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感情债:女大学生“恋爱账单”变魔咒] 感情债最后都有报应

来源:高考 发布时间:2019-08-23 点击:

  重庆市某高校女大学生汪燕做梦也没想到,一段风花雪月的故事留下了沉甸甸的情感债务,男友的42笔“恋爱账单”记录了情侣的真心付出,也成了她挥之不去的魔咒。更令汪燕想不到的是,自己不幸遭受色狼侵犯之后,又遭到前男友在网上“剥光内衣”,女孩的隐私成了博弈的筹码,掀起了层层波澜。
  
  安享资助:“恋爱账单”埋下噩梦伏笔
  
  2004年秋,一场网络邂逅让重庆某高校22岁的女生汪燕坠入爱河。
  那天晚上,因与同学发生争执而心情不爽的汪燕,跑到网吧上网发泄,在聊天室见谁就发火,吓得网友们一个个抱头鼠窜。唯独一个网名叫“雷泉”的男网友不仅接招,而且想方设法逗她开心,汪燕觉得这个网友特别好玩,就和“雷泉”互相交换了QQ。
  随着后来两人上网聊天,汪燕了解到,“雷泉”的真名就叫雷泉,现年27岁,是广东深圳一家网站的编辑。两人越聊越投缘,经常聊到深夜才依依不舍的下线。令汪燕产生好感的是,雷泉非常细心。他听说汪燕希望买部收音机,第二天就寄来200元。没多久,雷泉了解到汪燕家住重庆的父母双双下岗,汪燕读书的生活费捉襟见肘时,马上汇寄给她400元的生活费。
  收到两笔资助之后,汪燕心里热乎乎的。她觉得,一个男人能够资助陌生女网友,说明他是一个诚实、善良、有爱心的人。汪燕忍不住想一睹雷泉的尊容。当双方打开视频后,两人同时都愣住了:只见身高一米七八的雷泉英俊洒脱,脸庞有棱有形。雷泉也被汪燕俏丽的容貌和凹凸有致的身材所迷到,两人一见钟情。
  随后,雷泉热辣辣的电子邮件和滚烫的手机短信,让汪燕每天脸上荡漾着幸福的红晕。网恋三个月后,汪燕飞抵深圳会晤情郎。雷泉请假两天,牵着汪燕的手进酒店、逛商场,还给汪燕买了一部时尚的数码相机,共花费5500多元。
  此次深圳之行让汪燕与雷泉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分手前一夜,汪燕半推半就,将自己的处女之身献给了枕边的真命天子。
  一夜情之后,汪燕对雷泉的痴恋更加刻骨铭心,除了通过网络与手机互诉衷肠之外,激情翻涌的汪燕数次飞到广东,与男友共浴爱河。来回飞机票和其它开销全部由雷泉埋单。
  不久,汪燕珠胎暗结。雷泉寄去了500元堕胎费,汪燕独自到医院妇产科做了人流。
  随着感情的升温,双方都山盟海誓永不分手。雷泉除了给女友购买大量的衣服、首饰之外,还定期给汪燕寄去生活费,资助她读完大学本科。更令汪燕感动的是,男友对未来的岳父岳母也慷慨大方。有一次,汪燕的父亲在赌博输了近万元,被债主持刀追上门,放言如果汪父三天内不偿还赌债,就砍掉他的两根手指。汪燕的爸妈吓得四处躲藏,有家难归。汪燕接到母亲的哭诉电话后,也提心吊胆、彻夜难眠,就将家里发生的事告诉了男友。雷泉二话不说,第二天就从银行取出1万元人民币,汇寄给汪燕父亲,帮助这位未来的岳父摆脱了黑道人物的追砍。
  汪燕为男友的真情付出而动容,因为雷泉的薪水并不高,至今尚在租房。他节衣缩食资助女友及家人,更加坚定了汪燕非其莫嫁的信心。就在汪燕与雷泉爱得天昏地暗时,一个色狼的出现一下子重创了她的爱情。
  2006年春季开学后,有天晚上汪燕独自逛街。在一条偏僻幽静的小巷里,突然蹦出一名持刀歹徒,将汪燕劫持到一间出租屋里。当歹徒持刀威胁正准备施暴时,汪燕灵机一动,对歹徒说:“大哥,霸王硬上弓有啥意思嘛。”色狼一愣,只听汪燕接着说:“不瞒大哥,我刚从医院出来,被检查出患上妇科病。你还是用套吧,否则,把病传染给你的老婆,你就麻烦了。”汪燕说着从包里取出一只避孕套递给色狼。
  原来,汪燕听说男友这几天准备到重庆看望她,为了再次免受堕胎之痛,她特意悄悄买了一包安全套,想不到第一只安全套居然对色狼派上了用场。
  被色狼蹂躏之后,汪燕当晚打电话向男友哭诉。第二天,雷泉提前紧急飞往重庆,不是安慰女友,而是质问汪燕:“你什么意思?为什么不大喊大叫?为什么还温情脉脉地送安全套给色狼?”
  一连三个“为什么”让汪燕委屈的泪水奔流而出:“当歹徒明晃晃的尖刀架在我脖子上时,我整个人都傻了!”汪燕说:“我当时没大喊大叫,是因为我觉得生命比贞洁更重要!”
  自己遭遇歹徒劫色,男友不仅不安慰,而且还兴师问罪,让汪燕感到心寒,半个月都不理雷泉。汪燕没想到,随着爱情的骤然降温,几个月后,比劫色更可怕的事件再次降临到她的身上。
  
