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需做剖宫产|什么情况用剖宫产

来源:高考 发布时间:2019-08-20 点击:

  问:我的孕期过得顺利而愉快,即将生孩子作母亲了。但让我感到忐忑不安的是,现在不少孕妇生孩子时,为了减轻分娩产生的剧痛而选择了剖宫产,可我想通过自然分娩生孩子,不愿做剖宫产手术。请问在哪些情况下,才需做剖宫产?
  吉林
  刘×
  
  答:分娩生孩子的方式有剖宫产和经阴道自然分娩两种。如今,孕妇普遍对自然分娩存在恐惧感,害怕疼痛;产妇及家属相信剖宫产省事、安全。这些成为大多数人盲目选择剖宫产的主要原因。其实,自然分娩是人类生殖的自然规律,较之剖宫产对产妇及新生儿具有更多的优点。因此,不应仅仅因为恐惧自然分娩产生疼痛而盲目选择剖宫产,应结合自身的孕情及医生的建议做出明智的选择。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才需采取剖宫产呢?医学上对此有严格规定,也叫作剖宫产指征,它包括孕妇和胎儿两方面。
  在孕妇方面:1 头盆不称,如骨盆明显狭窄或畸形,或骨盆无明显狭窄而胎儿较大,相对头盆不称,经严密观察试产失败;2 子宫先兆破裂;3 软产道异常,如盆腔有肿瘤阻碍先露下降,或宫颈水肿、坚硬不易扩张;4 宫缩乏力经处理无效,伴有产程延长;5 胎位异常,如臀位、横位不能经阴道分娩;6 胎盘因素,如前置胎盘、胎盘早剥;7 有剖宫产史者,若前次剖宫产指征依然存在,或估计原先子宫切口愈合欠佳,或切口在宫体部;8 曾做过较大的子宫肌瘤剜除术;9 产妇年龄在35岁以上,多年不孕或多次流产;10 肝内胆汁淤积症;11 严重心、肺、肝、肾疾患或子痫产妇不能承受分娩的体力负担。
  在胎儿方面:1 巨大胎儿,体重超过4000克;2 胎儿宫内窘迫(胎心快、慢或不规则,羊水中混胎粪),或孕母有严重胎盘功能减退;3 脐带脱垂,胎心尚好,估计短时间内不能经阴道分娩;4 珍贵胎儿,如高龄初产、婚后多年不孕,或不孕经治疗后才妊娠者。
  经医生检查,孕妇或胎儿有以上剖宫产指征之一者,可采取剖宫手术取出孩子。
  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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