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采石业安全生产的现状\问题与对策】2018漳州安全生产巡查

来源:成考 发布时间:2019-10-09 点击:

  摘要 总结了福建省漳州市采石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分析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技术和管理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 采石业 安全生产 对策      1 漳州采石业安全生产现状
  
  20世纪90年代未,漳州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决定,21世纪初又提出“工业立市”的发展新战略,随着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火如荼的进行,漳州市采石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尤其是个体采石业,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发展。到2007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前,矿山企业数量达到颠峰,全市持证的露天开采石材矿山近500家,矿山企业规模大小不一,开采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近年来,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全市矿业秩序整顿力度的不断加大,矿山企业的数量较前有了大幅度的减少,全市采石场“小、散、乱”的局面得到一定的改观,目前共有各类采石矿山企业近300家,其中开采建筑用石材的露天采石场约200家。由于受国家扩大内需政箫的带动,全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增多,渡过金融危机保存下来的采石场,生产规模得到一定的扩大,规模经济效益开始初步显现,安全生产条件也得到较大的改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1.1 安全管理逐步规范
  漳州市建筑石材开采企业已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比较健全,技术资料基本完整;能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矿山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和岗位知识培训,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基本到位,特种作业人员均能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参加了工伤保险,有一定的安全投入:制定有应急救援预案,多数矿山企业与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签订了救援协议,救援体系基本建立。
  
  1.2 新建矿山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矿产资源的开采作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引起业主的重视。业主们不断加大矿山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逐步完善矿山安全设施建设。新建矿山经过一整套较为规范的程序,从规划、设计、基建、施工到竣工投产,经过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使得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而保证矿山企业具有较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1.3 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
  1)机械化铲装设备普遍推广应用。全面采用挖掘机、铲装机等机械设备进行铲装作业,大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提高安全保障程度和生产效率。
  2)机械二次破碎设备逐渐普及。与挖掘机配套的液压锤对爆破产生的大块岩石进行二次破碎得到大量运用,避免了使用火工对大块岩石进行浅眼二次爆破而发生爆破事故和飞石伤人事故,提高破碎作业的本质安全度。
  3)中深孔爆破技术开始逐步推广,形成自上而下分层的开采顺序,从根本上杜绝了从底部“挖墙脚”开采而造成的松石悬顶和边坡过于高陡,从源头上避免了“一面墙”式的开采方式,大大消除了滑坡、崩塌、滚石等坡面事故,大幅度减少爆破事故,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2 漳州市采石场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采石场建设项目选址与布局不够合理
  漳州市工业化建设进程中,需要大量的砂石材料,这促进了采石业的快速发展。然而,在设立采石场的过程中,特别是2007年世界金融危机前,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早期编制的《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三区”规划没有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条件,有关部门在矿业权设置时也没有先行安全论证,就挂牌出让矿区,留下安全隐患。有的将同一矿床分割成多个矿区,设立多家采石场:有的采石场与村庄、工业区、交通要道、水利电力设施距离过小,给安全生产造成严重隐患,甚至威胁到公共安全。
  
  2.2 经营者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人员流动性大
  现有中小型采石场均为私营或个体经营,相当_部分经营者文化素质不高。在开采中,部分业主不是凭技术规范和开采方案,而是凭所谓的经验和短期经济利益在指挥作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距国家有关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矿山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虽然进行了培训考核,但安全管理基本上依靠当地安监部门的辅导和监督,建立起来的安全管理制度未能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甚至流于形式,处于被动管理的状态。
  所聘用的从业人员中基本上没有工程技术人员或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人员,绝大多数生产工人来自于不具备基本应知应会和操作技能的外来农民工。这些农民工文化水平低,且流动性大,给安全管理增加一定的难度。
  
  2.3 爆破作业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有的矿区严重违反《爆破安全规程》,采用裸露导线做爆破电源母线或者多根串接爆破母线,接头裸露,容易因杂散电流引发早爆事故:起爆电源管理不善,一些矿山电力起爆电源没有设置中间开关和专用保护装置,容易因误操作而引发爆破事故:有些矿山生活区位于爆破危险区内,房屋结构简易,防护飞石危害能力差;部分矿区甚至与村庄、工业区、交通要道的安全距离不足,有的开采方案设计图纸没有划定爆破危险区范围;个别企业对爆破安全重视不够,随意堆放爆破器材。
  
  2.4 边坡管理不善
  个别矿山因不规范开采,存在采富弃贫的现象,对弃采边坡既没有进行定点定期监测,也没有设立警戒警示标志。
  
  2.5 分层开采技术水平低下,分层凿岩平台不规范
  多数矿山实行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方式,但由于钻孔、爆破技术水平较低,工作面布置不合理,往往无法一次性形成钻凿爆破作业平台,爆破过后形成了倾斜坡面,给下一层的钻爆作业留下隐患。
  
