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和预防体系之前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总结]

来源:初三 发布时间:2020-04-03 点击:

  巴楚县教育局2008年以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巴楚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和要求,教育局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构建起符合教育系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教育系统管理更加规范,党风政风行风明显改进,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总体思路,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教育系统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自觉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放到大局中去把握和谋划,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县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重大任务和方针政策,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按照《工作规划》新要求,围绕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到位、改革深化、纠风深入、惩处有力,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狠抓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

 教育系统党委是教育局及其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教育局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与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纲要》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统筹部署。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纳入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坚持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制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1、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建和思想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融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积极开展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为重点的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把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坚持党性原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

 2、深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强化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开展“打造廉洁教育,共建共享品质教育”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全县教育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教学内容。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对当年局任命的股级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及时发现和树立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音像资料等,深化警示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3、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党委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出具体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宣传合力。进一步完善党委、直属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机关理论学习制度,把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和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反腐倡廉文件、会议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参加反腐倡廉教育登记、党政主要领导定期讲党课、领导干部任前谈话等制度。

 4、深入推进校园、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实施《中小学廉洁教育指导纲要》,把廉洁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校报校刊等载体,加大廉洁教育宣传力度,增强青少年学生廉洁意识。把廉洁从教纳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中,融入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创“满意单位”等经常性工作中。努力形成青少年学生崇尚廉洁、教师廉洁从教、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文化氛围。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1、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党委班子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形势作专题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对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委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班子和成员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年度述职述廉进行对照检查,查找不足,认真整改。

 2、加强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建设。遵循领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有序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

 3、完善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制度。对涉及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充分酝酿、广泛征询意见。建立决策咨询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教育收费、招生改革等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

 4、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中层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廉情报告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监督管理。严格做到: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事项,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影响违规干预招生录取、教师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模、科研项目评审等事项。

 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

 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激励机制,规范操作程序。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考察预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加强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完善后备干部培养管理机制。

 2、规范财务管理和使用。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经费支出标准,完善教育部门预算编制,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审核,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完善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审核审批程序,保证财务预算的实施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3、规范人事和各类评审评估制度。规范全县教育系列职称评审和评优、奖励工作,改革评审办法,完善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完善各类评审事项的公开、公示及监督制度,坚持信息公开制度和回避制度,实行评审程序公开、结果公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认真抓好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和管理工作。

 4、规范各级各类考试和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考试的各项规定,落实考试工作人员职责,规范考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切实组织好各类招生考试工作。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各级各类招生制度和办法,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对招生对象、条件、指标、程序要全面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招生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建立健全各类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工作规则、行政许可流程、行政监管等配套制度,尝试网上行政许可项目受理,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机关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评议考核机制、责任追究制度。

 6、积极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效果。

 7、进一步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审计体系,切实加强教育经费内部控制管理。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等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时跟踪落实审计报告提出的有关问题的整改。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建立和完善督导评估制度,增强督导评估工作的透明度。扩大民主监督渠道,通过设立局长投诉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和师生诉求渠道。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及时解答“行风热线”以及其它途径的投诉和监督。

 10、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健全投诉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专家学者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断改进教育行政工作。

 五、深化作风建设,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1、改进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改进领导干部作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扶贫帮困、联系服务、作风建设等制度。尤其是针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蹲点调研、专题调研等形式,深入群众,走进基层,察民情、听心声,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基层群众和师生解难题、办实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2、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问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服务措施,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采取措施确保制度运行和执行。改进服务质量,简化会议文件,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认真执行办公用品、设备配备标准,严防攀比之风。完善公务接待办法,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4、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建立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从源头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严格执行招收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积极整合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大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落实校务公开、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日常教学、办班补课的监管,切实规范学校收费和办学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捐资助教款财务监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约束机制。坚持和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教育收费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备案制、教育收费督查制和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

 5、加大行风监督力度。狠抓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针对机关工作作风、师德师风、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和办学行为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纠正行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对行风的监督,不断促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6、坚决惩治腐败,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一是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职责范围内的案件。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二是提高执纪办案水平。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程序。切实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支持实名举报,努力提高实名举报及时调查和结果反馈率。健全举报人保护制度,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保障举报人和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权利。坚持宽严相济,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

  

 巴楚县教育系统党委

 巴楚县教育局

 201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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