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有多少个乡镇_滦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0)文本

来源:监理师 发布时间:2020-04-03 点击: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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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规划总则 1

 第二章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

 第一节 发展条件分析 2

 第二节 产业发展与布局 2

 第三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4

 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 6

 第一节 县域人口与城镇化目标 6

 第二节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6

 第三节 县域交通规划 7

 第四节 县域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8

 第五节 文物古迹保护与旅游业发展规划 9

 第六节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0

 第七节 村庄空间布局规划 10

 第八节 空间管制区划 11

 第九节 城市规划区界定 12

 第四章 县城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 12

 第五章 县城用地布局规划 12

 第一节 总体布局结构 12

 第二节 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 13

 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13

 第四节 工业用地与仓储用地规划 15

 第五节 旧区改造与地下空间开发 15

 第六章 县城道路交通规划 16

 第七章 县城绿地水系与景观风貌规划 19

 第一节 绿地系统规划 19

 第二节 河湖水系规划 21

 第三节 景观风貌规划 21

 第八章 县城基础设施规划 21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22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23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24

 第四节 电信工程规划 24

 第五节 供热工程规划 25

 第六节 燃气工程规划 25

 第七节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26

 第九章 县城环境保护规划 27

 第十章 重点地区发展规划 28

 第十一章 城市综合防灾与县域地质灾害预防 30

 第一节 城市防洪规划 30

 第二节 城市消防规划 31

 第三节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32

 第四节

 人民防空规划 33

 第五节 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34

 第六节 县域地质灾害防御 34

 第十二章 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35

 第十三章 近期建设规划 36

 第十四章 城市远景发展规划 37

 第十五章 县城土地开发建设管制 40

 第十六章 规划实施对策与措施 41

 第十七章 附则 42

 附表1 43

 附表2 44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适应滦县县城长远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城乡建设,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上级要求,特组织编制《滦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0)》。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河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办法补充规定》(2005.12);

 (5)《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

 (6)《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划。

 第3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为2008~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8~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至本世纪中叶。

 第4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坚持“五个统筹”,以促进滦县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标,致力于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改善人居环境,在保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把滦县县城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特色突出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园林城市。

 第5条 规划原则

 (1)区域统筹、城乡协调的原则;

 (2)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3)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

 (4)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

 (5)远近期结合、增强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6条 本期规划重点

 (1)统筹县域产业发展和城乡居民点布局、土地和水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等规划,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发展;

 (2)合理确定县城用地发展方向、布局,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3)深化重点发展地区规划,为滦县组团式中等城市发展奠定基础。

 第7条 规划层次与范围

 (1)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全县域,面积为1026.35平方公里;

 (2)重点发展地区规划,范围包括县城、滦州镇区、响嘡镇区和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及其中间和外围地带,总面积为138.97平方公里。

 (3)县城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用地范围39.55平方公里,其中2020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为21平方公里。

 第二章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第一节 发展条件分析

 第8条

 SWOT分析

 滦县城市发展存在的优势与劣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见表2-1。

 第二节 产业发展与布局

 第9条 主导产业

 通过区位商分析、行业比重分析确定滦县的主导产业为:第一产业以畜牧养殖业为主导。第二产业以黑色金属矿采选、冶金、食品加工、建材业为主导。

 通过综合分析比较,确定滦县的潜导产业为第三产业中的商贸与物流业。

 表2-1

 滦县城市发展SWOT分析表

 外

 部

 环

 境

 机

 遇

 挑

 战

 1、经济全球化加速。

 2、环渤海经济圈将成为我国迅速发展的热点区域。

 3、京津唐都市圈协作与融合步伐加快。

 4、河北省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战略的实施与打造沿海经济发展带。

 5、唐山市区产业结构调整、唐钢在滦投资开发司家营铁矿及其他重大项目建设。

 6、曹妃甸港区的开发建设及迁曹铁路、迁曹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

 1、与周边市、县竞争十分激烈。

 2、唐山市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重点放在沿海产业带和北部山前带,滦县存在被边缘化的危险。

 3、大区域范围内对资金、人才、项目的竞争加剧,京、津及其以外的城市、地区有些具有更强竞争力。

 内

 部

 条

 件

 优

 势

 劣

 势

 1、区位条件优越:地处环渤海、京津唐腹地。

 2、交通运输十分便利。

 3、矿产资源丰富,特别是铁矿储量巨大。

 4、对外开放趋前,发展潜力较大。

 5、历史文化底蕴丰厚,与唐山市有着不解之缘。

 6、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处于先进地位。

 1、二、三类工业比重大,生态环境压力大。

 2、产业链条短,深加工产品少。

 3、水资源供求矛盾突出。

 4、建设用地受制约条件和因素较多。

 5、与唐山其他县市相比,经济实力较弱。

 第10条 产业发展战略

 (1)产业结构优化战略

 产业结构与区域资源合理对应,加大产业间的内部关联程度,延伸产业链,发展深加工,增加产品附加值,逐步形成产业集群。

 (2)空间布局集聚战略

 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产业空间布局集聚,促使工业企业适度向工业园区集中,大力发展产业集群,以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3)产业发展区域协调战略

 以与京津唐合作为重点,积极参与京津唐产业分工。加强与京津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研发引进新技术、新产品。

 (4)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战略

 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之路。

 第11条 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1)第一产业主产区包括县域东南部的粮食主产区、花生主产区、瓜菜主产区、畜牧业产区和西北部的林果产区。

 (2)第二产业空间布局的重点为“一带隆起、两翼齐飞、五区联动”。

 “一带隆起”是指沿平青大公路由台商工业园区及其北区、司家营铁矿及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等形成的产业集聚带。

 “两翼齐飞”是指以茨榆坨工业区和榛杨工业区为两翼,带动滦县西南部、西北部区域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

 “五区联动”是指台商工业园区、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榛杨工业区、茨榆坨工业区及台商工业园北区五个工业园区,相互配合,产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3)第三产业空间布局为“一城四镇”、“一带”的格局。

 “一城四镇” 是指以中心城(包括县城区、滦州镇区和响嘡镇区)为核心,榛子镇、茨榆坨镇、安各庄镇和雷庄镇四镇为支点的第三产业空间布局结构。

 “一带”指依托滦县滦州镇区和滦河营造滦河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

 第三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第12条 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新型工业、生态滦县、文化名城”为战略目标。推进“城镇经济、园区经济、循环经济”发展,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打造“魅力中等城市、和谐文明滦县”,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把滦县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经济发达的“新兴制造业基地、区域物流中心、生态宜居家园”。

 第13条 经济发展目标

 2010年,全县GDP达到226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5%,人均GDP达到4.0万元。三次产业比为12:58:30。

 2020年,全县GDP达到641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1%,人均GDP达到10.5万元。三次产业比为8:60:32。

 第14条 社会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现代化教育机制,使全县教育整体水平进入唐山市先进行列,大幅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为现代经济体系的建立提供人才支持;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医疗卫生保健网络及救助系统,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注重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大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力度,突出技术引进、消化和推广。大力发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事业,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15条 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规划到2010年,全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比较明显的改善,生态系统趋向良性循环。到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走上良性循环的轨迹,城镇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

 滦县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见表2—2。

 表2—2

  滦县主要经济社会指标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

 2020年

 经济指标

 GDP

 总值

 亿元

 225.9

 641.3

 年增长率

 %

 15

 11

 人均GDP

 万元

 4.0

 10.5

 社会人文

 指标

 人口规模

 万人

 56

 61

 人口自然增长率

 ‰

 4

 3.5

 县城人均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人

 12

 16

 土地资源

 指标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县城

 ㎡/人

 115

 105

 其他城镇

 ㎡/人

 130

 120

 环境指标

 县域地表水水质

 类别

 Ⅳ类

 优于Ⅳ类

 城镇绿化覆盖率

 %

 35

 40

 县城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

 %

 60

 100

 县城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70

 100

 城镇化指标

 城镇化水平

 %

 42

 60

 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

 第一节 县域人口与城镇化目标

 第16条 县域总人口

 采用人口综合增长率法和一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对县域总人口分别进行预测,到2010年和2020年滦县总人口分别达到56万人和61万人。

