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图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20-04-03 点击:

  

 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规划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市域城乡发展目标与战略 2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 第四章. 城市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13 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16 第六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16 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4 第八章. 中心城区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 26 第九章.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28 第十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旧城更新规划 30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公用设施规划 32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35 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 35 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 38 第十五章.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设想 40 第十六章. 规划实施 42 第十七章. 附则 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落实桥头堡战略,贯彻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护坝区耕地、建设山地城镇”的重要决策,深入推进“昭鲁一体化”发展,建设滇东北城镇群核心城市,特此编制《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第二条. 规划编制背景 (1)随着“桥头堡”战略的逐步实施和云南省南北大通道的建设,昭通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2)昭通所在的乌蒙山区成为国家西部扶贫大开发的六大重点地区之一。 (3)《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年)》明确了推进昭阳鲁甸一体化,建设滇东北城镇群核心城市的战略框架。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1]185号),提出切实转变城乡建设用地方式,严格保护坝区优质耕地,建设山地城镇的目标。 (5)国家在昭通境内规划建设溪洛渡电站、向家坝电站和白鹤滩电站三大水电站,以及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昭通发展带来新的推动力。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 (2)按照“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总体要求,保护坝区农田,建设资源集约、生态良好、山坝结合的组团城市,统筹城乡发展。 (3)充分依托昭通自然资源,保护历史人文资源,彰显城市特色,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4)近期与远期结合,城乡规划与“十二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增强规划的可实施性。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第146号令) (3)《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昭通市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云政复(2010)4号 (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1]185号) (6)《滇东北城镇群规划(2011-2030) 》 (7)《乌蒙山昭通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 (8)《昭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9)《昭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5)》 (10)《昭阳区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 (11)《鲁甸县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 (12)《昭阳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 (13)《鲁甸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 (14)国家、云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年----2030年,其中: 近期:2011年----2015年; 远期:2016年----2030年; 远景:2030年以后。 第六条. 规划地域层次 (1)昭通市域规划范围 昭通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3021 平方公里。 (2)昭通城市规划区范围 昭阳和鲁甸一体化考虑:包括昭阳区太平、龙泉、凤凰三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北闸、永丰、守望、布嘎,洒渔、旧圃、小龙洞、苏甲等乡镇,鲁甸县文屏、桃源、茨院等乡镇,规划区面积约971 平方公里。 (3)昭通中心城区范围 包括昭阳片区和鲁甸片区,北至旧圃,东至小龙洞,南至鸭子塘,西至文屏,远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99 平方公里。 第七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 市域城乡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八条. 城乡发展目标 (1)总目标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桥头堡”战略,把昭通建设成为“中国西部重要的能源产业基地、新型载能产业基地、生物产业基地、产业转移承接基地,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中国内地通往东南亚南亚以及云南通往长江经济带和中国内地的双向大走廊”。 (2)经济发展目标 规划预测至2015年,昭通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在17%以上,人均生产总值约为19000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1:56:3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0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现5000元。2015年以后,随着新兴产业的发展,工业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到2030年,昭通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41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约为67000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6:46:4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5000元。 (3)社会发展目标 规划至2030年,昭通市域总人口控制在615万人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55%。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大专以上人口比例达到6%,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达到30人左右,人均期望寿命75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职工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4)生态环境目标 规划至2030年,昭通市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重点水域和城市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每万元GDP能耗下降50%,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农村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市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初步建立起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5%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以上。 第九条. 城乡发展指标体系 城乡发展指标见附表1。 第十条. 城乡发展战略 (1)区域联动战略:加快区域交流协作,积极拓展与滇中经济区、成渝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的交流与协作,建设滇东北城镇群的核心城市。

 (2)工业立市战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3)城乡统筹战略:大力推进昭通城镇化进程,促进昭鲁一体化发展,强化中心城市地位,完善乡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4)生态持续战略:发挥生态资源优势,严格保护坝区耕地,实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5)文化彰显战略:依托朱提文化、丝路文化、金沙乌蒙文化资源,打造特色鲜明、文化浓厚的特色城市。 (6)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积极发展教育事业,大力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变人口数量优势为人力资源优势。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 区域协作发展策略 向北与成渝经济区对接,向南与滇中经济区对接,向西联系沿金沙江经济带,向东联系毕水兴经济带,实现区域协作发展。 第一节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第十二条. 市域人口与城镇化发展战略 逐步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大力发展教育,提高人口素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新型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带动城镇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人口向城镇转移,壮大中心城区和县城发展规模,培育特色中心镇。 第十三条.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近期2015年,昭通市域总人口为52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8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5%; 规划远期2030年,昭通市域总人口为61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33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5%。 第二节

 市域城镇体系布局 第十四条. 市域城镇布局策略 (1)强化中心 积极推进昭鲁一体化,壮大昭通中心城区规模,提升中心城市实力。

 (2)打造集群 依托工业园区,打造产业集群,强化工业发展对城镇化的推动。

 (3)培育极点 积极发展市域中心城市,培育市域副中心;做强县城中心,带动市域发展。 第十五条.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昭通市域规划形成“一主、二副、七点,一轴两带”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主”——昭鲁中心城市; “二副”——水富、镇雄; “七点”——绥江县、盐津县、永善县、巧家县、大关县、威信县、彝良县; “一轴”——中部城镇发展轴; “两带”——沿金沙江城镇带、资源富集城镇带。 第十六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建立 “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五级城镇等级结构,规划市域中心城市为昭通中心城区,人口规模99万人;规划市域副中心城市为镇雄、水富,人口规模分别为30万人、13万人;规划其余县城为县域中心城市,规划市域重点镇31个(含省级特色小镇17个),一般镇54个。

  表3-1规划城镇等级结构一览表(2030年) 城镇等级 城镇名称 城镇数量 市域中心城市 昭通中心城区(昭阳、鲁甸) 1 市域副中心城市 镇雄 1 水富 1 县域中心 城市 巧家、永善 2 大关、威信、彝良、盐津、绥江 5 重点镇 昭阳区:靖安、北闸、洒渔、盘河 31 鲁甸县:龙树、龙头山 巧家县:老店、蒙姑、大寨、药山 盐津县:普洱、豆沙 大关县:天星、木杆 永善县:黄华、莲峰、细沙 镇雄县:芒部、以勒、赤水源、罗坎、牛场、泼机、塘房 威信县:旧城、麒凤 彝良县:牛街、洛泽河、小草坝 水富:两碗 绥江县:南岸 一般镇 昭阳区:守望、乐居、青岗岭、苏家院、小龙洞。 绥江县:新滩、会仪、板栗。 彝良县:奎香、龙安、洛旺、海子、龙街。 威信县:罗布、双河、长安、水田、庙沟。 镇雄县:黑树、母享、坡头、大湾、雨河、五德、以古、场坝、中屯、林口、果珠、碗厂、盐源。 永善县:茂林、桧溪、大兴、码口、墨翰、务基。 大关县:玉碗、吉利、悦乐、寿山、高桥。 盐津县:中和、滩头、柿子、庙坝、兴隆。 巧家县:小河、马树、金塘、茂租。 鲁甸县:水磨、新街、江底。

 54 注:昭阳区永丰、旧圃,鲁甸县茨院、桃园等乡镇纳入昭通中心城区。 表3-2 规划城镇规模结构一览表(2030年) 规模等级 城镇名称 城镇人口 城镇数量(个) >50万人 昭通中心城区(昭阳、鲁甸) 99万 1 20-50万人 镇雄 30万 1 10-20万人 水富 13万 1 巧家、永善 32万 2 5-10万人 大关、威信、彝良、盐津、绥江 40万 5 2-5万人 昭阳区:靖安、北闸。 鲁甸县:水磨、龙树、龙头山。 巧家县:老店、蒙姑。 盐津县:普洱。 大关县:天星、木杆。 永善县:黄华、莲峰。 镇雄县:芒部、以勒、赤水源、罗坎、牛场。 威信县:旧城、麒凤。 彝良县:牛街、洛泽河。 75万 21 <2万人 昭阳区:守望、洒渔、乐居、青岗岭、苏家院、小龙洞、盘河。 鲁甸县:新街、江底。 巧家县:大寨、药山、小河、马树、金塘、茂租。 盐津县:豆沙、中和、滩头、柿子、庙坝、兴隆。 大关县:玉碗、吉利、悦乐、寿山、高桥。 永善县:细沙、茂林、桧溪、大兴、码口、墨翰、务基。镇雄县:泼机、黑树、母享、坡头、大湾、塘房、雨河、五德、以古、场坝、中屯、林口、果珠、碗厂、盐源。威信县:罗布、双河、长安、水田、庙沟。 彝良县:小草坝、奎香、龙安、洛旺、海子、龙街。 绥江县:南岸、新滩、会仪、板栗。 水富:两碗。 49万 64 第十七条. 城镇职能结构 昭通中心城区和巧家、盐津、大关、永善、绥江、水富、镇雄、彝良、威信等9个县级城市承担综合服务职能,规划为综合型城镇。 市域其它城镇依据现状资源状况和发展特征,规划定位为工业型、旅游型、商贸型和现代农业型城镇。 表3-3规划城镇职能结构一览表(2030年) 城镇职能 城镇个数 城镇名称 综合型 10 昭通中心城区(含昭阳片区、鲁甸片区)、水富县城、镇雄县城、巧家县城、彝良县城、盐津县城、永善县城、绥江县城、大关县城、威信县城 工业型 11 北闸、洛泽河、龙街、老店、大寨、莲峰、 南岸、赤水源、罗坎、牛场、麟凤 旅游型 3 豆沙、小草坝、木杆 商贸型 11 靖安、龙树、普洱、天星、蒙姑、牛街、 黄华、细沙、芒部、泼机、旧城 现代农业型 60 以勒、龙头山、盘河、洒渔、黄华、药山等 第十八条. 城镇建设用地控制 昭通市域各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划分为四个等级:100平方米/人、95平方米/人、90平方米/人和85平方米/人。其中昭通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为100平方米以内,镇雄、永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为95平方米以内,水富、巧家、大关、彝良、威信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为90平方米以内,盐津、绥江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为85平方米以内。 第十九条. 城镇发展政策指引及新增建设用地山坝利用比例要求 按照现状地形条件,对城镇适宜建设用地总量进行分类,将昭通市域城镇划分为适宜建设用地满足型、紧张型、紧缺型三类。 表3-4

  各县区适建用地量评价及政策指引 类型 县区 政策指引 新增建设用地中山地比例(%) 满足型 昭阳、鲁甸 引导人口向中心城区集中,引导第二产业高效发展。 40 紧张型 巧家、永善、彝良、镇雄 产业特色化发展,重点发展小城镇,调整县域城镇人口布局,控制城区人口规模。 60 紧缺型 大关、盐津、绥江、水富、威信 严控县域人口规模,积极稳妥推进村落归并。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为重点,发展特色产业、生态旅游业等产业。促进人口跨区域迁出。 100 第二十条. 行政区划调整建议 昭通市域城镇行政区划调整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以昭鲁地区为发展重点,启动鲁甸县撤县设区工作;调整昭阳的旧圃、永丰和鲁甸的茨院、桃源为街道;调整昭阳的靖安、守望、洒渔、乐居、青岗岭、苏家院、小龙洞、盘河和鲁甸的江底、龙树、新街为镇。 (2)第二阶段,启动水富和镇雄的撤县设市工作;对巧家县的蒙姑、金塘、茂租,盐津县的滩头、柿子、庙坝、兴隆,大关县的寿山、高桥,永善县的细沙、码口、墨翰、务基,镇雄县的中屯、林口、果珠、碗厂、盐源,威信县的麒凤、罗布、双河、长安、水田、庙沟,彝良县的小草坝、奎香、龙安、洛旺、海子、龙街,绥江县的板栗,水富的两碗撤乡设镇。 第三节 市域产业选择与布局 第二十一条. 产业发展策略 (1)优化拓展——向产业链下游和高端环节拓展,提升技术能级; (2)承接引资——承接产业转移与吸引外来投资,实现地方经济飞跃发展; (3)集约发展——注重清洁生产和集约化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4)中心强化——培育以省级工业园区为核心的增长极,实现昭鲁一体化发展。 第二十二条. 产业体系构建 优化联动型产业——能源、化工、矿冶产业; 特色拓展型产业——特色农业、烟草及包装、农特产品加工、纺织、医药等产业; 机遇创新型产业——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 服务支撑型产业——旅游业、商贸服务业、物流业、文化创意产业。 第二十三条. 主导产业选择 重点发展烟草加工业、能源产业、煤化工产业、矿冶建材产业、农特产品加工产业、文化旅游业等六大主导产业。 第二十四条. 主导产业发展策略 烟草加工业——建立以卷烟制造为核心,以卷烟包装印刷、辅料生产为配套的烟草加工体系; 能源产业——水电、火电并举,建设电力能源基地; 煤化工产业——重点发展煤制油、煤制甲醇,打造煤化工基地; 矿冶建材产业——提升技术能级,向下游环节及冶金新材料高端环节拓展; 农特产品加工业——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开发多元化食品; 文化旅游业——挖掘文化内涵,带动关联产业发展。 第二十五条. 产业布局 昭通市域将形成由昭水长廊、金沙江产业带,以及昭鲁彝大片区、镇威片区、水绥盐片区组成的“一廊、一带、三片区”的产业布局。 表3-5

