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关乎着社会和谐|社会研究与医改

来源:中华会计网 发布时间:2019-08-31 点击:

  从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社会更加和谐”的表述,到《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到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加快推进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部署,构建和谐社会已经由理念变为制度建设层面的全面落实。
  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和谐的最根本基础是发展。发展不仅需要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条件,而且发展的目的、要求的本身就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
  有关专家认为,近几年来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转型继续加快,城市人口比重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出现,利益主体多元化现象日趋强化,社会活力不断增强,社会进步明显加快。与此同时,在我国由单一的社会结构向复杂的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社会矛盾。比如,社会财富分配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等。因而,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保障人民权益,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大任务。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公民权益保障政策,其成果也为老百姓所乐见。比如,近几年来,中国不断完善了城市职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努力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针对农民工群体的养老保险也正在制定之中,截止2007年6月底,新农合制度已经覆盖了82.83%的农村人口。中央财政安排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从2003年的4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14亿元。农村医疗救助支出从2003年底的3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3.2亿元。然而,人们深为关切的还是新的医改方案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要求之一。为建立一个惠及十多亿人口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社会各界对酝酿已久的新医改方案翘首企盼。
  2006年9月国务院成立了由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任双组长单位,11个部委(现已增至16个部委)参加的医改协调小组,着手设计新的医改方案。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了医改的方向:“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健全医疗保证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规范公立医院制度。”
  据专家介绍,人们常说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主要指医疗保险改革、医药流通与监管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也称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在这四大部分中,最先陷入困境的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自从1984年医院开始实行承包制试点起,一路衍生出“以药养医”、“医院创收”、“医生走穴”等现象,而问题的症结就是筹资。目前美国每年的医疗投入达7 000多亿美元,占GDP的14%~15%,而我国的投入只占GDP的5%左右。在医保支付能力不足的年代,医疗机构必须“以药养医”才能存活,由此导致医药企业的药价虚高,导致“医疗”和“医药”这两个领域的改革不可能有所进展。2007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2007年在29个城市试点,2010年覆盖全国。这意味着政府的新增医疗卫生支出将主要用于补贴居民医疗保险账户,而非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投入。这一决策被认为是一种基调――补需方,而非补供方,医疗服务提供将更加市场化。而有些意见则认为,“无论怎么补需方,都不能代替供方的能力建设,尤其不能忽略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责任与作用”。也有专家认为,“不是实行全民医保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全民医保的前提是就业比较充分,我国现阶段还无法达到”。
  专家指出,我国的医疗卫生领域矛盾很多,但是,公益性不足是各种问题的共同原因之一。据统计,1990―2004年,我国综合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以每年18%的速度增长,大大超出了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此外,农民得到的医疗卫生保障严重不足,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等都反映了医疗卫生公益性的缺失。针对此种情况,十七大指出了解决的方向:强调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加大对基本医疗卫生的投入并形成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才能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使中医药在农村和社区医疗、重大疾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方面发挥重大的作用,可以有效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国家医疗投入的实际服务能力。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等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框架。完善的健康保健制度可以均衡不同社会成员的疾病风险负担,有助于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提高国民的健康福利水平,保障每个成员的社会权利和发展权利。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特别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对国家基本药物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可以保证群众的基本用药,大幅减轻群众的药物费用负担。
  据报道,2007年11月16日,通过简化包装、降低成本定点生产的18个品种的“廉价药品”被批准上市,其中有:注射用青霉素钠、注射用头孢唑啉钠、阿莫西林胶囊、盐酸二甲双胍片、对乙酰氨基酚片、复方氢氧化铝片、阿司匹林肠溶片、复方丹参片、颠茄片、氨茶碱片、硫酸阿托品注射液、大活络丸、八珍益母丸、清热解毒口服液、克霉唑栓、复方利血平片、七厘散、人参健脾丸。
  为了逐步使百姓用上最常用的廉价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7月份对外公布了首批“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这些药品都是基层临床常用的安全价廉的药品。由于这些基本用药价格较低,利润较小,一些厂家不再生产,或者将这些药品改换包装,变换名称抬高药价。也有一些医疗单位因价格原因,很少使用这些安全价廉的药品,对安全经济用药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选择一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广泛、市场紧缺的药品进行定点生产,促进“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解决。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确定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其中青霉素钠注射剂,一瓶80万单位的粉针剂售价为0.80元;阿莫西林胶囊一盒250毫克×20粒的售价为3.70元;头孢唑啉钠注射剂500毫克一瓶的粉针剂售价为1.70元;盐酸二甲双胍片剂250毫克×24片一盒的售价为4.10元。
  今后,国家药监局还将继续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的品种,陆续分期分批公布定点生产的企业和品种的名单,并组织“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的生产和配送。同时,国家药监局将把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工作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定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由国家确定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定点生产、统一价格、集中采购、统一标识、统一配送,使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全部使用上基本药物。
  据《�望》新闻周刊报道,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还将再次举行大范围的专家和实务部门人士参与的座谈会,为医改方案征求意见。高强在十七大期间透露的“医改方案最早在2007年年底出台,提交给2008年‘两会’讨论”的信息告诉人们,关乎着社会和谐,人们翘首以盼的医改方案最终出台,已经为时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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