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人员责任状

来源:自考 发布时间:2020-09-21 点击:

 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〇一一年度)

 责任单位:发电部

 二○一一年一月

 为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目标管理,确保实现丰润热电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丰润热电公司发电部部长特与每位化验人员签订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发电部各化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本部门责任的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3、不发生同等责任以上的一般交通事故;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不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

 6、不发生本部门责任的一类障碍;

 7、不发生本部门责任的一般火灾事故;

 8、不发生人身轻伤;

 9、本值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逐级制定保证措施;

 10、不发生本人责任的二类障碍;

 11、不发生人身未遂和异常;

 12、不发生失误和差错。

 二、奖励:

 年度内全面完成上述安全责任目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三、考核:

 1、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本部门和责任状签订人不得奖励;

 2、发生本部门责任的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本部门和责任状签订人不得奖励;

 3、发生同等责任以上的一般交通事故,本部门和责任状签订人不得奖励;

 4、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本部门和责任状签订人不得奖励;

 5、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本部门和责任状签订人不得奖励;

 6、发生本部门责任的一类障碍,每次考核责任状签订人20%;

 7、发生本部门责任的一般火灾事故,每次考核责任状签订人20%;

 8、发生人身轻伤,每次考核责任状签订人15%;

 9、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未制定安全目标保证措施或目标不准确、措施形式化,考核责任状签订人5%至10%;

 10、每发生一次二类障碍,考核责任状签订人10%;

 11、每发生一次人身未遂或异常,考核责任状签订人5%;

 12、每发生一次失误或差错,考核责任状签订人1-2%。

 四、发电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与丰润热电公司总经理签订责任状后,按照“四级控制”原则,与本单位所属班组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制订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保证措施,把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全面完成。

 五、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化验班班长和签订责任状的化验人员各执一份,每半年按安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兑现一次。

  丰润热电公司

  化验班班长: 化验人员:

  二○一一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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