 昭通市域产业布局规划一览表 产业 片区 区县 发展方向 昭水 长廊 昭阳、鲁甸、大关、盐津、水富 重点布局烟草及其关联产业、农特产品加工、制药、化工、冶炼、建材、中小水电等产业,积极发展科技型、劳动密集型、机电、耐用消费品组装等行业 金沙江产业带 巧家、永善、绥江、水富 重点发展水电、载能产业和以魔芋、竹笋、花椒、苦丁茶、砂仁、水果、蔬菜等绿色产品精深加工和畜产品加工,把金沙江流域建设成为重要的能源基地、载能产业基地和绿色产业开发带。 昭鲁彝大片区 昭阳、鲁甸、彝良、大关 昭阳-鲁甸:以昭阳工业园区和鲁甸工业园区为依托,重点发展冶金、煤化工等新型载能工业,机电、烟草、农特产品加工、生物制药业,以及商贸物流、旅游、现代服务业; 彝良:以彝良工业园区为载体,重点发展以天麻为主的生物资源加工,以铅锌为主的矿冶建材、煤化工、水电产业; 大关:重点发展以畜牧、核桃、竹笋、茶叶为特色的生态农业及深加工,生态旅游业,以及矿冶建材、水电产业 镇威 片区 镇雄、威信 以大火电建设为带动,重点发展煤电产业、煤硫化工产业以及中药材等绿色产品精深加工产业。 水绥盐片区 水富、绥江、盐津 以云天化为龙头,利用水电优势和水富港航运交通优势,重点发展煤化工产业、电解铝及铝制品产业、新型建材产业、竹资源系列开发。 第四节 市域旅游规划 第二十六条. 旅游产业发展总体目标 将昭通逐步建设成为云南的新兴旅游区,打造连接滇、黔、川、渝三省一市的区域热点旅游区,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昭通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二十七条. 旅游空间布局规划 (1)三大旅游功能区 中部特色旅游区:范围包括昭阳、鲁甸、大关、彝良和盐津,主要景点有大山包、黄连河、小草坝等自然景区以及盐津豆沙关、僰人遗迹、昭通老城、鲁甸民族风貌等人文特色景区,形成融南方丝路文化与生态山水特色为一体的特色旅游功能区。 金沙江旅游区:范围包括水富、绥江、巧家、永善等县,主要景点包括永善溪洛渡--码口风景片区、巧家药山景区、绥江密林竹海景区和水富峡谷温泉景区,形成以金沙山水文化为特点、峡谷温泉为特色的旅游景区。 红色文化旅游区:范围包括威信和镇雄。主要景点包括威信扎西会议景区、天星国家级森林公园、镇雄回波洞景区,形成以红色旅游为特色的旅游功能区。 (2)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一个旅游集散中心:规划昭通中心城区为滇东北旅游区的旅游集散中心;

 二个旅游接待中心:水富、威信。 多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点:结合主要景区建设游客服务中心、游客休息站、自驾车营地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第二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 对于昭通市域的威信、盐津豆沙关、大关黄连河、彝良小草坝四大省级风景名胜区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进行管理。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依法设置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 第五节 市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二十九条. 社会公共服务结构体系 昭通市域社会设施规划将遵循“重点突出、分类实施”的战略,将昭通市域分为“市域中心级、市域副中心级、各县级城镇、中心镇、一般镇(乡)”五级进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第三十条. 教育设施规划 (1)基础教育 以“高中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小学向村委会所在地集中”为原则布局中小学。 (2)职业教育 昭通中心城区重点建设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若干所中等职业学校;各县要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乡镇要依托中小学、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行政村应设立“农村社区学习中心”。城市学校不少于2万平方米(约30亩),农村学校不少于3.3万平方米(约50亩)。 (3)高等教育 提高昭通师专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益,改善办学条件,完成新校区建设。 (4)特殊教育 基本实现市域中心城市和两个副中心城市都有一所特殊学校。 第三十一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市域医疗卫生设施建立 “市域中心级、市域副中心级、各县级城镇、中心镇、一般镇(乡)”五级结构体系,实现昭通市卫生技术服务人员每千人口3人左右,卫生机构总数达到约2000个。 昭通中心城市医疗机构病床编制按每千人口床位数2.5张左右;副中心水富、镇雄医疗机构病床编制按每千人口床位数1.8-2.2张;其余各县区医院病床配置数按每千人口1.2-1.8张床位;各乡镇卫生院病床配置数按每千人口0.6-1.2张床位。 第三十二条. 文化体育设施规划 建立以“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一般镇”五级结构为核心的文化体育设施体系,实现镇级以上文化体育设施100%全覆盖,乡村文化体育设施逐步加强建设,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第三十三条.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构筑以“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一般镇(乡)”五级结构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将留守老人、儿童纳入保障体系,对农村“五保”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对留守儿童集中教育、救助、关怀,基本完善慈善组织网络,建立统筹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第三十四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市域中心、副中心城市保障性住房体系主要由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构成,该层次的廉租房应占昭通市域的60%以上,公共租赁房占昭通市域的80%以上。各县城的保障性住房形式主要是廉租房,廉租房建设占昭通市域的30%以上。农村层面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按照《昭通市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十二五规划》执行。建设标准:五保户、低保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方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确保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第六节 市域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十五条. 规划目标 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100%;空气污染指数(API值)≤100的天数大于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率达100%。 第三十六条. 水环境保护规划 划定主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水体水质标准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标准。市域范围内的地表水水质力争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第三十七条. 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全市可分为中心城区、城镇、乡村和特殊保护区等4类功能区。中心城区和城镇远期执行国家二级标准,各类保护区和农村地区执行国家一级标准。 第三十八条. 环境噪声控制规划 对城市进行合理布局,进行必要的隔声工程建设,减少城市噪声。环境噪声在中心城区昼间≤60dB(A),夜间≤50dB(A);农村地区昼间≤55dB(A),夜间≤45dB(A);保护区噪声昼间≤50dB(A),夜间≤40dB(A);交通干线区域噪声≤70dB(A)。各功能区噪声不超过各类功能区标准限制。 第三十九条. 固体废物处置规划 推行清洁生产,提高对工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率,减少工业固废的产生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同事控制处理过程中的有害物质的产生。有毒有害废物的处置场必须经过预选和评价。 第四十条. 电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市域划定划定电磁环境保护区: (1)渝昆客运专线、成都——贵阳客运专线电磁环境保护区; (2)水富港、绥江新市镇港、溪洛渡港和巧家白鹤滩港等四港的电磁环境保护区; (3)昭通机场、镇雄机场的电磁环境保护区。 对车站、机场、商场、体育场馆等大型设施内按照《室内无线电信号覆盖系统建设规范》设计建设。 第四十一条. 市域生态功能区划 按照昭通市各类地域使用功能及其生态环境特点,可将全市分为城镇生态环境功能区、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区、山林生态环境功能区、工矿综合功能区和河湖水库生态功能区5种生态环境功能区。 第七节