 第17条 县域城镇化水平和城镇人口

 采用综合增长率法和时间序列法预测,到2010年县域城镇化水平达到42%,城镇人口约24万人;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60%,城镇人口约36.6万人。

 第二节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18条 城镇空间布局

 县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为以县城为中心的“一心多点”网络式布局模式。

  县城即县域中心城,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商贸物流中心。

  其余十二镇以国道、省道和县道为纽带,形成与县城及其相互之间联系密切、职能分工明确的网络式布局结构。

 第19条 城镇等级

 滦县城镇等级为“中心城、中心镇和一般镇”三级。

 一级城镇:(中心城):含县城区、滦州镇镇区、响嘡镇镇区、循环经济园区。

 二级城镇(中心镇):茨榆坨镇、榛子镇。

 三级城镇(一般建制镇):安各庄镇、雷庄镇、油榨镇、古马镇、小马庄镇、九百户镇、王店子镇、杨柳庄镇。

 第20条 城镇规模和职能

 表3-1

 城镇职能及规模表(2020年)

 城镇名称

 城镇规模(万人)

 城 镇 职 能

 中心城

 县城区

 20

 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县域中心城,以加工业为主

 滦州镇区

 4.0

 以居住、文化教育、生态旅游服务为主

 响嘡镇区

 3.0

 县域南部中心镇,铁矿开采,为循环经济园区提供生活服务

 循环经济园

 0.6

 以发展钢铁制造业为主的循环经济示范区

 中心镇

 茨榆坨镇

 1.2

 县域西南部中心镇,钢铁、农畜产品加工为主

 榛子镇

 2.0

 县域西北部中心镇,商贸、冶金、建材业为主

 一

 般城镇

 安各庄镇

 1.0

 县域北部中心镇,以木材加工、制造业为主

 雷庄镇

 0.9

 以商贸服务业矿产资源开发、建材业为主

 油榨镇

 0.6

 以商贸服务业、养殖业及建材业为主

 古马镇

 0.8

 以农产品加工营销、商业服务为主

 小马庄镇

 0.6

 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

 九百户镇

 0.6

 以矿产开采及加工业为主

 王店子镇

 0.5

 以农副产品加工业、旅游服务业为主

 杨柳庄镇

 0.8

 以建材业、金属冶炼为主

 合计

 36.6

 ——

 第三节 县域交通规划

 第21条 铁路规划

 在县城北部规划预留津秦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用地,并在平青大公路西侧预留车站用地。

 按照司家营至曹妃甸工业区铁路运输规划方案二(从南部柏庄站接轨方案),修建司家营铁矿铁路专用线。

 第22条 公路规划

 表3-2

 滦县规划新建公路一览表

 项目

 道路名称

 建设性质

 起止点名称

 里程(KM)

 技术等级

 备注

 1.国道

 205线

 改线

 山海关--深圳

 5.4

 二级

 2.省道

 迁曹高速

 新建

 滦县—曹妃甸

 39.7

 高速

 3.县道

 司古线

 新建

 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滦古线

 5.5

 二级

 榛贡线

 新建

 榛子—贡店子

 39.5

 二级

 4.乡道

 滦安线

 新建

 新城——安各庄镇

 4.3

 二级

 茨林线

 新建

 宋各庄-大石佛庄

 4.5

 三级

 沈解线

 新建

 安各庄-小营-解各庄

 7.8

 三级

 商油线

 新建

 商家林-无杜线

 2.5

 三级

 新建

 樊各庄-油榨

 5.1

 三级

 赤马线

 新建

 杨家沟-马庄子

 3.6

 三级

 羿张线

 新建

 羿各庄—张马庄

 7.5

 三级

 第四节 县域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23条 电力设施

 县域内建设甄庄500kV变电站一座,榛子镇、长坨、兴隆庄、无税庄四座220kV变电站,茨榆坨、柏树庄、杨柳庄、油榨、响嘡、王店子、九百户、范庄八座110kV变电站,郑庄、张各庄两座35kV变电站。

 第24条 给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

 规划在县城东部新建自来水厂,续建县城污水处理厂。规划在茨榆坨镇、榛子镇、杨柳庄镇等几个工业镇和台商工业园北区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在循环经济园区规划建设地表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其他无法共享的城镇也逐步建设自来水厂。

 第25条 垃圾处理设施

 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分片处理”的原则,规划新建垃圾处理厂4处:一处位于响嘡镇东北部的小山附近,处理填埋县城及县域南部的生活垃圾;一处

 位于县域西北部山区,处理填埋县域西北部的生活垃圾;一处位于油榨镇域内,处理填埋县域东北部的生活垃圾;另一处在司家营铁矿开采区选一适于作垃圾填埋场的矿坑,做好防渗处理,接续小山垃圾处理场的功能。

 另外,在各个镇的镇区建设垃圾转运站。

 第26条 公共服务设施

 按中心城、中心镇、一般镇和中心村四级统筹配置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从增强共享性出发,减少重复建设,节约社会资源。县域公益性社会服务设施配置和共享范围见表3-3。

 表3-3

 公益性社会服务设施配置表

 设施名称

 中心城

 中心镇

 一般镇

 中心村

 医疗卫生

 综合性医院

 ▲

 ●

 ×

 ×

 专业性医院

 ▲

 ●

 ×

 ×

 中心卫生院

 ×

 ▲

 ×

 ×

 卫生院(所、室)

 ×

 ×

 ▲

 ●

 计生保健站

 ▲

 ▲

 ▲

 ×

 文化体育

 综合性文化场馆

 ▲

 ●

 ×

 ×

 文化活动中心

 ▲

 ▲

 ▲

 ×

 体育场

 ▲

 ▲

 ●

 ×

 老年活动中心

 ▲

 ▲

 ▲

 ●

 文化站、青少年活动中心

 ▲

 ▲

 ▲

 ●

 影剧院

 ▲

 ▲

 ▲

 ×

 教育科技

 中等教育学校

 ▲

 ×

 ×

 ×

 职业教育学校

 ▲

 ●

 ×

 ×

 高级中学

 ▲

 ▲

 ●

 ×

 初级中学

 ▲

 ▲

 ▲

 ×

 小学

 ▲

 ▲

 ▲

 ▲

 幼儿园、托儿所

 ▲

 ▲

 ▲

 ●

 科技馆、图书馆、信息中心

 ▲

 ●

 ×

 ×

 福利

 敬老院

 ▲

 ▲

 ▲

 ●

 注:▲为必建项目;●为宜建项目;×为不宜建项目。

 第五节 文物古迹保护与旅游业发展规划

 第27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界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针对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做出相应的保护管理规定。

 第28条 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

 充分发挥滦县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特色,加强县域旅游资源整合,打造“生态休闲游和历史文化游”两大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逐步成为唐山市乃至京津地区生态休闲的东花园。

 第29条 旅游产品项目的开发

 以青龙山、首阳山、滦河生态文化产业带为主要景区,以老城——岩山、横山风景区、龙潭风景区为辅助景区,以港北起义纪念碑、郎石台遗址、陈山头遗址、洪门寺古墓等文物古迹为主要景点,形成系统的旅游体系。

 重点打造滦河生态文化产业带和青龙山旅游综合开发区两大景区。

 第30条 旅游项目策划

 主打旅游产品为:“滦河生态文化游”、“青龙山宗教休闲山地游”、“滦州古城历史文化游”等。

 第六节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31条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是:维护区域山水格局,保护好自然环境,合理规划城镇空间结构,建立有机的自然生态网络和城镇空间,打造“苍翠青山和清澈滦河竞增辉;田园风光与园林城市互融合”的特色县域生态环境。

 到2020年,全县所有地表水优于或达到地面水Ⅳ类标准;全县大气环境质量的各项指标优于或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城镇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城镇环境噪声全部达标;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全县生态环境实现良性有序发展。

 第七节 村庄空间布局规划

 第32条 村庄布局调整

 将现有村庄划分为撤村改居、联片聚合、异地动迁、控制发展、原址发展五大类,对每一类村庄逐一提出具体的调整方案。通过此次调整,将有一大批村庄分别实施

 “转变”、“提升”、“改善”和“迁建”,全县村庄数量由504个减少至259个(含50个村庄聚落),村民生活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同时可节省建设用地约2860公顷。

