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拆的不是线而是医德] 南京市鼓楼医院

来源:导游资格 发布时间:2019-05-28 点击:

  只因付不起1830元的医药费,8月5日晚,打工仔小曾受伤的右手,被医生缝了针后又当场拆掉了线。拆线的时候,他没用麻药,咬着牙忍着痛。对此,他的老板很不解,“就算钱不够付医药费,还能把缝好的线拆了么?”
  “要么交钱,要么拆线”,面对医院的逼迫,小曾只能默默举起了石膏还未干透的右手,让医生把石膏和线拆除。如此医院,我们实在不知道是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疗机构,还是纯粹以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商店。医院的这种冷漠和无情让人心寒!在我看来,医院拆除的不是线,而是自身的医德和口碑!
  在紧急状况下,不管医疗机构的体制如何,都必须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救助措施,这是一个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2009年,卫生部下发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明确,对危重急诊患者,急诊科应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可见,不论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还是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来看,医院因小曾付不起医药费,就将已缝好伤口拆线的做法,是不人道且违法的。近年来,医院“见死不救”事件频发,其实都是医疗领域过度市场化酿造的恶果。在医疗领域过度市场化背景下,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成为医院的首要追求。
  要想让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最根本的是还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虽然医改已确立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方面,然而,医院从公益性向市场化转变容易,走“回头路”却难,这涉及医院等部门的利益问题。这种转变需要一个过程,然而每个临危的生命都经不起这样的等待。因此,除了要加大对医院“见死不救”的处罚力度外,还必须建立一种由公共财政和医院共同负担的保障机制,在地方财政支出体系和医院收入中划出一部分,共同设立医疗救助基金,由国家和医院按一定比例共同支付危重患者的医疗费用,一旦出现类似小曾等这样需要救助的病人,相关费用可以先从医疗救助基金中按市场标准调拨支付,以解决一些特殊病人“没钱治病”问题。
  (摘自《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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