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加强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的建议:基层网格化管理

来源:初二 发布时间:2020-03-17 点击:

  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加强司法事务

 网格化管理的建议

  

 为深化依法治区工作,促进基层法治化治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我对区法院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了解到区法院在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着力破解“送达难”“执行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根据走访调研情况,建议区法院及区级相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继续加强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制度机制优势,全面推动法治锦江建设。

 一、  区法院开展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的基本情况

 区法院从治标、治本两个层面积极应对案件大幅上升势头,维护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在摸清全区社区网格管理员工作的基础上,确定法律文书派送为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首先在已有的“联动治理”APP中内嵌开发法律文书派送模块,为开展法律文书网格化派送打下信息化基础;其次确定三个街道办作为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创新工作试点单位,明确所收案件中受送达人地址在三个街道范围内的,全部交由司法事务网格员进行送达;随后制定下发《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法院文书派件系统操作手册》《网格员送达文书指南》《司法事务网格员补贴标准》等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网格化送达工作。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经过系统操作培训及送达工作业务培训,在为期三个月的试点中,司法事务网格员共完成74件诉讼文书派送工作,其中,直接送达61件,视为送达13件,直接送达成功率72%,综合送达成功率

 82.43%,相较区法院工作人员送达,效率有大幅度提升,有效化解“送达难”问题,提升了司法效率。

 二、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通过实地调研,切实感受到区法院通过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破解“送达难”所做的积极努力。但由于整项工作正处于试点阶段,其人员管理和平台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影响网格化管理实际效果和后期功能拓展,具体表现在:

 一是人员力量欠缺。司法事务网格员是借力全区“大联动、微治理”体系,从社区网格员队伍中择优产生的,由于社区网格员队伍本身基数较小,因此,目前试点社区只确定了2名司法事务网格员,相对于社区密集人口和纷繁复杂的司法事务,队伍力量比较薄弱。另外,由于经费受限,资金投入不足,直接影响网格员工作补助标准,一定程度上造成网格员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是管理不够规范。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呈碎片化,没有形成制度体系。工作流程仍需进一步调整,逐步健全。司法事务网格化的分类、网格员的职责界定等还不够清晰,网格化管理中要求网格之间的协调合作、相互交叉做的不足。网格化管理参与多方的信息渠道不够通畅。工作考核机制尚未建立,缺乏规范有效的监督、考核和评价标准,激励作用不够明显。

 三是教育培训不足。由于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具有一定法律专业性,因此教育培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但在实践过程中,因教育培育不足,方式单一,造成网格员对具体司法事务的法定流程不熟、对信息化平台操作不熟,法官助理对APP各项功能作用不熟。表现为经常出现网格员操作信息系统错

 误或因程序性错误造成司法事务处理不成功,法官助理网上派送相关事务过于分散影响工作效率等。

 四是形式内容单一。目前,区法院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仅在法律文书送达领域开展了实验性探索,但在司法宣传、纠纷调解、协助执行等日常司法事务方面,还未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熟悉网格内居民动态的优势,网格化管理产生的综合效应不够显著。在更好地贴近群众、开展诉源治理方面仍有大量工作待做,职能关口前移和社会精细化管理工作需进一步推进。

 三、关于加强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的建议

 实践证明,加强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有力举措,对解决司法供需矛盾,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因此,针对区法院试点发现的困难和不足,提出以下建议:

 (一)统筹协调,强化司法事务网格员队伍建设

 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统筹协调各部门,积极吸纳社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性组织等力量,建立完善司法事务网格员队伍,拓展人员来源渠道,强化队伍管理;同时,争取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硬软件建设,开发运行、调试升级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和相关子系统,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当提升网格员工作补助,增强其工作积极性,确保司法事务网格员队伍整体稳定。

 (二)建章立制,强化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规范

 着重开展制度设计,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开展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的类型,确定各项试点工作的工作方案和

 时间节点,细化各类网格化司法事务的工作规则和标准流程,进一步明确界定网格员、法院、平台开发运营公司三方参与者的职责和权利,建立高效便捷的交流互通渠道。同时,研究制定司法事务网格员考核管理办法,对网格员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让考核结果与工作补助挂钩,以考核倒逼网格员履职尽责。

 (三)分层分类,强化司法事务网格化工作培训

 按照“分层分类,重点突出”的原则,做好司法事务网格化管理培训,将此项培训纳入相关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分层培训区别系统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重点突出信息系统维护、APP平台操作等方面的实训;分类培训区别法院干警和网格员,根据各司法事务的不同特点开展专项培训,重点突出对网格员参与“送达”等具体司法事务涉及法律知识方面的业务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

 (四)拓展延伸,强化司法事务网格化实施效果

 继续开展“网格化+送达”。针对人难找、地难寻、同住家属难确认等问题,让网格员协助法官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做好送达指引、见证等工作,提高送达成功率,打击逃避送达、妨碍诉讼等不诚信行为;探索开展“网格化+调解”。最大限度整合司法资源,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和涉诉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组织网络,将符合条件的网格员作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并将其融入地方网格化矛盾纠纷调处系统,开展调解工作,实现优势互补;试点开展“网格化+执行”。利用执行联动机制,鼓励司法事务网格员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代为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参与执行和解等,形成执行合力;部署开展“网格化+服务”。

 借助网格员力量,以群众接受和认同的方式提供司法服务,开展司法宣传,把有能力、有热情的青年法官下沉到社区网格之中,实现将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在源发地化解,提升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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