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条鱼在乎等|鱼在乎

来源:高考 发布时间:2019-05-23 点击:

  那天和朋友聚会回来时已经不早,街上行人很少。在一个不起眼的拐角处,我突然发现墙边有一个乞丐模样的老太太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顿时动了恻隐之心,习惯性地去翻口袋。但任我把全身口袋翻了个底朝天,硬是没找到一枚硬币,于是不得不向同行的朋友求助。
  朋友听了很是不屑:现在骗子到处都是,听说有些乞丐都盖高楼养小蜜了,我劝你还是别上当的好。可是,我看她不像个骗子,也不像大款啊?我忍不住辩驳。朋友无意和我争论,不耐烦地说,算了,你想给就给吧。但我就不明白了,有你这一元和没有谁会在乎啊?
  我无语。
  我想起这样一个故事。每次潮落,总有好些小鱼被留在了海滩的浅水处,无法回到海里。这种现象太常见了,大人们都见怪不怪。一天一个年轻人远远地看到一个孩子正在用手不停地把它们转移到海里,很是不解。于是,走过去劝他:傻孩子,小鱼这么多,你这样做是徒劳无功啊!哪知,孩子头也不抬一脸稚气地回答,不,至少这条小鱼在乎。
  也许,在不为温饱发愁的人看来那仅是一元钱,但我觉得饿了还是能买个馒头充充饥的。有时我们看似不经意的举动,可能会给对方带来意想不到的希望。前一段时间,父亲生病了,急需一大笔钱,我忙活了半天还差四万多。正当我发愁时,好几年没联系过的同学林不知道从哪听到了消息,从广州来电询问此事。问明情况后他二话没说把余额汇了过来。我当时吓了一跳,要知道好些平常哥长哥短的人,一听说来意都面露难色。在我打了欠条并保证很快还钱后才勉强同意。还钱时我无意中从林女友那里听说其实他们手里也挺紧的。这本是他们准备买房结婚的钱,硬是给我匀出来的。我很过意不去,一再表示谢谢。但林好像比我还不好意思:哥们儿,你怎么这么客气啊。比起你帮我的这不算什么。
  我一时糊涂了,我没帮过他什么啊?
  你忘了吧,自从你当众喝了我茶杯里的水后,我就认定你是我一辈子的哥们儿。林说话的语速很快,显得有点激动。在他的一再提醒下我的思维才转过弯来。那时我们还正读高中,林在一次体检中查出患有乙肝。当时高考还比较严,和乙肝扯上关系的考生高校一般不予录取,所以大家都很忌讳。所有的同学都像躲瘟疫似的躲着他,不和他一块吃饭,不和他说话,甚至不愿意和他一个寝室,生怕传染给自己。我从学医的哥哥那里明白,日常接触并不会传染乙肝,就有意无意地替他解围。
  说实话,我并没感觉这有什么。但电话那端的林却非常的激动,怎么能说没什么呢?你知道,我当时以为考大学完全没戏了,前途一片黑暗,想死的心都有。因为你我才坚持了下来,后来国家不限制了我也考上了大学。我应该好好感谢你才是。
  其实,我那时也没想这么多,完全出于班干部的指责本能。但我很庆幸我做了。而老田和我爷爷的终生友谊更让我对此深信不疑。
  爷爷退休前是一所高校的教授,知识分子那点迂腐和清高,他样样都有。记得爷爷的字写得远近闻名。哥哥毕业分配时,一个官员答应帮忙,但条件是要爷爷为他写一幅字,爷爷听说他官风不好硬是没给。老田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从没离开过老家。人常说道不同不相为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看不出他们有什么共性啊?但从小就听‘爷爷说,老田是他乡下最好的朋友。记得年轻时只要一有空闲,爷爷就会去找老田聊天。我们家住村西,老田住村东。由于村子大,来回一趟有二里多路。年轻时倒没什么,对一个70多岁的老人来说还是很吃力的。但爷爷从没觉得,印象中回来后总是高高兴兴的。后来我们搬到了城里,爷爷也跟了过来,但总是过不了几天他就会和老田通次电话。有老乡来也必让其给老田捎些东西。由于爷爷这样,上行下效,叔叔婶婶们也都很尊重老田,见面喊田叔喊得很亲。
  后来,我还是从父亲那里知道了来龙去脉。原来,爷爷“文革”时因为说真话,被打成右派发配到乡下农场干活。大热天又苦又累,他从小读书,哪受过那苦啊。那些农场干部又不明就里,受人蛊惑故意折磨他,一整天不给一口水。旁人怕惹上麻烦,又都躲着他,只有田爷爷心好,经常偷偷地派他小儿子给爷爷送水。可以这样说,要不是老田让儿子送来的水,爷爷早已不在人世。
  所以,我像那个孩子一样固执地深信“那条鱼”一定在乎!
  
