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好的成语 [创新体制机制 福建安全生产形势越来越好]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19-09-13 点击:

  福建省立足安全生产实际,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有效监管,通过健全一岗双责完善责任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破解综合监管难题,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打牢安全生产基础等体制机制创新,为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推动了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
  2008年,福建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继续呈现出良性发展势头,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减少5567起、比上年下降21.9%;死亡减少567人,下降13.5%;受伤减少5062人,下降2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98,下降38.0%。三年来,累计减少事故8127起、死亡人数减少1266人,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并提前达到了福建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
  记者从福建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等部门了解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关键在于政府积极推动监管体制机制的创新。具体做法包括:
  
  一、健全“一岗双责”完善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落实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福建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法规,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范围、职责内容及相应责任,以及政府、部门主要领导人、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监管责任,有力推进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的有效落实。
  几年来,福建省还建立了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履职报告包括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责任制度、工作部署落实、机构队伍、安全投入、应急管理、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各设区市政府和省单列考核单位主要领导每年都必须及时向省政府上报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履职报告提出点评意见,经省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省政府安委会进行通报,促进了各级“一把手”履职报告工作的落实。
  目前福建全省上下已形成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首先是省政府每年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九个设区市和相关的省直重点部门、单位,要求行政“一把手”抓好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
  其次是定期通报责任控制目标落实情况。由省政府安办将责任控制目标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
  再次是追究“一把手”责任。对发生的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行政和企业“一把手”的责任。
  
  二、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
  
  泉州市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政府急、企业不急”的现象,同时根据民营企业多、大部分企业安全基础条件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状况,从2008年6月起,开展“三年行动”。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归纳成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等八个方面,并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同时采取多方面约束措施,将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被评为C、D级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行政、经济和法律的手段予以制约,触动了企业的利益和发展,使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08年7月24日,中国夜行晋江市支行收到了晋江市安监局发出的“企事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函告书”。函告书中写到:“在贵行开户的泉州市天益油墨发展有限公司,在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不到位,经现场安全评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评为D级企业。”
  晋江农行接到函告书后。表示将对这些问题企业的业务更加慎重,进一步考察他们的贷款还款能力。“这一做法在促进企业整改隐患的同时,也有利于降低银行的资金风险”。
  此后天益油墨发展公司立即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公司负责人说,“这对我们真是个沉痛的教训!”
  据泉州市安监局长王金荣介绍,截至2008年底,泉州已对50多家C级以下企业开出了函告银行通知书。“此举极大地震慑了那些盲目生产、忽视安全的企业业主,推动企业自觉整改隐患。”借鉴“泉州经验”,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制定了《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的指导意见》,自08年12月起在全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设立工作机构,工作分自查自评、初审复核、分类整改、考核验收等步骤,对全省企事业单位进行级别评定。级别评定分为A、B、C、D四级,2011年底前完成第一轮考评验收,2012年起进行新一轮级别评定和考评验收。对确定为C级的,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并督促整改;确定为D级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挂牌督办。
  福建省决定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燃气、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冶金、建筑施工、电力、交通、水利、渔业等12个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领域),以及近年来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先期开展该行动。
  
  三、积极破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难题
  
  一个村庄有1名交通安全信息员,每个路段安排1名情报员,同时还有宣传员、责任人、责任领导,全都实现责任“捆绑”到人。这是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实施“捆绑式”管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探索出一套镇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举措。
  2008年以来,庄边镇通过这些举措,境内的每一个驾驶员、每一台车、每一段路段都落实了镇村部门的责任捆绑,一切违章行为都有人管理制止,无牌无证及报废车上路、农用车载客营运等严重交通违章现象大幅度减少。
  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形势,福建省安监局牵头,多次召集各部门,就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道路、城市道路交通和客运企业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十二条意见。省政府办公厅根据省安监局的建议意见,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福建省安监局又提出了《工作分解落实方案》,对《通知》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进行分解,并以省安委会名义下发实施。
  2008年初,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迅速扭转“村村通”带来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现状,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运管局驾培处处长郑小强告诉记者,针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核、使用管理和日常教育中存在不规范,引发驾驶 员队伍整体素质较差,交通事故多发等问题,福建省安监局及时组织协调交通、建设、农业、交警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调研、征求意见活动,提出了福建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意见》。
  2007年,福建省安监局与省交通厅、福建保监局联合行文。自2008年1月1日起在福建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和强制实施承运人责任险制度。在推进“道路交通承运人责任险”制度上,由于该项制度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协调难度较大。中国保险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黄彦告诉记者,福建省安监局多次召集交通、交警、运管、保监及客运企业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协调会、联络员联系会,认真研究,反复协调,最后才统一意见。目前,福建省的道路旅客承运人责任险已在福建省推开。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1579辆省际客车、2439辆市际客车、1426辆省市际旅游客车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
  破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难题仅仅是福建省这几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一个方面。
  “由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不可能像有些部门那样,利用手中掌握的管人、财、物等手段加以推动,但安全监管部门本身并不是一点手段和职权都没有。关键是要把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把目前拥有的工作手段用好用足。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有效监管,突出综合协调,突出持续运作。”福建省安监局局长陈炎生说。
  这几年,福建省安监局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对重大问题及时分析、及时研究,认真协调解决,树立综合监管的权威;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比较符合该省实际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200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福建省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现场会,对福建省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四、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
  
