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乡“十三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

来源: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4-03 点击:

  富恒乡“十三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一、 序言

 1.1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县人民政府《转发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大理州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1.2 规划范围

 本规划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按照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及应急保障等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环节的不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统筹规划“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1.3 规划定位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全面落实细化国家和我乡有关应急体系建设的部署,在不改变现有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以相关专项规划为支撑,充分利用和整合各地、各行业应急信息、队伍、装备和物资等现有存量资源,提出应急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着力解决涉及全局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提高预防和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二、 应急体系现状与面临形势

 2.1 现有工作基础

 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预案体系、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全乡各单位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得到加强。

 2.1.1 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覆盖领域不断扩大

 由乡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单位部门及各村预案体系基本形成。6个行政村45个村民小组74个自然村全部制定了总体应急预案,各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逐步完善。

 2.1.2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逐步建立

 乡政府组建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运转枢纽作用。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抗灾减灾、森林防火、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应急指挥与协调职能进一步加强。相关单位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

 2.1.3 应急队伍不断加强

 全乡基本形成了以各单位、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森林防火、通信保障、医疗卫生、动物疫情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各村常干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

 2.1.4 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医疗卫生等应急队伍装备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派出所配置了抢险救援等特种装备,森林防火、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设备设施不断完善,防汛抗旱、医药粮食等应急物资储备基本建立。

 2.1.5 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完善

 气象、地震、卫生、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粮油供应等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得到加强,监测网络日趋完善。气象灾害、地震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基本建立,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覆盖面达到93.2%。政府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初步形成。

 2.1.6 应急法规规章不断健全

 先后制发了一系列政府文件,为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政策保障。

 2.2 薄弱环节

 2.2.1 应急管理体制不完善

 各单位部门应急管理机构不完善,设置不规范,运行不顺畅,难以充分发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运转枢纽作用。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理顺,职能划分有待进一步明确。

  2.2.2 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

 突发事件信息准确及时、归口统一报送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与日常应急管理存在脱节现象,部门之间、条块之间以及预防与处置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协同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人员、物资、装备等难以快速集成、有机整合,亟待建立规范、协调、有序的长效机制。

 2.2.3 监测预警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滞后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隐患底数不清,地理信息、道路交通、气象水文等应急基础公共数据不能共享,一些领域监测手段落后,综合预警能力亟待加强。各单位部门应急信息指挥系统建设进度不一、技术标准各异,互联互通困难,难以有机衔接。现场通信联络不畅,信息获取、视频采集能力较差,统一指挥协调难度大。

 2.2.4 专业应急队伍力量薄弱

 各类应急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急需完善。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数量不足,布局不尽合理。

 2.2.5 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的保障能力有待提高

 现有应急物资缺乏统筹管理,储备资金投入不足,紧急生产、采购、征用和调拨机制不完善;存储设施不足,布局不尽合理,储备方式单一,数量偏少,品种难以动态调整,更新、轮换、补偿政策不健全,物资储备品种需调整、增加。应急物资、人员和车辆紧急绿色通道不健全,交通工具征用制度不完善,应急所需机源匮乏,亟待完善提高运输能力的综合协调机制。

 2.2.6 科技支撑基础亟需加强

 科研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应急专业人才匮乏,科技研发支撑能力不强。应急平台、信息管理、资源管理、装备配置、能力评估和灾情评估等缺乏标准规范。

 2.2.7 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不够

 社会公众危机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不高,亟待加强应急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教育,建立公共沟通、新闻发布机制。

  2.3 面临的形势

 今后五到十年,是我乡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安全风险将交织并存,公共安全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与挑战。

  2.3.1 自然灾害方面

 我乡是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乡乡之一。特大暴雨洪灾、严重干旱、持续高温热浪、强风雹、强雷暴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繁发生,强度加剧。地质灾害呈现点多面广、规模大、成灾快、暴发频率高、延续时间长的特点,全

 乡现有特大地质灾害隐患较多。稻瘟病、稻飞虱等有害生物灾害暴发频率上升,次要病虫危害增大,新病虫以及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扩散加剧。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森林火险等级逐年上升,火灾明显增多。

 2.3.2 事故灾难方面

 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基础薄弱,形势依然严峻。

 2.3.3 公共卫生事件方面

 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增大。鼠疫、霍乱等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风险依然存在,埃博拉、西尼罗脑炎等新发传染病传入我乡的几率逐渐增大,控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面临巨大挑战。突发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疫病防控压力大,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狂犬病、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向人间传播的威胁越来越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2.3.4 社会安全事件方面

