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馆丢失我的结婚照底片,我能否要求精神损失赔偿?】海马体照相馆给底片吗

来源:日记大全 发布时间:2019-08-23 点击:

  律师同志:   我俩于2005年8月将蜜月旅游期间拍摄的照片交由本市最大的一家照相馆冲洗,正当我们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取相片时,照相馆告诉我们,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将我们的底片丢失,怎么找也找不到。为此,向我们郑重道歉并答应赔偿我们的胶卷费用。我们怎么也想不到蜜月所拍摄的照片会丢失,当即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照相馆说他们只负责胶卷的冲洗,丢失的话理应只赔偿胶卷的损失。请问:我们的精神损失费赔偿请求能够获得法律支持吗?
  读者:王生
  
  解答:
  照相馆遗失顾客的胶卷或者曝光底片的事情常有发生,有些获得了精神损失赔偿,但大多数不了了之。其实,将拍好的胶卷交给照相馆冲洗印,并预付冲洗费,双方之间就成立了一个加工承揽合同关系,照相馆有义务按约定完成冲印工作,如其不慎将胶卷遗失,造成顾客损失,顾客有权要求照相馆赔偿损失,而且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赔偿请求。王生夫妻俩蜜月期间拍摄的照片在一个人一生中具有重大纪念价值,蜜月旅游当时的场景、人物和神态具有过去性,只有依靠照片等摄像手段能够将逝去的场景永远以物质形态方式留住,所以照片、录像带等具有真实性、珍贵性和不可再现性。由此,王生夫妻俩在经济上的损失是次要的,但精神上的损失却是无法挽回的。如果将载有蜜月旅游期间内容的胶卷与一般的空白胶卷丢失等同起来确定同一赔偿标准,对受害方――王生夫妻俩来说是极不公平的。精神上的损害应由精神损失赔偿来补偿。
  由于我国《民法通则》并未规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无法应用于实践中纷繁复杂的精神损失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4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灭失或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因此,王生夫妻俩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当然,法院要依据解释规定的相关情节来具体数额。
  (律师李东军)

推荐访问:底片 照相馆 结婚照 赔偿
上一篇:吉胡・阿莎,用勇气书写传奇的彝族阿妹|吉胡阿莎全文
下一篇:少女月经初潮不规律_初潮少女身心保健要点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