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_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来源:软件设计师 发布时间:2020-03-04 点击:

  镇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8-2019年秋冬季(2018年10月-2019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遏制重污染天气频发态势,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县细颗粒物(PM₂s)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以上。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严格督察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2.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改要求,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18年9月底前,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对关停取缔类的,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改变“脏乱差”生产环境。企业未达到治理标准要求的,供电所不予供电,

 3、有效推进清洁取暖。按照2020年采暖期前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散煤清零,清洁取暖方案。确定年度治理任务,要兼顾农业大棚、畜禽舍等散煤治理工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优先保障2017年已经开工的居民和供暖锅炉“煤改气”、“煤改电”项目用气用电基础上,根据年度和采暖期新增气量以及实际供电能力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和供暖锅炉“煤改气”、“煤改电”蒸吨数。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煤炭质量标准。

 4.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制定并落实供热衔接方案,在确保供热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清洁供暖方式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按市要求的时间节点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严禁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废料。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积极突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5、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考核,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2018年10月底前,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大建筑工地管控力度,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制定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产停工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筑工地要达到“七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房屋拆迁要达到“五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车辆管控,严格密闭运输,规范车辆通行时间和路线,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严格落实“路长制”,全面抓好道路扬尘防治。

 6、严控秸秆露天焚烧。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巩固既有工作成果,结合实际情况,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不断提高综合利用率,同时加大禁烧工作力度。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继续实施领导干部包村秸秆禁烧工作制度。

 7.强化车用油品监督管理。从2018年9月底前,开展

 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实行经信、

 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以城乡结合部、国省道、企业自备油库和物流车队等为重点,通过采取有奖举报、随机抽查和油箱油品追踪溯源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黑加油站点和黑移动加油车,一经发现,坚决取缔,严防死灰复燃。

 8、完成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道。企业应依据排放废气的风量。温度、浓度、组分以及工况等,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018年10月底前,对工业企业v0C3治污设施,开展一轮治污效果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市场不规范行为;对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简易处理工艺,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光催化技术仅适用于处理低浓度有机废气或恶臭气体。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应配备脱附工艺,或定期更换活性炭并建立台账。

 9、全面推进油品储运销VOCs治理。2018年10月底前,

 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储油库和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

 10.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确保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时,迅速响应、有效应对。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提示信息,及时发布预警,按相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11、实行差别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对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

 1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及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公开,实行联合惩戒。

 三、保障措施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X镇人民政府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人为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各项配套设施,落实“一岗双责”。要科学安排指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2、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当预测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主动向公众介绍重污染天气过程、持续时间、影响范围、污染成因,组织各有关部门积极宣传采取的应对措施,满足公众知情权。要确保统一口径,避免多渠道发声。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3、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者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实施量化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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