 第33条 中心村设置

  滦县各镇中心村的设置见表3-4。

 表3-4

 中心村设置一览表

 乡镇名称

 中心村设置

 数量

 名称

 滦州镇

 3

 濡米庄、周庄、张店子

 响嘡镇

 2

 柳树营、姜庄

 小马庄镇

 2

 晒甲坨、阚庄

 古马镇

 2

 傅庄、南张庄子

 茨榆坨镇

 3

 大石佛庄、塔坨庄、尖坨庄

 油榨镇

 3

 王官营、于家河、柏店子

 安各庄镇

 3

 樊各庄、商家林、咎各庄

 王店子镇

 2

 高城子、孟店子

 榛子镇

 4

 大贺庄、北新庄、麻湾坨、杏山

 杨柳庄镇

 3

 崔各庄、大下五岭、夏官营

 雷庄镇

 2

 解各庄、曹各庄

 九百户镇

 2

 刘庄、解各庄

 合计

 31

 —

 第八节 空间管制区划

 第34条 空间管制区划

 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一级保护区、行洪河流、重大交通设施和基础设施通道、生态涵养核心区和文物保护区等。在该区内禁止进行任何与其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凡涉及区域在国家相关法规中有明确规定与要求的,必须服从其规定、要求。

 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一般农田、水源二级保护区、防护绿地、生态隔离区、高压走廊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限制在该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

 适宜建设区:主要包括县城和各镇规划建设区、乡村居民点及规划的独立工矿区用地等全部非农建设用地范围。在该区内允许依照相关法规和规划进行科学合理开发建设活动。

 第九节 城市规划区界定

 第35条 规划区界定范围

 根据城市建设、生态保护、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划定滦县城市规划区。包括县城及重点发展地区、铁路站场和高速公路引道两侧、水源保护区、工矿区等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其具体范围是:西起溯河、糯米庄、李各庄、商家林村西;东至小横河、滦县界;北达津秦高速铁路;南抵县界。总面积为270.81km2。

 第四章 县城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

 第36条 城市性质

 规划城市性质为:唐山市中部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物流中心和新兴制造业基地,冀东文化名城。

 第37条 城市规模

 2010年,县城人口规模12.5万人,建设用地面积14.3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5m2/人。

  2020年,县城人口规模20万人,建设用地面积21平方公里, 人均建设用地105m2/人 。

 第五章 县城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总体布局结构

 第38条 城市发展方向

 以现状建成区为基础,重点向南发展,限制向北跨越京沈铁路发展,向西依托山体、河流优化人居环境,适度拓展,向东以迁曹铁路为界有控制的发展。滦县县城用地发展方向可概括为:“西拓,南展”。

 第39条 城市用地布局结构

 城市总体布局结构为“西部和南部生活东北部生产”,其空间结构可概括为:“一廊”、“二心”、“三区”、“四轴”。

 “一廊”:即由拐子山生态公园 — 龙山公园 — 五子山生态公园 — 森林公园构成的生态绿化廊道;“二心”:分别为南部的综合公共设施中心、中部的商业服务中心;“三区”:指现状建成区、南部新区和东部工业区;“四轴”:指燕山大街、长江大街、滦河路、文化路四条城市轴线。

 第二节 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

 第40条 居住用地规划

 县城居住用地采用居住片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三个结构层次,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在城区中部、西部和南部,以工农路为界分为两个规模相当的居住片区——北区和南区,规划居住用地总数量为756.5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6.03%,人均37.83平方米。

 第41条 保障性住房规划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面积占新增住房总面积的比例保持在15%以上。

 采用“配建”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障性住房用地安排,促进社会公平和融合。近期在人民路与燕山大街交叉口东部集中建设廉租房360套,远期结合旧区改造,在住宅开发建设中按一定比例配建。

 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第42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除集中布置在城区综合公共设施中心、商业服务中心外,还多沿文化路、燕山大街、滦河路等道路呈带状分布。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数量为327.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57%,人均16.35平方米。

 第43条 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集中布置在规划的南部综合公共设施中心,并依托现状沿滦河路两侧有少量布置。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66.9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19%,人均3.35平方米。

 第44条 商业金融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均衡布置在城区中,集中分布于综合公共设施中心、商业服务中心、贸易物流中心、客运中心等“四心”处;在现有的集中成片的商业区周边形成一定规模的沿街商业,作为集中商业区的有效补充。

 在西部现有建材专业市场的基础上扩大市场用地规模,增加农副产品市场等批发、零售专业市场,逐步形成贸易物流中心,增强城市区域流通的功能。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面积125.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00%,人均6.30平方米。

 第45条 体育用地

 体育用地主要规划两处,分别位于体育大街西侧和文化路北侧。在体育大街西侧现体育场基础上加以整合,辅以附近滦县三中的操场共同组成一处体育中心。另一处体育用地位于文化路北侧,建设高标准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形成新的高水平的体育中心。

 规划体育用地面积24.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4%,人均1.20平方米。

 第46条 文化设施用地

 在县城中部建设路以北,燕山大街以西建设文化中心,用于建设滦县博物馆和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将现状文化广场建设成文化次中心,另在富强路南规划一处文化娱乐用地。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总面积为 14.6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70%,人均0.74平方米。

 第47条 教育科研用地

 教育科研中心位于城区西南部,将现位于老城的师范学校等院校搬迁至此,配以规划新建的教育科研设施,形成城市的教育科研中心。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68.0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24%,人均3.40平方米。

 第48条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新增医院两处,位于县城南部的文化路两端。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6.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77%,人均0.81平方米。

 第四节 工业用地与仓储用地规划

 第49条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规划集中布置在城区东北部,与台商工业园区融为一体,要强化工业区与居民区的隔离防护;规划搬迁东环路内侧的焦化厂。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280.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35%,人均14.02平方米。

  第50条 仓储用地

 规划石油库迁出城区,以一般仓库代之。为配合流通和贸易的发展,在台商工业园区内的日月潭路北侧各规划一处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面积45.9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9%,人均2.30平方米。

  第五节 旧区改造与地下空间开发

 第51条 旧区范围

 本次规划的旧区改造范围指的是滦县县城的现状建成区内低矮破旧的居民区、城中村和多年没有更新且经营不景气的企事业单位。

 第52条 旧区改建时序

 考虑城中村改建的紧迫性和可行性,制定城区城中村改造时序,见表5—1。

 表5—1

  滦县县城规划城中村改建时序表

 序号

 村名

 改造时间

 序号

 村名

 改造时间

 1

 北双山

 2008-2015

 9

 东高坎

 2008—2015

 2

 葛坎

 10

 东双山

 2016—2020

 3

 毛庄

 11

 西双山

 4

 东坨子头

 12

 张坎

 5

 柏树庄

 13

 马庄户

 6

 军营

 14

 张庄子

 7

 晨光西里

 15

 西坨子头

 8

 西高坎

 第53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按照平等性、协调性、有序性和综合性原则,坚持平时与战时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多种功能相结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其利用主要类型有:地下仓库、地下娱乐设施、地下室、地下基础设施和人防工程等。

 第六章 县城道路交通规划

 第54条 交通需求分析

 机动化水平:到2020年机动车总量约3-3.6万辆,其中私家车约1.2-1.8万辆、出租车总量控制在200辆、公交车总量达到140辆。

 居民出行:到2020年居民出行率为3.5,居民日出行总量约70万人次。公交出行比例超过10%,公交日出行总量达到7万人次。

 第55条 规划目标

 至2020年形成对外联系便捷、城区道路级配合理、设施配套完善的道路交通系统,公交服务水平极大提升、建成换乘衔接良好的客运交通系统。实现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城市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的需要。

