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将介入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第三方 广东 地址

来源:建筑师 发布时间:2019-06-02 点击:

  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运用人民调解制度化解医疗纠纷。这意味着,我国将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让医院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公正的“第三方”,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很多患者更愿意选择摆花圈、拉横幅、闹事端等方式维权,通过扩大事态来施加压力。而医院为了息事宁人,往往花钱了事。于是,“大闹大赔偿,小闹小赔偿,不闹不赔偿”,成了一个“潜规则”。事实上,这种做法既不利于分清是非,也不利于医院的长治久安。
  医疗是一个高技术、高风险的行业,无论在任何国家,医疗纠纷都是不可避免的。但由于医学的专业性很强,医患之间信息高度不对称,在双方的利益博弈中,医方往往占绝对优势。所以,如果仅靠医患之间协商,往往很难达成共识。于是,很多患者迫于无奈,只好选择成本较低的“暴力维权”。
  事实证明,让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介入纠纷处理,医患双方往往都能接受,很容易达成和解,从而避免了无休止的纠缠和漫长的诉讼,大大节约了社会成本。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公共场所,本该是宁静的港湾,而不应成为医患冲突的“战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社会公益组织,它由法律、医学、保险等专业人士组成,不向医患双方收取费用,因而具有较高的公信力。
  运用人民调解机制处理医疗纠纷,可以让医院从复杂的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志从事医疗活动,从而实现“院内纠纷、院外处理”。这既有利于维护医院的安宁,更有利于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创新之举。
  (摘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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