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歧视乙肝_乙肝反歧视才刚刚破题

来源:初一 发布时间:2019-06-10 点击:

  凭借《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撑腰,乙肝病毒携带者、浙江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雷闯如愿拿到浙江省乃至全国第一张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   令人欣喜的是,雷闯以他的执着和坚持,打破了一层厚厚的坚冰。在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虽为乙肝解了“禁”,但这种“解禁”由纸上变为实践还是空白。雷闯试水成功,疏通了堵塞的渠道,其他乙肝病毒携带者申办健康证便有了先例可循。
  不过,雷闯同学现在还不能高兴得太早,他闯关成功了,但毕竟只是第一关,后面还有许多关等待其去闯,或许要闯过更多难关,眼前才会是一马平川。
  这众多的难关之中,“观念歧视关”最难攻破。之所以难,是因为这一“关”是一些地方卫生部门设定的。明明国家卫生部的“卫生新政”已然发布,可基层卫生部门对这一问题的认知却参差不齐。雷闯向卫生部门申请办健康证的过程中,多次遭到拒绝,相关单位竟然搬出条例中同时提到的“有关检查项目由各地方自行制订”的规定来抵制。基层卫生部门不肯开方便之门,再好的规定执行起来都会打折扣。
  观念歧视还来自用人单位。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获得食品行业健康证,其法律地位就已确立,任何人都不应该再行歧视。但乙肝在食品行业一直被视为“禁忌”,用工单位想方设法实行“差别待遇”不可避免。店家不仅仅担心乙肝会不会传染,更加担心顾客获悉员工携带乙肝病毒之后会影响生意。在利益面前,想要店家不歧视,犹如蜀道之难。
  而在一般民众心中,担心乙肝病毒携带者会传染,已是根深蒂固的理念,对乙肝患者从事食品行业,更是难以认可。很长时间以来,舆论宣传一边倒,民众对乙肝心存恐惧,谈“乙”色变,避之唯恐不及。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打消民众的这种担心,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也依然会障碍多多、困难重重。
  其实,许多人也相信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会直接传染他人,也无碍于其从事食品行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乙肝“解禁”,就是法律规范上的一种突破;雷闯终获健康证,这是认知在实践上的突破。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超过一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0%,禁止其从事食品行业,实际上根本做不到。
  认知误区需要科学来化解,政府部门不能停留于文件发放,在文件发放之后,还要及时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消除民众对乙肝的误解,给乙肝病毒携带者更多的关爱和信心,才能真正帮助他们闯过首“关”之后接连闯关。当新知驱除了误解,科学赶走了歧视,那才是雷闯等人真正欢呼雀跃之时。
  (摘自《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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