 第56条 路网结构

 规划道路网结构仍保持方格网络总体布局结构,以方格网加环状道路构成道路的总体框架。

 第57条 路网布局

 (1)过境交通组织

  205国道自后佘庄改线靠近铁路,原有205国道作为城市次干路使用。在火车站附近,规划205国道下穿,以保持车站服务功能不受影响。

 (2)主干路系统

 在现有两条东西向主干道基础上新增两条东西向城市主干道:文化路与先锋路。南北向在既有两条主干道长江大街、燕山大街的基础上,随着东环路的修建,城区内平青大公路段改为城市主干道——创业大街。形成由“四横”、“三纵”主干道构成的城市路网骨架。

 主干路应突出交通功能,两侧分隔带的不对穿断口间距不小于200米,对穿断口间距宜不小于300米,开口长度宜为10—15米;主干路机动车道两侧的公交站点应按港湾式设置。

 (3)次干路系统

 新建南北向龙山大街、建华大街、阿里山大街次干路,东西向新增昌盛路。

 次干路两侧可设置公共建筑物,可为道路两侧用地提供直接服务功能,但应严格限制路边停车;两侧分隔带的不对穿断口间距宜不小于150米,对穿断口间距宜不小于200米;次干路机动车道两侧应设置公交站点和出租车服务站。

 (4)支路系统

 支路网控制密度为3公里/平方公里,远期共需要支路62公里。本规划不足部分在城市道路工程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补充落实

 本规划期末道路总长度达到73.2公里,路网密度为3.5公里/平方公里,面积率11.9%,道路总面积2.49平方公里,人均道路面积12.47平方米。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网密度分别达到1.4、1.1、0.9公里/平方公里。

  第58条 道路交叉口控制

 县城内交叉口的形式主要有两种:立交和平交。立体交叉口设置在城区道路与铁路、公路相交处,形式为跨越式立交;城区道路之间主要采用平面交叉方式。

 铁路立交口有7个,创业大街与京沈铁路交叉口,205国道与迁曹铁路交叉口,日月潭路与迁曹铁路交叉口,滦河路与迁曹铁路交叉口,创业大街与迁曹铁路交叉口,燕山大街与迁曹铁路交叉口,新高路与迁曹铁路交叉口。控制胜利路穿铁路通道用地空间,适时建设穿铁路地道,加强城市对外交通联系。

 控制与205国道、平青大公路外迁线(东环路)相交的路口数量,平青大公路外迁线与205国道交叉口按互通式立交控制用地,205国道与西环路交叉口、新高路与西环路交叉口预留立交规划用地。

 其他主干路与主干路交叉口按渠化路口控制用地,进行道路红线拓宽,拓宽段长度70米,过渡段30米,两侧各增加红线宽度5米。

 第59条 道路断面布置

 表6-1

  滦县县城规划道路横断面表

 道路等级

 道路红线

 断面形式

 车道宽度

 车道数

 城市主干路

 40—60

 2—4块板

 3.75

 4—6

 城市次干路

 30—40

 1—3块板

 3.5

 4

 城市支路

 12—25

 1—2块板

 3.5

 2

 原60米红线调整为45米,道路断面保持不变。原66米红线调整为50米,道路断面保持不变,剩余宽度作为城市绿化带计入城市绿地指标。

 搬迁后的205国道红线按交通部门要求调整为41.5米,两侧各控制20米绿带。

 第60条 公共交通

 公交场站4处,用地共5公顷,火车站设公交枢纽站1处,与公交综合保养场合并建设,用地规模约3公顷,公交停车场3处,分别位于城市的东、南、西三个方向,每处面积0.5—1公顷。

 规划公交线网布局为放射加环形布局模式,沿火车站向老城,沿205国道方向、创业大街方向、长江大街方向3条放射线加1条城区环形线路。公交线路长度控制在8

 -12公里,站点间距400-800米。

 第61条 交通设施

 (1)停车场

 规划城区公共停车泊位4300个,总用地面积13公顷。其中出入口分别400个车位,中心区2300个车位。

 沿205国道东西城区边缘、创业大街南北城区边缘各控制2处,沿滦古路在城区西南边缘规划1处对外停车场,每处面积3000平方米。

 沿燕山大街、长江大街结合用地情况按服务半径200—300米,均匀分布公共停车场,每处50个车位,面积1500平方米。

 (2)加油站

 加油站总量控制在6处。五处城市出入口各规划一座,城区内部创业大街-滦河路交叉口附近规划一座加油站。

 第七章 县城绿地水系与景观风貌规划

 第一节 绿地系统规划

 第62条 绿地系统结构

 遵循系统原则、人本原则、均衡原则、生态原则和特色原则,以“三山两河”为背景,采用点、线、面相结合,形成“一廊、二环、多园、多带” 的绿地系统。

 一廊:依托拐子山生态公园、龙山公园、五子山公园和森林公园形成的绿色生态廊道。

 二环:沿城区外环路的绿环和依托小龙河、别故河构建的环状水系的沿河渠绿环。

 多园:规划结合自然山体、河流、城市主要道路的节点处,形成多个城市公园、小游园。

 多带:充分利用沿路绿地和河流沿岸绿地,形成多条绿带。

 第63条 城市绿地规划

 (1)公共绿地规划

 除续建龙山公园、新建龙潭公园(水厂东侧规划公园)和营造一些中小型公园外,在城区内主要生活性道路、景观道路两侧、居住区出入口附近开辟一些街头绿地,在城区内用地条件允许的道路两边和沿河渠两侧布置不同宽度的绿化带。沿路绿带详见表7-1。

 表7-1

 沿路绿带一览表

 道路名称

 绿化带宽度(米)

 位置

 燕山大街(工农路-朝阳东路)

 10

 两侧

 长江大街

 15

 两侧

 西环路

 10

 两侧

 工农路

 10

 南侧

 先锋路

 7.5

 南侧

 文化路

 10

 两侧

 昌盛路

 10

 南侧

 日月潭路

 7.5

 两侧

 创业大街

 15

 两侧

 (2)生产防护绿地规划

 在城市周围的生态绿地中辟出一定量的生产绿地,用作花、苗、草圃,为城区绿化提供植物材料,其面积按县城规划建设面积的2%控制。

 在台商工业园区与居住区间布置30m的防护绿带。

 迁曹铁路的两侧防护绿带控制在20-30米。

 205国道的两侧绿带控制在20米。

 城市西、南、东侧边缘经过的110KV高压走廊防护绿带控制在20-25米。

 (3)生态绿地

 对拐子山和五子山进行生态恢复,形成生态公园。

 规划到2020年城市绿地面积278.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26%。其中公共绿地面积达241.07公顷,人均12.05 m2;生产防护绿地面积37.32 m2,人均1.87m2。

 第64条 树种选择

 (1)基调树种:国槐、白蜡、法桐。

 (2)骨干树种:油松、桧柏、银杏、垂柳、栾树、合欢、毛白杨。

 (3)一般树种:雪松、侧柏、白皮松、云杉、龙爪槐、臭椿、香花槐、五角枫、白玉兰、紫薇、木槿、连翘、紫荆、紫叶李、黄刺枚、红瑞木、丁香、金银木、地锦、蔷薇、砂地柏、紫穗槐、月季、绣线菊等。

 第二节 河湖水系规划

 第65条 规划布局

 以别故河和小龙河现有河道为基础,规划形成别故河—原205国道(北侧)—小龙河—文化路(南侧)—森林公园人工湖—别故河的环状水系。全长约14公里,河宽15—20米,在龙山公园、五子山生态公园等地段扩展为人工湖,规划其水域总面积约42公顷。

 第66条 水源补给途径

 城区环状水系水源补给途径有两种:一是拦蓄河道雨、洪水;二是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供的中水。

 第三节 景观风貌规划

 第67条 总体景观风貌

 依托难得的山水自然条件,结合城市现状风貌特点,延伸国家园林城市理念,规划城区总体风貌为“碧水环城过,青山嵌市中,绿带织翠网,山水城相融”的山、河、城、绿和谐交融的生态宜居城市。

 第68条 总体景观结构

  确定县城城市景观结构框架为“两环、四轴、六区”。

 “两环”指沿城区外环路形成的绿环和城区内规划形成的水环两个景观环;“四轴”指燕山大街及滦河路人文景观轴线、长江大街绿色生态景观轴线、胜利路——日月潭路产业景观轴线;“六区”指燕山大街商业服务区、综合公共设施区、火车站站前客运中心区、胜利路贸易物流区、文化路教育科研区、东北部台商工业园区等六个城市特色标志性建筑群景观