  引领生命的眼睛
  
  10岁那年他得了一种非常奇怪的病,他的个头再也没有长大,甚至比其他的小朋友还要低。后来到18岁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得的病叫侏儒症。
  于是从10岁开始许多痛苦就伴随着他了。就像现在所有人的目光一样,充满了嘲笑、讽刺、讨厌,但是他已经不是那个面对这些目光害怕哭泣的孩子了。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无所谓了,他早就已经习惯。
  公共汽车上的人越来越多,慢慢的他就被淹没在人流中间。拥挤中,车上的人们一个个都昏昏欲睡。这时个头只到别人腰间的他一阵窃喜。他发现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的蛇皮皮包在自己的眼前晃来晃去,他相信那里边肯定有许多钱。那个大眼睛的女孩正在望着车窗外的风景,嘴里哼着歌曲,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他偷偷地把手伸进了大眼睛女孩的皮包,央到了一个钱包。但是还没有来得及抽出手来,手就被另外一只手握住了。完蛋了,他的脸色变得煞白,手不停地颤抖。他等待着一顿怒骂,等待着一阵劈头盖脸的狠揍,等待着鼻青脸肿后自己该去的地方。
  然而,大眼睛女孩拉着他手笑着轻轻地说:我来拉着你,你不方便,小心跌倒。
  他的心里一震。失去父母许多年后,除了奶奶从来没有人对他这么温柔地说话。他从来没有接触过年轻异性的手;他从来没有面对这么纯情的目光;他从来没有过这么想痛痛快快哭一场的感觉。
  到了下一站,大眼睛女孩牵着他的手一起下了车。在路旁的松树下女孩对他说:以后别这样干了。阳光下的女孩露出灿烂的笑容,让他感动得的要流泪。
  晚上,他在电视《城市英雄》的栏目里又看到了大眼睛女孩,她正在给许多人做报告。她真诚地说,我也曾经做过对不起他人的事,犯过许多错误,就在今天我还把一个偷我钱包的年轻人放了。但是,我相信他一定能改过自新,因为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诚挚。
  台下的观众热烈地鼓掌,他也热烈地鼓掌并且流下了激动的热泪。
  一个星期以后,人们在热闹繁华的十字路口旁,看见一个个头矮小的小伙子,在一辆写着“配钥匙”的货车里紧张地忙碌着。
  
  善念
  
  第一个故事
  他是个潜逃多年的杀人犯,因思念妻儿,又偷偷潜回这个小城,但他一下火车,就被警察盯上了。
  情急之下,他拦住一辆出租车,蛮横地将司机拽下来,疯了一样地开车在大街小巷横冲直撞,闯了红灯, 撞翻了一个个小摊。
  他很清楚自己被抓到后等待他的是什么,他成了一头受惊后丧失理智的公牛。
  身后的警笛越来越刺耳,他把油门踩到了底。
  正狂逃间,前面的路口有红灯,所有的车都停了下来。
  他也猛然间狠狠踩下了刹车一一前面的人行横道上,一队小学生正列队而过。
  这些孩子,穿着统一的蓝白相间的校服,一人手里提着一个小马扎,好像要去哪里集会,队伍很长,看样子是全校倾巢而出了。
  他猛地想起来,今天是“六一”儿童节。
  天罗地网他都敢闯,但现在他没了勇气。
  默默注视孩子们横过马路,直到警察追上来铐住了他,他还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些孩子。
  
  第二个故事
  
  他是个小偷,一天下午,在一个偏僻的小区,他撬开一户人家,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浓的煤气味。
  直觉告诉他,这家煤气泄漏了。他快速冲进里屋,发现一个小男孩正蜷在床上,两眼翻白,喉咙里发出粗重的呼吸声,孩子煤气中毒了。他几乎什么也没想,抱起孩子就向屋外跑,向医院跑。
  因为抢救及时,孩子保住了性命。
  当孩子父母赶到医院,想见恩人一面时,他们的恩人――那个不速之客,正在派出所里录口供――他投案自首了。
  
  第三个故事
  
  他曾是个拦路抢劫的少年,潜逃到内蒙古,隐姓埋名四年。然而,这些天他被抓获了,却是因为一个见义勇为的壮举。
  在那个寒冷的早春,他跳入冰冷的湖里,接连救起了两个落水的儿童。
  他的义举暴露了自己,自然就被捕了。
  记者问他,当时是怎么想的,想没想过那样做会暴露自己,还是想这是一次立功赎罪的机会?
  他摇摇头说,当时什么也没想,只想赶快去救人。
  第一个故事,就发生在我身边,那个路口,在找单位临街的窗外。
  第二个故事,是从报纸上看的。
  第三个故事,是前不久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里播的一则新闻。
  三个人,都是犯罪嫌疑人,他们触犯了法律,但并未完全丧失理智,没有失去人本性的善良。这样的人做了善事,同样值得人们去注目,去尊重。
  
