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政法机关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

来源: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4-03 点击: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政法机关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面对当前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需求复杂化、表达方式多样化的新形势,必须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做好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提升群众工作水平作为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政法机关群众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1、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一次群众观点再教育。大力宣传和学习吴其祥、**家忠、李庆、王荣辉、**玉中、沈浩等新时期优秀党员干部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切实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把党的群众工作理论、政策作为各级政法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要认真总结群众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密切党群、干群、警民关系,不断增强领导和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 2、扎实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大走访”活动。结合市“万名干部下基层,争做群众的贴心人”活动,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排忧解难促和谐”为主题的“政法干警下基层大走访”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政法干警深入基层一线,认真体察群众疾苦、主动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使群众实际困难得到解决,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公众安全感得到增强,社会公平正义得到维护。  3、落实领导干部开门接访、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依托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每月至少安排2次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委政法委、县(市、区)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每周至少安排1次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对接访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现场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答复时间。实行领导干部接访提前公示制,接访时间须提前一个星期告知上访群众。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对有实质性诉求的群众来访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坚持带案下访和回访,推动事了案结、人稳当地。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县(市、区)委政法委、县(市、区)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带案下访数量应占包案数量的30%以上。   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保障民生。围绕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减免收费、扩大范围等多方面,完善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继续推行便民利民绿色**,推行“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理,建立完善下访巡访、预约接访、民生热线制度,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开展政法干警“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深化“文明窗口”、“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认真听取、及时受理群众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快政法机关网站建设,推行网上受理信访、法律咨询、案件查询。关爱弱势群体,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措施。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犯罪。严厉打击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侦破命案积案攻坚战,坚决遏制刑事严重犯罪高发势头。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活动,挂牌督办治安突出问题,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5、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在决策前要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坚决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引导群众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坚持市、县(市、区)维稳、综治、信访综合排查调处体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健全覆盖乡镇(街道)、 村(社区)的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政调解,逐步在行政职能部门设立调解工作室,推动部门履行职能化解矛盾。加强司法调解工作,完善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的办法和程序。建立大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矛盾纠纷。加快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中心)。加强群体性事件源头预防,完善应急预案,事件发生时相关地方和单位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根据事件发展果断迅速平息事态,并及时上报情况。 6、坚持司法公开、阳光司法。大力推进执法公开。切实增强警务、检务、审判工作的透明度,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制度,对群众意见比较多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探索建立公开听证、公开审判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推进办案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起集立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系统,全市政法单位今年基本实现信息化办案。继续强力推进执法档案建设,将档案考核结果与干警的管理使用挂钩,不断提高案件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7、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集中攻坚行动。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积案清理活动,确保中央交办案件、进京重复访、非正常访案件如期息诉罢访。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责任制,明确案件承办责任、信访初办责任、领导包案责任。坚持依法治访,规范信访秩序。进一步加强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工作力量。加强涉法涉诉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实时录入共享接处访信息,分析研判涉法涉诉信访形势,着力推动市县联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8、深入开展政法系统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加强政法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和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推行政法部门班子成员年度工作公开承诺制。强化审务、检务、警务督察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执法监督。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从严治警的各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 9、推行政法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各级机关政法干警每人联系2户,基层单位政法干警每人联系3户。联系对象为特殊群体、上访老户、弱势群体和有刑释解教或吸毒人员等家庭。市委政法委会同市直政法各部门统一制作警民联系卡,发给被联系对象,联系人所在单位建立联系档案,个人建立联系手册。联系人至少每月要与联系户联络一次,每季度要走访一次联系户并记录入档。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深入开展“案件当事人大走访”活动,基层办案单位80%以上的案件、非基层办案单位30%以上的案件要走访案件当事人或相关群众并建立台帐,政法干警联系群众档案、办案干警走访群众台帐,作为干警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执法档案。 10、建立政法巡视工作制度。加强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日常执法监督,研究出台《关于开展政法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全市政法工作总体部署,着重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每年组织1一2次巡视。继续扎实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重点围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评查,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执法监督新途径,形成工作合力。 四、切实加强做好群众工作的组织领导 11、把群众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市委政法委成立由全市政法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安排部署全市政法机关群众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群众工作;其他领导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群众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广大政法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宣传群众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通过有效宣传,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新变化、新气象,感受到广大政法干警是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 12、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加强对干警专业知识的学习,将政治理论的学习和专业知识的提高结合起来,尤其是要加强基层一线干警的专业培养,通过开设各类专业培训班,组合参加各类观摩培训、开设各类论坛等形式,认真总结群众工作经验,深刻把握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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