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作用发挥_持续运作,发挥安办职能作用

来源:建筑师 发布时间:2019-09-20 点击:

  “2005年,我们街道根据省政府安办的文件精神,设立了街道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经过四年来的运行,这一工作机制充分显示了它的生机和活力。”谈到街道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厦门市湖里区湖里街道安监站站长祖基榜兴致盎然,话闸子一下子打开了。他说,4年来,街道安全生产持续平稳,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祖基榜说,每月一次由湖里街道安监、公安、交警、消防、工商、城监等职能单位参加的联席会,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解决对策,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也进行了任务分解,由各职能单位负责落实督改,“联席会议制度可以一次性解决以往不好解决或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
  祖基榜告诉记者,现在,湖里街道联席会议工作模式,不再停留在街道的层面上,而是延伸到了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已有5个居委会建立了以段警为主、辖区主要经营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实现了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筑起了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这是福建省安监局积极运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在基层所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由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不可能像有些部门那样,利用手中掌握的人、财、物等手段加以推动,但安全监管部门本身并不是一点手段和职权都没有,关键是要把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把目前拥有的工作手段用好用足。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有效监管,突出综合协调,突出持续运作。”福建省安监局局长陈炎生说。
  
  持续运作,不断推出监管新办法
  
  一个村庄有1名交通安全信息员,每个路段安排1名情报员,同时还有宣传员、责任人、责任领导,全都实现责任“捆绑”到人。这是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实施“捆绑式”管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探索出一套镇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举措。
  2008年以来,庄边镇通过这些举措,境内的每一个驾驶员、每一台车、每一段路段都落实了镇村部门的责任捆绑,一切违章行为都有人管理制止,无牌无证及报废车上路、农用车载客营运等严重交通违章现象大幅度减少。
  2006年,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态势,福建省安监同牵头,多次召集各部门,就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道路、城市道路交通和客运企业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十二条意见。2006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根据省安监局的建议意见,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福建省安监局又提出了《工作分解落实方案》,对《通知》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进行分解,并以省安委会名义下发实施。
  2008年初,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迅速扭转“村村通”带来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现状,福建省又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运管局驾培处处长郑小强告诉记者,针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核、使用管理和日常教育中存在不规范,引发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较差,交通事故多发等问题,省安监局及时组织协调交通、建设、农业、交警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调研、征求意见活动,提出了福建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意见》。
  “正是由于福建省安全监管部门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持续运作,全力推进,促进了福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得到了根本好转。”福建省交通厅运安处副处长胡树清认为。
  2007年,省安监局与省交通厅、福建保监局联合行文,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和强制实施承运人责任险制度。在推进“道路交通承运人责任险”制度上,由于该项制度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协调难度较大。中国保险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黄彦告诉记者,省安监局多次召集交通、交警、运管、保监及客运企业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协调会、联络员联系会,认真研究,反复协调,最后才统一意见。目前,道路旅客承运人责任险已在福建全省推开。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福建省安监局牵头各级政府健全管理机构,督促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政府领导、公安交通主抓、相关部门和镇村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福州市2008年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从去年7月份开始,从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公路、农业、教育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和督查,通过每月召开一次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现场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重在协调,善协调敢协调促监管
  
  2008年,厦门海沧区授予辖区内19家企业“平安企业示范单位”牌匾,每家企业奖励5000元。2009年3月份,厦门市海沧区又授予82家“平安企业示范单位”的称号。
  2007年以来,海沧区安监局根据省政法委《福建省“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把“平安企业”创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手段之一,与安全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要求全区各地全力开展创建活动。
  海沧区安监局局长叶通水对记者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安监局承担着‘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安监局籍此平台,借船出海,协调各职能部门同抓共管安全生产,这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有益尝试。”
  每年年初,海沧区综治办都会向各成员单位下达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成员单位及其“一把手”肩上。而安全生产在创建“平安企业”考评标准中所占比例高达55%。为做好“平安企业”创建活动,海沧区委、区政府专门为安监局增加两个事业单位编制,同时以区政府的名义聘请15名安全生产专家,并拨付专项工作经费支持活动的开展。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涉及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相关主体的系统工程。“安监部门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其责任就是代表政府检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李川副省长多次强调。正是像海沧区安监局一样,福建各级安监部门善于借势借力,善于利用各种机会,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
  “我们监管工作不是单打独斗,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依靠相关部门,依靠基层,依靠企业,依靠全社会的支持配合。”陈炎生无论是到全省各地调研,还是在各种会议上始终强调这一点。他认为,综合协调既是安监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工作落实的一个重要手段。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注重综合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现在已成为福建安监系统上上下下的共识。
  在综合监管中,对涉及安全生产全局工作的重大举措,对需要各级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福建安监系统主动协调、主动征求、充分吸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共同推动工作开展。但是,福建安监系统在协调中,始终保持低调、客观的态度,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多角度换位思考,多方面听取建议,尊重专项监管部门的工作意见。
  善于协调还要敢于协调,这也是记者在采访中印象深刻的一点。多年来,福建安监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注意发挥综合监管的权威,敢于协调。漳龙高速公路和溪段路和同三高速公路罗源路段的事故隐患整改、316国道雄江大桥加固、闽侯荆溪七个无人监护铁路道口的监管、长乐机场输油管道隐患、水口水电站安全运输等重大问题都在福建安监局协调下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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