 区。

 第八章 县城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69条 用水量预测

 规划确定人均综合用水指标为400L/人·d ,到2020年规划人口为20万人,城区总用水量为 8 万m3/d。

 第70条 给水系统规划

 (1)水源选择

 本规划近、远期水源均为地下水,水源地选在滦河西侧的富水地带。

 (2)给水厂规划

 规划建设规模为10万m3/d(含滦州镇区供水2万m3/d需求)水厂一座,其中近期为4万m3/d。

 新建水厂选址在县城东部,创业大街以东,迁曹铁路以西,滦河路以南。占地100亩。

 (3)配水管网规划

 配水干管沿城区主干道布置,配水管网采用环枝状相结合的布置方式。

 给水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穿越铁路或河渠时改为钢管,管网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分区检修的阀门。最不利点自由水头按24m考虑,个别对水压要求高的用户自行加压。

 第71条 水源保护

 (1)水源地范围内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不得有污染企业及堆放污染物,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严重污染的企业,严禁向河中投弃垃圾及在河中洗涤农药器械。

 (2)严禁在水源地上游建立污染严重的厂矿企业,全面加强滦河水质的监测保护工作。

 (3)在水源地影响范围内,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不得兴建其它供采水设施。

 (4)强制封闭城区内的自备井,彻底实现统一供水。

 (5)大力推进节约用水,科学用水,逐步建立节水型农业,优先满足城市供水。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72条 排水体制的确定

 规划排水体制确定为雨、污分流制。

 第73条 雨水管网布置

 根据滦县城区自然地形条件,遵循分散就近排放的原则,结合排水现状,沿主次干道布置雨水管道,按接受水体的不同,规划以建华大街为界分为两大排水系统----小龙河(溯河)排水系统和别故河排水系统。近期对小龙河进行清挖整治,以确保其雨水排放功能。

 第74条 污水处理厂规划

 (1) 规模确定

 规划新城区和滦州镇区合建一座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东南部的教场村西,占地165亩,规模为6万吨/日。其中,近期为4万吨/日,远景扩建至8万吨/日。

 (2)管网布置

 污水管道布置按照尽量顺依地形,主干管以最短距离至污水处理厂的原则进行布置;当管道埋深太大或局部低洼地带,设污水提升泵站。

 污水管道管材选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按地形坡度、排污量及拟设管径的不同,污水管道充满度控制在0.45-0.70,坡度控制在0.5-3.5‰。

 第75条 污水再生利用规划

 (1)城市再生水利用体系

 包括城市污水集中再利用系统、建筑中水利用系统和居住小区生活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系统等三种。

 (2)再生水利用规划

 回用去向:再生水回用近、中期主要用于热电厂用水,远期经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后可用于别故河景观用水,多余部分用于园林绿化和农业灌溉等。

 再生水规模:规划再生水厂规模按污水处理厂规模的50%左右确定为3万m3/d。依托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可用于工业回用、景观水体用水、绿地、道路浇洒用水等项。

 再生水输配:再生水的输配水系统建成独立系统。配水管道管材采用非金属管道,管网规划沿通往利用再生水地的主要道路敷设。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76条 负荷预测

 规划期末,城区用电总负荷为145.6 MW,人均用电指标为0.73KW/人,平均负荷密度为6.9MW/KM2。

 第77条 110kv电网规划

 规划期末,滦县城区供电取消35kv变电站,由坨子头变电站、范庄变电站、柏树庄变电站三座110kv变电站直接输出10kv电压供电。

 第78条 10kv开闭所及线路

 10kv线路采用环状供电方式,在城区主干道及繁华地段应以地缆敷设为主,次要道路可采用架空敷设,敷设于道路东侧或北侧。

 第四节 电信工程规划

 第79条 电话容量预测

 2020年,规划固定电话普及率为每百人50部,城区固定电话用户为 10 万门。

 第80条 电信网规划

 规划沿城市主干道西、南侧埋地敷设光缆主干线路;新建道路西、南侧预留电信管道管孔,管孔数应满足各类通信业务的要求。

 第81条 移动通讯网规划

 建成以基础网、业务网、支撑网为三大骨干网的移动通信网。

 第82条 邮政规划

 城区按服务半径为1公里左右增设邮电所。另外,在商场、汽车站、住宅区等人流较多的地方,设置一定数量的信箱、信筒、报刊亭等。

 第五节 供热工程规划

 第83条 供热负荷预测

 城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工业采暖总负荷为748.87 MW,工业用热负荷根据用热需要具体确定。

 第84条 热源

 规划在张边庄南部建设一座2×300MW的热电厂,占地40公顷。城区供热通过西环路主干管引自热电厂。

 第85条 管网规划

 各供热站在其供热区域内皆采用枝状管网,供热站之间应利用管网相互联通,供热管道采用直埋敷设,特殊地段可采用通行式或半通行式地沟敷设。

 第六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86条 气源选择

 在城区北部迁安市境内卜官营村建设天然气12# 阀室,气源来自陕京二线输气管道。城区燃气接自永唐秦输气管道卜官营村—12# 阀室输送到循环经济园区的一条主天然气输送管道,规划在城区北部创业大街西侧建设天然气调压站,用以调节城区燃气。调压站占地1.0ha.

 第87条 用气量预测

 2010年城区年总用气量为1256.73万Nm3,2020年年总用气量为 2212.72万Nm3。

 第88条 燃气输配管网

 沿创业大街布置高压输气管道,其余输配管网采用中压A级系统,敷设方式采用埋地。近期运行压力不宜过高,但要为远期供气规模的增大留有余地。

 第七节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第89条 垃圾收集点

 近期生活垃圾应逐步由垃圾箱收集转变为袋装收集,同时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

 第90条 垃圾转运站

 城区规划按平均约每0.83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垃圾转运站,以小型密封转运站为主,每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5米。新建垃圾转运站应附带公厕一并建设,旧有底坑式垃圾转运点在改造升级过程中应尽量考虑与公厕同时建设。

 第91条 垃圾处理场

 按人均日产生生活垃圾1.2公斤计算,到规划期末,城区生活垃圾日产量为 240吨。

 在城区东南小山附近规划新建垃圾处理厂一处,用地6.7公顷。在保证对城市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卫生填埋的前提下,对邻近城镇垃圾进行处理。新建垃圾处理厂,设一次性焚烧炉2台,垃圾处理量每天200-300吨。

 第92条 公共厕所

 流动人口较为密集的街道,按500米设1座;一般街道按不大于800米设1座。旧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按1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设置。保留现有的公厕,改造现状不符合标准的水冲公厕。

 第93条 废物箱

 市区主要街道、主要公共建筑附近均设置废物箱。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防燃。

 第94条

 环卫设备站场

 规划环卫设备站场3处,各占地约0.5公顷,包括停车和维修车间。环卫工人作息场所按工作范围内每0.8 —1.2 万服务人口设置一处,每处用地面积约60平方米。

 第九章 县城环境保护规划

 第95条 规划目标

 到2020年,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西部山前地带大气质量优于二级标准;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水体标准;地下水质稳定达标;区域环境噪声全部达标。

 第96条 环境功能分区

 (1)大气环境:县城大气环境划分为三个环境功能区:一区为县城西部山前生态绿带及临近居住区;二区为城区其他生活居住区;三区为工业区,规划二、三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标准区,一区为优于二级标准区。

 (2)声环境:依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划分技术规范》(GB15190-1994),将县城声环境划分为四类功能区,各区环境噪声控制标准见表9-1。

 (3)水环境: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优先保护水源地,规划区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县城内地表水规划为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禁止沿河工业企业向别故河排放工业废水。