  3 漳州市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的对策措施
  
  3.1 合理规划,科学布点,扩大规模
  各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在修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时,应将采石场规划布局作为专项规划进行编制,在划定可采区、限采区、禁采区时,应充分考虑采石场建设对公共安全的影响。为弥补规划编制人员的安全专业知识局限性,可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报批前,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开展规划安全预评价,对建筑用石料可采区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将村庄、民居、企业、学校、交通要道、水利电力、风景名胜区、军事设施等建(构)筑物附近一定范围列入禁采区,防范采石场开采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对同一开采面或同一开采证有多家业主开采的现象,要以漳州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整合为契机,结合修编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采石场重组兼并,按照资本、资源等生产要素将同一开采面的采石场进行整合,可采用股份制或合伙的方式进行企业主体整合,使之成为单一企业法人。对参与整合的企业中无法产生整合主体的,也可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引入第三方 的优势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新的整合主体。对整合后的矿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对企业内部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生产、统一管理,既解决了企业间的纠纷,又做大做强企业规模,淘汰小、散、乱企业,促进安全生产。
  
  3.2 开展矿山安全职业技能培训
  矿山安全职业技能包含矿山地质、爆破技术、机电设备维护与保养、安全生产管理等多项专业技术知识。采石场业主因文化素质低、社会关系窄、人员少,普遍没有这些职业技能的专门人才,社会上也缺乏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可通过统一组织培训的形式,联系专业技术人员到当地举办技术培训班,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全面提高采石场安全管理能力和开采技术水平。
  
  3.3 推行专业化矿山爆破技术服务
  针对不少矿山企业安全技术水平低和凿岩设备利用率低的状况,以及中深孔爆破落矿量大的特点,应在露天矿山推行专业化爆破技术服务,以保障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的安全技术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
  1)按市场化运作方式组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矿山中深孔爆破的设计、现场技术指导等技术服务工作。
  2)推行由专业化的凿岩爆破企业承包露天矿山中深孔凿岩爆破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设备的利用率,降低开采投资和成本。
  3)鼓励在具备条件的爆破作业中使用现场混装炸药技术,预防和减少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爆炸事故的发生。
  
  3.4 加强爆破安全管理
  1)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公众爆破危险区范围,防止无关人员误人。
  2)严格执行定时爆破作业制度,并在警示牌上公告,明确爆破作业时间。
  3)坚持爆破警戒制度,爆破时指定专人到各警戒岗哨值守,其安全距离应由设计确定。
  4)在矿区设立指定的人员避炮点。有的矿山在危险区内建有破碎站、工棚、办公室,由于房屋结构不一,应统一选定牢固、可靠的避炮地点。
  5)加大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力度。爆破前应先进行作业区安全检查,将钻凿、铲装等移动设备开到安全地点,并切断风、水、电;爆破后要开展爆区及相关坡面安全检查,发现工作面存在可能塌落的裂缝,或台阶坡面存在浮石、危石和伞檐体时,应先行撤离人员和设备,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制定处置方案:爆破过后,应至少等待15分钟后,方可由专业人员进入爆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盲炮,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由爆破员及时进行处理:爆破前,应注意收集当地天气预报,严禁在雷雨天进行爆破作业,如遇天气突变,伴有雷电时,应立即组织危险区内的一切人员迅速撤离。
  
  3.5 进一步规范采石场开采方式
  全面落实采石场露天分台阶(分层)开采顺序和推广使用中深孔爆破技术。露天采石场必须遵循自上而下开采顺序,执行分台阶开采,切实做到“采剥并举,剥离先行”,严禁在台阶坡面钻凿水平炮眼,以杜绝掏采或“一面墙”开采方式。小型露天采石场不能采用分台阶开采的,在遵循自上而下分层开采的原则下,实施浅眼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6米,实施中深孔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最终边坡角应当符合设计要求。
  
  3.6 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准入关口
  1)在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时,严格审查采石场与周边环境的安全距离,在开采方案平面布置图中应划定爆破危险区的警戒范围,对300米范围内有村庄、学校、企业、水利设施、文物单位或其他重要设施的,原则上不得通过。
  2)采石场开采台阶参数和凿岩平台宽度达不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规定的,不得批准建设。
  3)开采方向与结构面关系不合理的,应修改开采方案设计,结构面的倾向应有利于边坡的稳定,防止发生顺层滑坡和倾倒滑坡。
  
  3.7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高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能力
  漳州市大部分采石场位于偏远的地带,远离城镇,是否及时、有效地处置采石场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直接关系到能否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我市多数采石场生产规模偏小的现状,应全面建立由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使石场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并与邻近医疗卫生单位签订救援协议,一旦采石场发生塌方滑坡事故,能够快速赶到现场抢救,减少人员的伤亡。
  (编辑/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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