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的《社区矫正文书格式》的通知】社区矫正范文

来源:四年级 发布时间:2020-03-30 点击:

  豫司办〔2016〕37号

  **省司法厅办公室 关于启用新的《社区矫正文书格式》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为切实提高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省司法厅在充分总结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经验的基础上,经多次征求各地的意见,对《社区矫正文书格式》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启用新的《社区矫正文书格式》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社区矫正文书格式》的重要性 社区矫正文书格式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载体,是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社区矫正实施过程的重要证据,同时也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规范运作和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自2011年全面开展以来,尤其是2012年6月下发了20种《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以后,各地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辖区内的文书格式,对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省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更加统一和完备的文书格式十分急迫、十分必要。本次修订的《社区矫正文书格式》共45种,在内容上更加紧密地结合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我省的各项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在保留原有20种贯穿社区矫正执法过程和涵盖社区矫正执法流程的文书基础上,主要增加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环节的文书格式。《社区矫正文书格式》的设计以便于基层掌握,便于基层使用,便于规范执法,提高工作效率为宗旨,对于促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社区矫正深入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社区矫正文书格式》使用的规范性 各地要认真按照《文书格式填写和使用说明》的要求,加强《社区矫正文书格式》使用的规范性。一是准确填写文书。要做到文书内容表述简明精炼,引用法律准确规范,语言文字严谨清楚。二是规范印制文书,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的要求执行,用纸采用国际标准的A4或A3纸型。三是按规定使用文书,做好向有关单位的抄报、抄送工作,做好部分文书的回执和送达工作。 三、加强指导和培训,确保《社区矫正文书格式》在我省统一规范使用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将统一规范使用执法文书作为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能力的紧迫任务,加强指导,强化培训,确保各级社区矫正工作者尤其是司法所工作人员正确掌握和规范使用。一是全面启用新的文书格式。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目前在矫的和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一律使用新的文书格式,此前在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已归档的文书不作更换要求。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文书格式》学习培训活动,全面系统讲解文书制作和使用要求,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熟练使用新的文书格式。三是规范档案管理。要准确完备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省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文书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分类归档,提高社区矫正档案管理水平。 各地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厅基层工作指导处。

 附件:1、社区矫正文书格式目录及样本

  2、文书格式填写和使用说明

 2016年12月8日 文 书 目 录

 1、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表 2、调查评估笔录 3、调查评估审核表 4、调查评估意见书 5、社区服刑人员到所报到通知书 6、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名单 7、社区矫正宣告书 8、社区矫正责任书 9、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10、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 11、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级别确定(调整)表 12、社区服刑人员电话报告记录表 13、社区服刑人员到所报告记录表 14、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汇报 15、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记录表 16、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记录表 17、社区服刑人员个别谈话记录表 18、走访记录表 19、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记录 20、社会适应性帮扶记录表 21、训诫笔录 22、社区服刑人员减免社区服务(集中学习、到所报告)审批表 23、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 24、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变更审批表 25、社区服刑人员变更居住地的函 26、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移交清单 27、社区服刑人员进入特定场所(区域)审批表 28、脱漏管社区服刑人员查找记录表 29、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审批表 30、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 31、表扬决定书 32、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考核表 33、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审核表 34、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 35、提请缓刑建议书 36、提请假释建议书 37、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执行建议书 38、社区服刑人员减刑建议书 39、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总结 40、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41、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42、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43、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44、社区服刑人员死亡通知书 45、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表 单位:

 编号:

  填表日期: 姓名

 曾用名

 身份证号 码

 一寸免冠 照片 性 别

 民族

 出生 年月日

 文化 程度

 健康 状况

 原政治 面 貌

 婚姻 状况

 居住地

 户籍地

 所在工作单位 (学校)

 联系电话

 个人联系电话

 罪名

 刑种

 原判 刑期

 社区矫正决定机关

 原羁押场所

 禁止令内容

 禁止期限 起止日

 矫正 类别

 矫正 期限

 起止日

 法律文书收到时间及种类 刑事判决书、保证书、起诉书 执行通知书 接收方式及报到时间

 在规定时限内报到

 超出规定时限报到

 未报到且下落不明

 主要犯罪事实

 本次犯罪前的违法犯罪记录

 个 人 简 历

 起止时间 所在单位 职务

  家庭成员及 主要社会关系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备注

 调查评估笔录

 被调查人:

  性别:

  年龄: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与被告人(罪犯)关系:

  我们是**省

 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受

 (委托单位)委托,依法对被告人(罪犯)

 拟实行社区矫正进行调查评估,希望你能如实回答,请予配合。

 调查人(签名):

  被调查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年

  月

  日 调查评估审核表 被告人(罪犯)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文化 程度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居住地

 委托单位

 委托时间

 司法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调查评估意见书

  (

 )

  字

  号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监狱): 受你单位委托,我局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被告人(罪犯)

  进行了调查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综合以上情况,评估意见为

  。

     

  (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到所报到通知书 (

 )字

 第

  号

 司法所:

 兹有社区服刑人员

  应于

 年

  月

  日前到你所报到。

 (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到所报到通知书(回执)

  县(市、区)司法局:

  社区服刑人员

 已于

  年

  月

  日到我所报到,我所已将其纳入监管范围。

 (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名单

  基本

  情况

 成员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与社区服刑人员 关系 联系电话 矫正小组 组长

 矫 正 小 组 成 员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服刑人员

 : 你因犯

  罪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就对你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宣告如下: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遵守人民法院宣告的禁止令),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协助对你进行监督、教育、帮助,你应积极配合。

 特此宣告。

 (盖章)

  年

 月

 日

 宣告人:

  参加人:

 社区服刑人员(签名): 社区矫正责任书

 为了共同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

 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提高矫正质量,

 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签订本责任书,共同遵守。 一、司法所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1、指导矫正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2、认真听取矫正小组成员反映的情况并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二、矫正小组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1、协助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2、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学习及社区服务,自觉遵守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3、定期向司法所反映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 4、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5、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确定的其他社区矫正事项。

  (盖章)

 矫正小组(签字):

  年

  月

 日

 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县(市、区)司法局: 我因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于

  年

 月

 日开始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社区矫正期间,我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和教育。

 社区服刑人员(签名): 监护人(签名): 保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

 姓名

 性别

 矫正类别

 罪名

 矫正起止日期 至 社区服刑人员主要 问题

 矫正 方案

 矫正 方案 调整 意见

 矫正小组(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级别确定(调整)表

 姓名

 性别

 矫正类别

 罪名

 矫正起止日期

  至 原管理 级别

 拟调整 级别

 调整 原因

 考核 情况

 司法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电话报告记录表

 报告时间 报 告 内 容 记录人 (签名)

 社区服刑人员到所报告记录表

 报告时间 报 告 内 容 记录人 (签名) 社区服刑 人员 (签名)

  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汇报

 姓 名

 矫正类别

 矫正 起止日期

 汇

 报

 内

 容

 社区服刑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记录表

 日期 教育学习内容 起止时间 记录人 (签名) 社区服刑人员 (签名)

 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记录表

 日 期 社区服务内容 起止时间 记录人 (签名) 社区服刑人员 (签名)

 社区服刑人员个别谈话记录表

 日期

 地点

 谈

 话

 内

 容

 谈话人(签名):

 社区服刑人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走访记录表

 时间

 走访地点

 走

 访

 内

 容

 走访人(签名):

  被走访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记录 社区服刑人员:

 日

 期

 地

 点

 心理咨询师

 记录人

 心理存在问题 及表现

 心理矫治 内容

 矫治效果

 社会适应性帮扶记录表

 日 期 帮扶内容 记录人 (签名) 被帮扶人 (签名)

  训 诫 笔 录

 时间:

 地点:

  训诫人:

 被训诫人:

 训诫内容:

  以上训诫笔录本人已经看过。

 被训诫人(签名): 社区服刑人员减免社区服务 (集中学习、到所报告)审批表

 姓名

 性别

 矫正类别

 罪名

 矫正起止日期

  至 申请 理由 及减免时间和次数

 司法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

 姓名

 性别

 矫正类别

 罪名

 矫正起止日期 至 现居 住地

 外出目的地

 外出理由及起止时间

  司法所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销假 社区服刑人员于

 年

  月

  日销假

 销假记录人: 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变更审批表

 姓名 孙江辉 性别 男 罪名 诈骗 原判 刑期 有期徒刑一年 矫正 类别 缓刑 矫正 期限 二年 矫正起 止日期

 2017-11-25

 至2019-11-24 现居 住地 高新区孙旗屯村九组 拟迁 往地 平顶山市新华区 户籍地 高新区孙旗屯乡九组 身份证号码 410305197709234514 居住地变更理由