  产房里的致命信仰
  
  史密斯是一位产科医生。
  这天晚上10点,史密斯刚做完手术,几乎虚脱。他来到办公室小憩,刚刚躺下。护士便急忙跑来:“史密斯医生。琼丝女士要生了。”
  42岁的高龄产妇琼丝是头一次生孩子,经过长达阳个小时的努力,她终于顺利产下一个婴儿。就在大家都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残留在产妇子宫内的一片胎盘组织引发了大出血,决堤似的向外涌出,并且无法止血。“必须立即输血!”史密斯医生当机立断,下达了输血的命令。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在生命的紧要关头,琼丝和她的丈夫居然拒绝输血。史密斯医生是个处变不惊涵养极好的人,当他确认自己的耳朵没有出问题后,突然像头暴怒的狮子般跳了起来。愤怒地朝他们挥舞着拳头:“拒绝输血不仅是对我的不尊重,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你们要负法律责任的!”
  琼丝的丈夫不甘示弱:“我们的宗教规定我的妻子不能输血,否则就是对宗教的亵渎,信仰对我们来说比生命更重要,当信仰与生命发生冲突时,我们宁愿放弃生命坚守信仰!”
  原来,他们夫妻二人都是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耶和华见证会是19世纪70年代创立的一个基督教的小教派,有着严格的清规戒律,如信徒必须穿着严肃,举止有礼。不准离婚,否则就是淫乱。这是最起码也是最重要的道德标准。此外,还有一条让常人难以理解和接受的教规。那就是根据《圣经》“输血是教规所不能允许”的认定,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无论全血还是血制品,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都不准接受输血,一滴都不行,否则就是忤逆和亵渎教会,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对于他们来说,死亡只不过是一次超脱,信徒可以再生。全美所有的医生部知道这一条规定,史密斯医生当然也知道,所以当他得知他们是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时,便束手无策了。
  视死如归的琼丝在继续出血,生命正在一点点地离她远去。一脸悲壮的琼丝丈夫开始祷告,看来他是准备让妻子殉教了。
  输血还是不输血?此刻,这个极简单的问题却让史密斯医生头痛不已。作为医生,治病救人是他的神圣天职,但是他又不能违背病人出于信仰而做出的决定。可是,如果再不下令输血,就会眼睁睁地看着病人死在自己面前,这是犯罪,他的良心会因此而不得安宁。
  产房里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史密斯的儿子也是医生,刚从医学院毕业。史密斯突然想起儿子毕业那天的宣誓誓词:尽其所能为患者谋利益。可是现在,琼丝的最高利益是她的生命还是她的宗教?什么决定更符合病人的真正利益?
  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生命一点一滴地消逝。再也不能拖延了。史密斯医生旋风般冲出产房,驾车高速冲向州高级法院。史密斯医生做出了只有美国医生才会做出的事:要求法官发出输血的命令。
  这时已经是凌晨2时。从睡梦中惊醒的法官听完史密斯医生简短的陈述后,立即做出紧急裁决――这是他30多年法官生涯中惟一一次在夜里做出裁决,也是最快最特殊的裁决:允许史密斯医生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施行输血。
  得到法官的裁决后,史密斯医生激动地流下了眼泪,立即揣着判决书风驰电掣般赶回医院。法律高于一切,琼丝和她的丈夫不得不违心接受输血。
  琼丝得救了。
  尽管琼丝从内心感激史密斯医生,并深深为他的人道主义精神所感动,可是,她的丈夫还是“恩将仇报”,把史密斯医生告上了法庭,控告他侵犯了他的宗教自由权利,要求推翻法院的深夜紧急裁决,禁止医生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违背病人的宗教信仰给病人输血。
  法院认为这一指控已经过时,史密斯医生是得到法官命令才输血的,现在病人已经康复出院,不再存在侵权伤害,不予受理。琼丝的丈夫不服,向州最高法院上诉。经过近两年的审理,最高法院做出一致裁决,裁定史密斯违反了个人身体有权自主决定的法律传统,侵犯了琼丝及其丈夫宗教信仰的宪法权利。
  史密斯医生因此受到重金罚款,但他并不后悔,琼丝拒绝输血是出于宗教信仰,他坚持为琼丝输血同样是出于人道主义信仰,谁也没有错。
  这件事发生后,琼丝一跃成为全美耶和华见证会信徒心目中的英雄。而史密斯成为全美最受患者尊敬的产科医生。自然,他的生意也更加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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