 表9-1

 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

 功能区类别

 规划区类别

 区域名称

 环境噪声标准

 1类区

 居住、医院、学校

 及行政办公

 居住生活区、文教区、

 行政办公区

 昼间:55,夜间:45

 2类区

 高新区、商业

 及文化娱乐

 商贸区

 昼间:60,夜间:50

 3类区

 工业

 工业仓储区

 昼间:65,夜间:55

 4类区

 交通干道两侧

 205国道、创业大街

 燕山大街、工农路

 昼间:70,夜间:50

 第97条 污染控制与治理

 (1)加强对向别故河、小龙河河道排放污水的管理;

 (2)加快对工业废水、废气的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3)调整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大力发展集中供热;

 (4)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市政污水管道的建设,实行污水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水体或重复利用;

 (5)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6)加强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的绿化隔离防护;

 (7)加强过境道路、城区干道两旁绿化隔离带的建设。

 第十章 重点地区发展规划

 第98条 区域范围

 结合县城现状建设情况及其与周边城镇的联系,特别是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的确定,从长远可持续发展要求出发,确定滦县重点发展地区为:以县城为核心,包括滦州镇镇区、响嘡镇镇区和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在内的“一核三区”及其中间地带。其具体地域确定为:西起溯河、糯米庄、李各庄村西;东至横河、滦河;南抵田疃、新立庄村北界;北达高各庄、热庄子村北。总面积为138.97km2。

 第99条 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

 重点发展地区逐渐形成“1+3”组团城市结构。“1”指县城区,“3”指县城东部的

 滦州镇镇区、南部的响嘡镇镇区和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三个组团。

 滦县县城区形成以行政办公、生活居住和商贸服务为主的现代化城区;滦州镇镇区形成以生活居住、文化教育和旅游服务功能为主的城市组团;响嘡镇镇区除具有现响嘡镇域中心的服务功能外,兼具有为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提供部分生活服务功能;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则是以司家营铁矿为依托发展钢铁工业及相关产业的科学发展示范园区。

 第100条 铁路交通规划

 修建迁曹铁路菱角山编组站,修建司家营铁矿铁路专用线及迁曹铁路的滦县货运站(即物流中心)铁路站场。

 第101条 公路交通规划

 规划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至少有两条干道与主城区干道贯通,在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东部规划一条干道与平青大公路连通,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与响嘡镇镇区有两条道路相邻并有两条道路相连。另外规划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西部新修一段公路与滦古(古冶)路衔接,与司家营铁矿开采区有两条道路连通。

 第102条 给水工程规划

 滦州镇区不另规划水厂,其用水由县城规划水厂供应。

 另外,在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东北部建地表水厂一处,水厂规模为11万吨/日,水源拟引滦河地表水。

 第103条 污水排水规划

 县城规划建设的一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6万吨/日,主要承担县城区和滦州镇镇区的污水处理。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其规模为7万吨/日,除承担园区所产生污水的处理外,还承接响嘡镇镇区所排放的污水。

 第104条 雨水排水规划

 雨水经雨水管网汇集后就近排入河流水系。

 第105条 供电工程规划

 将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北部正在建设的220kv变电站作为城市主要供电变电站,另外,在台商工业园区建设110kv变电站1座,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西部原35kv变电站改建为110kv变电站,园区东南部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

 第106条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在各个城市组团之间,控制一定宽度的生态隔离绿带。县城区与滦州镇区之间控制不少于500米宽的生态隔离空间,循环工业园区与县城区须保留1公里左右的生态隔离空间,循环经济园区接近响嘡镇区的地带设有50-100米的防护绿带。

 (2)严格保护城市周边生态敏感区域,限定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和边界。

 (3)加强组团之间的流动空间廊道建设。

 (3)滦县县城和滦州镇区不得安排三类工业项目,要高度注重城市水源地的保护和水源井的卫生防护。

 第十一章 城市综合防灾与县域地质灾害预防

 第一节 城市防洪规划

 第107条 水患预估

 今后县城水涝灾害的主要威胁将来自溯河和别故河,灾害形式以河道行洪不畅造成的涝渍为主。

 第108条 规划要点

 (1)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2)把预防滦河水患作为重中之重,严禁在堤坝坡脚附近取土挖沙等影响堤坝安全的行为。

 (3)对溯河及别故河按照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清淤,疏通河道,加固堤防,彻底解决行洪排涝不畅的问题。

 (4)建立完善的预报、警报网络体系。

 (5)制定针对性强的防洪应急预案。

 第二节 城市消防规划

 第109条 消防站布局

 城区在原有1处消防站的基础上增设3处,均为标准普通型消防站,每处占地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配备车辆4—5辆。另外,依托消防站设消防指挥中心和训练中心各一处。大型企业和有特殊防火要求的单位应自行配置专职消防队,统一由消防指挥中心指挥。

 第110条 消防通道

 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 m或总长度超过220 m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净高不应小于4m。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面积不小于15m×15m的回车场。

 第111条 消防给水

 城区供水水源为消防用水的主要水源。河渠地表水作为备用水源,河渠取水处应修建消防取水设施和消防车通道。

 规划同一时间发生火灾次数为二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为45 L/S,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压力应不小于0.1MPa。

 沿道路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米,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对于一些高层建筑、工业厂房和重要建筑均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各单位、居住组团应在消防车辆能到达的地点设置消火栓。

 第112条 消防通信

 报警方式采用“集中报警”与“分散报警”相结合。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应符合《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消防指挥中心与供水、供电、供气、专职消防队以及消防重点单位设置消防专线。

 第113条 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对生产、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灾害源的管理,规划将位于城区西北部的石油库迁出。

 第三节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第114条 抗震防灾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滦县县城一带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相当于原地震基本烈度Ⅶ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中硬场地),应按此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第115条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依据国标《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将建筑工程分为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适度设防类四类,并达到相应要求:

 特殊设防类,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重点设防类,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标准设防类,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

 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

  此外,城市新区规划建设前应进行工程地质勘探,确定有无活动地震断裂带和不宜建设地段,并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116条 避震疏散救援通道

 规划城区主、次干路为主要疏散救援通道。控制其两侧建筑物的高度及建筑后退红线距离,保证临震疏散和震后救援畅通。

 第117条 特殊地段用地

 严禁在高压走廊用地范围内安排建筑,应辟为绿地。

 在高大建筑物周围应留出适当空地,烟囱、水塔等圆形构筑物所留空地半径应不小于其高度的三分之一。

 第118条 避震疏散场地规划

 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及学校操场等空间安排作为避震场地,规划人均避震疏散场地面积不小于2㎡。

 第119条 震时供电、供水规划

 规划城区内采用双回路供电、重要设施和医疗抢救机构配备自备电源。采用环状、枝状管网相结合供水,并规划一定的应急水源。

 第四节

 人民防空规划

 第120条 规划目标

 建立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灵活可靠的通信报警体系、布局合理的人防工程体系、精干过硬的专业队伍体系、周密有序的人口疏散体系、科学完善的人才培训体系,提升人防自我发展能力和城市整体抗毁能力,使县城人民防空体系能够应对现代战争及重大灾害事故,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贯彻“平战结合”的方针,建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人防工程体系,包括: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地下连通工程及物资储备等配套工程。人防工程面积按战时留城人口占总人口的40%、人均1.5㎡标准控制,共需人防工程12万㎡。

 第121条 规划内容

 (1)对原有防空地下室加固维修或改造,工程完好率达到100%。

 (2)新建居住区、旧区改造区应按建筑总面积2%的比例建设掩蔽工程。

 (3)设置人民防空疏散干道,重要的人民防空工程或居住区的掩蔽工程应相互连通,且与人民防空疏散干道相连通。

 (4)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结合利用。

 (5)加强对重要经济目标和城市基础设施的防护。

 (6)新建粮库、油库、果品库、食品库、医药库及其它较大仓库时,尽可能建在地下。

 第122条 指挥通信建设

 (1)指挥系统:建立一个以战为主、系统配套、安全保密、稳定可靠的现代化指挥体系,建立县人防指挥所一处,人防专业队若干处,并和县公安、交通、医疗救护、消防、地震、防洪指挥机构联网构成全县指挥中心。

 (2)通信警报保障系统:通过微波、光缆线路、卫星通信等手段与省人防指挥通信网联网,县指挥所与全县各系统之间联网。建立县警报控制中心和室外警报报知网,音响警报覆盖率达到95%。