  因工作需要

  司法所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社区服刑人员变更居住地的函(存根)

  (

 )

  字第

  号

 司法局: 我县(市、区)社区服刑人员

 拟由

 迁往

 。经审核,同意其变更居住地。根据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应当自

 年

 月

 日起七日之内到你处报到,接受社区矫正,请做好相关文书档案和人员的接收工作。 社区服刑人员联系方式:

  (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变更居住地的函

 (

 )

  字第

  号

 司法局: 我县(市、区)社区服刑人员

 拟由

 迁往

 。经审核,同意其变更居住地。根据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应当自

 年

 月

 日起七日之内到你处报到,接受社区矫正,请做好相关文书档案和人员的接收工作。 社区服刑人员联系方式:

 (公章)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移交清单

 司法局: 现将社区服刑人员

  的档案(卷宗号

 )移送给你处。档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

  2、

  3、

  4、

  5、

  6、

  7、

  8、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档案接收回执

  司法局: 社区服刑人员

  的档案已接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表

 姓名

 性别

 矫正类别

 罪名

 矫正起止日期 至 禁止令 内容

 禁止令起止日期 至 申请进入的区域(场所)

 申请理由及起止时间

  司法所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脱漏管社区服刑人员查找记录表

 日 期 查找方式 查找记录 查找人 (签名) 记录人 (签名)

 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居住地

 户籍地

 罪名

 原判刑期

 附加刑

 禁止令内容

 禁止令 起止日期

 至 矫正 类别

 矫正 期限

 矫正 起止日期

 至 事实及依据

 司法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 司法行政机关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存根)

 (

 )

 字

  号 社区服刑人员

  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人民法院禁止令)的行为如下: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

 (盖章)

 年

 月

  日

  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

  (

 )

 字

  号 社区服刑人员

  : 你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人民法院禁止令)的行为如下: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

 (盖章) 年

 月

  日

  表扬决定书(存根)

  (

 )

  字第

  号

 社区服刑人员

 在社区矫正期间

  ,根据《**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第五章之规定,决定给予表扬。

  (盖章)

  年

 月

 日

 表扬决定书

 (

 )

  字第

  号

 社区服刑人员

 在社区矫正期间

  ,根据《**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第五章之规定,决定给予表扬。

  (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考核表

 姓名

 性别

 矫正类别

 罪名

 矫正起止日期 至 日 常 表 现 情 况

 奖 惩 情 况

 司法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 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审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居住地

 户籍地

 罪名

 原判刑期

 附加刑

 禁止令内容

 禁止令 起止日期

 至 矫正 类别

 矫正 期限

 矫正 起止日期

 至 事实及依据

 司法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 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辖市 司法行政机关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

 (

  )字

 第

  号 社区服刑人员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居住地

 ,户籍地

 。身份证号码

 。因

  罪经

 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判处

 。

   年

   月

  日经

  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裁定(决定、批准)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该社区服刑人员有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人民法院禁止令)的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建议对社区服刑人员

  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此致

 公安(分)局

 (盖章)

 年

  月

  日

 注:抄送

 人民检察院。

 撤销缓刑建议书

 (

 )

  字第

  号 社区服刑人员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居住地

  ,户籍地

 。因

 罪经 

  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以(

 )

 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判处

 ,缓刑

 ,附加

 。在缓刑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该社区服刑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人民法院禁止令)的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建议对社区服刑人员

 撤销缓刑。

 此致

 人民法院

 (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

  人民检察院,

 公安(分)局。 撤销假释建议书

 (

 )

 字第

  号 社区服刑人员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居住地

  ,户籍地

  。因犯

 罪经

 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以(

 )

 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判处

 ,附加

  。经

 中级人民法院(

 )

 字第

 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为

  。在假释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该社区服刑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建议对社区服刑人员