 市域综合防灾规划 第四十二条. 市域防洪防涝规划 市域范围内金沙江等大河流段防洪工程主要是堤防和河道整治工程,堤防设防标准为50~10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4~2级。而其他防洪措施主要按50~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设置。 第四十三条. 市域地质防灾规划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通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监测预报和预警系统,加强治理工作力度。 第四十四条. 市域抗震规划 昭通市盐津、绥江、水富、大关、彝良、永善、巧家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昭阳、鲁甸、镇雄、威信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工程(道路、桥梁、医疗单位、市府机关等重要建筑抗震设防烈度相对普通建筑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 第四十五条. 市域消防规划 普通消防站的规划布局,以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正常行车速度下5分钟内可以到达其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普通消防站的辖区面积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消防任务的,其辖区面积同一级普通消防站。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平方公里。 第四十六条. 市域人防规划 遵循“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注重实效原则,突出城市总体防护和平战相结合的内容,建成具有城市建设、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功能,同时也具有平时防灾抗震,战时防空抗毁的多重功能的人防体系。 全市加强防护工程体系和人防疏散体系的建设,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剧毒品的管制。 第八节 市域空间管制 第四十七条. 市域空间管制分区 根据市域用地条件及市域城镇体系布局,将市域划分为保护区、城镇建设区和控制区三类进行空间管制。 第四十八条. 市域空间管制要求 (1)保护区 保护区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矿产资源保护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等。 1)生态环境保护区 对于乌蒙山、药山以及大山包三大自然保护区和天星、铜锣坝、二十四岗、以拉、袁家湾等森林公园。禁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区内人口已超出承载能力的应采取必要的移民措施;改变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经济发展道路;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采取生态环境恢复措施,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2)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依据《昭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域。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禁止一切非农业利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3)水源保护区 市域内渔洞水库等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划分水源保护区及相关安全防护范围。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加强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并在此范围划定禁采区、限采区,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基本平衡,地下水负漏斗区面积减少,地下水环境得到改善。 4)矿产资源保护区 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划定开采范围,限制开采量。禁止非法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对挖陷地区应采取填补、灌水等方式加以处理。 5)历史文物保护区 对昭通市域内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3)》,保护文物原有的历史环境,禁止破环、占用文物历史环境的活动。 (2)城镇建设区 城镇建设区是市域内以城镇开发为主的区域。包括昭通中心城区(昭阳片区和鲁甸片区),水富、绥江、盐津、大关、永善、巧家、彝良、镇雄、威信等县城和小城镇三种类型。该区需要在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开发建设的同时加强城市特色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产和生活的舒适度。 (3)控制区域 控制区域包括一般耕地、园地、独立村庄及未利用土地等。 该地区以自然生态保护为主导,在合理引导下可以适度地、有选择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利用。适度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控制人口发展规模,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要有计划地进行修复;引导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产业;可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开发果树林、经济林、花卉基地、旅游观光等。 第四章. 城市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第四十九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包括昭阳区太平、龙泉、凤凰三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北闸、永丰、守望、布嘎,洒渔、旧圃、小龙洞、苏甲等乡镇,鲁甸县文屏、桃源、茨院等乡镇,规划区面积约971平方公里。 第五十条. 城市规划区人口规模 规划2030年昭通市规划区内总人口为122万,其中昭通市规划建成区人口规模为99万人,其他城镇人口约为6万人,农村人口规模约为17万人。规划区城镇化水平将达到86%。 第五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统筹策略 (1)因地制宜 坡度在25%以上的山地应予保护成为区域生态林地,鼓励将坡度在8%-25%的山坡地进行开发利用,坡度在8%以下的土地应积极保护耕地,做好城镇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和林业规划的衔接。 (2)生态安全 做好城镇水源、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城镇建设避开具有地质灾害隐患、洪水威胁和矿产资源分布的地区。 (3)交通引导 城镇分布充分依托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形成轴线发展,提升交通可达性。 (4)可持续发展 采取组团布局模式,集约使用土地,发挥基础设施集聚服务效应,近远结合,重视城镇远景发展的战略性山地储备。 第五十二条. 昭鲁坝区耕地保护 昭鲁坝区由昭阳坝子、花鹿坪坝子、文桃坝子三部分组成,坝区面积49698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31874公顷。 规划至2030年,中心城区新增城市建设用地中占用坝区耕地3230公顷,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现状坝区耕地的比重为10.13%,昭鲁坝区80%以上的现有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云政发〔2011〕185号文件要求。 第五十三条. 山地利用 现状城镇组团,在保证生态安全的基础上,采用集中、集约、紧凑的空间布局模式,向周边适建山地发展。城镇新区,在保证生态安全的基础上,通过利用山地造地,建设山地城镇组团。规划至2030年,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中利用山地面积达到2420公顷。 第五十四条. 规划区空间结构 按照“守住红线、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总体要求,实现人居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农业规模化经营;旅游休闲特色化发展。规划区形成“一城、四镇、三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城”:深入推进昭鲁一体化,建设由昭阳和鲁甸两大城区组成的中心城区。 “四镇”:依托北闸、洒渔、小龙洞、守望,打造四个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集镇。 “三区”:包括坝区耕地保护区、山林生态资源区、水资源保护区。通过对昭鲁坝区空间划分,将坝区80%以上的现有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第五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各镇发展规划 (1) 北闸镇 依托大龙洞公园以及昭阳工业园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特色旅游工业型城镇。规划远期城镇人口规模为3.0万人,城镇用地规模为4.0平方公里。 (2) 守望镇 昭通主要的回族聚居区,规划建设临空产业和伊斯兰文化为特色的旅游小城镇。规划远期城镇人口规模为1.0万人,城镇用地规模为1.2平方公里。 (3) 小龙洞镇 昭阳区无烟煤基地和烤烟生产基地。规划其为昭通煤矿工业储备区和城郊三农服务型小镇。规划远期城镇人口规模为1.0万人,城镇用地规模为1.4平方公里。 (4) 洒渔镇 洒渔是中国南方优质苹果生产基地,是著名的苹果之乡。规划其为特色果品生产基地和省级特色小城镇。规划远期城镇人口规模为1.0万人,城镇用地规模为1.1平方公里。 第五十六条. 农村居民点规划指导思想与目标 (1)指导思想 鼓励发展现状人口规模较大,靠近主要交通线路的村庄,可对周边散落的农村居民点进行归并、整合,达到1500人以上规模的中心村,形成特色新农村。新农村建设用地标准为人均150平方米。对于靠近矿产资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湿地或存在地质灾害潜在危险的村庄限制其发展。 (2)规划目标 统筹规划区全境资源,实现城镇与乡村建设空间合理布局,为产业、城市长远发展提供用地空间支撑。 引导乡村有序建设,提升乡村地区生活水平。 引导城乡生态、特色提升,乡村为城市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五十七条. 农村居民点发展政策指引 将规划区内村庄划分为四类政策分区,分别是城市化发展地区、城市发展储备地区、特色提升地区和一般乡村地区,实施相应的指引调控政策。 (1)城市化发展地区 包括现状昭阳和鲁甸建成区内部的城中村,建成区周边的“连接型村庄”等。城市发展地区的村庄空间发展重点为加大存量村庄建设用地的整理和改造,严控新增居民点建设。利用城市已有的包括道路交通、市政环卫等公用设施,逐步采取“村改居”等方式,按规划要求实施城市化改造。 (2)城市发展储备地区 城市发展储备地区为远景城市发展地区覆盖下的村庄地区。区内村庄空间发展重点为进行村庄用地整理。加强新增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倡导农村住宅集中建设,加强公用设施配套;空心村整治应坚持一户一宅的政策,以共建共享为原则,引导村办工业向产业园区集中。 (3)特色提升地区 特色提升地区是城市景观风貌提升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支撑地区。主要分布于凤凰山、九龙山等风景旅游区周边以及永丰、桃源古镇周边,区内村庄空间发展重点为加强对乡土文化、历史文化、周边环境要素、环境氛围的保护,建设具有浓郁地域文化和景观特色村庄;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等建设用地,逐步引导村民向城市转移,疏解特色提升地区人口,降低生态保护压力。 (4)一般乡村地区 上述三类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为一般乡村地区。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统筹安排、建设好农户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及公益福利事业等设施,促进农村经济不断增长,并与社会事业同步发展。 第五十八条. 规划区公共设施规划 中小学:根据规划区建设发展的需要,发展和整合现有的高中教育和中小学基础教育资源,规划除中心城区外在北闸镇配置一所高中;在规划区内每个镇各配置一所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按照人口分布和服务半径优化原则依托镇区和鼓励发展的中心村设置小学。 医疗卫生设施: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满足规划区内城乡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需求,增进人民健康为目标,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公平的区域网络化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在每个街道和乡镇驻地设置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处卫生服务点,逐步达到相应的配置标准。 文化及体育设施:以提高城乡居民文化素质、塑造健康体魄、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为目标,在规划区创造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多核心、多层面、城乡一体、布局合理的文化娱乐及体育设施布局体系。每个镇区设置一处文体活动中心,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处文体活动点。 商业设施规划:要在规划区内形成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相结合,城市、街道、社区、村庄四级商贸设施互为补充、科学布局的综合性区域商业设施体系。 第五十九条. 殡葬用地规划 在规划区内主要建设旧圃九龙山公墓、小龙洞公墓、文屏山公墓,按照《云南省火葬设施建设规划》进行管理。 第六十条. 副食品生产基地规划 (1)蔬菜生产基地 以发展绿色无公害蔬菜为重点,依托优势资源,大力发展高产、优质、抗病、无公害品种生产,提高绿色、有机蔬菜生产比重,增强市场均衡供应能力。规划桃园、守望为城市蔬菜生产基地。 (2)养殖基地 积极发展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名牌畜禽产品和加工制品,增强市场竞争力,使肉类、禽蛋、奶类人均占有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并突出一批民族特色食品的品牌价值。规划守望、小龙洞和洒渔为城市畜牧兽禽生产基地。 (3.)林果基地 调整优化林果业,依托苹果等地区优势林果品种,大幅度提高果品质量,优化果品结构,加大果品产后处理和深加工力度。规划北闸和洒渔为城市特色果品供应基地。 第六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 城市规划区内用地划分为现状建设区域、适宜建设区域、限制建设区域、和禁止建设区域进行空间管制。 (1)禁止建设区域 包括渔洞水库等城市水源一级保护区,凤凰山等森林公园的核心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海拔2100米以上或坡度大于25%的山地区,总面积582.2 平方公里。明确禁止进行开发建设,以生态保育和城镇安全保障的主导。 (2)限制建设区域 包括城市水源二级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缓冲区和实验区,一般农业用地区,矿产资源保护区,重大基础设施廊道,海拔2100米以下的丘陵等生态环境脆弱区,总面积189.4 平方公里。明确该区域进行开发建设应采取一定技术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将开发的不利影响减小到最低。

 (3)适宜建设区域 适宜建设区为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可以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总面积130.7平方公里。对适宜建设区未来重点发展地区进行预先控制,对土地出让、产业引进、功能布局等进行整体规划控制管理,以便在较长的时间周期内逐步实现预定的发展目标。

 (4)现状建设区域 现状建设区总面积46.6平方公里,对城市已建区应采取用地调整和特色改造方针,逐步搬迁有工业企业,提高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比例,改善城市环境。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思想对乡村建设用地进行集约化建设改造。 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六十二条. 城市性质 南北大通道的综合枢纽,云南省重要的工业基地,集商贸集散、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城市。 第六十三条. 昭通中心城区人口用地规模 规划近期2015年,昭通中心城区人口为5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6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2平方米。 规划远期2030年,昭通中心城区人口为99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9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 第六十四条. 昭阳片区人口用地规模 规划近期2015年,昭阳片区人口为38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 规划远期2030年,昭阳片区人口为7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 第六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第一节 城市发展方向与总体布局规划 第六十五条. 中心城区构成 昭通中心城区由昭阳和鲁甸两大片区构成,昭阳片区包括核心、箐门、永丰-龙祠和旧圃四大组团,鲁甸片区包括文屏、茨院、桃源-鸭子塘三大组团。 第六十六条. 城市发展方向 昭阳、鲁甸两大片区以相向发展为主,昭阳片区向西北、向南发展为辅,鲁甸片区向东南发展为辅,远期形成两大片区、多组团的田园城市结构。 第六十七条. 保护坝区、城市上山布局原则 转变坝区蔓延的发展模式,落实“昭鲁一体、保护坝区、城镇上山、组团发展”的思想,走保护耕地、山坝结合、组团布局的道路。全面落实云政发〔2011〕185号文件要求。 第六十八条. 保护坝区、城市上山布局策略 (1)依山而建,打造特色山地组团 在对昭鲁坝区周边山体地质灾害评估的基础上,结合自然资源分布,规划以现状地形地势为基础,开发旧圃、桃源—鸭子塘和茨院三大山地组团,以及箐门组团中的小龙洞山地产业区,注重城市建设和自然山体的融合,路网结合山地等高线布局,打造错落有序,层次分明的特色山地组团。 (2)优化提升,重塑活力 核心组团昭阳老城区以保护、优化为主,打造体现滇东北传统历史文化风貌。文屏组团鲁甸老城区充分开发山地资源,融绿于城,依托伊斯兰文化符号,打造特色民族风貌。 (3)保护耕地,构建坝区田园风光 与土地利用规划充分对接,实现昭鲁坝区80%以上现有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山水田园一幅画,城镇村落一体化”的发展理念,坝区农田环绕组团分布的城镇空间,形成独具特色的田园城市景观。 第六十九条. 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遵照保护坝区、城市上山、组团布局的发展模式,昭通中心城市形成“一心、两片、七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 (1)一心 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利用,在昭鲁之间打造永丰龙潭湖城市生态绿心; (2)两片 即昭阳片区和鲁甸片区,通过有效的“一体化”建设,形成功能集聚、布局合理的昭通中心城区; (3)七组团 按照组团城市模式,在昭阳和鲁甸两个城区内,依山就势,结合坡地利用,打造七大组团,分别为:核心组团、箐门组团、永丰-龙祠组团、旧圃组团、文屏组团、茨院组团、桃源—鸭子塘组团。 第七十条. 片区结构与发展规模 (1) 昭阳片区 昭阳片区包括核心、箐门、永丰-龙祠和旧圃四大组团,远期规划人口70万人,规划建设用地70平方公里。建设包括市级行政、商务、文教中心,以玩具、化工、机电为主导的产业基地、区域性商贸集散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和宜居社区在内的综合性主城区。 (2) 鲁甸片区 鲁甸片区包括文屏、茨院、桃源—鸭子塘三大组团,远期规划人口29万人,规划建设用地29平方公里。打造市级体育中心和区级综合服务中心,形成以矿冶、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基地和独具民族风情的宜居城区。 第七十一条. 组团发展定位与规模 (1)核心组团

 规划建设用地45.05 平方公里,由昭通老城区和新区组成。老城区定位为城市传统商业中心和主要的居住社区,打造体现滇东北传统历史文化风貌;新区定位为城市行政、商务、文教中心和区域性商贸集散中心、旅游服务中心现代宜居社区。 (2)箐门组团

 规划建设用地14.95平方公里。 由箐门工业园区和小龙洞工业园区组成。依托昭阳工业园区发展定位为以玩具、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机电、生物制药、纺织、、建材和商贸物流为主导的产业一体片区。 (3)永丰—龙祠组团: 规划建设用地3.08 平方公里。围绕永丰镇区、龙氏祠堂和龙潭湖绿心,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休闲产业,打造区域重点旅游服务和体现生态特色的度假休闲基地。 (4)旧圃组团 规划建设用地4.78 平方公里。依托重大煤化工项目,沿九龙山坡地开发,打造昭通新型载能产业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区。 (5)文屏组团 规划建设用地11.83平方公里。现为鲁甸县政府所在地,规划定位为城市副中心,市级体育中心,大力发展现代化服务业。充分开发山地资源,融绿于城。 (6)茨院组团 规划建设用地7.79平方公里,以矿冶、建材、特色农产品加工为核心。依托鲁甸工业园茨院片区利用丘陵坡地,打造具有示范性的坡地产业区。 (7)桃源—鸭子塘组团 规划建设用地9.35 平方公里,北部充分依托伊斯兰文化符号,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商贸区;利用山地、台地,重点协调产业发展与地域环境保护的关系,打造独具特色的山地产业区。 第七十二条. 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边界 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边界北至旧圃、北闸一线,东至小龙洞、渝昆高速公路一线,南至鸭子塘,西至茨院、文屏一线。各城市片区之间保留永丰绿心、砚池山水库景区、凤凰山生态绿化及农业空间。 第七十三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203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99.20平方公里,其中居住用地约2804.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8.2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917.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9.2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约796.8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8.03%;工业用地约2053.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0.70%;物流仓储用地约365.2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3.68%;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约1471.7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4.84%;公用设施用地约223.6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25%;绿地与广场用地约1287.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2.98%。 详见附表3、4、5。 第二节 居住用地规划 第七十四条. 居住用地指标 规划居住用地2804.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27%,人均用地28.33平方米。 第七十五条. 居住用地布局 昭通中心城区原则上按照4-6万人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原则,规划形成18个居住社区,其中昭阳片区包括13个居住社区,鲁甸片区为5个居住社区。

 表6-1 中心城区居住社区一览表 所属片区 社区名称 居住用地面积 (公顷) 居住人口 (万人) 昭阳片区 箐门社区 122.3 4.2 太平社区 203.6 7.0 柳树闸社区 199.3 6.8 瓦窑社区 331.7 11.4 秀水社区 71.3 2.4 温泉社区 122.1 4.2 利济社区 171.5 5.9 官坝社区 194.4 6.7 老城社区 98.5 3.4 荷花社区 160.1 5.5 母鹿社区 90.7 3.1 海楼社区 169.0 5.8 永丰社区 110.8 3.8 鲁甸片区 茨院社区 73.4 2.8 文屏社区 163.5 6.2 城关社区 333.5 12.7 鸭子塘社区 26.3 1.0 桃源社区 162.1 6.2 第七十六条. 住房保障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保障型住房的建设投入,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确保城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年度土地供应量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两类政策性住房土地供应量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10%~15%。 第三节

