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责晰权,实字为先,破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难] 娄底烟花爆竹追责

来源:选调生 发布时间:2019-09-11 点击:

  烟花爆竹何以监管难      在众多生产经营单位中,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虽然数量相对较少,但因其危险性较大而成为各级监管的重点。虽然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但每到春节仍会出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巨大利益驱动。随着近年来各地对烟花爆竹燃放的逐步解禁,燃放烟花爆竹成为越来越多群众过年的重要内容。由于该行业在准入和经营上具有一定的严格性和特殊性,有的地区还设置了一定的区域限制,使得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带有了一定的垄断色彩,同时也产生了丰厚利润。另外,由于制作烟花爆竹技术相对简单,生产周期短,所以在利益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从事非法生产、运输和经营烟花爆竹。
  二是安全意识淡薄。虽然烟花爆竹相对危险性较高,但往往不法分子在从事非法活动时都抱有侥幸心理,甚至抱着成功一次便大赚一把的想法。另外,由于一些城郊农村群众过分追求烟花爆竹的声音响、个头大,所以一些不法分子在非法制作烟花爆竹产品时,便过量装填药品甚至使用严禁使用的爆炸品等,既让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得不到保障,也给流入这些产品的社会埋下了巨大隐患。
  三是监管存在盲区。虽然各级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高度重视,对烟花爆竹从生产到燃放各个环节的监管都进行了明确,但现实中并没有形成有机衔接的链条,甚至出现了“都管都不管”的现象。如目前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由安监部门发证监管,运输燃放由公安部门进行许可监管,而质量和流通等则由质监和工商等部门管理。虽然工作中相关部门通常采取联合执法等方法来进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但毕竟不是进行有效监管的长期方式。而在最为重要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安和安监部门如何区分责任和有机配合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监管原则,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应由安监部门负责,但毕竟这些活动大都处于隐蔽和伪装状态,有的甚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而且安监部门力量也较为薄弱,尤其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和应急措施。依靠力量强大、手段强硬的公安机关尚且难以奏效,指望目前的安监部门进行有效监管更是无从谈起。
  
  如何破解监管难题
  
  烟花爆竹虽然起源于人们对于危害的恐惧和防卫,但如今却成为人们表示喜庆和欢乐的方式。而一旦发生事故,则会由于其巨大的破坏性而使社会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损失。因此,强化对烟花爆竹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管,确实做到监管的及时规范和无缝衔接,不但是有关部门的首要职责,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关于对烟花爆竹禁放和开禁的争议本身就代表着人们对于烟花爆竹的复杂情结,而最终的燃放开禁还是反映了人们对于烟花爆竹的现实需求,绚丽多彩的烟花和此起彼伏的鞭炮声也成为了人们过年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目前看,虽然人们的防范意识有所增强,但大多仍停留在对燃放等紧贴自身安全的事项上,而对于非法生产、运输和经营等行为则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于这些非法行为来说,群众举报是予以发现和查处的重要方式,必须要对广大群众进行广泛地宣传发动,对非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予以大力宣传,切实把各级各部门都积极发动起来,使烟花爆竹的各种非法行为无藏身之处。
  二是要进一步区分明确责任。虽然目前对烟花爆竹各个环节的监管都具体到了相关部门,但现实中这种监管的分段式管理很难应对快速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在广大农村,群众购买烟花爆竹的主要渠道是通过村镇的集市,这种需求也把『临近年节的村镇集市促成了成规模的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近年来,类似场所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的事故已有多起,虽然有关部门采取了取缔等方式,但并没有将这种现象彻底根除。同时,一些走街串巷兜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也因其流动性大而无法进行有效查处,即便查处也只能以没收了之。这样虽然能够从表面上解决问题,但并不会对这种现象的根源带来根本影响。
  烟花爆竹到底由谁来监管,目前看虽然已经有了明确答案,但现实中并未落到实处。联合执法虽然效果明显,但如果只有依靠这种方法来解决问题,那这本身就是问题。
  三是要注重监管实效。在对烟花爆竹的监管上,我们往往会采取“一人生病众人吃药”的方法来进行防范。某地发生了烟花爆竹事故,都会转发通报、开展检查,如果连续发生事故,还会以紧急通知、专项整治等形式来强化。这些举措虽然都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如果职责不明确、责任未落实,纵然开展了大量活动、组织了不少检查,也不会起到根本作用。而且,这种活动越多就越容易削弱活动的作用,活动越频繁就越容易减轻活动的影响。
  与对其他行业的监管不同,烟花爆竹必须注重疏堵结合。虽然有些地区严格限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的进入,有的甚至完全杜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但这种一堵了之并不能代表将隐患也堵在门外。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利益,而有了利益的驱动,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也就会应运而生。
  目前各级所要求开展的检查整治活动内容不可谓不具体,具体到了要定期上报情况,细致到了代替企业去查找隐患,这些都看得出有关部门的良苦用心,但毕竟消除隐患不能靠我们的一厢情愿,而是要用有效的法制和法治来实现,也唯有此,才能达到实效,形成长效。
  
  (编辑 游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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