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至少召开【每年的八个“至少”】

来源:人力资源 发布时间:2019-05-18 点击:

  星移斗转,时光如梭,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说过就过去了,快得很。怎么才能过得有意义?我给自己规定了每年必须做的八件事,坚持数载,努力实践,回头看看,不无收获。   每年至少去一次殡仪馆。“人固有一死”,不管愿不愿意,每年总少不了要去殡仪馆送别亲友、同事、故人,每去一次,便会更强烈地体会到生命之宝贵,人生之短暂,因而告诫自己要珍惜时光,勿蹉跎岁月。
  每年至少要去看一次重病人。这种机会也不少,无须格外“争取”。看到曾经生龙活虎的熟人、故旧,躺在重症监护室,枯瘦如柴,面如黄纸,身上插满管子,痛苦不堪,惨不忍睹。怜悯悲伤之余,也提醒自己身体健康比什么都重要,功名利禄那些身外之物,不争也罢。
  每年至少要发怒一回。怒伤肝,多怒自然对身体无益,但如果从来不会发怒,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刀架到脖子上了仍逆来顺受,那也够窝囊了。因而,该发怒时要发怒,遇到有损公德的事、危害社会的事、欺人太甚的事、腐败透顶的事,即便不能当面斗争,也可拍案而起,口诛笔伐。偶尔一怒,有助于涵养正气,气血畅通。
  每年至少要吃一回亏。世人都想占便宜,但总得有人吃亏,公平的做法是,吃亏和占便宜的事大家轮着来。那些事事都想占便宜的人,一点亏也不吃的人,往往名声欠佳,人缘很差。我的宗旨是,名利金钱上,吃亏是福,该让就让。当然,一年吃一两回亏还行,多了我也不干。
  每年至少要喝醉一次。人生难得几回醉,始终保持清醒也挺累的,偶尔醉上一回,飘飘欲仙,头重脚轻,感觉也不错。但最好是在这样的场合:自费请客,酒逢知己,无功利性,没有目的。只有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话可以放开说,酒可以敞开喝。
  每年至少要感动一次。人事渐长,年龄日老,饱经风霜,就越不容易感动,如老僧入定,心如止水。但我以为,每年总要有那么一两回,或为人或为事而感动,所以,每年的“感动中国”节目,我是必看不可,每次都看得热血沸腾,热泪盈眶。感动是心灵沐浴,是精神按摩,感动可让人感到世界美好。
  每年至少要做一件帮助人的事。救人危难,见义勇为,这样好事机会不多,那就“勿以善小而不为”,有多大力出多大力,或给一个贫困学生出一年学费,或给灾区送去几套衣被,或给无力治疗的病人一笔慈善捐赠,或到敬老院当一天义工,不图人家夸我,至少自己认定自己是个好人。
  每年至少要做一件有成就感的事。在什么山唱什么歌,我在大学教书,不图升官发财,只以教书育人为乐,如果一年能带出几个品学兼优的学生,或出一本有见识有影响的书,写一篇高质量有创意的论文,完成一个有实用价值的课题,都会使我有成就感,因而沾沾自喜,觉得这一年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朱克良摘自《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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