 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第七十七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标 昭通中心城区规划公共设施用地为917.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24%,人均9.26 平方米。 第七十八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市级—区级—组团级—社区级”四级公共设施体系。 规划市级公共管理中心一处位于昭阳片区核心组团昭通大道、绥江路、经十路、翰林路街坊,设置市级行政中心。规划市级公共服务中心两处,分别是位于昭阳片区核心组团昭通大道、彝良路、经十路和彩云路街坊的市级文化中心和位于鲁甸片区世纪大道、文屏东一路、文屏横一路和文屏横二路街坊的市级体育中心。 区级公共管理与服务中心两处,分别位于昭阳片区老城中心和鲁甸片区世纪大道中段沿线。 各组团分别依托位于组团中心、交通条件便利、公共设施集聚的区域布置相应的组团级服务中心,共计九处,分别是海楼路组团级中心、祥和路组团级中心、站前组团级中心、箐门组团级中心、旧圃组团级中心、永丰组团级中心、文屏组团级中心、茨院组团级中心和桃源组团级中心。 组团以下按照4至6万人的规模形成居住社区,每个社区中心设置社区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社区文化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第七十九条.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156.8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8%,人均1.58平方米。 采取集中化办公模式,逐步整合现状分散的办公用地。昭通市级行政办公中心规划布置于昭通大道、绥江路、经十路、翰林路街坊,区级行政办公中心设置于海楼路中段;鲁甸片区继续完善世纪大道、文屏东路、文屏南路、文屏北路两侧的区级行政办公机构建设。 第八十条. 文化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为129.4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1%,人均1.31 平方米。 规划在昭通主城区通大道、彝良路、经十路和彩云路街坊,建设市级文化中心。各组团配套完善组团级文化活动中心。各居住社区应设置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按照4~6万人设一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0.7~1.5万人设一处社区文化活动站进行配置。 表6-2 中心城区文化设施规划一览表 区域 位置 用地面积 名称 建设 备注 (公顷) 时限 核心、箐门组团 北顺城街东侧 2.54 昭通市文化馆 ---- 现状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环城东路团结路交叉口 1.04 昭通市图书馆 ---- 现状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环城东路团结路交叉口 0.51 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现状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彝良路昭通大道交叉口 6.37 昭通市博物馆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经十路昭通大道交叉口 6.3 昭通市汇展中心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经八路西侧靠近昭阳大道 6.07 昭通科技馆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水富路太平一横路 2.03 太平文化活动中心 远期 ---- 文屏组团 湖西路文屏横九路交叉口 1.25 文屏文化馆 近期 ---- 文屏组团 湖西路文屏横十路交叉口 3.03 鲁甸文化宫 近期 ---- 第八十一条. 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教育科研用地面积为354.2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57%,人均3.58平方米。 (1)高等教育 规划将现状分散的教育用地进行整合,在核心组团以昭通师范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为重点,在太平北部建设昭通师专、农校、警校、财校等大中专院校新校区形成科教园区,在文屏组团规划大中专院校分院分校、职教中心及民族中学。对散布在城区各处的教育科研设计单位,原则上予以保留和完善,用地发展受限制的单位应搬迁集中于科教园区。 表6-3 中心城区教育科研设施(除中小学)规划一览表 区域 位置 用地面积 (公顷) 名称 建设 时限 备注 核心组团 环城东路东侧 7.11 昭通师专 -- 昭通师专老校区 核心组团 国学路翰林路交叉口 39.8 昭通师专 近期 昭通师专新校址 核心组团 环城东路东侧 4.51 昭通卫校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组团 昭阳达到南大街交叉口 2.52 昭通农校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组团 昭阳大道彩云南路交叉口 3.03 昭通警校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组团 凤霞路西侧靠近团结路 2.08 华宇学校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组团 凤霞路东侧靠近团结路 2.51 财贸学校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组团 德育街文昌街交叉口 2.14 师范学院 -- 原址改扩建 箐门组团 纬三路水富路交叉口 131.5 昭通职业教育园 近期 -- 文屏组团 文屏横三路文屏东一路交叉口 14.1 鲁甸职业教育学院 远期 -- (2)中小学 根据居住社区和人口布局规划中小学设施,适当归并现有中小学,提高单个中小学的办学规模达到国家和云南省教育设施要求,适当超前,满足城市居民上学要求,并适当辐射周边乡镇农村和全市居民。 中小学和幼托应按标准配置,根据国家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要求,中小学的千人指标确定为70小学生/千人,35初中生/千人,40高中、职中生/千人。 规划昭通中心城区设置高中19所、初中39所、小学50所。 表6-4 中心城区中小学规划一览表 区域 位置 用地面积 (公顷) 名称 建设 时限 备注 永丰龙祠组团 永西路永丰南二路交叉口 2.87 高中 远期 ---- 文屏组团 文屏横三路世纪大道交叉口 6.26 高中 远期 ---- 文屏组团 石桥路文屏东三路交叉口 4.13 鲁甸第一中学 ---- 原址改扩建 文屏组团 砚池一路文屏横八路交叉口 5.81 鲁甸第五中学 远期 ---- 文屏组团 世纪大道南文屏横十路交叉口 8.14 鲁甸第三中学 远期 ---- 文屏组团 桃源南三路桃源中路交叉口 6.81 高中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昭阳大道彩云南路交叉口 6.34 昭通明达中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北正街文昌街交叉口 1.82 昭通师专附属中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昭阳大道彩云南路交叉口 15.71 昭通市第一中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文渊街启文街交叉口 1.92 昭通市实验中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望海路宏学路交叉口 15.5 昭通实验中学新校区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昭阳大道纬九路交叉口 2.21 昭通市民族中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锦屏路学庄路交叉口 6.23 昭阳区第一中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北顺城街北街交叉口 1.83 昭阳区第二中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永善路太平横一路交叉口 12.7 昭通师专附属第二中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经十路太平横一路交叉口 3.5 高中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经五路敦煌路交叉口 9.01 高中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太平横一路翰林路交叉口 5.81 高中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纬九路富东路交叉口 11.8 高中 远期 ---- 永丰龙祠组团 龙丰路龙四路交叉口 3.67 初中 远期 ---- 茨院组团 茨院横一路茨院西纵路交叉口 2.41 初中 远期 ---- 文屏组团 桃源南路桃源西路交叉口 3.96 初中 远期 ---- 文屏组团 桃源东路桃源大道交叉口 4.13 九年一贯制 远期 ---- 文屏组团 桃源西路桃源中路交叉口 1.5 初中 远期 ---- 文屏组团 文屏南环路砚池一路交叉口 5.88 九年一贯制 远期 ---- 文屏组团 文屏横十一路砚池四路交叉口 2.58 初中 远期 ---- 文屏组团 文屏横十路文屏西路交叉口 4.67 九年一贯制 远期 ---- 文屏组团 保健路文屏东三路交叉口 2.52 文屏镇中学 ---- 原址改扩建 文屏组团 昭巧大道文屏东三路交叉口 4.33 鲁甸第二中学 ---- 原址改扩建 文屏组团 文屏横二路文屏东路交叉口 4.03 初中 远期 ---- 文屏组团 文屏横四路文屏东二路交叉口 1.78 初中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昭阳大道彩云南路交叉口 6.34 昭通明达中学(初中)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迎丰路东侧靠近团结路 1.27 昭通一中凤池分校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环城北路北侧靠近珠泉路 1.21 昭通鑫华学校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北正街文昌街交叉口 1.82 昭通师专附属中学(初中) ---- ---- 核心、箐门组团 昭阳大道纬九路交叉口 2.14 昭通市民族中学(初中)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文渊街启文街交叉口 3.28 昭通市实验中学(初中)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昭阳大道纬九路交叉口 2.52 昭通市体校附办初中班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东正街环城东路交叉口 2.26 昭阳区第四中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锦屏路学庄路交叉口 7.49 昭阳区第一中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建设北街北正街交叉口 1.23 昭阳区第二中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小李子园 1.27 昭阳区第三中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彩云路腾飞路交叉口 6.2 初中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纬一路团结大道交叉口 4.48 初中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新民街鲁甸路交叉口 5.09 初中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经一路翰林路交叉口 2.57 初中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经五路敦煌路交叉口 6.12 九年一贯制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经八路昭通大道交叉口 3.97 初中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经十路太平一横路交叉口 2.56 初中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经十一路纬八路交叉口 2.75 初中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纬九路西侧靠近腾飞路 2.56 初中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纬十二路靠近昭阳大道 8.51 九年一贯制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纬二路靠近通江路 2.66 初中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太平一横路靠近金鹰大道 4.68 九年一贯制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佳园路鲁甸路交叉口 1.91 初中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经十路北侧靠近翰林路 1.96 初中 近期 ---- 永丰龙祠组团 永丰北二路永丰北一路交叉口 2.13 小学 远期 ---- 永丰龙祠组团 龙一路龙西路交叉口 2.39 小学 远期 ---- 茨院组团 茨院横二路南侧交叉口 2.43 小学 远期 ---- 文屏组团 桃源东路桃源南路交叉口 2.11 小学 远期 ---- 文屏组团 桃源北一路北侧 1.37 小学 远期 ---- 文屏组团 鸭子塘北路鸭子塘西一路交叉口 1.61 小学 远期 ---- 文屏组团 文屏横六路砚池三路交叉口 1.57 小学 远期 ---- 文屏组团 文屏横六路府南支路交叉口 2.08 小学 远期 ---- 文屏组团 文屏横二路文屏东三路交叉口 1.93 小学 远期 ---- 文屏组团 文屏横五路文屏东三路交叉口 1.94 小学 远期 ---- 文屏组团 石桥路滨河路交叉口 1.16 鲁甸第二小学 ---- 原址改扩建 文屏组团 文屏东三路南侧靠近西大门路 0.81 文屏小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经三路翰林路交叉口 1.26 小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东正街彩云南路交叉口 0.93 昭阳区东城小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文渊街启文街交叉口 1.27 昭通市实验小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环城东路侨通路交叉口 0.81 昭阳区南城小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凤霞路东侧靠近团结路 1.44 昭通华宇特色学校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西街西侧靠近昭阳大道 0.97 昭阳区第三小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西街西侧靠近昭阳大道 0.33 昭阳区西城一小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昭阳大道环城西路交叉口 1.41 昭阳区西城二小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环城北路北侧 1.01 昭阳区第二小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环城北路北侧 0.94 昭阳区第五小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纬三路西侧靠近金鹰大道 1.11 昭阳区北城小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永胜街北侧 0.87 昭阳区第一小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德育街南侧 0.79 昭阳区第四小学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枫园路南侧 0.84 昭通鑫华学校 ---- 原址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水富路纬三路交叉口 2.11 小学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太平一横路经八路交叉口 1.76 小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翰林路经六路交叉口 2.38 小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太平二号路经五路交叉口 1.76 小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敦煌路经十路交叉口 1.86 小学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彩云路经十路交叉口 3.51 小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经八路西侧靠近腾飞路 1.67 小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昭通大道西侧靠近省耕塘环路 1.43 小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永宁路东侧靠近金鹰大道 1.38 小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纬八路金鹰大道交叉口 2.57 小学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纬八路西侧靠近彩云路 3.15 小学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纬十路南侧靠近昭阳大道 4.01 小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蒙泉路学庄路交叉口 2.32 小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振兴路鲁甸路交叉口 2.11 小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锦屏路鲁甸路交叉口 1.81 小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纬三路西侧靠近珠泉路 1.12 小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昭阳大道纬二路交叉口 2.14 小学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凤岭路南侧靠近纬二路 1.08 小学 近期 ---- 第八十二条. 体育用地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体育用地面积为10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2%,人均1.03平方米。 规划在鲁甸片区世纪大道、文屏东一路、文屏横一路和文屏横二路街坊布置包括体育场馆、游泳馆、健身活动中心在内的市级体育活动中心,形成集全民健身、体育竞赛为一体的大型体育运动场所和全民健身空间。规划在保留现状已有的温泉游泳馆、元宝山体育场等体育用地的基础上,结合主城新区的行政中心及文化广场的建设,于彝良路、纬七路以南、纬十三路以东、保健路以北布置主城区体育活动中心。各居住社区结合社区中心配置社区体育活动设施。

