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在持续运作,发挥安办职能作用】 职能作用发挥的如何

来源:高三 发布时间:2019-09-09 点击:

  “目前已有12940辆营运车辆安装了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所有的省际班车、市际班车、旅游班车、出租汽车、危险品货车等营运车辆GPS车载终端(或行车记录仪)安装率达到100%。”11月19日,厦门市安监局代局长柯继安代表厦门市政府向省政府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第二督查组汇报时表示。
  自2006年12月以来,厦门市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并结合该市实际,大力推进GPS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与管理。柯继安在汇报时说,目前厦门市已成立出租汽车GPS管理中心,已建立运输企业工作站有12家,各运输企业充分利用GPS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因为超速、超载引发的人为责任事故明显减少”。
  不仅厦门市所有的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货车都安装了GPS安全监控系统,福建省所有的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货车都基本上安装了GPS安全监控系统,并取得很好的效果,如泉州汽车运输总公司下属的永春公司自从今年5月份安装完GPS安全监控系统后,6月客车超速次数共计269次,7月份客车超速次数117次,8月客车超速次数只有33次。
  这些都是这几年福建省安监局积极探索运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所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由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不可能像有些部门那样,利用手中掌握的管人、财、物等手段加以推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中之重要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工作。”福建省安监局副局长施惠财认为。谈起这几年福建省出台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举措,施惠财如数家珍,历历在目:
  2005年11月,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限,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进行了研究,福建省安监局提出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暂行规定》,福建省政府根据福建省安监局意见建议,印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使福建省占事故总量80%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得以逐步规范。
  2006年,针对上半年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较为严峻的形势,以福建省政府安办牵头,多次召集交通、交警等有关部门,分别就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道路、城市道路交通和客运企业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从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路面巡查监控、整治事故多发地段、加大治超力度、整治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道路交通、推进福建省营运车辆安装GPS、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强安全宣传、加大责任追究等方面人手,提出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十二条意见。
  2006年12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根据福建省安监局的建议意见,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福建省安监局又提出了《工作分解落实方案》,对《通知》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进行分解,并以省安委会名义下发实施。
  2008年初,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迅速扭转“村村通”带来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现状,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第二督查组在莆田市督查时了解到,该市政府为了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量,先后招聘两批共160名路面交通安全协管员,每个农村基层交警中队均配备了2-8名交通安全协管人员,实行民警带协管员的“一带二”、“一带三”模式,实施“捆绑式”管理,加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福建省运管局驾培处副处长郑培华告诉记者,针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核、使用管理和日常教育中存在不规范,引发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较差,交通事故多发等问题,福建省安监局及时组织协调交通、建设、农业、交警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调研、征求意见活动,提出了福建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意见》。
  “正是由于福建省安全监管部门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持续运作,全力推进,促进了福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得到了根本好转。”福建省交通厅运安处副处长胡树清认为。
  
  重在创新 不断推出监管新办法
  
  2007年,福建省安监局与省交通厅、福建保监局联合行文,自2008年1月1日起在福建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和强制实施承运人责任险制度。在推进“道路交通承运人责任险”制度上,由于该项制度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协调难度较大。中国保险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黄彦告诉记者,福建省安监局多次召集交通、交警、运管、保监及客运企业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协调会、联络员联系会,认真研究,反复协调,最后才统一意见。
  目前,福建省的道路旅客承运人责任险已在福建省推开,客运企业对客车进行投保,运管部门将旅客承运人责任险执行情况作为市场准入的一个条件进行审查。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1579辆省际客车、2439辆市际客车、1426辆省市际旅游客车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
  福建省各级部门积极探索新的监管办法,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目前,福建省各级交通部门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了《关于开展落实交通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交通行业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更加具体化、标准化,有效地促进了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截止11月15日,仅泉州市就有692家道路运输企业参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评级活动,其中评为A级的64家、B级的573家、C级的29家、D级的5家(未核定的21家)。
  漳州市明确各县(市、区)公安局政委主抓道路交通安全,坚持每季度召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地区,责成分管副县长、交警大队长在大会上做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龙海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的经验做法,用“典型”来推动工作,还向道路交通事故超序时控制指标的地区派驻工作组,全市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效果。据悉,龙海市交通事故由2006年的632起、104人,下降到2008年的211起、65人,两年期间下降幅度分别高达66.6%和37.5%。
  通过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实行预警通报、约谈、挂牌督办、指标监控、考核奖惩等措施,福建省不断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重在基层,监管网络逐步完善
  
  为适应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福建省要求各级政府不断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基层安全监管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县、 镇村的职责和分工,遵循“政府领导、公安交通主抓、相关部门和镇村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依托交警部门、农村治保组织,通过聘请镇、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逐步建立健全了县、镇、村三级交通安全管理基层纵深组织。
  厦门市定期组织召开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已健全市、区、镇、村四级预防网络,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南平市1632个建制村普遍建立了交通安全组织机构,聘用了村级交通安全员1262名;同时还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目前市监察局和市公安局、市人行和市交警支队已分别联合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将酒后驾驶纳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以及将个人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管理。
  南平市还对全市农村派出所下达了“一、十、百、千、万”工作量化目标,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得到了根本好转,即:“一”是每月召开一次村级安全员会议,每季度召开。次联席会议,每半年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管理业务知识辅导,每年一次的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十”是每年深入辖区中小学校上交通安全大课不少于10场:“百”是每年查扣无牌摩托车和无证驾驶人不少于100起:“千”是每年纠正本乡镇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少于1000起:“万”是民警人户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全年受教育的村民(不包括学生)不少于10000人。
  福州市政府针对去年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问题,从去年7月份开始,就从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公路、农业、教育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等工作,通过每月召开一次现场会和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会,促进专项整治按计划不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以来,道路交通死亡人数降幅明显。
  
  重在难点,解决事故多发问题
  
  “安监部门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其责任就是代表政府检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福建省副省长李川多次强调。省委书记、省长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各单位“一把手”必须亲自抓、负总责。
  福建省安监局经常以省安委会的名义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福建省安监局局长陈炎生多次组织调研、召开协调会,专门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工作,并多次带队督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意见落实情况。
  针对连江东苔线事故多发路段,陈炎生多次带领相关部门单位人员、专家进行现场勘察、调研,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整治,目前,该路段己列入省级公路危险路段整治计划,计划投资2700万元进行整改。
  针对福银高速公路福建尤溪、高桥隧道口路段安全隐患问题,福建省安监局多次召集交通、交警、高速公路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专家,召开安全隐患整改分析协调会,就福银高速公路相关路段事故多发问题进行了现场勘察、认真剖析,找出事故多发根源,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整治落实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这几年,福建省安监局还加强了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道路交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一些安全工作不到位、责任制不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直接将情况通报给设区市政府及省直有关单位的行政一把手,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抓好相关工作落实,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针对事故多发的不同区位、不同行业、不同季节,福建省安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专家进行现场勘察、调研,召开问题整改协调会,研拟并下发事故多发问题整改行动方案,并督促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福建省交通厅运管处处长陈瑞晶表示,在抓事故多发问题整改工作上,福建省安监局注重发挥省政府安办的作用,促使全省交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11月10日-19日,根据省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和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省政府安委会组织由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安监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领导为组长的省政府安委会督查组分别对全省各设区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这些年福建省出台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举措工作情况。
  据了解,各督查组在督查中部深深感受到福建省出台了各项道路交通安全举措在各地不仅“生根发芽,而且都开花结果”,正如柯继安在汇报中讲到:“厦门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在通行道路和车辆急骤增长的情况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呈现平稳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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