 撤销假释。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公章)

 年

 月

 日

 注:抄送

  人民检察院,

  公安(分)局。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执行建议书

 (

 )

  字第

  号 社区服刑人员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居住地

 ,户籍地

  。因

 罪经

  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以(

 )

 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判处

  ,附加

  ,刑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由

  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该社区服刑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社区服刑人员

  收监执行刑罚。 此致

  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 (盖章)

  年

 月

 日

 注:抄送

  人民检察院,

  公安(分)局。 社区服刑人员减刑建议书

 (

  )

 字第

  号 社区服刑人员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居住地

 ,户籍地

  。因

 罪经

  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以(

 )

 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判处

 ,附加

  。

  年 

 月

 日经

 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裁定(决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该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有如下表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建议对社区服刑人员

  减去

 。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盖章)

  年

 月

 日

 注:抄送

  人民检察院,

  公安局,

 监狱。 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总结

 司法所:

 社区服刑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社区矫正日常鉴定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居住地

 户籍地

 罪名

 原判刑期

 矫正类别

 矫正 期限

 矫正 起止日期 至 司法所鉴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服刑人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之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

  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对你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现向你宣告以下事项: 1、对你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的鉴定意见:

  。 2、管制期满,依法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假释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公章)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签名):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存根)

 (

 )

  字第

  号 社区服刑人员马胜利

  ,居住地 高新区奥阳康城 ,户籍地

 洛阳市新安县

  。身份证号码410323197003125511 因犯危险驾驶罪于

 2017年12月 16日被

 涧西区

  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依据

 涧西区

  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  (2017)0305刑初660

  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于  2018 年5月15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盖章) 2018年5月15日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

  )

 字第

  号 字第

  号 社区服刑人员马胜利

  ,居住地 高新区奥阳康城 ,户籍地

 洛阳市新安县

  。身份证号码410323197003125511 因犯危险驾驶罪于

 2017年12月 16日被

 涧西区

  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依据

 涧西区

  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  (2017)0305刑初660

  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于  2018 年5月15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特此证明。

 (盖章)

 2018 年5月15日

 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存根) (

 )

 字第

 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罪

  名

  原判刑罚

 原判刑期

 原判法院

 居住地

  户籍地

 矫正类别

 矫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矫正期间执行变更

  发往

  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

 人民检察院,

 公安(分)局 填发人

  批准人

  填发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

 )

 字第

 号

  公安(分)局:

 ,男(女),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户籍地

  ,因犯

 罪于

  年

 月

 日被

 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依据

 号 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于

 年

  月

  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公章)

 年

  月 日

  ———————————————(

  )

 字第

 号—————————————— ———————— ———————————————(

  )

 字第

 号—————————————— ———————— ———————————————(

 )

 字第

 号——————————————

 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

 )

 字第

 号

 人民检察院

  ,男(女),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户籍地

  ,因犯

 罪于

  年

 月

 日被

 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依据

  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于

 年

 月

 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公章) 年

  月

  日

 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

 )

 字第

 号

 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

 ,男(女),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户籍地

  ,因犯

 罪于

  年

 月

 日被

 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依据

 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于

 年

 月

  日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公章)

 年

  月

  日

  ———————————————(

  )

 字第

 号—————————————— ———————— ———————————————(

 )

 字第

 号——————————————

 社区服刑人员死亡通知书 (

 )

 字第

 号

 人民检察院: 社区服刑人员

 ,男(女),身份证号码

  , 居住地

  ,

 户籍地

  。因犯

 罪于

 年

 月

 日被

  人民法院判处

  。依据

 (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

 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

 于

  年

  月

 日死亡。 特此通报。

 (公章)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死亡通知书 (

 )

 字第

 号

 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 社区服刑人员

 ,男(女),身份证号码

  。 居住地

  ,

 户籍地

  。因犯

  罪于

 年

 月

 日被

  人民法院判处

  。依据

 (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

  号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

 于

  年

  月

 日死亡。 特此通知。

 (公章)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死亡通知书 (存根) (

 )

 字第

 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户籍地

 罪

 名

  原判刑罚

  原判刑期

  矫正类别

  社区矫正期限

  执行机关

  死亡时间及原因

 发往机关

  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

 人民检察院。 填发人

  批准人

 填发日期

 年

  月

  日

  区服刑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

  单位:

  县(市、区)司法局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罪名 社区矫正 决定机关 裁决书号及裁决时间 矫正类别 已在规定时限报到 超出规定时限报到 未报到并下落不明

 备注

 文书格式填写与使用说明

 一、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表(文书1) 社区服刑人员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时使用此文书。此文书一式三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所各存档一份,分别归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抄送居住地公安机关一份。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变更后,新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应重新填写此表,并抄送新居住地公安机关。 二、调查评估笔录(文书2)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接收委托机关适用社区矫正前调查评估委托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调查时使用此文书。“被调查人”指需要走访的被告人(罪犯)的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同事(同学)、案件被害人,村居委员会,村居居民等单位或个人,填写“调查时间”、“调查地点”和“与被告人(罪犯)的关系”。调查结束后形成调查评估笔录,调查人、记录人签名,被调查人签名并摁手印。 三、调查评估审核表(文书3) 司法所工作人员完成调查评估的评估事项后使用此文书。“被告人(罪犯)基本情况”指被告人(罪犯)的基本情况;填写“委托单位”和“委托时间”。司法所根据调查评估情况进行集体讨论后填写“司法所意见”并加盖司法所公章后,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填写意见后加盖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章。调查评估表和调查笔录的原件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归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复印件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四、调查评估意见书(文书4)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委托机关回复调查评估意见时使用此文书。意见书应根据调查笔录和调查评估表的内容,准确综合反应被告人或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村居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事项等委托事项。对未成年人适用社区矫正进行调查评估的,评估意见书应当注意保密,除办案机关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对外公开。此文书加盖县级行政机关公章。意见书原件送委托机关,复印件归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 五、社区服刑人员到所报到通知书(文书5) 社区服刑人员到司法所报到时使用此文书。此文书两联,上联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填写应报到时间。社区服刑人员持此通知书到指定司法所报到后,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回执联由司法所填写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报到时间后报送给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保存,归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 六、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名单(文书6) 司法所为社区服刑人员成立矫正小组时使用此文书。填写矫正小组组长和成员情况。此文书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七、社区矫正宣告书(文书7) 司法所或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进行社区矫正宣告时使用此文书。由司法所宣告的加盖司法所公章,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宣告的加盖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章。宣告人、参加人签名,社区服刑人员签名并摁手印,此文书根据宣告情况归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或工作档案。 八、社区矫正责任书(文书8) 司法所为社区服刑人员成立矫正小组时使用此文书。加盖司法所公章,矫正小组成员签名。矫正小组发生变化时,重新签订。此文书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九、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文书9)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使用此文书。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监护人、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的保证人签名并摁手印。此文书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十、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文书10) 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结束后,司法所和矫正小组为社区服刑人员制定矫正方案时使用此文书。“社区服刑人员主要问题”栏填写社区服刑人员的个性、思想、心理、行为习惯、再犯罪风险程度、矫正难易程度等;“矫正方案”栏填写入矫教育后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存在的问题和确定的管理级别,准备采取的个别谈话、社区服务、心理矫治、集中学习、信息化监管手段等具体意见和措施。“矫正方案调整意见”为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的调整意见,矫正小组成员签名,加盖司法所公章。司法所和矫正小组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现实表现情况调整矫正方案。此文书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十一、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级别确定(调整)表(文书11) 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确定或调整管理级别时使用此文书。入矫教育期间管理级别为严管,入矫教育结束后、每季度末或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表现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管理级别进行调整。司法所和矫正小组研究决定后加盖司法所公章。此文书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十二、社区服刑人员电话报告记录表(文书12) 社区服刑人员向司法所电话报告时使用此文书。记录报告时间、报告内容,记录人签名。此文书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十三、社区服刑人员到所报告记录表(文书13) 社区服刑人员到司法所进行日常报告时使用此文书。记录报告时间、报告内容,记录人签名,社区服刑人员签名并摁手印。此文书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十四、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汇报(文书14) 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汇报时使用此文书。填写思想活动情况,社区服刑人员签名并摁手印。此文书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十五、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记录表(文书15) 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教育学习时使用此文书。记录教育学习时间、教育学习内容、教育学习起止时间,记录人签名,社区服刑人员签名并摁手印。此文书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十六、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记录表(文书16) 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时使用此文书。记录社区服务时间、社区服务内容、社区服务起止时间,记录人签名,社区服刑人员签名并摁手印。此文书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十七、社区服刑人员个别谈话记录(文书17) 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司法所或矫正小组的个别谈话时使用此文书。记录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内容,谈话人、记录人签名,社区服刑人员签名并摁手印。此文书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十八、走访记录表(文书18)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走访社区服刑人员时使用此文书。