 表6-5 中心城区体育设施规划一览表 区域 位置 用地面积 名称 建设 备注 (公顷) 时限 核心、箐门组团 昭阳大道团结路交叉口 7.71 昭通体育场 ---- 现状 核心、箐门组团 昭阳大道海楼路交叉口 1.63 昭通体育馆 ---- 现状 核心、箐门组团 纬十路金鹰大道交叉口 27.64 太平体育运动中心 远期 ---- 文屏组团 文屏东一路文屏横一路 21.05 昭通市奥体中心 远期 ---- 文屏组团 保健路滨河路交叉口 4.48 鲁甸体育中心 近期 ---- 核心、箐门组团 彝良路彩云路交叉口 15.58 昭阳体育中心 远期 ---- 桃源-鸭子塘组团 桃源南三路桃源西一路 5.41 桃源体育中心 远期 ---- 文屏组团 文屏横十路文屏西路交叉口 6.41 文屏体育中心 远期 ---- 茨院组团 茨院西纵路茨院北二路交叉口 2.08 茨院体育中心 远期 ---- 第八十三条.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139.4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1%,人均1.41平方米。 规划按“市级医院—组团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配套医疗卫生服务设施。 (1)对市级医昭通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扩建,迁建昭通市中医院,结合主城北部新区开发建设昭通市三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提升鲁甸县医院建设规模和标准使之达到市级医院标准。完善昭通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院等专科医院建设。 (2)对太平、龙泉、凤凰等社区医院进行扩建、改建,作为城市组团级医院。各组团级专科医院、疾控中心结合现状医院改建和扩建,根据具体使用情况和服务标准设置。 (3)在各居住片区设置社区医疗机构,就近服务社区居民。全面推行社区卫生服务,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4至6万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按每0.5-1万人口设立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 表6-6 中心城区市级、区级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一览表 区域 位置 用地面积 名称 建设 备注 (公顷) 时限 核心、箐门组团 环城东路 7.81 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 现状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环城东路东侧 3.47 昭通市疾控中心 ---- 现状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元宝路、南大街 2.38 昭通市中医院 ---- 现状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元宝路 2.15 昭通市保健院 ---- 现状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环城北路 1.39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 现状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望海路 1.52 昭通市精神病医院 ---- 现状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凤霞路 1.43 昭阳区中医院 ---- 现状改扩建 核心、箐门组团 德育街、文昌街 1.75 昭阳区妇幼保健院 ---- 现状改扩建 文屏组团 保健路文屏东路交叉口 1.85 鲁甸人民医院 ---- 现状改扩建 文屏组团 砚池二路文屏横八路 8.71 文屏综合医院 远期 ---- 桃源-鸭子塘组团 桃源西路桃源大道 5.83 桃源专科医院 远期 ---- 茨院组团 茨院横一路茨院西路 5.33 茨院专科医院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太平一路昭通大道 1.06 铁路医院 ---- 现状改扩建 第八十四条. 社会福利用地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社会福利用地面积为31.6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2%,人均0.32 平方米。规划保留现有的昭通市福利院、敬老院等设施,在原址上适当扩建。新城区根据人口规模配建福利设施。原则上一个行政区(镇、街道办事处)一所国办的福利机构,规模不低于20亩地,100张床位。各街办至少要有一所社会福利机构。1/3以上居住社区要建有不同形式的养老场所(机构),使老年床位每千人达到10张以上。 表6-7 中心城区社会福利设施规划一览表 区域 位置 用地面积 (公顷) 名称 建设 时限 备注 核心、箐门组团 环城北路太平一横路交叉口 1.29 昭通市养老院 ---- 现状改扩建 文屏组团 文屏横七路世纪大道南交叉口 3.14 昭通市修疗养中心 近期 ---- 文屏组团 文屏横二路文屏东路交叉口 1.89 文屏敬老院 远期 ---- 核心、箐门组团 大关路纬九路交叉口 5.91 昭阳敬老院 远期 ---- 永丰-龙祠组团 永丰南路永西路交叉口 1.62 永丰敬老院 远期 ---- 桃源-鸭子塘组团 桃源西路桃源北路交叉口 2.43 桃源养老院 远期 ---- 茨院组团 茨院北路茨院西路交叉口 1.23 茨院养老院 远期 ---- 第四节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第八十五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指标 规划中心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796.8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03%,人均8.05平方米。 第八十六条. 商业和商务设施用地 昭阳片区规划以北顺城街为轴线,特色化营造老城传统商业中心,在核心组团太平新区中部昭通大道两侧形成市级商业中心,在新区昭通大道、永善路、经十路和翰林路街坊形成市级商务中心,同时完善海楼路、昭阳大道、团结路、金鹰大道等商业街,再省耕塘北部建设区级商业中心;鲁甸片区规划结合文屏组团现状商业沿世纪大道布置区级商业服务设施。 核心、箐门、旧圃、永丰龙祠等组团分别依靠火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布置组团商业中心,设置商业服务、金融服务、便利超市等设施,方便居民就近服务。 规划在每个居住片区中心布置一定规模、内容多样的商业设施,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形成等级层次分明、布局结构完善的商业设施布局。 规划在核心组团、箐门组团翰林路以西和金鹰大道南侧以及凤岭路南侧布局商贸物流专业市场,规划在敦煌路以东、经五路以北区域内集中布置城市综合交易市场中心。 第八十七条. 娱乐康体用地 规划结合昭阳片区核心组团中部城市商业中心和鲁甸片区文屏区级商业服务中心布局娱乐康体用地。 第八十八条.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规划市级、区级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结合组团中心布局,规划社区级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结合社区中心布局。 第八十九条. 加油站布局规划 规划城市公共加油站按服务半径0.9—1.2平方公里设置,每处用地0.12—0.25公顷,选址应符合国家标准防火规范的要求,进出口宜设在次干路上,同时根据周围用地布局进行合理分布。 第五节 工业、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第九十条. 工业、物流仓储用地指标 规划中心城区工业用地面积为2053.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0.70%,人均20.74 平方米。 规划中心城区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365.2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68%,人均3.69平方米。 第九十一条. 工业区布局 (1)旧圃煤化工园园区 布局于昭阳片区城市西北部,重点发展以煤制油、煤制烯烃为主的煤化工、仓储物流业。

 (2)箐门-小龙洞工业园区 布局于昭阳片区东北部,重点发展玩具、纺织、医药、特色农产品加工、机电产业、商贸、物流业。该片区将重点深化拓展玩具、纺织、医药、农副食品加工等产业,开展以魔芋、马铃薯、果蔬等为主的农副产品深加工和以天麻为主的药材深加工,并拓展生物医药产业新领域。积极发展以物流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中心。 (3)茨院工业园区 布局于鲁甸片区东北部,重点发展矿冶、建材、特色农产品加工。 (4)鸭子塘工业园区 布局于鲁甸片区南部,重点发展化工、矿冶、新材料产业 。 第九十二条. 物流仓储用地布局 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规划在昭通中心城市各个工业园区和对外交通枢纽位置布置各个不同规模用途的仓储用地,主要有在旧圃组团工业园区、箐门集贸市场、小龙洞、昭通火车站枢纽、马贵闸铁路货运枢纽、茨院工业园区、鸭子塘工业园区、文屏布置的仓储物流用地。 在翰林路以西和金鹰大道南侧以及凤岭路南侧布局商贸物流专业市场,于敦煌路以东、经五路以北区域内集中布置可进行农产品及其他大宗商品的交易及中转的大型交易市场,形成城市综合交易市场中心。 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九十三条. 交通发展目标 优化交通网络布局,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效率,快速集散城市中心的交通流,并通过完善整体道路系统来加强各功能片区的联系。加强交通管理,优化交通结构,建立高效、便捷、安全、多方式交通相协调的城市道路交通运输系统。 第九十四条. 交通发展策略 (1)区域交通一体化:强化对周边市域的经济辐射功能,更好地发挥区域联动发展效应,中心城区交通系统必须将市域乃至区域交通纳入一体,进行统筹考虑。 (2)网络布局合理化:进一步完善道路网络,并以道路建设为基础,以快速连接线为骨干,改善主城、新区和褐煤工业区的交通条件和可达性,促进多中心结构的发展,适应城市未来发展的需求。 (3)公交发展先行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有利于引导人们选择合理的出行方式,对高效利用道路空间、缓解路面交通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建管统筹化:通过立法和市场手段,平衡交通的供求关系,使交通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实现有法、有位、有序,满足城市交通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的要求。 (5)运作市场化:加大公共交通系统的改革力度,加强运输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快捷、有效、经济、完善的客运运输服务体系。 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 第九十五条. 铁路规划 规划渝昆客运专线从中心城区东侧通过,在核心组团东南部的温泉地区设置客运专线昭通站;规划丽攀昭铁路从中心城区东侧通过,与规划昆客运专线共享一条廊道。规划在马贵闸设置铁路货运枢纽一处,在鲁甸片区北部规划鲁甸火车站。 结合内昆线双线规划和丽攀昭铁路建设规划,至2030年扩大昭通火车站为双线六方向小枢纽车站。 规划建设通往旧圃煤化工园区的货运铁路专用线以及专用货站。 第九十六条. 公路规划 (1)高速公路 规划渝昆高速公路G85从城区东侧经过,设置昭通北出入口、昭通出入口、昭通南和大水塘出入口共四处出入口;规划都匀至西昌高速公路从昭阳片区和鲁甸片区中间穿过,与渝昆高速公路在永丰互通,设置洒渔出入口、茨院出入口、布嘎出入口三处出入口。 (2)干线公路 规划改造现状国道为一级公路,近期规划建设文屏组团至大水塘一级公路,远期改为城市快速环路系统一部分;规划文屏组团至鸭子塘工业园区二级公路、规划文屏组团至桃源组团二级公路、鸭子塘至大水塘、昭通至彝良二级公路、昭通至巧家二级公路。规划提升现状县道、乡道公路等级至三、四级公路水平。 (3)公路站场 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6处客运站,昭通中心客运站、昭阳客运北站、昭阳客运南站、昭通火车站客运中心、渝昆客专站前客运站、鲁甸中心客运站;规划建设5处货运场站,包括箐门货运场站、马贵闸货运场站、茨院货运场站、鸭子塘货运场站、旧圃货运场站。

 表7-1 中心城区公路客运场站规划一览表 区域 名称 用地面积 (公顷) 位置 核心组团 昭通中心客运站 3.15 昭通大道凤霞路交叉口 核心组团 昭阳客运北站 3.35 大关路纬八路交叉口 核心组团 昭阳客运南站 3.14 鲁甸路园一路交叉口 箐门组团 昭通火车站客运中心 2.76 昭通火车站站前 核心组团 渝昆客专站前客运站 5.56 昭通客专站站前 文屏组团 鲁甸中心客运站 1.78 世纪大道文屏南路交叉口 第九十七条. 机场规划 规划近期将昭通机场搬迁至布嘎花鹿坪,新昭通机场用地面积约为3000亩,达到4C级标准。 第九十八条. 综合交通枢纽 规划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四处:分别为昭通火车站客运枢纽、昭通客专站客运枢纽、昭通南客运枢纽和鲁甸综合客运枢纽。 规划货运综合枢纽一处:马贵闸综合货运枢纽。 表7-2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一览表 区域 名称 用地面积 (公顷) 位置 箐门组团 昭通火车站客运枢纽 2.76 昭通火车站站前 核心组团 昭通客专站客运枢纽 5.65 昭通客专站站前 文屏组团 鲁甸综合交通枢纽 1.78 世纪大道文屏南路交叉口 核心组团 昭通南综合交通枢纽 3.14 鲁甸路园一路交叉口 核心组团 马贵闸综合货运枢纽 22.17 马贵站货运站 第二节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九十九条. 城市道路等级规划 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四级。 根据城市 “组团发展”的总体空间结构,构建与城镇空间结构布局相对应的“组团成网,外围成环”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系统,组团内部以方格网形式为基础,并充分考虑结合现状路网结构和地形,组团之间通过环状的区间联系通道和对外通道相联系,并与区域交通网衔接。 (1)快速路 中心城区规划快速路网密度为0.3千米/平方公里,妥善衔接各功能组团,设计车速不低于60公里/小时。 (2)主干路 中心城区规划主干路路网密度为1.4千米/平方公里,分为交通性主干道和生活性主干道。交通性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基本为50米,设计车速不低于50公里/小时。生活性主干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30米以上,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 (3) 次干路 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不小于24米。路网密度为2.1千米/平方公里。规划对旧区道路加以整饬,形成贯通的方格网道路系统,并与新区的路网系统进行良好的衔接,使城市能够拥有完善的次干路系统。 (4)支路 支路作为到达性道路,是进出街坊、居住区和承担短距离交通的主要道路,平均密度为3~4千米/平方公里。 第一百条. 城市道路网规划 (1)快速路及区间干路系统 快速路系统以现状昭鲁快速路、昭待二级公路、鲁甸至大水塘一级、蒙泉路为基础,并统筹考虑城区用地布局结构,形成“目”字状串联个主要功能组团的快速路网格局,主要承担组团间的快速交通联系功能。 (2)昭阳片区干道路网 规划城市主干路网布局为“十八横、十三纵,一环、一十字”的形态结构。