  隐私博弈:网上剥光“内衣”无路可逃
  
  “劫色”事件后,汪燕重新审视男友,雷泉的形象大打折扣。就在这时她发现了一个重大秘密:男友患有严重遗传眼疾,而且一直瞒着她。汪燕觉得雷泉人品出了问题,便委婉地提出了分手。
  而雷泉却怀疑女友在校园又有了新恋情。为了驱赶“情敌”,雷泉使出绝招。他在汪燕所在高校的网站上发贴:“我和汪燕情浓意蜜,她傲人的双峰让我入迷,她醉人的体香让我销魂,她腹部的那块胎记美丽得就像一朵绽开的肉花……”
  汪燕还是从同学口中得知自己成了校园“新闻人物”。她开始还不信,当打开网页后,顿时呆若木鸡!雷泉从头发写到脚趾,看上去是一封赞美女友的情书,但明眼人一瞧,就知道这封肉麻的情书背后包藏祸心。
  “你混蛋,为何要用这种方式羞辱我?”汪燕怒不可遏,并明确提出解除恋爱关系。雷泉慌了神,立即采取两条措施挽救爱情:一方面他给汪燕的爸妈寄去了一封长达6页的信,表白了对汪燕的一片真心,恳求未来岳父岳母劝说女儿回心转意;另一方面,雷泉飞抵重庆,泪流满面地向汪燕道歉。
  经不住雷泉的软泡硬磨,汪燕同意继续保持恋爱关系,但提出了一个条件:雷泉必须在2006年12月31日前治愈眼疾。否则就分道扬镳。雷泉表示同意。为此,两人还郑重地签订了一份协议。
  然而,尽管雷泉四处求医,但他的眼疾仍然无法根治。为了挽留住女友的芳心,雷泉恩威并施,不停地恐吓、威胁、骚扰汪燕和她的家人。与此同时,他还帮助汪燕联系到了深圳一家就业单位,企望女友毕业后与自己朝夕相处。
  2007年7月,汪燕大学毕业后并未到深圳发展,而是与重庆市一家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雷泉终于明白了:女友的心早已不属于他了,强扭的瓜不甜。
  回想起自己三年来真心付出,并花掉7万元培育、包装和巩固爱情,到头来还是鸡飞蛋打,饱偿失恋滋味的雷泉心里非常郁闷,萌生了讨回“恋爱投资”的念头。2007年8月上旬,雷泉带着《分手协议书》和“恋爱账单”飞抵重庆,准备与汪燕做个彻底了断。
  “天啊,我真瞎了眼,当初怎么会跟你这种小气男人谈恋爱?”惊见“恋爱账单”,汪燕顿时花容失色。只见这份还附着发票的“爱情账单”详尽记录了雷泉在恋爱期间为女友的全部开支共计42笔。雷泉要求汪燕必须在一个月内偿还6万元的“债务”。汪燕气得当即拂袖而去。
  然而,讨债的雷泉赖在重庆不走,汪燕无奈只好同意签订 《分手协议》,但在协议书后面加了一条:“雷泉不能再因此事骚扰汪燕及其家人。”
  失去心爱的人,如今拿到了具有还款意义的协议书后,雷泉的心里总算找到了一点安慰。然而,一个月后,汪燕并未偿还一分钱的“情债”。雷泉给汪燕发送了数十条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讨债,汪燕的回复只有几句话:“拍拖花钱是天经地义的,我并没有伸手向你索要一分钱,每笔开支都是你自愿的,凭什么向我索要分手费?”为了躲避雷泉的纠缠,汪燕干脆更换了手机号码,并跳槽到另一家公司。
  此举彻底激怒了雷泉,他利用自己做网站编辑的职业优势,采取了致命的一招,让“赖债女友”无路可逃:在互联网上发出“通缉令”,将汪燕的玉照、“恋爱账单”中的购物发票、汇款单、食宿发票等都粘贴在网页上,请求重庆乃至全国网友揪出这个“赖债丽人”。帖子还痛斥了汪燕的薄情寡义,并将两人恋爱期间的暧昧言行都写了进去。更令汪燕无地自容的是,帖子还详细披露了她被强奸的隐私。
  一夜之间,汪燕成了重庆乃至全国的“网络名人”。她无论走到哪里,周围的人都用异样的目光打量着她。精神几近崩溃的她曾吞下大量的安眠药自杀,幸被家人发现及时捡回了一条命。
  随后,鱼死网破的雷泉展开新一轮的疯狂讨债行动,最终将汪燕逼上法庭。
  