记录走访时间、走访地点、走访内容,谈话人、走访人签名,被走访人签名并摁手印。此文书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十九、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记录(文书19) 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心理矫治时使用此文书。记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存在的问题和表现、心理矫治内容和矫治效果,心理咨询师和记录人签名。参加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心理矫治的,此文书存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心理矫治的,此文书存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二十、社会适应性帮扶记录表(文书20) 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时使用此文书。记录帮扶时间、帮扶内容,记录人签名,被帮扶人签名并摁手印。此文书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二十一、训诫笔录(文书21) 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训诫时使用此文书。记录训诫时间、训诫地点和训诫内容。被训诫人签名并摁手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训诫的,此文书存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训诫的,此文书存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二十二、社区服刑人员减免社区服务(集中学习、到所报告)审批表(文书22) 社区服刑人员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社区服务(集中学习、到所报告)时使用此文书。填写减免理由、减免时间和减免次数,司法所审批后填写意见并盖章。此文书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二十三、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文书23) 社区服刑人员因病或家庭重大变故需外出请假时使用此文书。请假时间7天以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填写此表,连同个人书面申请,报司法所审批;请假时间7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填写此表,连同个人书面申请,报司法所填写意见后,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社区服刑人员请假结束返回居住地后销假,销假记录人签名。此文书一式两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各存档一份,分别存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 二十四、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变更审批表(文书24) 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变更审批时使用此文书。此文书一式五份,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各存档一份;随社区服刑人员档案送新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一份;附《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表》,抄送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各一份。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接收居住地变更的社区服刑人员后,将随档移交的此文书复印并连同重新填写的《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表》,送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二十五、社区服刑人员变更居住地的函(文书25) 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变更审批完成后执行居住地变更时使用此文书。存根联留现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存档,下联邮寄到新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并归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 二十六、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移交清单(文书26) 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变更审批完成后执行居住地变更时使用此文书。由现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填写,包括档案具体内容和档案编号,随《社区服刑人员变更居住地的函》送新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回执联由新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后回复原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 二十七、社区服刑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表(文书27) 被判处禁止令的社区服刑人员申请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时使用此文书。社区服刑人员填写基本信息、申请进入的区域(场所)、申请理由和申请起止日期,司法所填写意见后,连同社区服刑人员个人书面申请,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此文书一式三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各存档一份,抄送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一份。 二十八、脱漏管社区服刑人员查找记录表(文书28) 查找脱漏管社区服刑人员时使用此文书。“查找方式”栏填写电话查找或实地查找,“查找记录”填写查找过程和结果,查找人和记录人签名存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二十九、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审批表(文书29) 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处分审批时使用此文书。司法所或矫正小组填写给予警告的事实和依据后,司法所填写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此文书一式两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各存档一份。在提请对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时,将该文书连同有关建议书、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等一并组卷。 三十、违反社区矫正决定警告书(文书30) 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处分审批完成后使用此文书。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人民法院禁止令的事实。加盖县级行政机关公章。存根联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存档,下联送达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将复印件存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在提请对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时,将该文书存根联连同有关建议书、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审批表等一并组卷。 三十一、表扬决定书(文书31) 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表扬时使用此文书。司法所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表扬是由后,加盖司法所公章。存根联由司法所存档,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下联送达社区服刑人员。 三十二、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考核表(文书32)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时使用此文书。“日常表现情况”主要填写考核期内社区服刑人员在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具体表现,“奖惩情况”主要填写考核期内社区服刑人员受到惩罚或奖励的情况;司法所填写对该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或管理级别的意见后,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后由司法所存档,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三十三、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审核表(文书33) 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对社区服刑人员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撤销缓刑、提请撤销假释、提请收监执行、提请减刑审批时使用此文书。