 “十八横”由北至南分别为:太平路、箐龙路、箐门路-龙汛路、盐津路-威信路、经五路、水富路-镇雄路、绥江路-彝良路、旧圃大道-永善路-大关路、国学路-腾飞路、金鹰大道、珠泉路-环城北路、昭阳大道、团结路、城六路、凤岭路、龙港路、城十七路、城三路。 “十三纵”由西至东分别为:旧圃中路、昭鲁大道、金江大道-巧家路-鲁甸路、太平一横路-环城西路-学庄路、海楼路、环城东路、敦煌路、昭通大道、彩云路-彩云南路、纬九路、纬十路、纬十四路、龙丰路。 “一环、一十字”: “一环”指环状连接核心组团、箐门组团、旧圃组团、永丰-龙祠组团的快速环路; “一十字”现状昭待二级公路改造城区为南北向联系的快速交通廊道、蒙泉路改造为东西向联系的快速通道。

 (3)鲁甸片区干道系统 规划形成“一环一廊”的快速路,串联各功能组团,并与昭阳片区快速路衔接,共同构建城区“目”字形快速路网。

 各组团内部结合现状路网及用地布局形态,形成结构等级明确、布局合理的城区干道网,并与快速环路妥善衔接。 干道一览表详见附表6、7。 第一百〇一条. 公共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确定昭通中心城区远期公交车辆数为850台。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由区间公交快线--普通公交线网组成的公交线网体系,规划建立“两级公交网络、两类公交模式”的公共客运系统,建设分层服务、多样化的公共客运服务系统。 (1)两级公交网络 区间联系公交系统(中运量公交和常规公交)以及组团内部公交系统(常规公交) (2)两类公交模式 即中运量公交(BRT)和常规公交。 公交场站用地面积为远期约为19.6-26.2公顷,规划扩建现有公交站场以满足初期发展的需求,后期可根据需求在火车站地区和各片区结合绿化或枢纽设置部分停车点。平均每个公交首末站用地约500平方米,用地宽裕地区可达到800-1000平方米,用地紧张地区200 平方米。 第一百〇二条. 停车场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停车场总面积为65公顷。其中:机动车公共停车面积约为52-59公顷,自行车公共停车面积为6-13公顷。机动车停车场的服务范围不宜大于300m。 第八章. 中心城区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 第一百〇三条. 绿化指标 规划中心城区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1287.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98%,人均13.01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面积992.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01%,人均10.03平方米。城市绿地率为35%,绿化覆盖率为40%,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第一百〇四条. 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本次规划充分依托丰富的生态自然资源, 以山体绿化和生态农田为基底,以永丰生态绿心为核心,以滨水绿化为脉络、以公园绿化为亮点、以道路绿化为纽带,将昭通建设成为山水辉映、绿意盎然、和谐宜居、独具特色的生态城市。 第一百〇五条. 生态绿地规划 在凤凰山、元宝山、文屏山建立森林公园,以生态涵养为主,辅以适当的休闲设施,成为市民郊野休闲的重要场所。在永丰、旧圃、文屏、甘河闸水库设立城郊风景水面游览休息区。沿国道、高速公路等过境公路两侧,应结合山林和农田进行绿化林带建设。外围山体应采取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等措施,加强面山绿化,并保护外围的农田及林地,营造良好的城市大生态环境。 第一百〇六条. 公共绿地规划 规划设置市级公园、组团级(区级)公园、社区级公园三级公共绿地体系。 (1)市级、组团级公园 规划市级、组团级城市综合公园8处,分别是省耕塘公园、遗址公园、望海楼公园、温泉休闲公园、柳树闸公园、城北公园、嘟噜河公园、茨院温泉公园。 表8-1

  昭通市级公园绿地规划一览表

 类型 名称 位置 规模(公顷) 昭阳片区 省耕塘森林公园 省耕塘 85 温泉休闲公园 城三路与纬九路交叉口 40 遗址公园 花果山 25 柳树闸公园 柳树闸 20 望海楼公园 望海楼 18 鲁甸片区 嘟噜河公园 嘟噜河沿岸 18 城北公园 文屏东三路与昭巧大道交叉口 35 茨院温泉公园 茨院 14 注:公园面积包括园内水域面积。 (2) 社区级公园

 规划社区公园19处,产业园区公园4处,与居住社区和产业园区相对应。 第一百〇七条. 道路绿化带 红线宽度为50米的道路两侧控制15米的绿化带,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两侧控制10米宽的绿化带,30米以下道路绿带按1~5米控制。 第一百〇八条. 滨河绿化带 1. 昭鲁河滨河绿化带 规划沿昭鲁河两侧布置宽度在20~50米的滨河绿化带。 2. 瓦窑河滨河绿化带 规划沿瓦窑河两侧布置宽度在10~30米的滨河绿化带。 3. 利济河滨河绿化带 规划沿利济河两侧布置宽度在20~100米的滨河绿化带。 4. 敦煌路沿线景观河道绿化 规划在敦煌路(太平二横)景观河道两侧设置滨河绿化带,控制宽度为100米。 第一百〇九条. 生产绿地规划 规划生产绿地与公路防护林带、农田林网及城郊山林相衔接,包括苗圃、花圃、园林部门所属的果园与各种林地的生产和科研绿地。 第一百一十条. 防护绿地规划 交通防护绿地:铁路线每侧规划宽20-50米绿化带,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线路每侧规划50-100米绿化带。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市区外环路每侧规划宽20-30米绿化隔离带。 城市电力设施防护绿地:规划要求变电站周围的防护绿地宽度为15米,110千伏的防护绿地宽度为20米,220千伏的防护绿地宽度为40米,220KV以上等级按《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控制。 隔离防护绿地:规划要求有污染性的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间防护绿地的宽度不低于20米。 规划水源防护绿地必须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一条. 河流水系规划 规划在保留城市现有河流水系的基础上,通过疏浚、整治、新挖等措施,形成布局广泛、又相互贯通的“九湖八河”的城市水系。 “九湖”为旧圃人工湖、省耕塘、文屏太阳湖、甘河闸水库、段家石桥水库、北闸水库、永丰水库、砚池山水库、桃园水库。 “八河”为昭鲁河、利济河、瓦窑河、窑湾河、秀水河、嘟噜河、桃源河以及敦煌路沿线景观河道。 第一百一十二条. 广场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游憩广场主要包括:省耕塘公园广场、环城北路广场、温泉广场、昭通市民广场、彝良路广场、古城广场、文屏市民广场、文屏柳树闸广场、世纪大道广场、嘟噜广场、旧圃文化广场、龙祠广场、永丰广场、茨院广场、桃源广场、鸭子塘广场,其中昭通市民广场、古城广场、文屏市民广场为市级综合性公共游憩广场。规划交通集散广场主要包括:昭通火车站站前广场、昭通客专站站前广场。 表8-2

 昭通城市主要广场规划一览表 编号 广场名称 规模(公顷) 性质 位置 1 昭通火车站站前广场 2.58 交通性 核心组团昭通火车站前 2 渝昆客专昭通站站前广场 3.5 交通性 核心组团渝昆客专站前 3 省耕塘公园广场 3 游憩休闲广场 核心组团省耕塘 4 环城北路广场 1.7 游憩休闲广场 核心组团环城北路 5 温泉广场 3 游憩休闲广场 核心组团温泉地段 6 昭通市民广场 2.5 游憩休闲广场 核心组团太平地段 7 彝良路广场 2.5 游憩休闲广场 核心组团彝良路 8 古城广场 3.5 游憩休闲广场 核心组团昭阳老城区 9 文屏市民广场 4 游憩休闲广场 文屏组团 10 文屏柳树闸广场 2.5 游憩休闲广场 文屏组团柳树闸 11 世纪大道广场 1.5 游憩休闲广场 文屏组团 12 嘟噜广场 1.2 游憩休闲广场 文屏组团 13 旧圃文化广场 1.2 游憩休闲广场 旧圃组团 14 龙祠广场 1.2 游憩休闲广场 龙祠组团 15 永丰广场 1.2 游憩休闲广场 永丰组团 16 茨院广场 1.2 游憩休闲广场 茨院组团 第九章.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第一百一十三条. 城市风貌特色定位 昭通城市风貌特色定位:文城交融,显朱提故郡之遗风;山水田城,塑昭鲁都市之新貌。 第一百一十四条. 城市特色形象设计 营造“青山环城、碧水入城、文化亮城”的城市特色景观设计意象。 (1)青山环城 依托白刀岭、九龙山、锦屏山等外围山体建成城市生态公园,形成青山环绕的特色景观;同时注意城市道路与凤凰山、元宝山、花果山、文屏山等内部山体的借景与对景关系,通过新城建筑高度的整体控制,保留合理的城市景观视线廊道,充分挖掘地域环境的优势,展现“十里青山半入城”的特色景观风貌。 (2)碧水入城 梳理完善以昭鲁河、利济河、瓦窑河为主干的几大水系,将城市空间布局与河流有机结合,使河流景观自然成为城市景观的亮点;在城市北部旧圃利用挖煤低洼地形成景观蓄水湖,同时围绕省耕塘、砚池山、柳树闸和荷花池形成小绿心,建设融延续性、游赏性和休闲性为一体的湖滨景观带,突出碧水入城的景观特征。 (3)文化亮城 充分融合展现以金沙、乌蒙为主题的民族文化、朱提文化、伊斯兰文化、名人文化的独特魅力,通过公共空间塑造、特色绿化景观和雕塑小品以及建筑风貌中加以体现。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构架由景观风貌区、景观带(轴线)和景观节点(核)组成,景观系统结构为“四心、四轴、七区”。

