分流转办”原则 1.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专窗”收到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在申报截止日起1个工作日内分流到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办理。

2.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窗口转交的材料后,申报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分类处理。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由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与企业联系,告知不符合标准原因并进行政策解释,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材料符合申报条件且需要开展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实质性审查工作的,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初步审查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开展并作出审查结果:不需要开展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特殊程序的,直接作出审查结果。

3.政策由县本级兑现的,资质认定类的,作出审查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下发相应文件认定;
资金扶持类的,作出审查结果后10个工作日会同县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资金。政策由上级部门兑现的,经县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办件,由县行业主管部门在作出审查结果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上报市级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主动跟踪协调,加快政策兑现。

4.个别惠企政策兑现如确实存在涉及部门多、办理程序特别复杂等情况的,经惠企政策联席会议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三)“统一反馈”原则。审查结果和兑现方案确定后,对应行业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专窗”,由窗口统一向申报企业反馈。

四、工作任务 (一)政策梳理(2020年12月25日前) 根据“谁制定、谁更新、谁解释”的原则,由政策出台的对应部门负责梳理惠企政策并制定标准化的《申报指南》,12月25日前报送至县政务服务办,同时将各项惠企政策在XX省事项管理系统内录入并发布,实现惠企政策线上办理、线上监管。各部门应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及时更新本部门惠企政策清单及《申报指南》,在事项管理系统内进行同步更新,并报送至县政务服务办。(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 (二)配强队伍(2020年12月25日前) 在惠企政策梳理规范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明确一个股室作为惠企政策兑现牵头股室,统筹协调本系统惠企政策兑现工作,负责与县行政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专窗”对接。各部门牵头股室及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专窗”工作人员要强化惠企政策的学习,尽快掌握惠企政策内容和业务受理流程。县政务服务办负责组织各业务主管部门定期对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专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惠企政策受理工作平稳衔接。(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办、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三)政策宣传(2020年12月25日前) 通过政务大厅宣传展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公布惠企政策、申报指南等内容,并根据政策更新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各项惠企政策。各对应部门要主动为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在过渡期要做好引导解释工作,避免企业申请政策兑现往返跑。(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四)对外服务(2020年12月31日前)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专窗”,配备专人负责惠企政策申报受理工作,建立惠企政策兑现“一窗受理、分流转办、统一反馈”运行机制,窗口外不再受理惠企政策兑现事项。(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惠企政策兑现“一门式”服务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认真梳理政策,编制标准化《申报指南》,并实行动态管理,简化审查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惠企政策兑现高效有序。

(二)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设立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专窗”,完善运行机制;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惠企政策兑现资金的拨付,根据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结果办理县级以上惠企资金的支付、下达;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出台的惠企政策的梳理、宣传及解读,负责制定各自领域惠企政策的《申报指南》并动态更新,负责企业申报惠企政策办件实质性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研究确定和对外公示等工作。

(三)健全运行机制。建立惠企政策联席会议制度及联络员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召集,成员由县直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各相关单位具体牵头股室负责人为各单位联络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中心业务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集一次,研究惠企政策兑现相关事宜。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部门要把惠企政策兑现工作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县委、县政府将把各部门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政策落实部门兑现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因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等导致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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