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查组意见反馈会的简报 [关于落实XX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来源:公共英语 发布时间:2020-04-03 点击:

  关于落实XX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机关各部门、驻镇及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3日至8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镇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根据《中共上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桐木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栗巡办字【2018】21号)文件精神,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班子会对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2类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深入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工作原则,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举一反三,全面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做深做实帮扶工作,全面提升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和帮扶群众满意度,全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效推进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进程。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1、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两个责任”。一是层层建立脱贫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班子合力抓,提升脱贫攻坚的执行力。二是细化责任落实,对各村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扶贫专干进明确进行分工,填报表格和帮扶手册等事务主要由村上扶贫专干负责,镇派第一书记与原岗位脱钩。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单位:镇扶贫办、各村、驻村第一书记

 责任领导:各班子成员

 2、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镇纪委加强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加强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监督检查;二是成立由党政办、纪委、三资管理办、财政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扶贫项目资金审核验收小组,提前主动介入项目建设;三是由镇纪委牵头定期对各村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党政办、镇纪委、三资管理办、财政所、扶贫办;

 责任领导:易传瑶、刘志德、王飞

 (二)扶贫领域政策措施执行方面

 1、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问题。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要求精准识别,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重新核实,将家庭基本信息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将违反“七清四严”的对象全部剔除,做到应纳尽纳。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扶贫办、各村、驻村第一书记;

 责任领导:王飞

 2、贫困户评定存在优亲厚友的问题。由镇纪委与扶贫办一起逐户核查,对属于“七清四严”的对象仍然享受建档立卡的进行逐一清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扶贫办;

 责任领导:刘志德、王飞

 3、扶贫优惠政策执行存在被变通问题。由党政办、镇纪委、财政所、三资管理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对优惠政策享受对象进行严格把关,做到政策享受无偏差。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扶贫办、各村、驻村第一书记;

 责任领导:刘志德、王飞

 4、社会治安保险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与保险公司合作,印发保险宣传单,发放到每户贫困户家中;在帮扶干部培训班上宣讲社会治安保险政策,要求帮扶干部到贫困户家中面对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

 责任部门:中财人民保险公司、镇扶贫办;

 责任领导:王飞

 (三)扶贫领域资金项目管理方面

 1、项目资金被截留、盗取问题。强化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领导。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严格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坚决防止被截留和挪作它用,严格项目验收项目请款项目实施等程序,确保项目实施精准、规范、公开;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机制,让扶贫资金真正入股企业,贫困户真正得实惠。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责任部门:镇纪委、财政所、三资办、扶贫办、各村;

 责任领导:易传瑶、刘志德、王飞

 (四)扶贫领域工作作风方面

 1、产业扶贫奖补政策不严不实问题。由党委办、镇纪委、财政所、三资管理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对所有申报产业奖补政策的贫困户进行入户核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产业的真实性,资金用到实处。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党委办、镇纪委、财政所、三资管理办;

 责任领导:易传瑶、刘志德、王飞

 2、就业扶贫形式主义问题。由镇劳动保障所加强对就业扶贫车间的审核,将没有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扶贫车间全部清除,或者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让扶贫车间成为贫困户增收的重要渠道。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劳动保障所;

 责任领导:施怡权

 3、扶贫工作重督查轻整改的问题。由镇扶贫办业务人员逐村逐户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做到举一反三、问题整改不留死角。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扶贫办、各村、驻村第一书记;

 责任领导:王飞

 4、脱贫攻坚的其他不实问题。按要求,由各村对所有贫困户制定切合实际的帮扶措施和帮扶计划,并将帮扶措施和帮扶计划存入档案资料;对所有贫困户户籍档案资料进行大排查,确保所有脱贫户,退出程序到位、手续齐全。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

 责任部门:镇扶贫办、劳动保障所、驻村第一书记、各村;

 责任领导:王飞、施怡权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各驻村“贴心人”小分队、镇机关各有关部门是整改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强化条块结合责任体系,各驻村“贴心人”小分队及机关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所驻村和本部门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

 (二)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县委第一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整改。对未发现的问题,也要举一反三,对照自查,整改提升。

 (三)落实措施,健全机制。以整改为契机,积极探索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完善扶贫工作的措施办法,建立坚强稳定的扶贫队伍,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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