 (1)景观节点 分为公园绿化景观节点、城市门户景观节点、城市中心景观节点和生态景观节点四种类型。 公园绿化景观节点:包括省耕塘公园、荷花塘公园、遗址公园、柳树闸公园、箐门公园、旧圃公园、嘟噜河公园、鲁甸城北公园等。 城市门户景观节点:在昭通火车站、客专站、高速公路入城口、昭通机场等窗口地区通过雕塑、广场及特色建设环境形成门户意向。 城市中心景观节点:包括永丰绿心景观节点、老城中心人文景观节点和新区公共中心景观节点等。 生态景观节点:包括凤凰山森林公园、砚池山森林公园、桃园伊斯兰公园、温泉森林公园、文屏山森林公园、彝族祭祖公园和大龙洞生态公园,是城区未来重要的休闲观光区域。 (2)景观轴(带) 规划构建2条城市文脉轴和2条城市景观轴,分别为沿昭鲁河的城市文脉轴、从旧圃(彝族祖地)至温泉的城市文脉轴以及沿渝昆高速和都(匀)西(昌)高速的绿化景观轴。 (3)城市景观风貌区 城市景观风貌区划分为传统历史风貌区、现代宜居风貌区、新城活力风貌区、交通枢纽风貌区、特色民族风貌区、集群产业风貌区和山地产业风貌区七种类型。 传统历史风貌区:充分利用昭通老城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遗产,重塑一个有丰富文化内涵的综合性文化历史感性区域。 现代宜居风貌区:形成现代化宜居景观风貌,展示鲜明的城市形象和时代特征,注重景观效果与使用功能相结合,体现明快、现代化、整体协调的设计理念。 新城活力风貌区:依托新区大型市级公共建筑和公共开发空间,展现都市活力形象。 交通枢纽风貌区:采用线条简洁明快的建筑立面,体现交通枢纽风貌区特征,以站前广场为依托,塑造城市地标空间,全方位浓缩展示昭通城市空间。 特色民族风貌区:主要指桃源组团和文屏组图部分地区,以伊斯兰建筑风格为基础,展示特色民族文化风情,建筑形式应借鉴历史传统,展示城市传统文化,体现地方多民族融和的城市文化特征。 集群产业风貌区:主要指旧圃、箐门组团。实践生态低碳策略,突出大型产业集群特色风貌和空间组织,塑造宜人的空间尺度,彰显产业园区的现代性和示范性。 山地产业风貌区:主要指茨院、鸭子塘和小龙洞产业园区。结合自然山体,构建环境、产业相互统一的公共空间,发挥自然条件,塑造山城交融内外景观。营造绿色的整体空间环境。 第一百一十六条. 城市特色景观要素控制 通过对城市建筑高度、景观界面、建筑风格和色彩等要素的控制,塑造富有特点、风格鲜明的城市特色景观。 (1)建筑高度控制 昭通城市的建筑高度控制分为三种类型:节点高度控制、界面高度控制和区域高度控制,建筑高度控制详见表14-1。 (2)景观界面控制 规划主要控制滨河景观界面、文化展示界面和山林景观界面。城市宜采取不同的手段措施,营造丰富连续的动态城市景观界面。 (3)建筑风格控制 城市公共建筑应将现代建筑设计风格与民族文化特征进行有机结合,新城区建筑应体现时代特色;住宅的布局形式应尊重自然和城市功能需求,不同的风貌区应体现特色主题,形成具有地域特色、民族识别性的风格特征。 第一百一十七条. 城市色彩控制 城市建筑基本色调确定为浅色调,并辅以白灰和明黄色。规划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和用地功能,对城市色彩提出分区控制。 核心组团:建筑主色调为浅色调,以中高明度基调为主,辅色调为白灰和明黄色、赭石色,并点缀中高明度暖色调。 山前低密度住宅、旅游度假区:包括永丰龙祠组团,其建筑主色调采用低彩度,以灰色调为主,并辅以黄色、赭石色。桃源组团,其建筑色调以浅黄色为主。 文屏组团、桃源-鸭子塘组团桃源生活服务区:建筑色彩应以灰色调为主,并辅以赭石、黄色、绿色,适当体现伊斯兰民族色彩风格。 产业组团:包括旧圃组团、桃源-鸭子塘组团鸭子塘产业区、箐门组团产业区,其建筑色调以白色、浅蓝色为主,可适当点缀彩度高的颜色。 第十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旧城更新规划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一百一十八条. 保护原则 原真性原则; 整体保护与重点突出的原则; 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 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重原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 保护内容 建立市域、中心城区、旧城-古城区和文物古迹四个层面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市域整体历史环境,包括历史遗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村镇等; (2)中心城区整体空间环境,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遗址和历史村镇等; (3)旧城—古城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4) 文物古迹保护; (5)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城镇历史演变、地方文化、传统文艺、传统工艺、传统产业及民风民俗等。 第一百二十条.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整体保护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威信)、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豆沙镇和牛街镇),保持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保护历史村镇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 保护昭通中心城区整体空间环境,包括自然山体、河流、历史村镇和历史遗迹等;进行风貌分区控制,古城区控制以历史风貌为主,旧城区控制以传统风貌为主。 第一百二十二条. 旧城区保护 (1) 保护范围划定 1)、历史地段:是以陡街、北正街、怀远街、文渊街为骨架的区域,面积约9.40公顷。 2)、建设控制区:北到北顺城街、南至南顺城街、东至建设北路,面积约63.50公顷。应保持原有的空间格局、街巷河道网络等历史景观特征。严格控制新建、改建建筑的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及形式,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2)、风貌协调区:北到环城北路、南至朝阳路、东至环城东路,面积约230.0公顷。新建、改建建筑的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及形式,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3)、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相关政府的批准为主,国家级文保孟孝琚碑、省级文保霍承嗣壁画墓的建设控制地带扩大为第三实验中学,省级文保清官亭的建设控制地带扩大为清官亭公园。 (2) 历史建筑、街巷的保护 历史建筑保护:历史建筑不得擅自迁移或拆除,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 风貌街巷保护:保持原有的街巷空间尺度,严格控制沿街建筑高度,保持街巷界面的连续性与丰富性。 (3)传统格局保护 保持古城区东北高而西南低,十字主街,城门四座,街巷三横三直,横衢直贯,直衢中曲,东西环城两道的传统格局,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和历史风貌。 第一百二十三条. 历史地段保护利用 (1)历史地段范围划定 历史地段是以昭通老城陡街、北正街、怀远街、文渊街为骨架的区域,面积约9.40公顷。 (2)历史地段控制规定 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古迹和历史环境要素等,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保持原有的传统格局,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和历史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第一百二十四条.

 文物古迹保护利用 (1) 文物保护单位 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确定:48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详见附表8)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本规划参照相关政府批复所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准,不做变更。 文物保护单位及各级保护范围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保护。 (2) 其他文物古迹 其他文物古迹233处,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48处,县区不可移动文物85处。 文物古迹,必须加以保护,及时修缮,参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应当组织力量,加强对当地的历史沿革、风物特产、传统地名、环境风貌、民风民俗等口述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研究和保护利用。应采用多样化、真实性和物化性原则进行保护利用,并加强培育独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二节 旧城区更新 第一百二十六条. 旧城区范围 昭通市旧城区范围:北到环城北路、南至昭阳大道、东至环城东路、西至环城西路,面积约230公顷。 第一百二十七条. 旧城改造与更新改造策略 重点更新改造旧居民点和旧居住街区,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降低建筑密度,开发公共空间,增加公共绿地面积,设置沿街、街头和住宅街坊内的不同规模和不同等级的绿地,提高旧城区的生活环境质量。 利用土地的级差地租,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实现工厂企业的搬迁。搬迁后的工业用地将调整为居住用地、公共绿地和公共设施用地,提高居住环境的品质。 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系统,提高基础设施的标准。 全面整治城市公共空间的环境,加强绿化种植,重新铺装人行道和广场的地面,拆除违章建筑物,整饰建筑立面,改变城市的面貌。 第一百二十八条. 旧城更新布局结构 古城区进行整体重组式开发,集中各类商业、服务和文化设施,弱化居住发展,限制行政和办公发展。以原有的街道格局为基础,建设成为商业和各项旅游服务集中的餐饮区和文化娱乐区。 规划形成双环十字商贸主街、内环以商贸文化居住为主,外环以居住配套为主,规划形成四个居住组团;双环(内环以商业和绿地为主,外环以绿地为主)、两绿肺(北清官南东大寺)多点绿心,强化古城四城门。 第一百二十九条.

 旧城交通组织 古城区以步行交通为主,十字主街限时通行机动车,解决内部交通和消防需求。外围设两处大型集中停车场,多处广场设地下停车场。旧城区路网适当进行梳理,应保持原有路网体系和街巷格局。 第一百三十条.

 旧城市政设施安排 古城区内市政设施以满足风貌和自足为原则,不宜设置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市政管线远期采取地下敷设方式。 排水体制在与城市排水系统相衔接的基础上,可采用分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 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应采用户内式或适当隐蔽,外观和色彩应与所在街区的风貌相协调。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第一百三十一条. 防洪防涝规划 昭通中心城区昭阳片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鲁甸片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涝总体按照10年一遇标准设防。 合理调度,充分发挥“九湖”(旧圃人工湖、省耕塘、文屏太阳湖、甘河闸水库、段家石桥水库、北闸水库、永丰水库、砚池山水库、桃园水库)调节消减洪峰作用;实施“八河”(昭鲁河、利济河、瓦窑河、窑湾河、秀水河、嘟噜河、桃源河以及敦煌路沿线景观河道)综合治理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 规划昭通主城区防洪按照100年一遇标准设防,鲁甸片区可按照50年一遇标准设防。规划箐门、小龙洞等沿山组团是山洪易发地带,规划设置截洪沟。规划瓦窑河和秀水河之间新建1处人工湖,作为重要的滞洪区,保护城市安全。 第一百三十二条. 抗震与地质灾害防灾规划 (1)抗震规划 昭通中心城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规划一般工业民用建筑抗震措施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7度标准设防,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如:电信枢纽、水厂、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视台、政府机构办公楼、指定震时自救医院、学校、重要桥梁、主要工程系统关键的生产用房和大型公建构造措施按8度标准设防。 (2)地质灾害防灾规划 规划至远期末相对于2010年人员伤亡减少9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90%。 确定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域为旧圃组团、茨院组团、桃源—鸭子塘组团以及小龙洞工业园区;确定地下采空、塌陷等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域为永丰—龙祠组团以及核心组团中的机场路附近蚂蝗闸水库至陶瓷厂一带、国道213线附近三家村至望城坡一带。 规划做好土体排水,防治土体滑坡;修建挡土墙,防治岩石滑坡;固定支撑岩体,防治山体开裂;进行采空区回填,防治采矿塌陷;科学合理设置尾矿堆,防治尾矿堆引发的灾害;进行封山育林,防治泥石流;健全灾害应急系统,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第一百三十三条. 消防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消防站,升级2座三级消防站为一级普通消防站。近期设9座一级普通消防站、1座特勤站,远期再新建6座一级普通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占地规模为0.4公顷。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防规划 (1)人防工程建设规模预测