 第五节 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第123条 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规划

 (1)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2)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3)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城市防灾减灾设施以及突发事件应急等相关设施。

 (4)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

 (5)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护、自救、互救技能,加强公共安全和疾病防控。

 第六节 县域地质灾害防御

 第124条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依据滦县县域地质灾害现状,综合考虑其地质环境条件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参照《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中的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特征将滦县县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三类。

 (1)高易发区

 位于茨榆坨镇、小马庄镇以西地区,面积约为55km2,本区地下采煤活动强烈,地质环境破坏严重,采空塌陷发育良好,地面变形大。

 (2)中易发区

 位于杨柳庄镇西北角,面积为4.4km2。该区山势较高、坡度陡,植被较少,处于构造抬升区,沟谷下切,冲沟发育。岩体风化严重,节理、裂隙发育,岩体破裂,松散堆积物丰富,人为切坡较为强烈,泥石流、滑坡的发生次数较多。

 (3)低易发区

 分布于杨柳庄镇北部、九百户镇西北一带、油榨镇西北部、南部、滦州镇北部地区和南部平原区,面积为967.6km2。

 第125条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析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为:三姓庄北不稳定斜坡、孙薛营村北沟泥石流、孟家峪北山滑坡和雷庄镇黄庄村南岩溶塌陷。

 第126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对地质灾害点区别对待

 三姓庄北不稳定斜坡,应采取削方减载、坡面保护、剥离危岩体等措施。

 孙薛营村北沟泥石流,应及时清理沟谷内的尾矿渣和人工堆积物,制止采矿废矿石乱堆乱放;对

 涉及的住户,近期内在连续降雨时采取避让措施,远期将孙薛营村搬迁至附近的中心村。

 孟家峪北山滑坡,应采取加强监测,合理开采等措施。

 雷庄镇黄庄村南岩溶塌陷:塌陷区涉及到的居民应采取搬迁措施。

 (2)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建筑时,要进行危险性评价。严禁在沟口和危险坡脚下建房。

 (3)针对县域地质灾害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采取分期分批治理防治。

 (4)建立由村、镇、县三级群众监测网络和专业人员对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整理,评价、预测的群专结合的群测群防系统。

 第十二章 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第127条 县域需水量预测

 2010年,县域总需水量多年平均为22287、22957、24975和26443万m³。

 2020年,县域总需水量多年平均为25937、26548、28440、29847万m³。

 第128条 县域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表12-1

 县域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规划期

 项目

 多年平均

 50%

 75%

 95%

 水资源可利用量(万m3)

 16793

 15541

 12815

 10605

 2010年

 总需水量(万m3)

 22287

 22957

 24975

 26443

 缺水量(万m3)

 5494

 7416

 12160

 15838

 缺水率(%)

 24.7

 32.3

 48.7

 59.9

 2020年

 总需水量(万m3)

 25937

 26548

 28440

 29847

 缺水量(万m3)

 9144

 11007

 15625

 19242

 缺水率(%)

 35.3

  41.5

  54.9

 64.5

 第129条 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对策与措施

 (1)节约用水

 提高节水意识,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采取非工程性措施,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积极引进和推广抗旱耐旱优质农作物品种。

 调整生产布局与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耗水少的工业,限制用水规模;强化对现有企业的节水力度;大力发展循环利用技术,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

 全面推行节水器具,制定推行节水型器具的强制性标准;理顺供水价格;加快供水管网技术改造,降低输配水管网漏失率。

 (2)多渠道开源

 除合理开发当地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外,还应包括外区调水以及污水再生利用、雨洪水利用、矿井疏干水利用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3)水资源保护与污染治理

 加强地下水源地保护;加快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强地下水质污染区的治理;对固体废弃物实现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森林覆盖率,防治水土流失;建设水资源保护管理信息系统。

 (4)水资源统一管理、统筹调配

 整合水管理部门,完善水资源管理机制;统筹水资源调配;建设地表水供水工程,充分利用地表水资源;加大城镇供水设施建设,扩大集中供水范围,提高供水率,逐步有计划关停自备井。

 第130条 重点发展地区水资源利用

 (1)2010年需水量4978万m³,缺水量1724.2万m³,缺水率为34.6%。

 2020年需水量7097万m³,缺水量3843.2万m³,缺水率高达54.2%。

 (2)缓解重点发展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措施主要有:建设地表水厂,引滦河水供循环经济园区工业用水;污水再生利用;矿井疏干水利用;雨洪水利用。

 第十三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131条

 近期建设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

 规划确定县城近期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主要是向西、向南发展。

 到2010年,县城人口规模将达到12.5万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按115平方米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4平方公里以内。

 第132条

 近期建设项目与投资估算

 结合“三年大变样”安排,近期建设项目共31项,投资渠道分别为:财政、国债、贷款、单位自筹和市场运作等。近期投资总额约为68.3亿元。其中,属于政府出资的项目有9项,县财政统筹投资额为2.9亿元。详见13—1。

 第十四章 城市远景发展规划

 第133条 发展目标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一步增强工业和商贸职能,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文化品味,逐步将滦县城市打造成经济发达、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和谐发展的“一城三区”组团式中等城市。

 滦县城区(主城区——今县城)远景规划建设用地约32平方公里,可容纳城市人口30万人以上。连同滦州滦州镇区、响嘡镇区和规划建设的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城市人口规模将达到40万以上,成为功能更加齐全,布局更加合理,联系更加密切的现代化组团城市。

 第134条 发展方向与用地安排

 主城区除适度向西、向南延展外,跨越迁曹铁路向东南进一步拓展;并强化组团结构的城市发展模式,加强主城区与滦州镇镇区、响嘡镇镇区和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的功能协调和资源共享。

 主城区用地布局在原来的基础上主要向南(西南、东南)拓展,以生活居住用地为主。滦州镇镇区适当向西拓展,响嘡镇镇区主要向南发展,循环经济园区在内部完善的基础上适当向南发展。

 主城区、滦州镇镇区和响嘡镇镇区作为高品质的生活居住区,以安排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为主,进一步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工业项目特别是有污染的工业项目一律进入循环经济园区。

 第135条 主城区空间增长边界

 主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控制在北至京沈铁路,南至何茨公路,东至规划东环路,西至西环路围合区域。

 表13-1

 滦县县城近期建设项目与投资估算一览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亩)

 建设规模

 建设年限

 投资额(万元)

 投资渠道

 基础

 设施

 新建自来水厂

 滦河路南,别故河西

 100

 近期4万吨,远期8万吨

 2008-2009年

 5996.8

 新建

 国债资金

 污水处理厂

 县城东南,教场村东

 165

 近期4万吨,远景8万吨

 2008-2009年

 8000

 续建

  市场运作

 垃圾无害化处理 厂

 滦州镇小山村

 100

 日处理200吨

 2009-2010年

 1000

 财政 国债

 县城东外环道路

 205国道南线至何茨公路

 342

 全长3800米,红线宽60米

 2009-2010年

 4000

 地方与交通部门共建

 阿里山大街南延

 日月潭路-滦河 路

 50.9

 全长970米,红线宽35米

 2009年

 600

 财政

 胜利路西延工程

 建华大街-长江大街

 38.4

 全长640米,红线宽40米

 2009年

 400

 财政

 先锋路工程

 平大路-燕山大街

 234

 长度2600米,红线宽60米

 2009年

 3000

 财政 国债

 燕山大街南延工程

 文化路-何茨路

 513

 长度5700米,红线宽60米

 2010年

 8400

 财政 国债

 平大公路与迁曹铁路立交桥

 40

 长度900米,桥宽28米

 2009年

 6000

 铁路部门

 工业

 项目

 热电厂一期

 张边庄村南

 500

 2*30万千瓦热电联产

 2009-2010年

 100000

 华能自筹

 耀华浮法玻璃厂

 台商工业园区

 102

 2008-2010年

 企业自筹

 绿化

 工程

 龙山公园续建

 长江大街西侧

 890

 2009-2010年

 1000

 财政

 拐子山公园生态工程

 拐子山

 2791.5

 2009-2010年

 2636

 财政 国债

 公共

 建筑

 滦州国际大酒店

 原政府招待所

 32.13

 3.35万平方米

 2009-2010年

 10000

 市场运作

 龙山学校(已划入现状)