 当前正值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摩擦和冲突错综复杂。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拆迁、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较为尖锐,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增加,群体访、重复访问题突出。

 三、 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3.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兼顾;依靠科学技术,用好存量,建好增量,着力解决应对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参与,切实提高全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新孔滩。

 3.2 建设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乡政府制定总体性规划,对全乡应急体系建设作出安排,总体把握应急资源的合理布局。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加强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及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充分利用存量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严格施行各方面资源的有机整合与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重点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建设,优先解决预警信息发布、通讯物资保障、应急反应时效等突出问题。

 先进适用、标准规范。采用国内外成熟技术,兼顾先进性和适用性,确保应急体系运行的高效可靠。按照国家应急管理标准化要求,统一规范技术标准,实现应急体系建设与运行的规范化。

 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建设任务,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体现针对性和可行性;按照现行的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级分步组织实施。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3.3 建设目标

 3.3.1 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及应急保障等能力明显增强,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显著提高,有效减少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3.3.2 分类目标

 自然灾害类: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灾民24 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暴雨、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短期预报准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10%,预报时效提前3-12小时;建立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加强测报网络建设,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4.5‰。

 事故灾难类: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不超过1%;民爆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企业排污造成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降低20%,全乡主要污染负荷80%的废水等重点污染源纳入监控范围。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得到有效遏制,救援能力明显提高。

 公共卫生事件类:乡卫生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提高到100%,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100%,农村药品监督网乡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全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应急预备队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到位率提高到95%以上。

 社会安全事件类:信息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突发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能够应对粮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

  四、 总体布局与主要任务

 按照应急管理主要内容和现实需要,提出信息与指挥、应急队伍、监测预警、物资保障、通信保障、恢复重建等六个方面的建设任务。

 4.1 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

 充分整合利用各部门现有专业信息与指挥系统,加强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完善重点部门(行业)信息指挥系统,推进基层信息网络建设,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协调体系,充分发挥信息综合研判、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作用。

 4.1.1 推进各单位部门综合应急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和专业系统资源,加快推进综合应急平台建设,统一数据格式、规范硬件接口,实现乡政府与各相关单位部门之间的互通互联,满足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与发布、指挥协调、综合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乡政府应急平台的应急指挥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建设。

 4.1.2 完善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

 继续完善和充分发挥派出所、卫生、国土资源、交通、水利、林业、等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功能,为政府综合应急平台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实现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协调和指挥功能。提高现有畜牧系统的动物疫病疫情应急协调指挥能力。进一步完善信访、物价以及能源、粮食等行业信息系统的应急处置功能。加快地方金融机构业务系统及数据库的容灾备份系统建设。

 4.2 应急队伍建设

 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强化基层”的原则,着力增强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作用,提高专业队伍技术装备水平,抓好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切实增强各类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4.2.1 加强机关干部和民兵预备役等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机关干部作为应急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合理规划布局,新组建一批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形成应急救援力量。

 4.2.2 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各单位部门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专家组和应急队伍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4.2.3 加强专业队伍处置能力建设

 抓好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现有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应急能力。加强紧急医疗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等专业技术队伍。提高多发动物疫情及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林生物灾害专业防治队伍建设。提高地质灾害测报和临灾处置能力。

 4.2.4 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互助机制,发挥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中的重要作用。

 4.2.5 大力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

 通过构筑社会参与平台和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逐步建立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机制,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4.3 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监测点密度,改进监测技术和手段,提高监测灵敏度;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建立完善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监控和保护系统。

 4.4 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和共享制度,整合储备信息资源,调整储备品种和数量,合理选择储备方式,完善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监测网络、共享机制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实现对各类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和统一调度。

 4.5 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

 “十三五”期间,重点整合社会各方面运输能力,建立应急物资和队伍的紧急快速运输通道,形成联合运输网络系统及协调机制。

 4.6 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重点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机构间通信网络,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配备适用的通信装备,形成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

 4.7训与演练体系建设

 依托现有培训资源,加强专业培训与演练,重点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知识和指挥技能;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全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素养。

 五、 组织实施与相关政策措施

 5.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好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行政领导机关的职责,加大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建立并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建设,明确责任、强化职能。各单位部门要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实施本规划相关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保障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目标的实现。

 乡政府应急办负责全乡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牵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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