  在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同时,福建省安监部门还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根据本省实际适当下放权力,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实现既节约行政成本,又节约企业经营成本的目标,推动企业安全工作和生产效率的同步提升。
  为了完成国家安监总局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任务。从2005年11月起,福建省安监局针对时间紧、人手少,而工作量又大的情况,及时创新监管手段,将“权力”下放,在各设区市建立了颁证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颁证前的把关、审查等工作。
  具体经办该工作的省安监局矿山处黄德学说:“由于创新工作手段,有效发挥了各设区市安监系统的作用,使得我们及时完成了全省4000多本证的颁证工作。原先,办个证企业要往返福州数次,花不少时间和精力、物力。采取该做法后,既方便了基层企业,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近年来,福建省安监局在实施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中,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整改难度较大的企业,深入现场了解情况,针对性地采取组织专家论证等办法,逐一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企业按专家要求进行整改并经专家认可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及时予以颁证。
  “针对福建省27家合成氨、氯碱企业普遍存在电机未防爆、采用木结构和安全距离不足无法取证的问题,我们采取逐家组织专家论证,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的办法,其中23家危化品企业经整改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4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实行了关闭。应该说,执法与服务并重的工作方式,使得我们在工作中比较得心应手,也取得了较好成效。”省安监局监管三处处长周惠珍说。
  据悉,近几年,福建全省有50多家存在整改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而对省里或地方经济建设影响较广的危化品企业,经过省安监局牵头,采取组织专家论证,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的办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做到了安全生产。
  福建省安监局在日常监管监察中,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的企业,在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的同时,采取逐一组织专家帮助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的办法,促进企业及时整改隐患,尽快恢复生产。
  此外,省安监局对省重点建设项目,主动提前介入,及时跟踪掌握项目进展动态,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前期工作,避免企业在建设中走弯路,促进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五、强化监管监察,煤矿安全创历史最好水平
  
  福建省煤矿资源贫乏,矿井规模小,煤田地质构造极为复杂,稳定性很差,煤炭生产与经济关联度又强。2003年全省产煤仅1347万吨。发生事故79起,百万吨死亡率高达8.09,是该省安全监管的重点。福建煤监局立足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强化有效监察监管,促进煤矿健康发展。一方面,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矿开发和生产秩序,三年累计关闭小煤矿98个,关闭挂靠井口、硐口498个,2008年关闭矿井的任务也已提前完成。另一方面,不断推进煤矿资源整合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落实“科技兴安”,推进煤矿100%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并联网,实现远程监察。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加强监察执法,有效地减少煤矿事故发生。2008年,福建全省煤矿发生事故18起,死亡21人,同比分别下降25.0%和38.12%,百万吨死亡率0.98,创造历史最好水平。与2003年相比,事故减少79起,下降81.4%;死亡减少74人,下降80.7%;百万吨死亡率下降87.9%。
  
  六、强化基层基础,打牢安全生产基础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基础,重点在基层。只有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打牢基础,把工作落实到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才能有效开展,各项工作才能有效落实。几年来,福建省安监局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促进人人想安全、人人管安全: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赋予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委托乡镇安监机构行使部分安全生产执法权,提供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省人大通过了《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管、执法程序、政务公开、隐患举报等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不断加强,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以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安监局升格为契机,不断推进基层基础和机构队伍建设。目前全省9个设区市、84个县(市、区)安监局全部升格,全省建立了执法总队、支队、大队,新增执法人员编制603名;全省1117个乡镇(街道)均设置了安全工作机构,共配备专兼职监管人员4190名。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注重抓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九条纪律”和“十个不准”,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结合,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监管执法、服务发展的水平,机构队伍建设得到有效加强。
  
  (编辑/游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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