 长江大街东侧,团结路北侧

 80

 2万平方米

 2009-2010年

 6000

 财政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办公楼

 燕山大街东侧、先锋路北侧

 50

 1.6万平方米

 2009-2010年

 5000

 拆迁置换

 住宅

 项目

 北双山村改建一期

 北双山村址

 250

 20万平方米

 2009-2010年

 60000

 市场运作

 葛坎村改建一期

 葛坎村址

 900

 40万平方米

 2009-2010年

 120000

 市场运作

 毛庄村改建一期

 毛庄村址

 238

 20万平方米

 2010年

 60000

 市场运作

 永安里小区改建

 党校北侧,胜利路以北

 98

 13万平方米

 2008-2010年

 39000

 市场运作

 金鼎丽城小区

 工农路以北,长江大街以东

 150

 22万平方米

 2009-2010年

 60000

 市场运作

 兴旺家园

 汽车站对过,205国道南侧

 13.1

 3.98万平方米

 2008-2009年

 7744.38

 市场运作

 苹果家园

 新城胜利路5号路北

 11.564

 1.51万平方米

 2008-2009年

 3765.15

 市场运作

 金鼎领秀

 原职教中心教学区

 38

 9.18万平方米

 2008-2009年

 19800

 市场运作

 金源经典

 原职教中心宿舍区

 11.188

 4.03万平方米

 2008-2009年

 6800

 市场运作

 鑫府园

 体育大街北段西侧、205国道南

 8.65

 3.48万平方米

 2008-2009年

 3792.52

 市场运作

 党校西住宅

 人民路北,新城派出所东侧

 6.6

 0.8万平方米

 2009年

 2400

 市场运作

 东坨子头村平改楼

 东坨子头村址

 122.8

 16万平方米

 2010年

 48000

 市场运作

 柏树庄平改楼一期

 柏树庄村址

 321.8

 20万平方米

 2010年

 60000

 市场运作

 昌盛里小区改造

 建筑公司家属院

 13

 3.5万平方米

 2009年

 9000

 市场运作

 新华里改造

 新华里小区平房

 43.8

 5.8万平方米

 2009年

 17400

 市场运作

 第137条 实施措施

 (1)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规划、总体规划与远景规划的关系,使县城规划的阶段性和连续性有机结合。

 (2)各组团建设,一方面要突出自身特点,另一方面应协调配合,实现互补共享。

 (3)城市发展中要高度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第十五章 县城土地开发建设管制

 第138条 “四线”控制与管理

 (1) “蓝线”

 规划确定的蓝线控制对象是县城内的别故河和小龙河及依托其构建的城中环状水系。

    “蓝线”控制范围内,禁止新建各类与水利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植被破坏行为;不得擅自填埋、占用城区蓝线内水域;不得有影响水系行洪安全的爆破、取土等行为;不得向蓝线河段内排放污染物。

 需要临时占用城区蓝线内的用地或水域时,应当报经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限期恢复。

 (2)“绿线”

 规划确定的绿线控制对象主要是县城内已经建成和规划建设的公共绿地(公园绿地、专类公园、街旁绿地、沿河渠和道路的带状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以及生态景观绿地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区绿地范围内进行有可能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防护型绿地绿线控制内禁止进行城市建设,并禁止占用进行生活性休闲活动;公共绿地绿线控制内可以布置相应的休闲设施,但其绿化占地面积应大于65%;生态绿地的绿线内禁止进行影响生态保护的城市建设。城市绿线为规划的重要强制性内容,必须按照强制性内容要求严加管理。

 (3)“黄线”

 规划确定的黄线控制对象主要有铁路客运站、汽车站、给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消防站等重大基础设施。

 在黄线范围内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禁止未经批准,改造、迁移、拆除原有城市基础设施;禁止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4)“红线”

   规划确定的红线控制对象为规划确定的城市主次干道和部分支路。

 严禁占用道路红线内用地进行其他建设活动,需临时占用红线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报请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期间,如对城区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无条件恢复;城区红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第139条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对县城区土地使用强度分三区进行控制:

 县城中心区为中高强度区,土地净地块开发强度控制为:容积率一般为1.6~2.2,超过2.2的地块面积不得超过该区总面积的1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0%。

 县城西部和南部区域为中强度区,是县城发展的主导方向,以居住、商贸和行政办公为主,土地净地块开发强度控制为:容积率一般为1.2~1.8,超过1.8的地块面积不得超过该区总面积的12%;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绿地率大于等于35%。

 县城东部为低强度区,该区主要为台商工业园区,土地净地块开发强度控制为:容积率0.6~1.4,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绿地率小于等于20%。

 第十六章 规划实施对策与措施

 第140条 规划实施对策与措施

 (1)强化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

 (2)深化细化城市总体规划,依据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

 (3)完善管理机构,加强规划管理;

 (4)适时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互相衔接;

 (5)广开融资渠道,推动城市建设发展;

 (6)加快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7)加强规划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

 第十七章 附则

 第141条 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和专题研究报告)三部分,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42条 规划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的条款为规划强制性内容,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必须严格执行,涉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附表1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2007年

 2020年

 用地

 面积

 (ha)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建设用地(m2/人)

 用地

 面积

 (ha)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建设用地(m2/人)

 1

 R

 居住用地

 531.44

 46.61

 54.79

 756.59

 36.03

 37.83

 2

 C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57.2

 13.79

 16.21

 327.04

 15.57

 16.35

 其

 中

 行政办公用地

 23.91

 2.10

 2.46

 66.92

 3.19

 3.35

 商业服务用地

 94.97

 8.33

 9.79

 125.93

 6.00

 6.30

 文化娱乐用地

 3.67

 0.32

 0.38

 14.67

 0.70

 0.73

 体育用地

 3.73

 0.33

 0.38

 24.04

 1.14

 1.20

 医疗卫生用地

 5.58

 0.49

 0.58

 16.15

 0.77

 0.81

 教育科研用地

 24.82

 2.18

 2.56

 68.02

 3.24

 3.40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0.22

 0.02

 0.02

 11.31

 0.54

 0.57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0.3

 0.03

 0.03

 -

 -

 -

 3

 M

 工业用地

 145.36

 12.75

 14.99

 280.32

 13.35

 14.02

 其中

 一类工业用地

 1.73

 0.15

 0.18

 63.18

 3.01

 3.16

 二类工业用地

 139.07

 12.20

 14.34

 217.14

 10.34

 10.86

 三类工业用地

 4.56

 0.40

 0.47

 -

 -

 -

 4

 W

 仓储用地

 13.38

 1.17

 1.38

 45.94

 2.19

 2.30

 5

 T

 对外交通用地

 42.96

 3.77

 4.43

 77.94

 3.71

 3.90

 6

 S

 道路广场用地

 119.68

 10.50

 12.34

 286.39

 13.64

 14.32

 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8.49

 1.62

 1.91

 46.2

 2.20

 2.31

 8

 G

 绿地

 106.64

 9.35

 10.99

 278.39

 13.26

 13.92

 其中:公共绿地

 106.64

 9.35

 10.99

 241.07

 11.48

 12.05

 9

 D

 特殊用地

 4.92

 0.43

 0.51

 1.19

 0.06

 0.06

 城市建设用地

 1140.07

 100.00

 117.53

 2100

 100.00

 105.00

 备注:2007年城区现状总人口 9.7万人

 2020年城区规划总人口 20 万人

 附表2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类别名称

 面积(公顷)

 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

 1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

 3954.81

 100

 2

 城市建设用地

 2100.00

 53.10

 3

 水域和其他用地

 1854.81

 46.90

 其

 中

 水域

 75.50

 1.91

 耕地

 792.29

 20.03

 园地

 52.24

 1.32

 林地

 175.10

 4.43

 村庄建设用地

 196.79

 4.97

 弃置地

 497.11

 12.56

 交通用地

 50.83

 1.29

 其他用地

 15.45

 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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