  放弃反诉:“爱情学费”渡过情劫炼狱
  
  2007年12月,汪燕的家人、亲友、单位领导、同事以及她就读过的中学、大学的校长,几乎同时收到雷泉寄来的一封厚厚的信件。除了那份“恋爱账单”之外,雷泉还将汪燕的所有隐私全部推销出去。
  这封信将汪燕逼进了死胡同。痛定思痛之后,汪燕手持户口簿到派出所改名,打算背井离乡,逃到香港隐名埋姓藏身。然而就在这时,雷泉一纸诉状将汪燕告上法庭。
  收到《起诉状》副本和法院开庭传票后,汪燕横下一条心,决定在法庭上与前男友进行最后的博弈。她流着泪在《答辩状》中写道:“跟雷泉拍拖三年来,我为他两次堕胎,全身心地付出。在分手之后,他无数次地对我和我的家人进行骚扰。紧接着,他还通过网络和写信等形式,在社会上披露我的隐私,败坏我的名声,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汪燕还提出反诉。要求前男友向她公开赔礼道歉,挽回名誉损失,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人民币。为了保全证据,汪燕将雷泉发帖的网页下载后,拿到公证机关进行了公证。
  然而,就在递交《答辩状》当天,汪燕突然撤销了对雷泉的反诉。
  原来,由于火急攻心,雷泉的眼疾加重,下楼梯时不慎摔了一跤,被送进了医院。回想起前男友毕竟资助过自己,如果此时向他索赔巨额精神损失费,雷泉就没钱治疗眼疾。毕竟相爱一场,何苦以牙还牙赶尽杀绝呢?
  开庭这天,庭审双方代理律师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原告雷泉的律师认为,那份《分手协议书》证明了雷泉与汪燕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汪燕则认为,雷泉的“恋爱账单”是他恋爱的成本,也是他自愿赠与,不能反悔并要求偿还。汪燕的代理律师更是振振有词,认为恋人之间如果要付分手费,那么汪燕也可以要求雷泉支付青春损失费、堕胎费、名誉损失费等等。因此,那份《分手协议》违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受理此案的重庆市渝中区法院也颇感棘手,因为办理离婚官司、解除同居关系中的夫妻与情侣财产分割,均有法可依,而“恋人消费清单”究竟由谁埋单,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法院审理后认为,雷泉在恋爱期间自愿捐赠数万元金钱和财物给汪燕及其家人,其后又签订分手协议。该协议有双方亲笔签名,说明是真实的。从内容看,里面并无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等内容。而汪燕在诉讼期间又没有反诉,也没有确认协议无效,因此,法院认定这份《分手协议》是有效的。2008年春节前夕,法院判决被告汪燕履行协议,偿还给原告雷泉6万元“恋爱账单”。
  汪燕没有提起上诉,并履行了法院判决。她在自己的博客上写道:“噩梦终于结束了,6万元是我交给爱情的学费。经过这次情劫炼狱,让我学到了两样东西:在这个物质爱情时代,爱情没有白白的付出,也没有心安理得的获取;这场官司也让我懂得了,女人的绝对隐私永远只属于自己,哪怕是最亲密的情侣也不能吐露半字。否则,隐私有时候会变成利器,将自己刺得体无完肤。有时会变成烈火,将自己烧得身心俱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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