  中心城区远期人防工程面积应达到36万平方米。结合行政中心建设人防指挥中心,位于元宝山建设一处备用人防指挥中心。 (2)人防布局规划 考虑到平时防灾、战时疏散的要求,确定设立两级疏散通道,一级为主要公路,二级为次要公路。在人流集散的车站、大型商场、影剧院、旅馆、医院、学校、政府机关等处修建一定规模的平战结合的掩蔽工事。规划建设医疗救护工程和地下物资库。 第一百三十五条. 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建设安全可靠高效的交通、水电气通行等城市生命线系统,提高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社会稳定与发展。加强城市生命线设施和应急体系建设,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 第一节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百三十六条. 规划目标 中心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 值)≤100 的天数大于95%。 地表水水质水环境功能区划达标率达到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回用率达到40%。 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一百三十七条. 环境功能区划分 (1)大气环境功能区 昭通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执行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水环境功能区 自然保护区执行Ⅰ类标准;饮用水源地取水口执行Ⅱ类标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执行Ⅲ类标准;渔业用水区执行Ⅲ类标准;工业用水区执行Ⅳ类标准;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执行Ⅳ类标准;农业用水区执行Ⅴ类标准。 昭通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标准总体执行III类标准。渔洞水库、砚池山水库、大龙洞水库、箐门水库的一级水源保护区水域执行II类标准。规划昭鲁河、瓦窑河纳污段水质执行标准不低于IV类。 (3)声环境功能区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噪声环境特点,将城区按其功能不同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0类标准适用区域:疗养区、高级宾馆和别墅区。 1类标准适用区域:居民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集中的区域。 2类标准适用区域: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 3类标准适用区域:工业区和业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 4类标准适用区域:城市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和轻轨交通两侧区域。 第一百三十八条. 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限制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整治污染企业;调整用地结构,项目科学选址;改善道路和交通状况,减少汽车尾气污染;限时施工等措施减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搞好通路和城市区域绿化。 (2)水污染治理措施 加强水源地保护;防治水土流失,实行流域综合整治;合理安排城市布局,对水环境敏感区实行保护性开发;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再生利用统筹考虑。 (3)噪声控制措施 控制机动车排气筒噪声,限制车辆鸣笛;在道路两侧设立绿化带,加强机动车噪声检测。 划分城市区域噪声标准适用区;建设噪声达标小区;工业噪声,应根据功能区划分,将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搬离居民区和商业区。严格控制经营性声源;限制施工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减噪和防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结合规划新建垃圾处理厂,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完善城区范围内的城市垃圾处理网络,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综合利用处理后,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焚烧和卫生填埋。 第二节 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规划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土地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利用 调整优化中心城区的土地资源配置,结合中心城区的职能调整,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等占地少的行业,按照土地极差地租的要求,合理确定不同地区的开发强度,提高土地、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 结合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和“村镇规模化、工业园区化、就业城市化”的原则,调整现有村镇的数量和布局,适当合并,重点向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村镇倾斜,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通过制定和完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推行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投入产出率等指标控制制度,提高产业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第一百四十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与人防工程建设相结合,形成网络体系。 科学利用浅层(-10m以上),作为近期建设和主要城市功能布置的重点,积极拓展次浅层(-10~ -30m),统筹规划次深层和深层(-30m~ -100m)。 以主要交通节点为地下空间发展源,依托城市主要交通系统和地下人防体系,形成于城市总体布局结构相匹配的“带状-网络-多节点”布局模式。 结合地下人防系统建设城市地下生命线系统和城市重点地区的地下公共设施系统。 第一百四十一条. 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利用 (1)水资源节约 按照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依靠科技进步,采取最严格、最有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节水措施。 1)调整种植结构,发展节水型农业,基本普及喷灌、滴灌等先进的灌溉技术。 2)修订、完善中心城区行业用水标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用水效益低、耗水高的工业在中心城区发展。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挖掘工业节水潜力,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203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实行节水器具的市场准入制度,新建城镇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应强制实行节水器具和设备;现有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应采取措施加快节水器具和设备的更新改造。 4)继续实施分类水价政策,尽快实施阶梯水价政策。 5)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2)水资源保护和利用 加强市域骨干河道治理,搞好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以水功能区划为依据,根据不同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确定防治对策。从涵养与保护两方面入手,提高水资源利用量。 1)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废污水排放。根据不同水功能区划的纳污能力,制定相应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削减量目标和防治对策措施。 2)重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渔洞水库、月亮湾水库、永丰水库、云荞水库、金沙江、关河和牛栏江等河流水库,应按照已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相应的保护规定加强保护。水库上游要继续营造水源涵养林,加强水土保持,加强昭通与渔洞水库等上游地区在水资源建设、保护及统筹调配等方面的协作,强化流域管理机制,逐步增加上游来水量,改善入库水质。 3)适时划定调水管线和应急水源保护区域,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定。 4)要加大水土流失治理与监督力度,在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中,重视水土流失治理方案。 5)加强城镇水污染综合治理。城镇内的河流、湖泊,在确保发挥排水、调蓄功能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其生态景观功能,加强沿岸污水截流、入河口湿地建设、定期换水,改善湖水环境质量,保持一定的水面面积。 (3)水源地保护 昭通中心城区水源为渔洞水库、月亮湾水库、砚池山水库、桃源水库、尹家海子水库、北闸水库以及箐门水库,分别设立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1)渔洞水库保护区划分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半径500米水域范围及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外延200米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一级水域保护区外延2000米但不超过水库范围的水域及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外延3000米陆域范围。 准保护区:二级水域保护区外延5000米的水域以及二级陆域保护区外延至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2)月亮湾水库、砚池山水库、桃源水库、尹家海子水库、北闸水库以及箐门水库保护区划分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半径300米水域范围及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外延200米但不超过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一级水域保护区外延2000米但不超过水库范围的水域及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外延3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陆域范围。 准保护区:二级水域保护区外延3000米的水域以及二级陆域保护区外延至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3)保护要求 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准保护区内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主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护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负荷。 第一百四十二条. 能源节约和利用 (1)能源节约目标 建设清洁节能型城市。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生产、生活节能与降耗并重,强化节能措施,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处理好不断增长的能源消费与大气环境保护的矛盾,创建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完善电力、燃气工程规划,确保能源供应安全。预计2030年全市清洁能源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80%以上。 (2)能源节约措施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节能工作,通过产业结构、交通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和交通节能力度,推广节能措施,加强节能管理。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在现有基础上降低50%以上。 1)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限制重耗能工业发展。 2)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从总体上降低交通能耗。 3)进一步提高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制定并实施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节能标准。 4)修订工业产品能耗标准,建立节能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 (3)能源利用 为了实现既保障供应,又保护环境的能源发展目标,应采取如下能源利用战略: 1)建立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基地和系统。在巩固省内能源供应渠道的同时,适度开辟国外能源供应渠道。 2)大力开发市域内水电资源,大力引进天然气等优质资源。天然气的利用,应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气和公共设施用气,鼓励以天然气为能源,替代工业、采暖用煤。 3)控制煤炭使用。中心城区除保留必要的热电用煤外,逐步消除终端煤炭消费。市域范围内,继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煤工程;以煤炭作为能源的项目,必需使用洗选加工后的洁净煤,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环保装置。 4)应地制宜地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新能源,推广热泵技术,推进浅层地热、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能源新技术产业化进程;鼓励利用垃圾、污泥进行发电制气。 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 第一百四十三条.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规划将城区用地划分五类管制区,每类管制分区结合不同的用地性质确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强度。 (1)规划管制一区:区域范围为昭通古城区和龙祠地区。 (2)规划管制二区:区域范围主要为为昭通城市周边的产业片区,包括产业片区、旧圃组团、南城区南部、茨院组团高速路南片区、文屏组团东部、文屏组团西部和马贵闸组团的仓储物流片区。 (3)规划管制三区:区域范围为省耕塘周边区域、花果山周边区域、文屏组团昭巧大道周边区域和茨院组团高速路北区域。 (4)规划管制四区:区域范围主要为太平新区(除控制二区和三区、五区部分)、南城区(除控制二区、三区、五区部分)、马贵闸枢纽站前区域、箐门组团翰林路两侧区域、文屏组团文屏东路与北路交叉口周边区域及文屏组团东南部区域。 (5)规划管制五区:区域范围主要为为太平新区行政中心区周边区域,省耕塘南部彩云大道周边区域、昭巧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周边区域。 第一百四十四条. 城市建设“四线”控制 总体规划中划定紫线、绿线、蓝线、黄线等“四线”,并制定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遵守“四线”规划控制。 紫线:指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蓝线:是指河流、水库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第一百四十五条. 紫线控制要求 依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 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 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 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城市紫线范围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原因对紫线进行调整的,应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题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作出调整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四十六条. 绿线控制要求 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必须按照《城市绿化条例》、《绿线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管理控制。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绿线的,应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题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作出调整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四十七条. 蓝线控制线要求 纳入蓝线划定的各类用地、建(构)筑物、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及其控制范围,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做好规划控制工作。对现有不符合蓝线所确定性质的用地,应当限期整改,对不符合蓝线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拆除迁出。 擅自在蓝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由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行处罚。 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蓝线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作出调整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实施。 第一百四十八条. 黄线控制要求 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并依法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黄线内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设想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近期建设规划年限 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为2011年—2015年。 第一百五十条. 近期建设规模 2015年,昭通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5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56.23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2.46平方米。 第一百五十一条. 近期建设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将昭通建市设成为中国西部重要的能源产业基地、新型载能产业基地、生物产业基地、产业转移承接基地、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桥头堡与内地间的双向大走廊,“四基地、一屏障、一走廊”的目标。 以昭鲁一体化为依托,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市用地布局,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组成,营造城市文化和特色,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用5年时间,把昭通中心城市打造成为雄踞滇东北,影响滇川黔,具有浓郁本土风情文化,集工业、商贸、旅游为一体的生态大城市。 第一百五十二条. 近期建设重点 (1)优化城市布局 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185号文件精神,与昭通市城镇上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近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完善,按照“守住红线、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总体要求。依山就势,建设旧圃、桃源—鸭子塘等城市山地组团,建设茨院、鸭子塘、永丰-龙祠、箐门(小龙洞)等城市坡地组团,实现“山水田园一幅画,城镇村落一体化,城镇朝着山坡走,田地留给子孙耕”的城镇发展路子。 (2)确定区域发展定位 重点研究昭通与三省交界地区、滇东北城镇群等区域中的作用及协作关系,其定位必须与周边城市协调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升其在区域中的核心竞争力。 (3)加强城乡统筹 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明确市域空间管制区划;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发展方向;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4)调整产业结构 提升第三产业比例,进行工业区的整合、充实与提高。加强商贸物流业、旅游产业、工业产业的研究,强化优势产业,拓展新型产业,增强城市经济的发展活力。 (5)健全城市基础设施 总体规划应充分重视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城市各项基础设施,以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6)突出城市特色 规划应充分利用昭通良好的人文历史资源和自然条件,提升环境质量与品位,突出“南丝绸之路”、“鸡鸣三省”、“锁钥南滇、咽喉西蜀”的文化特色城市和田园风光的生态园林城市特色。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近期建设策略 (1)深化区域合作,提升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力。 (2)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城市建设标准与水平。 (3)实施“山坝结合、组团式”策略,实现用地结构优化。 (4)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促进产业集约发展。 (5)推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创建环境优美的生态城市。 第一百五十四条. 近期专项规划 (1)居住用地规划 近期城区居住用地昭阳片区以向北和向东扩展为主,向西和向南扩展为辅,鲁甸片区以向北和向南扩展为主。规划在秃尾河及利济河两岸发展生态型住宅区,同时,在省耕塘公园和人工湖岸边地区开发滨湖小区,并更新改造原有居民住宅。另外,对原有老城生活区和工业搬迁地区进行更新改造。总体上近期住宅建设以新建住宅为主,老城区危棚房改造为辅。 近期昭阳片区内居住用地形成官坝社区、老城社区、荷花社区、母鹿社区、箐门社区、太平社区、瓦窑社区、温泉社区、海楼社区、永丰社区;鲁甸片区内居住用地形成文屏社区、城关社区,共12个居住组团。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公共设施近期规划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居民生活必需的商业服务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建设,构筑中心城市综合服务产业的空间载体。 规划组团级公共设施集中布置在昭通大道等主要道路上,近期结合道路改造,在主城区改造和完善商业设施,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区;结合文化广场、公共绿地建设,完善行政中心及其附属设施;在省耕塘公园东侧建设昭阳文体活动中心中心。同时,建设昭阳片区北部的行政动中心和商业中心,初步形成中心城市昭阳片区的次中心。 (3)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利用现有基础,建立昭阳片区城北箐门、城东小龙洞、城西旧圃以及鲁甸茨院和鸭子塘产业区,改造和调整现有的工业企业,集中发展低污染的生产企业,重点引进旅游产品加工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为了保护城市环境,优化居住条件,近期内采用土地置换的形式,逐步搬迁干扰大的工业企业至城东小龙洞或鲁甸茨院工业区内,置换出的用地可以作为公共设施用地和居住生活用地;部分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的工业可以在原地进行调整改造。 近期重点发展煤化工园区、箐门工园区(包含箐门及小龙洞园区)、文屏工业园、茨院工业园区、鸭子塘工业园区。 (4)道路规划 规划近期昭阳片区形成 “十纵、十三横” 的主要道路结构网络。 快速路系统:优化昭鲁快速路,完善人行道及配套设施等;伴随着渝昆高速的建设,现状昭待二级公路快速化改造,作为城市快速路一部分。建设昭阳大环路西侧由箐门经旧圃至永丰段,达到快速路标准。形成“8”字形快速环路系统; 主干路:规划近期昭阳城区形成 “十纵、十三横” 的主要道路结构网络。 “十纵”:纬一路、纬二路、巧家路-鲁甸路、太平一横路、敦煌路、翰林路、昭通大道-环城北路-环城西路-学庄路、彩云路、纬九路、纬十路; “十三横”:太平路、箐门路-龙汛路、盐津路-威信路、经五路、水富路-镇雄路、绥江路-彝良路、永善路-大关路、国学路-腾飞路、金鹰大道、珠泉路、昭阳大道、团结路、蒙泉路。 规划近期鲁甸片区形成 “八纵、八横” 的主要道路结构网络。 “八横”:文屏横三路、文屏横四路、文屏横五路、保健路、文屏北路-文屏南路、南大街、昭巧大道、文屏横八路、文屏横九路;

 “八纵”:文屏东四路-文屏西环路、文屏东三路、文屏东路-文屏西路、滨河路、世纪大道、文屏东二路、文屏东一路-府南路、府南侧路。 第一百五十五条. 城市远景发展设想 规划远景至2050年,昭通中心城区将发展成为120-130万人的特大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在110-120平方公里。城市将在远期基础上实现昭阳鲁甸之间的更加紧密联系,城市空间拓展主要依托西北的旧圃组团、东北部的小龙洞组团和西南部的桃源—鸭子塘组团利用坡地、台地进行发展。届时将形成田园环城、城市上山、组团相映的总体发展格局。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 第一百五十六条. 规划地位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性,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保障城市总体规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加强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建设,健全规划实施的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各类各项建设都应纳入城市规划统一管理,保证城市各项建设活动能够按照总体规划协调、有序地进行。 第一百五十七条. 规划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昭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为昭鲁一体化建设规划的决策机构。在鲁甸撤县设区之前,昭通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昭阳片区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必要时可设立规划分局作为派出机构,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鲁甸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鲁甸片区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昭阳片区和鲁甸片区规划均需经过昭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备案后方可执行。在鲁甸撤县设区之后,昭通中心城市规划均由昭通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规划编制 本规划批准后,根据城乡规划改革的方向,适时建立能够保证总体规划实施的城乡规划体系。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开展下一层次的各项规划,尤其是开展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实施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以及对重点地区展开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百五十九条. 引导和调控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城市规划实施中的作用,根据土地价值规律和产业集聚规律,完善政府土地利用引导和调控机制,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第一百六十条. 联动机制 建立城市规划、发展改革、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城市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供应计划互动一体的城市发展调控体系。 第一百六十一条. 监督机制 在完善规划审批制度和规划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力度。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各基层社区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公众在城市规划实施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建立起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众参与 切实落实公众参与原则,推进公众参与的法制化和制度化,让公众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渠道有效地参与规划实施的决策和监督。加强对城市规划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总体规划及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规划意识,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一百六十三条. 规划成果组成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附件组成,附件包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其中文本和图纸具有法定效力。 第一百六十四条. 规划生效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原总体规划同时废止。 第一百六十五条. 实施管理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本规划由昭通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昭通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具体的规划管理。因城市建设需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均应按照本规划要求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六条. 规划修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昭通市人民政府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城市总体规划。 (1)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2)行政规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3)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4)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5)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前,昭通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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