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公共卫生防控工作方案

来源:华图网校 发布时间:2020-04-03 点击:

   亭先办〔2012〕

  号

  关于印发《**街道2O**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村民委员会,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现将《**街道2O**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街道2O**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二O**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街道2O**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结合实际,特制定我街道2O**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街道各社区、村。

  三、资金来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O**年,我街道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25元/人/年,其中中央、省配套经费14元/人,市级财政配套经费5元/人, 区级财政配套经费6元/人。

  四、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现阶段,全街道城乡统一启动国家和省确定的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专项补助标准的提高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逐步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居民满意率达90%以上。

 五、内容和要求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使用规定,按《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要求,使用健康档案统一格式进行建档,健康档案使用规范、及时更新,并逐步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动态管理率≥80%。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5%,电子建档率≥50%。35岁以上居民、残疾人、慢性病人的健康档案内容每年至少更新一次,65岁以上老人每年至少更新4次。 (二)健康教育。全街道规定统一健康教育宣传栏样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1个。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以“江苏省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健康江苏社区行”为平台开展健康讲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8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不少于9次;定期发放健康教育资料,《江苏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指导手册》、《江苏居民健康读本》等健康素养传播材料入户率达90%以上;相关健康知识与卫生防病资料入户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入户率达100%。其中中医健康教育内容不少于20%。

 (三)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疫苗强化、群体性、针对性接种工作,接种率达95%以上。建立信息报告网络,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四)儿童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儿童保健科,配备专职儿童保健人员。规范开展儿童保健服务,0—6岁儿童每两年各一次中医健康指导,儿童系统管理率≥95%。建立新生儿家庭访视制度,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开展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规范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做好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妇女保健科,配备专职妇女保健人员。规范开展孕产妇保健服务,孕早期、产后各进行一次中医健康指导,产前健康管理率≥95%。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建册率达98%以上;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开展产后访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42天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内容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按国家和省标准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体格检查,进行健康评估和指导,有中医健康指导;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率≥90%。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对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七)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首诊测血压比例达95%以上,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按国家和省标准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有中医健康指导,规范管理率≥90%,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血糖控制率≥50%。 (八)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登记率≥60%,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按照规范要求管理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0%。每年至少随访4次,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全街道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协助专业机构开展本辖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规范信息上报,登记率、报告率、及时率100%。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治疗管理率≥95%。

  (十)卫生监督协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开展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同时中心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成员要涵盖基本公共卫生10大类41个项目。中心相关科室要明确职责分工,中心防保组为牵头科室,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中心会计室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拨付;中心医疗组协助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中心办公室还负责指导全街道健康教育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将任务逐一分解到各科室与服务站。 (三)明确工作分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实施。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按要求对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责任。基本公共卫生10大类服务项目业务指导具体为: “卫生监督协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人管理” “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业务指导,防保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四)进行成本测算。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突出优先和重点,适当调整具体服务项目的补助标准,使补助标准更加合理和科学,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产出,以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五)提供有效服务。卫生服务中心可采取服务卡(券)、服务合同、服务项目包等多种形式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服务方式以方便居民、易于操作、便于管理为原则,确保服务行之有效。 七、监督管理 (一)加强业务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服务优质服务。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运行手册》,大力推进全街道项目服务规范,提高项目服务水平。

  (二)强化业务培训。抓好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重点加强 全科医学知识、社区护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业务技能,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三)加强督查指导。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到服务站进行督查,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经费管理。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五)加强信息报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一位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规定报送时限上报项目工作报表,具体报送时限为(长假期间以区卫生局通知为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报告表》月报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报表,12月15日前报送全年汇总数据。按照《亭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标准》中指标要求填报,报表分别报送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妇幼保健所等业务机构,同时将汇总表报送至区卫生局。

 八、考核评估 (一)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建立逐级考核评估机制,为了解项目实施的社会效果,建立满意度定期调查制度,满意度达9O%以上,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高居民知晓率,知晓率8O%以上。卫生服务中心一年至少开展1次服务满意度和居民知晓率调查,注重群众参与考核评价。 (二)认真进行考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对村卫生室(服务站)督导考核1次,每年综合考核不少于2次。 (三)考核结果的利用。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依据。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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