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本、平安是福:平安是福带字图片

来源:考研 发布时间:2019-09-11 点击:

  追求安全与平安,是人之本能,是生活之真。因为生活中有太多的陷阱,如果你太过轻狂、疏于谨慎。安全与平安就会与你擦肩而过。我们只有与安全、平安结缘,才能与幸福相伴。   对事故隐患有一定预见性的、安全意识强的人,就能够发现并合理排除安全隐患,化险为夷。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遵纪守法、认真做事、按章作业,事事想到安全第一,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种危害,加强安全生产中的自我保护意识,时刻保持安全警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做到“四不伤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只要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就能平安、幸福千万家。
  平安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安全是我们永恒的主题,正是平安与安全保障着我们一切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只要多一些平安意识、少一些麻痹思想,多一些危险提示、少一些事故威胁。多一些谨慎工作、少一些粗心大意。就能使我们的家庭多一份快乐,我们的企业多一份平安。千家万户才能得到平安与幸福。
  安全是本,只要时刻铭记,生命的天空每天都会拥有一轮新的太阳。平安是福,只要处事谨慎,幸福每时每刻都会紧紧围绕在你我身边。
  
  “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
  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施工爆破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三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其三是对规章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或恍然半悟。
  显而易见,工作人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但是,可以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的主观愿望。因此, “我要安全”也就仅仅是一种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取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客观效果,就必须解决好“我会安全”这一根本。
  
  编辑 姚少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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