根据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撤销缓刑、提请撤销假释、提请收监执行、提请减刑不同情况填写相应内容。 对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撤销县级人民法院宣告的缓刑或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建议公安机关、监狱管理局收监执行的,只填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意见”栏。建议撤销假释、提请减刑或建议撤销由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填写“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意见”栏。此文书应当随卷宗报送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监狱管理局。 三十四、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文书34) 对社区服刑人员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时使用此文书。填写时,对管制、缓刑的可只填写到“…..判处 ”;对于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还应填写“ 年 月 日经 人民法院(监狱管理局、公安局)裁定(决定、批准)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此文书一式三份。一份连同审核表等其他证明材料组卷,并另附一份报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同时抄送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一份。公安机关做出处理结果后留存另附的一份,将卷宗退回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三十五、撤销缓刑建议书(文书35) 对社区服刑人员提请撤销缓刑时使用此文书。此文书一式四份,一份连同审核表、警告决定书、警告审批表等有关证明材料整理组卷,并另附一份,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原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同时抄送居住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各一份。人民法院做出撤销缓刑的裁定后留存另附的一份,将卷宗退回原报送的司法行政机关。 三十六、撤销假释建议书(文书36) 对社区服刑人员提请撤销假释时使用此文书。此文书一式四份,一份连同审核表、警告决定书、警告审批表、调查核查笔录等有关证明材料整理组卷,并另附一份,由居住地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原裁定假释的人民法院,同时抄送居住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各一份。人民法院做出撤销假释的裁定后,留存另附的一份,将卷宗退回原报送的司法行政机关。 三十七、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执行建议书(文书37) 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提请收监执行时使用此文书。此文书一式四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将一份连同审核表、警告决定书、警告审批表等其他证明材料整理组卷,并另附一份。根据暂予监外执行原决定、批准机关不同,报送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监狱管理局。同时,抄报人民检察院和居住地公安机关各一份。原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做出收监执行的决定后,留存另附的一份,将卷宗退回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三十八、社区服刑人员减刑建议书(文书38) 对社区服刑人员提请减刑建议时使用此文书。填写时,对管制、缓刑的可只填写到“…..判处 ”;对于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还应填写“ 年 月 日经 人民法院(监狱管理局、公安局)裁定(决定、批准)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此文书一式四份。提出减刑建议时,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将一份减刑建议书连同审核表、证明材料等整理组卷,另附一份,经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提请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抄送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一份。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后留存另附的一份,将卷宗退回司法行政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提出减刑建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将建议书和减刑裁定书抄送原服刑监狱、看守所。 三十九、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总结(文书39) 社区服刑人员期满解除前填写此文书。由社区服刑人员填写矫正期内的个人总结。司法所存档,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四十、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文书40) 社区服刑人员期满解除时填写此文书。由司法所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对其做出鉴定意见,提出安置帮教建议。司法所存档,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四十一、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文书41) 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社区矫正时使用此文书,此文书与社区矫正宣告书相对应。文书最后一项,应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类别的不同,相应填写:(1)对判处管制的,填写管制执行期满,依法解除管制。(2)对宣告缓刑的,填写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3)对假释的,填写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司法所存档,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 四十二、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文书42) 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社区矫正时使用此文书。上联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存档,归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下联应在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后发放给社区服刑人员。 四十三、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文书43) 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社区矫正后使用此文书。此文书一式四联,第一联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存档,归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第二联送原作出裁判、决定的人民法院、公安局、监狱管理局,第三联送居住地人民检察院,第四联送居住地公安机关。A3纸打印。 四十四、社区服刑人员死亡通知书(文书44) 社区服刑人员死亡后使用此文书。第一联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存档,归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第二联送原作出裁判、决定的人民法院、监狱管理局、公安局,第三联送居住地人民检察院。A3纸打印。 四十五、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文书45) 社区服刑人员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所报到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报到情况使用此文书。此文书一式五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存档一份,通知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同时抄送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还应抄送原服刑监狱、看守所。此文书加盖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章。此文书单独成卷,以台账形式存档。

  **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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